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7月31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嘉峪关市长城眼科医院项目 | 甘肃省嘉峪关市迎宾西路12号 | 嘉峪关市长城眼科医院 | 兰州兴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025年5月26日,嘉峪关市长城医院经嘉峪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改名为嘉峪关市长城眼科医院,项目设置70张床位,门诊量为120人次/天。 | 1.检验室试剂为直接购买成品试剂盒,无需自配检测试剂,且由仪器进行化验,残留的废液随检验样本(如血液等) 作为医疗废物收集至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嘉峪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处理;2.检验室用水主要是仪器设备及容器清洗用水,检验室产生的酸性、碱性清洗废水,在检验科中和处理后排至综合楼外南侧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医疗废水和医护人员及诊疗患者等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排入综合楼外南侧的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采用“隔油池+水解酸化池+A/O池+沉淀池+接触消毒”工艺)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嘉峪关市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污水处理水池均有盖密闭,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周边喷洒生物除臭剂,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加强消毒间通风,无组织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中要求;煎药废气通过自然通风后无组织排放;3.医疗废物和试剂采用专用收集袋收集、密封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日产日清,交由嘉峪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4.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由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回收处置。 | / | / |
公示期:2025年7月3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电话:0937-6261383、6226005(传真),邮箱:sthjj6261383@163.com
通讯地址:嘉峪关市南市区生态环境局大楼601室 邮编:73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