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公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2-04-28 09: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076日至20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嘉峪关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917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嘉峪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高标准、严要求,强力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一、督察整改工作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坚持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整改工作形势,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任务,制定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梳理汇总4个方面33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包抓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指导、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调度预警、通报督办等工作市纪委监委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力度,市委组织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市委宣传部加大整改工作宣传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层层靠实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全面推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二)靠实工作责任。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谋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一线调研,亲自部署、督导、调度整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全面协调、高效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先后两次带队到聚鑫达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清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酒钢工业垃圾场等地,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研,要求系统谋划、审慎研判、精准施策,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整改工作,努力为嘉峪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生态环境。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研判并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全面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相关任务,分析解决存在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落实“月调度、季汇总”制度,每月调度1次整改进展情况,每季度召开1次推进会。对整改进度缓慢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通知,对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分析研判提出解决路径。组织整改责任单位召开推进会,进一步规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流程,明确验收销号需提供的佐证材料,评估整改成效,公示整改情况,做到整改一项、评估一项、完成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为验收销号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

(四)依法严肃处理。坚持从严执法,敢于动真碰硬,通过“远程+现场”的非接触式检查模式、“无人机+环境执法”的科技检查模式,持续加大对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整改反馈问题中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调查处理,对9家违法企业处罚246.5万元,并责令按期完成整改。市纪委监委针对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逐项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对1个党组织、8名责任人(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3人)进行严肃问责其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主管部门建议给予党纪处分1人决定给予责令检查1人,批评教育4人,谈话提醒2人。

(五)建立完善制度。始终坚持将建立完善制度作为推动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有效途径,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全面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制定印发整改“回头看”实施方案,对已整改完成的督察反馈问题和信访投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抽查复核工作,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等现象,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常态化、制度化。

二、整改任务总体进展情况

目前,我市督察反馈的3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剩余15全部达到时序进度

(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落实。加强绿色生态产业项目论证储备,补充形成我市十大生态产业重点项目共180项,总投资1147亿元。淘汰拆除4家企业9台6300千伏安矿热炉,对聚鑫达实业有限公司2×12500KVA硅锰合金矿热炉执行差别电价,倒逼企业实施技术升级改造。对嘉峪关清新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采砂行为给予处罚,造成生态损害完成修复。完成商品煤监督抽查143批次,合格率100%。定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市废旧机动车拆解企业规范运营。针对餐饮油烟扰民问题,严格落实回查制度,逐户签订承诺书,入户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

(二)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四类污染源”治理,充分发挥164套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预警监控作用,自动在线监控率、监督性监测完成率和公布率均为100%。督促工业企业及时苫盖物料,改装集气罩、封闭厂棚、加强除尘设施维护检修,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建筑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措施。

(三)固(危)废管理进一步规范。建成电解铝槽大修渣无害化综合利用、阴极炭块循环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等项目,大宗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和处置利用能力已基本匹配;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管,嘉峪关盛鑫源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等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据危废管理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建立完善台账和管理制度,达到标准要求,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四)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调整更新嘉峪关市新城草湖湖长名录,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强化全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提升水资源的有效利用。进一步强化水资源论证的刚性约束和取用水监管,严格落实用水计划和定额管理,促进水资源高效合理利用。加强农业用水监管,严格落实用水计划和定额管理,促进水资源高效合理利用,减少农业用水总量和亩均灌溉定额,降低农业用水成本。实施雨水收集利用管网工程、森林植被恢复人工造林等项目,充分利用再生水。2021年全市核减规划用水量9354.57万立方米,新增再生水利用117万立方米,用水总量1.934亿立方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三新一高”导向,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持续加强日常监管,深化巩固整改成效,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一是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站位,坚决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和具体实践,切实扛牢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

二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始终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执纪和检查问责,促使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快构建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三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紧盯“双碳”目标,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现代绿色高载能产业,指导帮助企业探索能源替代、减污降碳,做好资源循环利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严格落实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政策,严把“两高”项目准入,提高企业用能效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四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抓手,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广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

五是坚决完成整改任务紧盯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全过程,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大“回头看”工作力度,举一反三,确保问题不反弹。对未完成整改的9个立行立改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问题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整改成效持续巩固。对年内需完成整改的5个问题,挂图作战、对表推进,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完成问题整改工作。对1个分年度整改问题,按照年度整改计划,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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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