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9月25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关于2025年9月25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铭宇选矿公司萤石矿加工建设项目 | 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 | 嘉峪关市铭宇选矿有限责任公司 | 兰州兴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现有2#车间旁空地新建1座3000m2浮选车间,厂区西南角空地设置尾矿中转场一座。拟建项目建成后现有年产120万吨铁精粉项目仍正常生产,铁精粉项目为提高进场原料矿石品位,原料由矿山破碎完成后运输至场内,后续生产过程不在场内进行铁矿石的破碎。现有破碎、筛分设备均用于拟建项目萤石原矿破碎、筛分。拟建项目建成后现有1#生产线仅用于生产铁精粉,2#生产线经改建后仅用于生产萤石精粉。拟建项目建成后全厂年处理10万吨萤石原矿,年产120万吨铁精粉。 | 废气:上料、破碎、筛分设备上方设置了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上料、破碎、筛分尾矿堆存、成品堆存在封闭式库房,辅以洒水抑尘措施。浮选过程产生的少量硫酸雾通过加强通风。干排车间、尾矿中转场堆存产生的颗粒物三面设置围挡并采用密目网遮盖抑尘,后期厂区上方高压线改线后将中转场进行封闭处理,改建为尾矿中转库。废水:选矿废水和尾矿中转场渗滤液经循环水池处理后回用于选矿生产用水;洗车废水收集后用于厂区道路泼洒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至嘉北污水处理厂。固废:尾矿渣经干排车间脱水后,在尾矿中转场进行堆存,定期外售至嘉峪关市万顺翔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制砖原料,无法外售部分拉运至金塔县天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后期用于采坑回填。运营过程中若尾渣无法综合利用,且金塔县天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无法接收时,应立即停产并向有关部门上报说明具体情况,待尾渣有合法合规的去向后恢复生产,禁止将尾渣非法倾倒或交由无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上料、破碎、筛分过程除尘器捕集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选矿生产;废钢球、废衬板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废润滑油、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音、基础减震。 | / |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进行了公示和公众意见调查。本次评价采用两次报纸公示和两次网页两种调查方式收集公众意见,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
| 公示期:2025年9月25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电话:0937-6261383、6226005(传真),邮箱:sthjj6261383@163.com 通讯地址:嘉峪关市南市区生态环境局大楼601室 邮编:735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