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4-30 17: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商务局

嘉峪关市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城乡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布局完善市、镇、村商业网络体系,丰富商贸业态,健全物流体系,补齐设施短板,力促农村消费提质扩容,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商务部等15部门《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省商务厅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甘肃省商务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甘商务流通发〔2022113号)《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嘉峪关市市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报告》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嘉峪关市商业概况。

嘉峪关市是甘肃省唯一不设县区的地级市,下辖2个街道和峪泉、新城、文殊3个镇、17个行政村。截止2023年底常住人口31.5万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518元,人均消费支出34531元。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5亿元。拥有龙头商贸流通企业2个,综合商贸服务中心1个,乡镇商贸中心3个,村级便民商店83个,物流配送中心1个,乡镇快递物流站点3个,覆盖率达100%。

(二)前期工作进展。

印发《嘉峪关市商务局等15部门关于加强市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方案《嘉峪关市市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制定相关措施、形成协调机制。按照中央资金支持方向发布项目征集公告,审核企业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组织人员进行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查重”,与市发改、农业农村、供销、邮管等部门,核查项目是否享受过其他财政资金支持。成立评审小组,召开项目评审会议,对企业项目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引入审计或第三方参与项目预算审核与票据核算,确认评审结果,在政府网站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公示项目信息,制定实施方案,有序推动了工作落地。

二、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目标任务

到2025年,我市商业体系总体目标为:建设改造综合商贸服务中心1个、乡镇商贸中心3个、村级便民商店每村至少1个,覆盖率100%,物流配送中心1个,物流资源整合率超过30%,行政村邮政快递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乡村快递通达率100%,建成以市为中心、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城乡一体化县域商业网络体系,全面完成约束性指标。

三、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内容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嘉峪关市现有商业体系可满足城区居民日常需求,已具有商业综合体、百货超市、餐饮、美发、服饰等业态的商业经营网点。根据《指南》建设内容,下一步全市商业体系建设重心向乡镇倾斜,对我市综合考虑人口分布村居聚集实际情况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运营及效益,在我市三个乡镇升级改造商贸中心,建设改造15个以上村级便民商店。

1.提升打造县级商贸流通供应总仓。在已有的仓储企业中选址,挑选确定一家或多家场地具备仓储、分拣、配送等综合功能的仓储服务企业,升级改造其原有的仓储,使其能够满足县域商业体系日常功能需求,打造为分区更加明确、功能更加完善、仓储更加丰富的县域商贸流通供应总仓。

2.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基本型)、村级便民商店(基本型)。根据人口数量以及消费能力合理规划经营面积,以直营店、连锁店、加盟店、自营店多种模式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村级便民商店。

3.打造以乡镇村级商超为中心、多业态集聚的商圈形态。初步形成乡镇村级商超网络后,同步植入生活必需品、农副产品销售、快餐小吃、美发、快递收发等业态。

4.完善连锁商超经营管理模式。以直营店、加盟店、连锁店、自营店模式加强商超经营管理,基本做到“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中转、统一配送、统一服务”五统一经营管理,以保质、保量、保真的优质服务吸引消费群体,提高市场份额,提升经营效率。

(二)促进快递物流融合发展,打通城乡双向流通渠道。

以嘉峪关市农村地区快递物流渠道建设为主线,健全市乡村快递物流体系,综合利用现有的城乡电商快递物流中心资源,按照快递件仓储、分拣、中转、配送等功能,改造提升农村共用配送率和网点覆盖率,同步完善相应设施设备,加快畅通市乡村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促进城乡生产和消费有效对接。按照《指南》建设要求,乡镇商贸中心、村级便民商店必须融合快递收发业务,结合全市人口分布,村居聚集实际情况,快递收发点、乡村建设原则上不少于17个。

(三)其他。

《县域商业建设指南》中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培育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等重点工作,由于受到省商务厅下达的奖补资金金额限制,将在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后续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下建设。

四、重点项目及投资计划

甘肃省商务厅下达嘉峪关市2024年中央财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534万元,以“先建后补”奖补方式撬动社会投资,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省资金规模,统筹用于支持物流共配中心、市域商贸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及乡镇商贸中心、快递物流分拣中心、乡镇寄递共配网点提升改造及设施设备等购置支出,待阶段性和最终验收通过后,给予奖补。企业实际投资总额及奖补计划以终结验收审查核定为准,视情可做调整,奖补资金比例不超过45%。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类项目。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市域商贸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及乡镇商贸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嘉峪关市西部天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提升改造

建设期限:2023年7月—2024年6月

投资总额:367.0503万元

奖补计划:165.23万元

(二)完善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类项目。

1.项目名称:嘉峪关市物流共配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分公司

建设性质:提升改造

建设期限:2024年1月—2024年6月

投资总额:94.3327万元

奖补计划:42.47万元

2.项目名称:嘉峪关市快递物流分拣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甘肃通必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提升改造

建设期限:2024年1月—2024年6月

投资总额:505.79万元

奖补计划:227.69万元

3.项目名称:嘉峪关市乡镇寄递共配网点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甘肃省飞宜迪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提升改造

建设期限:2024年1月—2024年6月

投资总额:219.058万元

奖补计划:98.61万元

五、实施步骤

嘉峪关市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建设期限为一年,从2024年1月开始至2024年12月完成,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24年1月-2024年4月)

1.制定方案。由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嘉峪关市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扶持政策,细化部门工作职责,靠实工作责任。

2.宣传引导。在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大力宣传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二)项目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4月-2024年6月)

由市商务局负责,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按照《指南》要求共同配合,根据实施方案工作任务要求,重点从功能生态完备、市场主体多元,双向物流畅通,消费安全便利等方面推进。通过改造提升县域商业设施,建设乡镇商贸中心,村级便民商店等健全商业流通网络,构建市、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增强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能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6月-2024年12月)

由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促进全面提升发展,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和省级部门的评估验收。

六、资金管理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研究制订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依据财政资金管理程序,对项目实施企业申报的项目进度按比例进行资金拨付。

2.项目竣工后要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建章立制情况、项目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公示情况、项目管理和运行机制,项目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及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验收合格后,由市商务局将专项资金按规定比例兑付到项目承办企业。

3.市财政局和市商务局要做好项目审核和资金监管工作,按规定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发挥作用。

4.项目实施单位收到财政拨付的资金后,建立专户,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向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5.对违法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已经拨付的款项,取消该项目实施单位三年内申请专项资金的资格,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其他管理办法参照省级管理办法。

7.项目承办单位申请项目启动资金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承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承办单位开立账户资料;

项目实施合同复印件;

项目承办单位拨付资金书面申请:

市财政局、商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8.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办单位申请资金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项目承办单位拨付资金书面申请;

与项目相关财务凭证的复印件;

市财政局、商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9.项目经市级验收合格后申请拨付资金的,还应提供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10.项目承办单位应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七、监督管理

1.项目承办单位必须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对项目评审、建设、验收、补助等各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项目承办单位收到补助资金后,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及时进行财务处理,并向市商务局、财政局报告本单位(企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市财政局负责对市商务局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市商务局对项目实施企业、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项目资金按照“谁申报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必须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凡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截留、挪用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嘉峪关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统称为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工作的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商务局是项目推进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落地、项目落实取得实效负责。各相关部门作为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要全力抓好项目实施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项目设计方案和建设标准,全程跟监项目的执行和资金使用,定期巡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确保项目建设有序进行。

(四)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市级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开实施方案、项目内答、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有关信息不得散见于网站),做好信息备案公示工作,及时通过省商务厅网站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专栏公开项目实施信息。要与商务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材料。

 

附件:1.嘉峪关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清单.docx

      2.嘉峪关市市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doc

      3.嘉峪关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制度.docx

      4.嘉峪关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docx

      5.嘉峪关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制度.doc 

      6.嘉峪关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