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19-12-12 09:36 浏览次数:

截至目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嘉峪关市的编号965号、1208号、1529号、1674号、1709号、1806号、1858号、2083号、2484号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1.965号:“来信:1.嘉峪关市文殊山为三北防护林保护地,但放牧行为屡禁不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2.有人经常在文殊山高铁旁石子路附近偷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责任单位:市林草局牵头,镜铁区、市农业农村局配合。

办理情况:市林草局在封育区周边修补围栏、架设告示宣传牌,促进封育区生态环境逐步向好。2019年9月24日,市林草局依据《甘肃省林地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对养殖户朱华在封滩育林地放牧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朱华处以5000元罚款并向其宣传了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养殖方法。7月28日下午,镜铁区组织工作人员将道路两旁垃圾全部清理。同时要求镇、村加强责任落实,加大巡护检查频次,严格落实区域管理责任和常态化监管措施,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反弹。

2.1208号:“市辖区建设路昌明小区17、18、19、20号楼西侧国家电网变电站房,夜间低频噪音扰民。”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雄关区、市工信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国网嘉峪关供电公司、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办理情况:2019年8月1日起,市房产服务中心进行昌明小区17-20号楼外墙保温改造,施工单位进场搭设安全围挡并开工实施。酒泉供电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改方案:在110千伏祁连变电站1号主变压器周围加装隔音墙。截至目前,17-20号楼外墙保温层加装完毕,同时,1号主变压器周围加装隔音墙工程已完工,墙体高约4.5米,厚约40公分。整改完成后工作人员对周围住户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共入户调查24户,满意度96%。。

3.1529号“来信:嘉峪关鑫亿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为嘉峪关酒钢润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加工不锈钢废渣,将加工完的废钢渣堆放在酒钢5号门至8号门戈壁滩上,遇大风天气时尘土飞扬,影响环境。”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长城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信局、酒钢公司配合。

办理情况:嘉峪关鑫亿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关于对中央环保督查举报案件现场督查问题的整改方案》(鑫工字〔2019〕08号),于8月3日平整了路边的堆土,更换了破损的抑尘网,本次苫盖面积约15000平方米。9月,该公司根据整改要求,对入场公路与嘉北绕城公路之间的便道进行修缮,入场道路全部硬化,解决了过往车辆道路扬尘污染问题。

4.1674号“来信:酒钢厂区5号门外向北至环城北路的马路,常年排水不畅,路面坑坑洼洼,晴天扬尘严重,雨天泥泞难行。另酒钢职工将车停放在5号门外聚鑫东路旁绿化带内,严重影响树木生长。”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长城区、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林草局配合。

办理情况:为了彻底解决道路年久失修问题,2019年市交通局对该段道路重新铺设,全线按照三级公路设计,并建设排水设施。该路段于9月4日开工建设,11月20日建成通车。针对“绿化带内停车”问题,各部门现场进行整治,通知车主将车辆移出绿化带。市林草局在绿化带内设置“禁止停车”的警示牌2块,并在绿化带周围加装护栏,同时将加强巡查力度,对违停现象进行劝阻。完成整改后,工作人员对周围企业、商业门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共调查18家,满意度达100%。

5.1709号“市辖区峪苑社区德惠小区东门综合楼1号楼一楼花语烧烤,每日凌晨0:00-3:00喝酒划拳喧闹声噪音扰民,且烧烤油烟未进行处理无组织排放,油烟扰民。”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牵头,镜铁区、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办理情况:花雨烧烤更换了高效油烟净化器,清除了楼顶面油污,将前厅烤炉处和户外直通部分加装了玻璃隔断,在烟道和墙面之间加装了隔音棉。10月13日,花雨烧烤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排放油烟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油烟净化器排放油烟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10月24日,对营运期间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营运期间噪声监测值均低于《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标准限值。工作人员对周边15户居民进行了入户调查,住户满意率达86.67%。

6.1806号“来信:嘉峪关市酒钢厂区5号门外由北至环城北路方向排水堵塞,路面破损严重,尘土飞扬,严重影响周边居民。”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长城区、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酒钢公司配合。

办理情况:为了彻底解决道路年久失修问题,2019年市交通局对该段道路重新铺设,全线按照三级公路设计,并建设排水设施。该路段于9月4日开工建设,11月20日建成通车。道路通车后,工作人员对周围企业、商业门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共调查18家,满意度达100%。

7.1858号“兰新西路嘉峪关市烟草公司库房北侧10米处空地有一家废品收购站,路面未硬化,刮风时垃圾满天飞,拉运垃圾车辆进出时,扬尘较大,污染环境;每日12:30-13:30、19:00-21:00,该废品收购站发电机发电时噪音扰民。另此处有一旱厕蚊蝇滋生、臭味扰民。”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雄关区、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容环境卫生总站配合。

办理情况:8月8日下午15:00至20:00,市商务局联合相关配合部门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现场出动铲车、装载机、推土机等10台设备彻底清除废品收购站院内堆放的废旧物资及垃圾300余吨,并挖除旱厕。9月10日,整治小组责令房东将发电机安置室内存放,并委托甘肃省嘉峪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发电机噪音进行检测。经监测人员现场勘查:噪音源与居民住宅楼直线距离300米以上,超出噪音检测的有效距离,未进行现场噪音检测。9月18日,经与发电机使用者沟通,将发电机从该区域搬离。因该区域属于富力花园已购置待开发地块,路面暂不需硬化。整治期间,联合整治小组责成开发商加强土地开发前管理,对扬尘路面进行了洒水碾压后,在敞开区域加工安装了围挡,限制闲散车辆进入该区域造成尘土飞扬。工作人员于10月18日入户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共调查14户,群众满意度100%。

8.2083号“来信:青和园内恒基美居水晶超市(共六层楼)背面墙壁上有二十几个大功率风机,日夜运转,噪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牵头,镜铁区、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办理情况:恒基美居已对风机进行了维护保养,更换了部分老化部件;在隔音板上再次加盖了隔音棉;将风机开启时间调整为每日14时30分至18时,且每间隔一小时对风机交替启动,每个时间段只启动8台。10月24日对该处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值均低于《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GB22337-2008)标准限值。11月12日,工作人员对周边14户居民进行了入户回访,住户满意率达92.86%。

9.2484号来信:嘉峪关市312国道旁的西部泓联物流院内,有人违法采砂洗砂,砂石料堆积如山,刮风时漫天沙尘。2018年,该采砂洗砂点被当地环保部门处罚过,但罚款至今未缴纳。”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雄关区、市城区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办理情况: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工作人员对西部泓联物流公司院内砂石料进行了平整和清理,共平整、清理砂石料约20万平方米,已于2019年10月18日整改完毕。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已对嘉环罚字[2017]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强制执行。10月21日,各相关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专项验收。截至目前,该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