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3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3 16: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公告期:2025523日起7个工作日。

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937-62613836226005(传真)

邮箱:sthjj6261383@163.com

通讯地址:嘉峪关市嘉南新区生态环境局综合办公楼

邮编:735100

附件下载:嘉环评发[2025]16号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甘肃弘通中子科技有限公司氦-3管性能测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