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55、99、100号信访件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1-07-29 15:0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55、99、100号信访件经调查2件属实1件部分属实。目前,99号信访件已办结,55、100号未办结。

(一)55信访件所反映的“黑山湖红柳沟沙场,借用采砂名义违规采沙金,自带破碎没有防尘措施,污水胡乱排放”的问题:经调查,“黑山湖红柳沟沙场”实际为嘉峪关市汇鑫源矿业公司黑山湖砂场,开采沙金不属实,其余问题属实。该企业生产设施未设置在密闭厂房内、未密闭传送带控制粉尘排放、未按要求修建沉淀池,存在实际建设与环评批复不符的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已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

,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该信访件未办结。

(二)99信访件所反映的“嘉北工业园区海新顺砂石料厂,有扬尘污染”的问题:经调查,该砂石料厂为甘肃海新顺建筑工程公司该公司院内堆存的砂石料覆盖不到位,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未洒水覆盖,地面有浮土,导致大风天气产生扬尘污染。该公司已按照整改要求采取防尘措施该信访件已办结。

(三)100信访件所反映的“老文殊水泥厂隔壁新建水泥厂,每天夜间生产,粉尘大”的问题:经调查,举报中所称的水泥厂为嘉峪关宏运水泥有限公司对该公司颗粒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发现,3个有组织排放口排放的颗粒物浓度超过《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已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并对其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该信访件未办结。

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我市共接到信访件115截至目前,已办结72件,12件阶段性办结,其余31件正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