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功能区噪声监测季报(2024年第四季度)

发布日期:2025-01-03 18:0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我市功能区噪声监测共布设10个监测点位:1类区监测代表点位为市环保局综合楼;2类区监测代表点位为长城宾馆和酒钢宾馆;3类区监测代表点位为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4a类区监测代表点位为王朝大酒店、市房管局、交通宾馆、国泰大酒店、华电宾馆、酒泉烟草公司嘉峪关分公司。甘肃省嘉峪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于2024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完成了2024年第四季度嘉峪关市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并对声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监测结果如下:

1类区〔标准限值:昼间55dB(A),夜间45dB(A)〕

市环保局综合楼:昼间等效声级46.8dB(A),夜间等效声级42.4dB(A),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

2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酒钢宾馆:昼间等效声级52.6dB(A),夜间等效声级47.0dB(A),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长城宾馆:昼间等效声级55.9dB(A),夜间等效声级49.0dB(A),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3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昼间等效声级57.2dB(A),夜间等效声级49.5dB(A),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4a类区〔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王朝大酒店:昼间等效声级57.6dB(A),夜间等效声级49.2dB(A),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区标准限值。

市房管局:昼间等效声级54.3dB(A),夜间等效声级48.7dB(A),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区标准限值。

交通宾馆:昼间等效声级53.9dB(A),夜间等效声级48.4dB(A),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区标准限值。

华电宾馆:昼间等效声级54.1dB(A),夜间等效声级48.1dB(A),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区标准限值。

酒泉烟草公司嘉峪关分公司:昼间等效声级58.1dB(A),夜间等效声级49.3dB(A),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区标准限值。

国泰大酒店:昼间等效声级51.9dB(A),夜间等效声级45.2dB(A),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区标准限值。

依据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嘉峪关市2024年第四季度各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