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公示(第三批 2025年8月18日)

发布日期:2025-08-21 15: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第三批群众举报件共4件,006号、008号、009号属于油烟噪声污染类,情况属实,目前已阶段性办结;007号属于大气污染类,情况部分属实,目前已办结,具体办理情况见下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202581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006

长城街住户反映:长城街小区里面,14栋西门直对的小马路上办夜市,打12345投诉没人管,地上的垃圾,马路上的油渍,油烟很大,我们住户开不了窗,凌晨五点还有人划拳。我们要求城市综合执法局把夜市撤走,不要摆在小区里,希望晚上有一个安静的环境。

嘉峪关市

垃圾、油烟、噪声

举报件中反映的夜市为202411月在富强西路设置的潮汐市场,主要经营烧烤、小吃等,登记流动摊点信息86家。该市场摊点经营区域有明确的划线定位,营业时间为每日17:00至次日凌晨0200。由于近段时间为旅游旺季,游客增多,加之夜市经营管理不当,有个别摊贩未及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部分摊主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经营时间较长,造成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环境卫生等问题。

属实

针对问题,按照一摊一档要求,督促摊主立即开展整改工作:一是严格限制经营时间,不定期对夜市经营状况开展巡查检查,要求摊点严格按照经营时间规范经营,对存在超时间经营、噪音扰民现象,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维护规范、有序的夜市经营环境。二是严格限制经营种类,对夜市摊点经营种类进行分类、规范管理。核查摊点油烟处理措施,对未采取油烟净化措施、地面未进行隔油处理的摊点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及拒不整改的取消经营资格。三是督促市场管理人员加大夜市卫生清洁、保洁,增设垃圾收容设备、增加垃圾收集次数。按照每日清洁卫生、每月清洁油渍的要求,落实卫生保洁责任,保证潮汐市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四是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定期回访模式,安排专人监管潮汐夜市秩序和环境卫生。计划8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

阶段性办结

2

007

紫轩小区住户反映:最近二十多天以来,前段时间每天晚上11点多开始闻到有一股刺鼻的味道,上周末打12345投诉后,这一周是每晚凌晨23点开始有这个味道,早上89点就没有了。在网上看到嘉峪关南市区以及酒泉都有这个味道,嘉峪关北市区没有。这个不明气味熏得人头疼,怀疑是不是玉门东化工厂偷排。

嘉峪关市

大气

举报件中涉及的紫轩A区、B区、C区,以及明珠山水郡小区、明珠花园小区周边正在实施道路改造工程,已进入沥青路面铺筑阶段,现场停放摊铺车辆,环境中有明显沥青气味。近期,我市和酒泉市确有异味扰民情况,经调查分析,玉门东镇化工园区距离我市约36公里,异味飘散至我市的可能性较小;且我市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北风,夏季东风频率增加,根据气味呈扇形轨迹扩散的特征,玉门东镇化工园区异味越过北市区直达紫轩社区片区的情形不成立。综上考虑,刺鼻味道疑似为小区化粪池及下水管道异味及路面铺设沥青导致。

部分属实

截至817日,紫轩片区5个小区内改造道路工程均已完成油面铺设,沥青气味基本消散完毕。沥青路面产生明显气味主要是沥青在高温摊铺过程中释放的挥发性有机物造成,在24小时至72小时内,气味可消散完毕。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加大对相关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改进工艺,消除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不利影响。

已办结

3

008

紫轩一期东门独一家烤吧、啸青烤吧排气扇排出的油烟影响居民住户。

嘉峪关市

油烟

举报件中反映的啸青烤吧、鑫独一家烤肉店位于紫轩一期40号楼北侧二层商铺,2家店铺已架设排烟管道并安装油烟净化器,啸青烤吧在风机和油烟净化器连接处安装有消音设备。但是2家店铺油烟净化器均出现老化现象,出风口处有残留油渍,油烟未得到有效净化,且排烟管道外部包裹棉有破损,造成油烟污染问题。

属实

针对问题,下发《嘉峪关市城市管理局违法(规)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2家店铺更换油烟净化装置;对排烟管道进行清洗、密封、加固,更换修复排烟管道外包裹棉;鑫独一家烤肉店清理墙面底部和地面油渍。以上整改措施计划830日前全面完成。

阶段性办结

4

009

昌明街住户反映:昌明街小区西门的野摊烧烤店油烟很大,去年多次反映这项问题但是未彻底解决,店铺安装的过滤设备效果不好,味道很呛,要求店铺搬走。

嘉峪关市

油烟

举报件中反映的野摊烧烤店为嘉峪关市野喆摊烧烤店,位于昌明街区西门南侧临街一层商铺,紧临昌明小区37号楼,该烧烤店设有炒菜区域及烤肉区域。炒菜区一般为蒸煮作业,上方安装油烟集气罩,经收集后在一层楼顶直接排出。因目前暂不开展炒菜业务,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烤肉区于202410月安装侧吸式油烟收集装置,油烟经一层屋顶的油烟净化器收集净化后通过密闭小房缝隙排放。

属实

针对问题,下发《嘉峪关市城市管理局违法(规)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铺尽快完成炒菜区油烟净化器安装以及烤肉区油烟净化器排放油烟检测,出具检测报告。若油烟检测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商户立即开展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进行行政处罚,责令停业整顿。以上整改措施计划830日前全面完成。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