第32个全国助残日

发布日期:2022-05-13 11: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统计局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14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全国每年都进行"助残日"活动。呼吁全社会关爱和尊重残疾人士。

  2022年3月第十三届冬季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在北京落幕 ,运动员自强不息、勇往直前、努力拼搏的体育竞技精神让我们深受感动和鼓舞。同时也激励我们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应该摆正心态,积极面对。敢于挑战,在运动中获得自信。5月15日是第32个全国助残日,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呼吁全社会在生活中关爱和尊重残疾人士,献出自己的力量帮助残疾人士自信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