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嘉峪关市信访案件(第13批 2021年7月18日)

发布日期:2021-07-19 16: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今日,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7月18日的群众信访件3件,其中涉及噪声的1件、油烟的1件、其他1件。具体内容如下:

1.受理编号101:阳光金水湾小区地下停车场运送垃圾的老式拖拉机漏油严重且使用时冒黑烟。

2.受理编号102:酒钢十号门到钢锋楼十字路口两侧树木严重缺水干旱。

3.受理编号103:富力花园小区44号楼北侧篮球场打球噪声扰民。

 

截至目前,我市共接到信访件103件,其中涉及水的6件、大气的4件、土壤的1件、生态的3件、垃圾25件、噪声的36件、油烟的2件、扬尘的3件、油烟和噪声8、生态和垃圾的2件噪声和扬尘的2件、噪声和垃圾的1件、其他10件;54件已办结,12件阶段性办结,其余37件正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