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0月14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嘉峪关市污水处理厂扩容提升工程(一期) | 甘肃省嘉峪关市污水处理厂 | 嘉峪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甘肃华浩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 嘉峪关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于2003年,经历了多次扩建、改造后,目前处理规模达到3.2万m3/d,而目前嘉峪关市夏季旅游旺季污水处理峰值达到3.6万m3/d,污水处理厂面临着超负荷运行、不达标排放的风险,现状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污水处理需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发改环资〔2023〕1046号)关于“加快补齐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缺口,稳步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加强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嘉峪关市水质环境、优化城市功能、保障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实施本项目,将现有A/O生物反应池升级改造为A2/O+MBBR,并将该工艺处理能力由1.2万m3/d提升为2万m3/d。 | (1)废气 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的主要污染物是H2S、NH3以及臭气浓度等,本项目在污水处理过程中采用微生物除臭措施减少H2S、NH3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管道汇集至粗格栅进水段进行处置; (3)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泵类,采取减震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设置生活垃圾桶收集职工生活垃圾并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嘉峪关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置;格栅渣、沉砂、污泥经过无害化处理收集后运至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 | / | / |
公示期:2024年10月14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科电话:0937-6261383、6226005(传真),邮箱:sthjj6261383@163.com 通讯地址:嘉峪关市南市区生态环境局大楼601室 邮编:73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