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汇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嘉环罚〔2024〕4号)

发布日期:2024-06-13 15: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嘉峪关市汇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反大气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案
序号名称公示信息
1行政相对人名称嘉峪关市汇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20068154546X0
3法定代表人徐琪元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622201********6675
5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嘉环罚〔2024〕4号
6违法行为类型嘉峪关市汇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的规定。
7违法事实2024年4月11日,嘉峪关市汇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你公司破碎(整形)生产线未严格控制粉尘收集措施,彩钢墙面破损,生产过程中,振动筛、皮带机落料点粉尘逸散。
8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制药、矿产开采等企业,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
9处罚类别罚款
10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
11罚款金额(万元)2.7000
12处罚决定日期2024/6/12
14公示日期2024/6/13
15处罚机关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16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20200013908747X
17数据来源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18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号甘执法证字第B02000039号
19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