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2020年下半年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达标率

发布日期:2020-12-25 16: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监测中心

嘉峪关市2020年下半年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达标率

 

2020年下半年,甘肃省嘉峪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以下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公司、甘肃省东兴铝业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酒钢(集团)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嘉峪关索通炭材料有限公司、甘肃省东兴铝业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自备电厂、嘉峪关宏电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大友嘉能化工有限公司、嘉峪关嘉华金属表面工程有限公司、嘉峪关创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嘉峪关市供热公司、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和嘉峪关思安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4家大气环境排污单位;嘉峪关市污水管理处共1家水环境排污单位;甘肃省东兴铝业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甘肃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酒钢天成彩铝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公司、甘肃中威斯铝业有限公司、嘉峪关澄宇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大友嘉能化工有限公司、嘉峪关大友企业公司铁合金厂、嘉峪关宏电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巨大冶炼有限公司、嘉峪关刘氏泰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峪关市聚鑫达实业有限公司和嘉峪关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15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由监测结果表明,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达标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