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社会公开。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可在市政府政务公开专栏、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jyg.gov.cn/ )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嘉峪关市南市区方特大道环保局办公楼,邮编:735100 ,电话(兼传真) :0937-6226005 ,邮箱: jyghb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领域、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环境保护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持续有力。依据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栏目制定公开《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分解、细化政务公开总体任务,明确了19大项82项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及信息保密审查三级审核制度,明确局信息中心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政务信息,并由信息中心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二)加强平台建设,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为规范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重点监控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污染防治、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环境监管信息、企业自测信息公开以及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财政资金、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中央、省级环保督察、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信息公开。广泛运用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及时对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关注度高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新闻宣传、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论引导等,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增强互动参与性,有效提高工作透明度和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参加全市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派专人参加省委网信办举办的全省网络传播评论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组织单位政治信念坚定,热爱宣传工作的同志开展网评工作,及时掌握微信、微博、论坛等网络舆情,正确引导舆论热点,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打下坚实基础。截至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共开设各类新媒体4个,其中网站1个、微信公众号1个、微博1个,今日头条1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力求全部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有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环境质量状况、环保工作动态;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程序及办理情况;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情况;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企业自行监测信息;企业环境信用信息;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生态环境保护政务信息、中央、省级环保督查信息、嘉峪关市空气质量实时数据的发布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利用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信息。二是通过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做到工作日每日更新。三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四是在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设置嘉峪关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在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设置甘肃省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实时发布企业自测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充分发挥政府网络媒体的“窗口”作用,在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建立信息公布平台,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AQI值,坚持每日在嘉峪关市电视台,每季度在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嘉峪关日报上对上一季度的空气质量达标率、地表水达标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国控重点企业达标率,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超标状况、饮用水源地的超标项目和企业自测结果进行公开发布,及时发布2019年度环境质量公报,切实回应公众关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验收全过程公开;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情况、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其中包括重点监控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公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验收的政策法规依据、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岗位职责、办事指南和重要业务工作进展情况等;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中央、省级环保督察、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信息。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通过 “两微一端”、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主动公开信息6892余条,其中通过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941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3874条,政务微信发布1071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舆情1条,举办新闻发布会4期。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99 | +13 | 11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1 | -15 | 6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3107300.0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制定了《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明确了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形式、及公开范围等内容。在局网站首页设置依申请公开入口专栏,可通过网络方式快捷申请所需的生态环境信息。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收到2份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分别为2020年4月16日,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来信,申请2019年危险废物和转移联单相关信息;2020年11月23日,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留言,申请公开嘉峪关生利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公开相关内容,未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
|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
|
|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
|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
|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
|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
|
|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
|
|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
|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
|
|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
|
|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
|
|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
|
|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
|
|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
|
|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
|
|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
|
|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
|
|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
|
|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
|
|
| 0 | ||
(七)总计 | 0 |
|
|
|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
|
|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
|
| 0 |
|
|
|
|
| 0 |
|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目前门户网站存在版面设计不合理,查询信息路径过长、繁琐,需要进行改造。此外,还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使政务信息公开成为服务群众的平台,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二是加大环保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民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加大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围绕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借鉴其他城市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提升我局环境信息化水平,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