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部门决算
2024年度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级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申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和整改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局本级1个二级预算单位。下设办公室、法规宣教督查科、环境影响评价与辐射管理科、大气环境与减排科、水环境与生态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生态与农村环保站、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中心、汽车尾气检测治理中心、环境宣教中心、环保财务核算中心、环境污染源监控中心、环委会综合协调办公室、核与辐射监测监督站、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环境信息中心。编制人数48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机关后勤编1人,参公编1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9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53人,比上年减少1人,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减少2人,全额事业人员增加1人。包括行政人员11人,机关工勤1人,参公3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27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6人,进村进社4人,其他人员1人。退休人员19人,与上年持平。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公开01表 | ||||
部门: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9376.7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0.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33 | 0.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4 | 0.00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0.00 |
五、事业收入 | 5 | 0.00 | 五、教育支出 | 36 | 0.00 |
六、经营收入 | 6 | 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0.00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0.00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0.00 |
八、其他收入 | 8 | 0.0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111.78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59.69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9115.54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0.00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0.00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0.00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0.00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0.00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0.00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0.00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0.0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89.78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0.00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0.00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0.00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0.00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0.00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0.00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9376.79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9376.79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28 | 0.00 | 结余分配 | 59 | 0.00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0.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0.00 |
30 | 61 | ||||
总计 | 31 | 9376.79 | 总计 | 62 | 9376.79 |
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 公开02表 | |||||||||
部门: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9376.79 | 9376.7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1.78 | 111.7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11.78 | 111.7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27.59 | 27.5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4.19 | 84.1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9.69 | 59.6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9.69 | 59.6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2.29 | 12.2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0.10 | 20.1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7.30 | 27.3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9115.54 | 9115.5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101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959.02 | 959.02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10101 | 行政运行 | 487.51 | 487.5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10103 | 机关服务 | 471.51 | 471.5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102 | 环境监测与监察 | 1.58 | 1.5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10299 |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 1.58 | 1.5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103 | 污染防治 | 7384.73 | 7384.7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10301 | 大气 | 7363.34 | 7363.34 | |||||||
2110302 | 水体 | 0.79 | 0.79 | |||||||
2110304 | 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 | 20.30 | 20.30 | |||||||
21104 | 自然生态保护 | 80.00 | 80.00 | |||||||
2110402 | 农村环境保护 | 80.00 | 80.00 | |||||||
21111 | 污染减排 | 690.51 | 690.51 | |||||||
2111103 | 减排专项支出 | 690.51 | 690.51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9.78 | 89.78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9.78 | 89.7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7.26 | 77.26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12.52 | 12.52 | |||||||
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 公开03表 | ||||||
部门: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9376.79 | 1060.07 | 8316.72 | 0.00 | 0.00 | 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1.78 | 111.78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11.78 | 111.78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27.59 | 27.59 | 0.00 | 0.00 | 0.00 | 0.00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4.19 | 84.19 | 0.00 | 0.00 | 0.00 | 0.00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9.69 | 59.69 | 0.00 | 0.00 | 0.00 | 0.00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9.69 | 59.69 | 0.00 | 0.00 | 0.00 | 0.00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2.29 | 12.29 | 0.00 | 0.00 | 0.00 | 0.00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0.10 | 20.1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7.30 | 27.30 | 0.00 | 0.00 | 0.00 | 0.00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9115.54 | 798.82 | 8316.72 | 0.00 | 0.00 | 0.00 |
21101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959.02 | 798.820 | 160.20 | 0.00 | 0.00 | 0.00 |
2110101 | 行政运行 | 487.51 | 333.02 | 154.49 | 0.00 | 0.00 | 0.00 |
2110103 | 机关服务 | 471.51 | 465.80 | 5.71 | 0.00 | 0.00 | 0.00 |
21102 | 环境监测与监察 | 1.58 | 0.00 | 1.58 | 0.00 | 0.00 | 0.00 |
2110299 |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 1.58 | 1.58 | ||||
21103 | 污染防治 | 7384.73 | 7384.73 | ||||
2110301 | 大气 | 7363.34 | 7363.34 | ||||
2110302 | 水体 | 0.79 | 0.79 | ||||
2110304 | 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 | 20.30 | 20.30 | ||||
21104 | 自然生态保护 | 80.00 | 80.00 | ||||
2110402 | 农村环境保护 | 80.00 | 80.00 | ||||
21111 | 污染减排 | 690.51 | 690.51 | ||||
2111103 | 减排专项支出 | 690.51 | 690.51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9.78 | 89.78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9.78 | 89.7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7.26 | 77.26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12.52 | 12.52 |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公开04表 | |||||||
部门: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9376.7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0.00 | 0.00 | 0.00 | 0.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34 | 0.00 | 0.00 | 0.00 | 0.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35 | 0.00 | 0.00 | 0.00 | 0.00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0.00 | 0.00 | 0.00 | 0.00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0.00 | 0.00 | 0.00 | 0.00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0.00 | 0.00 | 0.00 | 0.00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0.00 | 0.00 | 0.00 | 0.00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111.78 | 111.78 | 0.00 | 0.00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59.69 | 59.69 | 0.00 | 0.00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9115.54 | 9115.54 | 0.00 | 0.00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0.00 | 0.00 | 0.00 | 0.00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0.00 | 0.00 | 0.00 | 0.00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0.00 | 0.00 | 0.00 | 0.00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0.00 | 0.00 | 0.00 | 0.00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0.00 | 0.00 | 0.00 | 0.00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0.00 | 0.00 | 0.00 | 0.00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0.00 | 0.00 | 0.00 | 0.00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0.00 | 0.00 | 0.00 | 0.0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89.78 | 89.78 | 0.00 | 0.00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0.00 | 0.00 | 0.00 | 0.00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0.00 | 0.00 | 0.00 | 0.00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0.00 | 0.00 | 0.00 | 0.00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0.00 | 0.00 | 0.00 | 0.00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0.00 | 0.00 | 0.00 | 0.00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0.00 | 0.00 | 0.00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9376.79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9376.79 | 9376.79 | 0.00 | 0.00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0.00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0.00 | 6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0.00 | 6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0.00 | 63 | |||||
总计 | 32 | 9376.79 | 总计 | 64 | 9376.79 | 9376.79 | 0.00 | 0.0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公开05表 | |||
部门: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9376.79 | 1060.07 | 8316.72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11.78 | 111.78 | 0.00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111.78 | 111.78 | 0.00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27.59 | 27.59 | 0.00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4.19 | 84.19 | 0.00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9.69 | 59.69 | 0.00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59.69 | 59.69 | 0.00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2.29 | 12.29 | 0.00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20.10 | 20.10 | 0.00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7.30 | 27.30 | 0.00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9115.54 | 798.82 | 8316.72 |
21101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959.02 | 798.820 | 160.20 |
2110101 | 行政运行 | 487.51 | 333.02 | 154.49 |
2110103 | 机关服务 | 471.51 | 465.80 | 5.71 |
21102 | 环境监测与监察 | 1.58 | 0.00 | 1.58 |
2110299 |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 1.58 | 1.58 | |
21103 | 污染防治 | 7384.73 | 7384.73 | |
2110301 | 大气 | 7363.34 | 7363.34 | |
2110302 | 水体 | 0.79 | 0.79 | |
2110304 | 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 | 20.30 | 20.30 | |
2110307 | 土壤 | |||
2110399 |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
21104 | 自然生态保护 | 80.00 | 80.00 | |
2110402 | 农村环境保护 | 80.00 | 80.00 | |
21111 | 污染减排 | 690.51 | 690.51 | |
2111103 | 减排专项支出 | 690.51 | 690.51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9.78 | 89.78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9.78 | 89.78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7.26 | 77.26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12.52 | 12.52 |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 公开06表 | |||||||
部门: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949.31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68.56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0.00 |
30101 | 基本工资 | 197.48 | 30201 | 办公费 | 5.01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00 |
30102 | 津贴补贴 | 306.57 | 30202 | 印刷费 | 1.44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0.00 |
30103 | 奖金 | 149.92 | 30203 | 咨询费 | 0.00 | 310 | 资本性支出 | 0.00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0.00 | 30204 | 手续费 | 0.00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00 |
30107 | 绩效工资 | 0.00 | 30205 | 水费 | 1.07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0.00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84.19 | 30206 | 电费 | 3.00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00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0.00 | 30207 | 邮电费 | 2.76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00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2.39 | 30208 | 取暖费 | 25.51 | 31006 | 大型修缮 | 0.00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27.29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0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00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9.07 | 30211 | 差旅费 | 12.50 | 31008 | 物资储备 | 0.00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77.26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31009 | 土地补偿 | 0.00 |
30114 | 医疗费 | 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0.00 | 31010 | 安置补助 | 0.00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0.61 | 30214 | 租赁费 | 0.00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00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42.20 | 30215 | 会议费 | 0.00 | 31012 | 拆迁补偿 | 0.00 |
30301 | 离休费 | 0.00 | 30216 | 培训费 | 0.00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30302 | 退休费 | 19.5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00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00 |
30303 | 退职(役)费 | 0.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0.00 |
30304 | 抚恤金 | 16.51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00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0.00 |
30305 | 生活补助 | 0.00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00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30306 | 救济费 | 0.00 | 30226 | 劳务费 | 0.00 | 399 | 其他支出 | 0.00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6.19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00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0.00 |
30308 | 助学金 | 0.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9.96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0.00 |
30309 | 奖励金 | 0.00 | 30229 | 福利费 | 6.176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0.00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0.00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0.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0.00 | 39999 | 其他支出 | 0.00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0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14 | ||||||
人员经费合计 | 914.23 | 公用经费合计 | 84.51 |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公开07表 | ||||||
部门: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公开08表 | |||
部门: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支出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 ||||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公开09表 | ||||||||||
部门: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2024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0.49 | 0.00 | 0.49 | 0.00 | 0.00 | 0.49 | 0.0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9 |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376.79万元,比上年增加3694.61万元,同比增加65.02%,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7220.50万元,比上年增加3650.50万元,同比增加102.25%;省级环保专项资金770.51万元,比上年增加199.43万元,同比增加34.92%;市级财政安排环保专项资金325.71万元,较上年增加158.25万元,同比增加94.5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9376.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76.7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937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0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31%;项目支出8316.7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8.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376.79万元,比上年增加3731.11万元,同比增加66.09%,,主要原因是大气污染防治资金7220.50万元,比上年增加3650.50万元,同比增加102.25%,用于嘉酒钢不锈钢分公司热轧加热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320万元;酒钢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553.50万元;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焦转运站粉尘深度治理项目500万元;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本部新3号高炉煤气精脱硫建设项目1144万元;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嘉东料场绿色智能化改造项目焦煤筒仓分项工程1534万元;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厂7号高炉热风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分项工程781万元;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焦炉装煤及3号-6号焦炉推焦除尘尾气深度治理项目388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770.51万元,比上年增加199.43万元,同比增加34.92%,用于嘉峪关市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支出10.15万元;嘉峪关市油气回收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项目49.80万元;嘉峪关市2023年生态环境排放源统计采购服务项目7.68万元;嘉峪关市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项目支出17.40万元;嘉峪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建设工程技术服务项目支出69.60万元;嘉峪关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控视频系统升级改造项目34万元;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80万元;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资金20万元;嘉峪关大有嘉镁钙业有限公司3号回转窑节能减碳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325万元;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2024年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25万元,实际形成支出14.88万元;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煅烧烟气脱硫湿电改造项目142万元;市级财政安排环保专项资金325.71万元,较上年增加158.25万元,同比增加94.50%,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煤质专项抽检费用10万元;嘉峪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经费3万元;工业园区管委会2024年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经费80万元;2024年制式服装和标志经费5.71万元;2024年市级事权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1.58万元;国家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费0.79万元;嘉峪关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综合业务监管平台项目第三年服务费19.84万元;嘉峪关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服务项目30万元;地方事权监测56万元;嘉峪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设备升级项目20.30万元;2024年电费20万元;向上争取资金奖励40万元;2024年招商引资经费8万元;社会经济指标任务完成奖励3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0.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7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07万元,项目支出8316.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31.11万元,同比增加66.09%,主要原因是大气污染防治资金7220.50万元,比上年增加3650.50万元,同比增加102.25%,用于嘉酒钢不锈钢分公司热轧加热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320万元;酒钢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553.50万元;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焦转运站粉尘深度治理项目500万元;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本部新3号高炉煤气精脱硫建设项目1144万元;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嘉东料场绿色智能化改造项目焦煤筒仓分项工程1534万元;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厂7号高炉热风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分项工程781万元;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焦炉装煤及3号-6号焦炉推焦除尘尾气深度治理项目388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770.51万元,比上年增加199.43万元,同比增加34.92%,用于嘉峪关市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支出10.15万元;嘉峪关市油气回收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项目49.80万元;嘉峪关市2023年生态环境排放源统计采购服务项目7.68万元;嘉峪关市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项目支出17.40万元;嘉峪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建设工程技术服务项目支出69.60万元;嘉峪关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控视频系统升级改造项目34万元;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80万元;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资金20万元;嘉峪关大有嘉镁钙业有限公司3号回转窑节能减碳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325万元;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2024年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25万元,实际形成支出14.88万元;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煅烧烟气脱硫湿电改造项目142万元;市级财政安排环保专项资金325.71万元,较上年增加158.25万元,同比增加94.50%,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煤质专项抽检费用10万元;嘉峪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经费3万元;工业园区管委会2024年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经费80万元;2024年制式服装和标志经费5.71万元;2024年市级事权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1.58万元;国家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费0.79万元;嘉峪关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综合业务监管平台项目第三年服务费19.84万元;嘉峪关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服务项目30万元;地方事权监测56万元;嘉峪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设备升级项目20.30万元;2024年电费20万元;向上争取资金奖励40万元;2024年招商引资经费8万元;社会经济指标任务完成奖励3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0.4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76.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78万元,占1.19%;卫生健康支出59.69万元,占0.64%;节能环保支出9115.54万元,占97.21%;住房保障支出89.79万元,占0.9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96.82万元,支出决算为9376.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52%。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59.27万元,调整后收入59.69万元,支出5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0%。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和离职后,其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停止缴纳。
2.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4224.21万元,调整后收入9115.54万元,支出911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79%。主要原因是大气污染防治资金7220.50万元,比上年增加3650.50万元,同比增加102.25%;省级环保专项资金770.51万元,比上年增加199.43万元,同比增加34.92%;市级财政安排环保专项资金325.71万元,较上年增加158.25万元,同比增加94.5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 112.32万元,调整后收入为111.78万元,支出为11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2%。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和离职后,其养老和年金停止缴纳。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01.02万元,调整后收入89.78万元,支出8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7%。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和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和房补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0.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28万元,增长8.45%,主要原因是是新招聘人员经费和职工工资晋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奖励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68.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95万元,降低18.87%,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部分公用经费,办公场所用电和环保工作经费90万元以项目资金方式管理,已从公用经费中剔除。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49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了公务接待费,实际发生公务接待事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事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去年和今年未发生因公出国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较上年决算减少2.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初预算未安排车辆运维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购置车辆预算,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不需要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较上年决算减少2.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初预算未安排车辆运维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49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事宜,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年初预算新增安排了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实际发生公务接待费0.09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无外事接待事项。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事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额68.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94万元,同比降低18.87%。其中,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总额68.56万元,同比降低18.87%,主要原因是2024年行政运行费中调减了工会经费9.96和福利费5.41万元等。机关服务支出总额0.20万元,同比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该功能科目下财政安排经费0.20万元;其他功能分类科目1.14万元,同比降低36.6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福利费提出统计范围0.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等,其中,办公费支出5.01万元,同比增加12.50%;印刷费支出1.44万元,同比增加27.43%,主要原因是印制印刷品增加;水费支出1.07万元,同比减少10.83%,主要原因是我局办公楼为数家单位共同使用,其他单位承担了部分水费;电费支出3万元,与上年持平;邮电费2.76万元,与上年持平;差旅费12.5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同比下降96.61%;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更;没有物业费支出情况,但取暖费列支了25.51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降低2万元,同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车辆无地方车辆指标,其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批复未安排费用。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培训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71.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1.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环境执法和核与辐射监测监管。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3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共有预算单位1个。涉及33个项目,预算总金额8316.72万元,自评价27个项目,占比81.82%,涉及金额8197.93万元,金额占比98.57%。
其中,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出7220.50万元,支持7个项目,即嘉酒钢不锈钢分公司热轧加热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320万元;酒钢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553.50万元;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焦转运站粉尘深度治理项目500万元;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本部新3号高炉煤气精脱硫建设项目1144万元;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嘉东料场绿色智能化改造项目焦煤筒仓分项工程1534万元;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厂7号高炉热风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分项工程781万元;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焦炉装煤及3号-6号焦炉推焦除尘尾气深度治理项目388万元。
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出770.51万元,支持11个项目,即嘉峪关市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支出10.15万元;嘉峪关市油气回收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项目49.80万元;嘉峪关市2023年生态环境排放源统计采购服务项目7.68万元;嘉峪关市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项目支出17.40万元;嘉峪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建设工程技术服务项目支出69.60万元;嘉峪关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控视频系统升级改造项目34万元;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80万元;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资金20万元;嘉峪关大有嘉镁钙业有限公司3号回转窑节能减碳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325万元;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2024年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25万元,实际形成支出14.88万元;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煅烧烟气脱硫湿电改造项目142万元。
市级环保专项资金支出325.71万元,支持15个项目。即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煤质专项抽检费用10万元;嘉峪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经费3万元;工业园区管委会2024年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经费80万元;2024年制式服装和标志经费5.71万元;2024年市级事权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1.58万元;国家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费0.79万元;嘉峪关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综合业务监管平台项目第三年服务费19.84万元;嘉峪关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服务项目30万元;地方事权监测56万元;嘉峪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设备升级项目20.30万元;2024年电费20万元;向上争取资金奖励40万元;2024年招商引资经费8万元;社会经济指标任务完成奖励3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0.4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本级)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嘉酒钢不锈钢分公司热轧加热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酒钢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焦转运站粉尘深度治理项目等2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总金额8197.93万元。
1.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出7220.50万元,支持7个项目,资金已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
其中,(1)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553.50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000万元,已完成投资约21916.10万元,目前项目土建施工已完成90%;除尘器设备安装完成85%;厂房管道安装完成20%,电气设备安装完成20%,总体形象进度完成65%。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形成支出2553.50万元,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100%.主要问题是项目未交工验收。项目自评情况:项目按年度实施计划按时完成;本年规划目标任务已完成;项目建设投产后,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转炉一次、二次除尘系统、1#混铁炉除尘系统、2#混铁炉除尘系统、精炼除尘系统、连铸区域、地下料仓除尘系统等炼钢区域有组织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Nm³,炼钢区域无组织排放产尘点及炼钢车间无可见烟粉尘外逸,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相关要求;区域空气质量将持续改善;通过应用高效绿色的工艺流程、资源高效利用和能源高效 转化、开发节能环保的绿色产品、能化改造、超低排放等技术的应用,减少污染物和碳排放强度;实现环保资金规范化管理,为改善、监督和管理生态环境提供长期支持,进了我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2)不锈钢分公司热轧加热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320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已完成投资约884.49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职评、监理、地勘、工程EPC总承包标段招标,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土建主体施工完成60%。2024年3月26日,该项目收到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20万元,截止目前专项资金已支出162.49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设备采购等内容,专项资金执行率50.8%,已支出自有资金722万元,自有资金执行率43.0%,剩余未支出自有资金958万元。项目自评情况:不锈钢分公司热轧加热炉建设1套纳米活性钙固定床脱硫除尘装置,系统处理风量69800m³/h(标况),包括烟气降温余热锅炉,新建一套SCR脱硝装置,包括一台SCR反应器、一套尿素配制罐(含加料装置),尿素溶液定量给料装置,配套建设相关土建、电气、能源等相关辅助设施。项目本年建设总体目标已经实现,各标段招标按计划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已完成;土建主体施工已完成60%,年度规划目标任务已完成。项目实施后可有效降低热轧加热炉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改善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实现加热炉排口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50mg/m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00mg/m³,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 号)有关要求;为改善、监督和管理生态环境提供长期支持,将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项目不存在弄虚作假、重复申报、报大建小、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挤占、挪用、截留、转移、损失浪费等相关问题。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3)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焦转运站粉尘深度治理项目500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00万元,已完成投资1781.30元,目前项目已完成除尘器的基础浇筑和部分箱体安装等,总体形象进度完成56%。2024年,资金到位32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00万元,占比15.6%,专项资金支出220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44%,已支出自有资金1561.3万元,自有资金执行率57.8%,剩余未支出自有资金1138.7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目前已完成除尘器的基础浇筑和部分箱体安装等,总体形象进度完成56%。项目自评情况:本项目按照酒钢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程序,前期充分考察,选择了成熟稳定的工艺,开展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以及公司的论证审核,项目立项合规。项目实施过程按照酒钢集团相关的管理制度,实施招投标,并签订相应的合同,项目于2024年10月开工建设。截止12月31日,已完成除尘器的基础浇筑和部分箱体安装等,总体形象进度完成56%,本项目计划2025年完成项目的建设和调试及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处理后的废气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相关要求,颗粒物减排54.13t/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稳定,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³,满足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实施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任务内容,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自评100分。
(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部铁前系统转型升级三化改造项目1144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已完成投资2359.40万元,目前项目正在建设。2024年10月12日,该项目收到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144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形成支出0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0%,自筹资金4856万元,已形成支出2359.40万元,自有资金执行率4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在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备案(备案号:嘉发改资环(备)[2024]8号);可研审查。项目已于2024年5月8日,下发《本部新 3 号高炉煤气精脱硫建设项目启动建设责任书》。2024年6-8完成评价类、监理招标,完成项目EPC总承包招标。2024年10月25日开始施工,完成土建施工完成50%,支出自有资金2359.4万元,项目建成后指标达到处理后热风炉排放烟气,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二氧化硫排放小于50mg/Nm³的超低排放要求。年减排二氧化硫88t,满足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要求。项目不存在弄虚作假、重复申报、报大建小、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挤占、挪用、截留、转移、损失浪费等相关问题。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订的各类合同规范有效;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效,项目有详细有效的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项目确定了任务内容,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项目正在实施,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自评100分。
(5)储运部嘉东料场绿色智能化改造项目焦煤筒仓分项工程1534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838万元,已完成投资18838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2024年10月12日,收到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534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形成支出1534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100%,自筹资金17304万元,已形成支出17304万元,自筹资金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新建11个直径21米的焦煤筒仓及汽车受卸系统,主要包括筒仓本体、仓顶通廊、仓顶层全部土建结构、工艺装备及配套供配电、除尘、照明等辅助设施。11个焦煤筒仓(直径21米)及汽车受卸系统建成投运后,原料煤采用密闭料仓方式储存,减少了原料煤堆存区域的粉尘逸散、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了《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文件要求,实现颗粒物年减排量286吨,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项目自评情况:完成11个焦煤筒仓(直径21米)及汽车受卸系统建设;项目总体进度完成100%,减少了原料煤堆存区域的粉尘逸散、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改职工工作环境,项目实施后,原料煤采用密闭料仓方式储存,实现颗粒物减排286吨/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进。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会计核算规范,原始票据合理合规。项目实施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任务内容,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自评100分。
(6)本部炼铁厂7号高炉热风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分项工程项目781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已完成投资725.60万元,目前项目在建设中。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形成支出0.00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0%,自筹资金1719万元,已形成支出725.60万元,自筹资金执行率42.20%。项目资金使用完成预算的29.0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3月完成项目在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备案(备案号:嘉发改资环(备)[2024]12号);可研审查。项目已于2024年9月30日,下达了《本部炼铁厂7号高炉热风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分项工程项目启动建设责任书》。2024年10-12完成评价类、监理招标。2024年计划完成土建施工完成40%。本项目正在建设中,环保专项资金尚未使用。项目自评情况:预计项目建成后指标达到处理后热风炉排放烟气,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二氧化硫排放小于50mg/Nm³的超低排放要求。二氧化硫减排量50t/年,满足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要求,预计满足热风炉烟气排放二氧化硫指标小于50mg/Nm³,提高企业竞争力,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达到高质量发展的总目标,促进了我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项目已完成备案、可研审查、下发《本部炼铁厂7号高炉热风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分项工程项目启动建设责任书》、监理招标,2024年完成土建施工40%。项目确定了任务内容,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100分。
(7)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4#焦炉装煤及3#-6#焦炉推焦除尘尾气
深度治理项目388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50万元,已完成投资1143.10万元,目前项目正在建设。2024年10月12日,该项目收到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88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支出190万元,其执行率48.97%,自筹资金1562万元,已支出953.1万元,自有资金执行率61.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3号4号焦炉装煤、推焦烟气管道改造炉区内碰点,安装完成3号焦炉大沟西侧推焦、装煤除尘管道支架,完成3号4号焦炉大沟西侧φ2300推焦除尘管道对接、吊装和3号4号焦炉大沟西侧中1300装煤除尘管道对接、吊装等设备采购安装。重。本项目正在建设中,环保专项资金实际支付190万元。项目自评情况:2024年度项目尚未建成,已完成3号4号焦炉装煤、推焦烟气管道改造炉区内碰点,安装完成3号焦炉大沟西侧推焦、装煤除尘管道支架,完成3号4号焦炉大沟西侧中2300推焦除尘管道对接、吊装和3号4号焦炉大沟西侧中1300装煤除尘管道对接、吊装,项目总体进度完成57%。建成投入运行后后的废气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相关要求,颗粒物减排47.94t/年,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³,满足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标准要求。项目确定了任务内容,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100分。
2.省级环保专项资金770.51万元,自评11个项目
(8)嘉峪关市2023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10.15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8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中标合同价14.50万元,已完成投资10.15万元,目前项目正在实施。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形成支出10.15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40.6%,占合同价的7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指南》要求,在在收集汇总相关领域资料、科学核算、效验基础上,已完成编写2023年度能源活动、工业生产、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大领域和全市总体温室气体清单报告的初稿,终稿将于省统计局公布我市能源平衡表后完成。本项目未发现问题。项目自评情况:项目正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已实际支出数10.15万元,占总额的70%,按照合同约定计划,于2024年底形成《2023年嘉峪关市温室气体清单总报告》《2023年嘉峪关市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清单报告》《2023年嘉峪关市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清单报告》《2023年嘉峪关市农业活动温室气体清单报告》《2023年嘉峪关市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温室气体清单报告》《2023年嘉峪关市废弃物处理温室气体清单报告》,目前,已完成第一批资料收集汇总和现场调研工作,并形成了6个报告的初稿,由于省统计局暂未公布我市能源平衡表,导致清单报告目前未通过省厅技术审查。项目支出资金基本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按期实施,专项资金做到足额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管理较规范,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项目确定了任务内容,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86分。
(9)嘉峪关市油气回收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项目49.80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9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合同中标价49.80万元,已完成投资49.8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形成支出49.80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62.25%,占合同价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嘉峪关市油气回收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可对辖区内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含)的加油站油气回收安装自动监测系统,并实现省、市两级联网上传监控数据。本项目未发现问题。项目自评情况:完成嘉峪关市油气回收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对辖区内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含)的2个加油站油气回收安装自动监测系统,并实现省、市两级联网上传监控数据,助力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确定了任务内容,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99.9分。
(10)2023年生态环境排放源统计采购服务项目7.68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合同中标价7.68万元,已完成投资7.68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形成支出7.68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96%,占合同价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收集辖区内工业源、集中式企业基础信息,14个农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环保能力建设情况及生活源、机动车统计数据。(2)现场核实纳入企业纳入重点调查单位的处理工艺、原料产品、用能情况,末端治理设施处理设备设施型号类型、工艺及去除效率,并对填报单位提供技术指导服务。(3)指导重点调查单位填报,审核工业源、集中式单位填报数据(完整性审查、准确性审查及逻辑性审查)等。(4)通过省厅组织的环统年报审核工作,编制并上报《2023年度嘉峪关市排放源统计年报技术报告》《202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总结的报告》。(5)现场调查核实并指导辖区内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销售、使用企业通过国家ODS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备案申报和审批。本项目未发现问题。项目自评情况:已完成202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填报相应调查和填报工作,为企业提供年报填报技术支撑。项目确定了任务内容,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98分。
(11)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项目17.40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万元,合同中标价29万元,已完成投资17.4万元,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形成支出17.40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37.83%,占合同价6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抽查、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工作,加大在用车辆监督执法力度,实施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督促维修治理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消除机动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对在用车辆开展常态化的路检路查,督促不达标车辆维修。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进入控制区使用,项目已完成工作量不小于60%。本项目尚未完工。项目自评情况:项目将督促超标排放车辆进行维修治理,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为改善、监督和管理生态环境提供长期支持,促进了我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其支出资金能够按照合同内容按期实施。项目符合生态环境部门职能,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划;项目实施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有明确的阶段性目标;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98分。
(12)嘉峪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建设过程技术服务项目46.4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合同中标价116万元,已完成投资69.6万元,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形成支出69.60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58%,占合同价6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编制《嘉峪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提供技术服务,指导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总结形成嘉峪关市“无废城市”建设模式和经验,最终提升城市绿色发展水平。目前,已完成前期调研及资料收集和《嘉峪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本项目尚未完工。项目自评情况:项目通过编制《嘉峪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提供技术服务,将指导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总结形成嘉峪关市“无废城市”建设模式和经验,促进了我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其支出资金能够按照合同内容按期实施。项目符合生态环境部门职能,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划;项目实施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有明确的阶段性目标;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100分。
(13)嘉峪关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控视频系统升级改造项目34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万元,合同中标价34万元,已完成投资34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形成支出34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100%,占合同价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甘肃省“十四五”打好饮用水安全保障保卫战实施方案》相关部署要求,统筹谋划实施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提升水源地信息化监管水平,按照嘉峪关市“雪亮工程”建设规划要求,对相关监控图像属于重点流域、重点行业的视频资源,应全部接入“雪亮工程”。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问题梳理排查工作,并已完善项目方案,已实现视频监控系统预期功能,项目已验收,并投入使用。本项目已完工。项目自评情况:按照嘉峪关市“雪亮工程”建设规划要求已实现视频监控系统预期功能。其支出资金能够按照合同内容按期实施。项目符合生态环境部门职能,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划;项目实施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有明确的阶段性目标;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100分。
(14)嘉峪关市整市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80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09万元,已完成投资80.09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形成支出80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100%,自筹资金0.09万元,项目自筹资金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有利于改善村民开发民宿、旅游等额外收入,有利于提高村民收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项目实施后减少了污水泵站超负荷运行和泄漏的风险,特别是解决了旅游旺季游客增多,原有的污水泵站处理规模无法满足处理需求,使产生的生活污水溢出的问题,有助于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降低了环境风险隐患,是一项便民、利民、惠民的举措。本项目未发现问题。项目自评情况:项目实施后减少了污水泵站超负荷运行和泄漏的风险,特别是解决了旅游旺季游客增多,原有的污水泵站处理规模无法满足处理需求,使产生的生活污水溢出的问题,有助于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专项资金做到足额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管理较规范。项目确定了任务内容,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100分。
(15)2024年省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运维管理项目20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已完成投资2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形成支出20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物资库和救援队伍稳定运行;2024年6月29日在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危化品储罐区域组织开展了全市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演练旨在检验各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政企协作应急处置能力,模拟了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演练等级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演练情景为危化品储罐区域液氨储罐泄漏着火爆裂,导致液氨大量泄露污染环境,造成现场多名人员受伤。演练主要设置有危化品储罐紧急维修堵漏、有毒有害气体泄露后的水幕降解稀释、紧急警报和危化品库区应急设施操作、事故现场警戒和交通引导、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环境风险敏感区域人员紧急疏散撤离、现场环境应急监测和消防事故水处置等科目,演练涉及信息报告、求助救援、预案启动、指挥协调、现场处置、现场恢复、总结评估等各个环节;完成环境应急仪器设备校验工作;完成环境应急物资库维修工作;完成环境应急物资库物资更新补充工作。本项目未发现问题。项目自评情况: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库运行正常,队伍按年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物资库实际库存物资与账目相符,符合整体目标要求。项目确定了任务内容,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100分。
(16)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3#回转窑节能降碳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325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405万元,已完成投资6258.01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形成支出325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100%,占项目预算资金的5.19%。自筹资金7080万元,占项目预算资金的94.81%,其中银行贷款4100万元,自有资金2980万元,自筹资金形成支出5413.68万元,自有资金执行率76.46%,未付款519.33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装备三化升级改造对3#回转窑生产线进行装备三化升级改造,实现高效、节能、减排生产,满足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60m²烧结机投产后石灰溶剂产品需求。项目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3#回转窑节能降碳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甘发改办函〔2023〕99号文件)以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环境污染防治与监测监管专项资金(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甘环规划发〔2024〕2号文件)等政策文件实施,旨在推进企业节能降碳,提升生产工艺装备水平。项目完成后预期将达到重污染天气A级企业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10㎎/m³,SO2≤50mg/m³、氮氧化物≤150mg/m³,颗粒物减排28.71t/a。本项目未发现问题。项目自评情况:项目完成后,3#回转窑实际产量达到950t/d以上,实现设计产能950t/d的任务目标;热耗降低11.64%,全年节约标煤6351.51吨,电耗降低26.06%,全年节电298.68万度;磨煤机产能达到25t/h,并配备智能控制系统,增加一键启动功能及辅助设备连锁联动控制,提升安全水平;在排烟机、磨煤机、烟气炉等关键设备增加在线监测装置,便于实时监控设备, 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降低了作业风险。
二氧化碳排放量每年减少17149.08吨,对于碳减排具有重要意义;尾气颗粒物排放浓度降低至10mg/m³ 以下,废气中NOx的含量为90mg/m³,SO2的含量为31mg/m³, 低于《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限制值,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具有积极作用。项目确定了任务内容,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100分。
(17)嘉峪关市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更新改造项目10.12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合同中标价24.80万元,已完成投资14.88万元,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形成支出14.88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59.52%,占合同价6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对2个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的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实现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可以实时、连续地监测水质参数,了解水质的变化趋势和可能的污染源,及时发现水质异常和污染情况,有助于识别并采取措施来减少潜在的污染风险,在保障水环境安全、预防水污染、保护水生态系统以及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项目已完工,但尚未完成验收。项目自评情况:2个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可以稳定运行,原有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同时,针对《合同》约定的3年基础保障服务,能够有效保障2个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持续正常运行,对全市的水质进行监测预警,做到提早发现提早预防水污染事件。项目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有明确的阶段性目标;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100分。
(18)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建设的煅烧烟气脱硫湿电改造项目142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92万元,已完成投资1321.91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形成支出0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0%,占项目预算资金的6.20%。自筹资金2150万元,占项目预算资金的93.80%,自筹资金形成支出1321.91万元,自有资金执行率61.48%,2025年计划支付537万元,其中,环保专项资金142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改造内容包括在原煅烧炉烟气净化系统旁边新建煅烧烟气净化系统1套(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石灰石在喷淋塔中做吸附剂,吸附烟气中的二氧化硫及其他污染物,完成吸附的烟气和颗粒物进入湿电除尘器,烟气净化后经烟囱排空。本项尚未验收。项目自评情况: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控制在200mg/m3以内(即国家标准的50%),颗粒物排放浓度控制在10mg/m3以内,在重污染天气时,可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m3以下,颗粒物排放浓度控制在5mg/m3以内。实现二氧化硫最大减排量为766吨/年,颗粒物最大减排量为205吨/年,二氧化硫平均排放浓度为117.6mg/m3,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为0.14 mg/m3。超额完成目标值,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具有积极作用。项目确定了任务内容,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100分。
3.市级环保专项资金325.71万元,自评6个项目
(19)嘉峪关市市场监督局2024年煤质专项抽检费用项目10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9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已完成投资1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形成支出10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16号)、国家标准GB 34169-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等相关检验要求,实施了商品煤专项抽查检验工作,完成了商品煤专项监督抽检96批次。本项目未发现问题。项目自评情况:完成了商品煤专项计划抽检96批次,实际完成96批次;抽检了全市三大乡镇民用散煤销售企业、煤炭交易中心销售的民用散煤和动力用煤,覆盖率达100%;依据国家煤炭抽样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抽样任务,完成率100%;依据国家煤炭检验质量标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检验工作,检验质量达标率100%;及时、准确出具商品煤的抽样检验报告和结果报送等工作。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确定了任务内容,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99.8分。
(20)2024年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经费项目80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已完成投资8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形成支出80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减少道路扬尘,改善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园区整体环境面貌,为园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本项目未发现问题。项目自评情况:园区自有5台洒水车分区域、分路段,不分节假日进行不间断洒水作业,平均每小时冲洗作业1次,平均每车每天作业约60公里/辆,每天洒水80-120吨/辆。2台湿式清扫车每小时清扫距离约4公里,每天工作6小时,每天清扫约25公里,通过不间断对路面洒水冲洗和机械化清洗路面除尘,对道路路面(含未铺装土路)的浮尘起到了抑制作用,道路清扫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有效降低道路扬尘排放量,改善空气质量,减少因吸入这些细小颗粒物而导致的其他健康问题。项目决策依据符合年度工作计划,项目经费使用中,能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厉行节约,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理合规,管理资金到位,会计核算规范。项目确定了任务内容,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100分。
(21)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大气污染防治运行经费项目3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已完成投资3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形成支出3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在3处抛洒遗漏行为和扬尘污染易发区域、路段通过“人防+技防”的工作手段,在易发区域租赁视频监控摄像头5个并全部接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对道路扬尘污染、抛撒遗漏的车辆进行综合治理,达到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本项目未发现问题。项目自评情况:开展道路扬尘污染和抛撒遗漏车辆综合治理工作需要,以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能履行和人员配置现状,采用技防补充人防的措施,在运输车辆通行的星河湾建筑工地北门、旅游专线、建筑垃圾处理场等3处抛洒遗漏行为和扬尘污染易发区域、路段租赁视频监控摄像头5个并接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检查建筑垃圾(渣土)车辆运输路线及密闭性4894台次,规范建筑垃圾审批监管,核准建筑垃圾处置量154.79万吨,星河湾工地监控截取渣土拉运车辆760余车次,旅游专线截取出入车辆对比图7200余张,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效能和监管水平。项目确定了任务内容,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100分。
(22)2024年市级事权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1.58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合同中标价1.58万元,已完成投资1.58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形成支出1.58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52.67%,占合同价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2024年工业园区专项监测和2024年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专项抽查抽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本项目未发现问题。项目自评情况:完成2024年工业园区专项监测和2024年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专项抽查抽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该项目结合评价指标和项目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符合生态环境部门职能。项目确定了任务内容,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100分
(23)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点运维保障0.79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已完成投资0.79万元,结余1.21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形成支出0.79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39.5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资金用于两个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的运行维护,符合国家及省级相关文件要求,资金执行以来,有效保障了我市负责运行维护的两个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了效益。本项目未发现问题。项目自评情况:两个水质监测站点的正常运行影响到我市出入境水质考核,对全市的水质进行监测预警,提早发现提早预防水污染事件产生的生态效益显著。项目确定了任务内容,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100分。
(24)2024年生态环境监管制式服装和标志经费项目5.71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1万元,合同中标价5.71万元,已完成投资5.71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形成支出5.71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100%,占合同价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甘肃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要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能的内设或所属执法机构中,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且直接面向执法对象开展执法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其他人员不予配发”的要求,我局为符合条件的36人(男26人,女10人)配发了制式服装和标志。2024年将为符合配发条件的14人(男6人,女8人)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本项目未发现问题。项目自评情况:完成14名工作人员生态环境监管制式服装和标志的配发工作,符合生态环境部门职能。项目确定了任务内容,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100分
(25)嘉峪关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综合业务监管平台19.84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84万元,合同约定本年付款额19.84万元,已完成投资198.4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年专项资金形成支出19.84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100%,占合同价的1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建设的通知》(甘环发﹝2018﹞37号)、《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19年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网络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甘环规划发﹝2019﹞29号)和《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三大战役”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甘环发﹝2019﹞130号)要求,嘉峪关市需于2019年底前完成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网络系统建设。本项目未发现问题。项目自评情况:监管平台正常运行,扁钢合同约定提供维护服务,依据约定支付第三年服务费。项目确定了任务内容,明确了服务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98分
(26)嘉峪关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服务采购项目30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合同约定本年付款额30万元,已完成投资398.7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年专项资金形成支出30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100%,占合同价的7.5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依据《甘肃省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方(2018-2020年)》(甘政办发〔2018〕68号),《甘肃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大气治理领办发〔2018〕7号),《嘉峪关市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嘉政办发〔2018〕66号),《嘉峪关市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嘉办发〔2018〕39号)相关要求,我市需建设嘉峪关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实现空气质量管控从人防到技防转变。本项目未发现问题。项目自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决策支持系统采用网格化监控方法,在全市不同区域部署相对应的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用于了解全市空气质量情况,利用大数据和云平台技术、结合专业的空气质量模型,由专业分析人员对采集的数据按照空气质量变化的规律和趋势进行科学预测,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科技型、精确型转变,实现从人防到技防的转变,为从源头上治污提供科学依据,依据约定支付剩余服务费。项目确定了任务内容,明确了服务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100分
(27)2024年度市级事权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56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万元,已完成投资56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专项资金形成支出56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依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省以
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驻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经费应由省级财政保障,对承担所在市(地、州、盟)委托工作任务的,可由市级财政安排相应经费,按被委托单位的预算管理规定执行。根据《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甘环监测发(2024)3号)《嘉峪关市2024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嘉环发(2024)111号),甘肃省嘉峪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承担的市级事权有水环境监测、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农村、农业面源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等工作。本项目未发现问题。项目自评情况:保障2024年嘉峪关市级事权监测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涉及项目数量为7项,绩效目标监控覆盖率为100%,完成水环境监测、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农村、农业面源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等工作。完成2个断面国控断面地表水水质监测工作、完成3个断面国家水重要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完成2个点位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完成6个点位地下水水质例行监测、完成2个点位驻地城市酸雨监测、完成5个点位驻地城市降尘监测、开展上下半年各1次(一年2次)水、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工作、开展1次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完成每日1次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采测分离实际接样监测完成率100%、应急监测、环境执法等委托监测实际委托完成率100%。维修设备验收合格率、购置设备验收合格率、监测数据准确率、应急任务处置率、监测数据准确率、自动监测设备数据捕获率、异常情况处理率、日常质控措施执行率、数据质控合格率、手工监测数据准确率、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合格率均达到100%,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准确率70%,精密仪器设备故障率≤5%。第一时间进行应急、执法委托监测。该项目结合评价指标和项目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符合生态环境部门职能。项目确定了任务内容,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100分
绩效评价表:
2024年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部门(单位)名称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 |||||||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实际支出数(B) | 执行率(B/A) | 分值 | 得分 | ||
全年支出 | 4496.81 | 9376.79 | 9376.79 | 100% | 10 | 10 | ||
其中:基本支出 | 1086.05 | 1060.07 | 1060.07 | 100% | — | — | ||
项目支出 | 3410.76 | 8316.72 | 8316.72 | 100% | — | — | ||
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的总体思路,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维持部门正常运行,发挥环保专项资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 目标1完成情况:100%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部门管理(20) | 资金投入 |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率 | 100% | 100% | 2 | 2 | ||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 | 100% | 100% | 2 | 2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10% | 25% | 2 | 1 |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0 | 0 | 2 | 2 |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2 | 2 | |||
资金使用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2 | 2 | ||||
采购管理 | 政府采购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2 | 2 |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2 | 2 | |||
人员管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100% | 100% | 2 | 2 | |||
重点工作管理 | 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2 | 2 | |||
履职效果(50) | 部门履职目标 | 产出数量指标 | 召开党组会不少于12次;集体学习不少于50次;专题研讨6次;业务培训12次。 | 召开党组会18次;集体学习58次;专题研讨7次;业务培训13次。 | 2 | 2 | ||
生物多样性和六五环境日组织宣传活动 | 生物多样性和六五环境日已举行宣传活动 | 1 | 1 | |||||
完成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达到序时进度。 | 完成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20件举报问题办结,14个具体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10个达到序时进度。 | 2 | 2 | |||||
环境执法、环评批复、三线一单等无违法违规情况。 | 环境执法、环评批复、三线一单等无违法违规情况。 | 2 | 2 | |||||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2 | 2 | |||||
产出质量指标 | 考核合格或完成年度计划 | 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 3 | 3 | ||||
产出时效指标 | 完成任务 | 完成任务 | 3 | 3 | ||||
产出成本指标 | 总成本在资金额度内 | 总成本在资金额度内 | 4 | 4 | ||||
部门效果目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固定资产的利用率≧95% | 固定资产的利用率100% | 1 | 1 | |||
信息化平台利用率≧95% | 信息化平台利用率100% | 1 | 1 | |||||
政府采购资金节约≧2%。 | 政府采购资金节约16.61% | 1 | 1 | |||||
绩效目标基本达成 | 基本达成 | 2 | 2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意识有所提高;向媒体和公众解读环境监管政策、对策、成因。 | 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意识有所提高;向媒体和公众解读环境监管政策、对策、成因。 | 2 | 2 | ||||
环评在推进减排方面作用有效提高。 | 环评在推进减排方面作用有效提高 | 3 | 3 | |||||
查办案件能力不断提升。 | 查办案件能力有所提升。 | 2 | 2 | |||||
生态效益指标 | 总量控制、排污许可促进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升。 | 总量控制、排污许可促进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升。 | 4 | 4 | ||||
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市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固废管控效果显著,医废及时处置。 | 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市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固废管控效果显著,医废及时处置。 | 2 | 2 | |||||
通过环境督察、检查推动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 通过环境督察、检查推动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 3 | 3 | |||||
社会影响 | 单位获奖情况 | 1 | 0 | 5 | 4 | |||
违法违纪情况 | 无 | 无 | 5 | 5 | ||||
2 2 | 长效管理 | 中期规划建设完备程度 | 完成 | 完成 | 2 | |||
组织建设 | 党建工作开展规律性 | 开展 | 开展 | 2 | ||||
信息化建设情况 | 信息化管理覆盖率 | 稳步推进 | 稳步推进 | 2 | 2 | |||
人力资源建设 | 人员培训机制完备性 | 100% | 100% | 2 | 2 | |||
档案管理 | 档案管理完备性 | 完备 | 完备 | 2 | 2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 | 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 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 100% | 98% | 10 | 9 | ||
合 计 | 97.00 | |||||||
1.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出7220.50万元,支持7个项目,资金已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
其中,(1)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553.50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
主管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 | 实施单位 | 甘肃宏兴宏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22000 | 21916.1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2553.5 | 2553.5 | 100% | 10 | |||||
省级财政拨款 | 0 | 0 | 0 | 100% | 10 | |||||
市级财政拨款 | 0 | 0 | 0 | 100% | 10 | |||||
其他资金 | 0 | 19446.5 | 19362.6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项目建设投产后,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转炉一次、二次除尘系统、1#混铁炉除尘系统、2#混铁炉除尘系统、精炼除尘系统、连铸区域、地下料仓除尘系统等炼钢区域有组织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Nm³,炼钢区域无组织排放产尘点及炼钢车间无可见烟粉尘外逸,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相关要求。 | 目前土建施工已完成90%;除尘器设备安装完成85%;厂房管道安装完成20%,电气设备安装完成20%,总体形象进度完成65%。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50) | 数量指标 | 指标1:项目开工数量 | 1套 | 项目土建施工完成90%。 | 10 | 10 | 无 | |||
质量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质量 | 完工并通过验收,达到预期目标 | 按计划工期执行 | 15 | 15 | 无 | ||||
时效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时间 | 2025年10月底 | 按计划工期执行 | 15 | 15 | 无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成本控制情况 | 严格按照初步设计选用工艺和设备设施,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确保投资在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波动范围内 | 按计划工期执行 | 10 | 10 | 无 | ||||
效 益 指 标 (3)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指标2... | 污染治理设施年运行成本约3745万元 | 未投用 | 10 | 10 | 无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XX | 持续改善 | 未投用 | 10 | 10 | 无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XX | 颗粒物减排170t/年 | 未投用 | 10 | 10 | 无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指标1:生态环境质量 |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稳定,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³,满足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标准要求 | 未投用 | 10 | 10 | 无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公众满意度 | 90%以上 | 未投用 | 10 | 10 | 无 | |||
总 分 | 100 | 100 | ||||||||
说明 | 无 | |||||||||
(2)不锈钢分公司热轧加热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320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不锈钢分公司热轧加热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
主管部门 | 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宏兴股份公司不锈钢分公司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2000 | 2000 | 884.49 | 10 | 44.22 | 4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0 | 2000 | 884.49 | 10 | 44.22 | 4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320 | 320 | 162.49 | 5 | 50.78 | 2 | ||||
省级财政拨款 | ||||||||||
市级财政拨款 | ||||||||||
其他资金 | 1680 | 1680 | 722 | 5 | 42.98 | 2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完成项目职评、监理、地勘、工程EPC总承包标段招标。(2)完成项目初步设计。(3)土建主体施工完成60%。 | 各标段招标按计划完成;2024年11月初完成了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土建施工于2024年11月下旬开始,至2024年12月底,土建主体施工已完成60%。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50) | 数量指标 | 指标1:项目开工数量 | 2024年土建主体施工完成60% | 土建主体施工完成60%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质量 | 项目按年度实施计划按时完成 | 项目按年度实施计划按时完成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时间 | 完成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规划目标任务 | 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规划目标任务已完成 | 15 | 15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成本控制情况 | 成本指标实际完成值为884.49万元 | 成本指标实际完成值为884.49万元 | 10 | 10 | |||||
效 益 指 标 (30)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降低热轧加热炉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改善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 有效降低热轧加热炉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改善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 预计项目实施后可有效降低热轧加热炉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改善生态环境,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项目建成后指标实现加热炉排口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50mg/m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00mg/m³,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 号)有关要求 | 加热炉排口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50mg/m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00mg/m³ | 预计项目建成后实现加热炉排口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50mg/m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00mg/m³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通过规范绩效评价管理机制,实现环保资金规范化管理,为改善、监督和管理生态环境提供长期支持,促进了我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 | 通过规范绩效评价管理机制,实现环保资金规范化管理,为改善、监督和管理生态环境提供长期支持,促进了我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 | 预计实现可持续影响指标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公众满意度 | 公众满意度90%以上 | 预计能够实现公众满意度90%以上 | 10 | 10 | ||||
总 分 | 100 | 94 | ||||||||
说明 | 无 | |||||||||
(3)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焦转运站粉尘深度治理项目500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宏翔能源公司煤焦转运站粉尘深度治理项目 | ||||||||||
主管部门 | 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10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18.7 | 1781.3 | 1781.3 | 55.67%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280 | 220 | 220 | 5 | 44.00% | 5 | |||||
省级财政拨款 | / | / | / | / | |||||||
市级财政拨款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1138.7 | 1561.3 | 1561.3 | 5 | 57.83% | 5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3号4号焦炉及5号6号焦炉备煤区域新建除尘站;落料点密封,3号-6号焦炉筛焦楼装车线密封,改造3号-号6号焦炉筛焦除尘,刮板输灰改为气力输灰,改造3号-6号焦炉干熄焦焦仓除尘。 | 2024年10月开工建设,截止2024年底,已完成除尘器的基础浇筑和部分箱体安装等,总体形象进度完成56%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50) | 数量指标 | 指标1:项目开工数量 | 1个 | 项目于2024年10月开工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质量 | 完工并通过验收,达到预期目标 | 2024年度尚未完工验收。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时间 | 2025年12月底 | 2024年度尚未完工验收。 | 15 | 15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成本控制情况 | 严格按照初步设计选用工艺和设备设施,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确保投资在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波动范围内。 | 2024年未超投资 | 10 | 10 | ||||||
效 益 指 标 (30)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成本分析 | 污染治理设施年运行成本约639万元 | 2024年度项目尚未建成,未产生运行成本 | 5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环境空气质量 | 持续改善 | 尚未体现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处理后的废气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相关要求 | 颗粒物减排54.13t/年 | 尚未体现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指标1:生态环境质量 |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稳定,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³,满足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标准要求。 | 2024年度项目尚未建成投产,通过初步设计,按要求施工,可以保证颗粒物的排放浓度符合目标要求 | 5 | 5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公众满意度 | 90%以上 | 尚未开展 | 10 | 10 | |||||
总 分 | 100 | 100 | |||||||||
说明 | 无 | ||||||||||
(4)本部新3号高炉煤气精脱硫建设项目1144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本部新3号高炉煤气精脱硫建设项目 | |||||||||
主管部门 |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实施单位 | 炼铁厂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
年度资金总额:6000 | 0 | 4856 | 2359.4 | 10 | 48.6% | 1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44 | 0 | 0 | 0 | 0 | 0 | |||||
省级财政拨款 | 0 | 0 | 0 | 0 | 0 | |||||
市级财政拨款 | 0 | 0 | 0 | 0 | 0 | |||||
其他资金 | 0 | 4856 | 2359.4 | 10 | 48.6%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2024年本部新3号高炉煤气精脱硫建设项目安排资金4856万元 | 2024年本部新3号高炉煤气精脱硫建设项目实际支付2359.4万元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50) | 数量指标 | 指标1:完成土建施工完成50% | 1 | 1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项目按年度实施计划按时完成 | 1 | 1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指标1: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规划目标任务已完成 | 1 | 1 | 15 | 15 | |||||
成本指标 | 指标1:严格按照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项目支出控制在预算资金范围内,无超预算支出情况 | 1 | 1 | 10 | 10 | |||||
效 益 指 标 (30)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提高了资金配置的3E要求(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 1 | 1 | 5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预计进一步改善酒钢厂区空气环境质量 | 1 | 1 | 5 | 5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预计项目建成后指标达到处理后热风炉排放烟气,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二氧化硫排放小于50mg/Nm³的超低排放要求。年减排二氧化硫88t,满足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要求 | 1 | 1 | 10 | 5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指标1:通过规范绩效评价管理机制,实现环保资金规范化管理,为改善、监督和管理生态环境提供长期支持,满足热风炉烟气排放二氧化硫指标小于50mg/Nm³,提高企业竞争力,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达到高质量发展的总目标,促进了我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 | 1 | 1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项目实施后,预计社会各阶层对环境的满意度为90% | 100% | 100% | 10 | 10 | ||||
总 分 | 100 | 100 | ||||||||
说明 | 无 | |||||||||
(5)储运部嘉东料场绿色智能化改造项目焦煤筒仓分项工程项目1534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储运部嘉东料场绿色智能化改造项目焦煤筒仓分项工程项目 | |||||||||
主管部门 | 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10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18838 | 18838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1534 | 1534 | 100% | 5 | |||||
省级财政拨款 | / | / | / | / | ||||||
市级财政拨款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17304 | 17304 | 100% | 5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11个焦煤筒仓(直径21米)及汽车受卸系统建设;项目总体进度完成100%。 | 完成11个焦煤筒仓(直径21米)及汽车受卸系统建设;项目总体进度完成100%。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50) | 数量指标 | 项目总体进度完成100% | / | 项目总体进度完成100%。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项目建设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 | 已完成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按照项目经理责任书,计划2025年12月15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 / | 已完成 | 15 | 15 | |||||
成本指标 | 严格按照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项目支出控制在预算资金范围内,无超预算支出情况。 | / | 已完成 | 10 | 10 | |||||
效 益 指 标 (30)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 | / | 5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减少了原料煤堆存区域的粉尘逸散、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改职工工作环境,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满足了《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文件要求 | / | 已完成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项目实施后,原料煤采用密闭料仓方式储存,实现颗粒物减排286吨/年 | 同指标值 | /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进。 | / | 已完成 | 5 | 5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90%以上 | / | 已完成 | 10 | 10 | ||||
总 分 | 100 | 100 | ||||||||
说明 | 无 | |||||||||
(6)本部炼铁厂7号高炉热风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分项工程项目871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本部炼铁厂7号高炉热风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分项工程项目 | |||||||||
主管部门 |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实施单位 | 炼铁厂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
年度资金总额:2500 | 0 | 1719 | 725.6 | 10 | 42.2% | 1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81 | 0 | 0 | 0 | 0 | 0 | |||||
省级财政拨款 | 0 | 0 | 0 | 0 | 0 | |||||
市级财政拨款 | 0 | 0 | 0 | 0 | 0 | |||||
其他资金 | 0 | 1719 | 725.6 | 10 | 42.2%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2024年本部炼铁厂7号高炉热风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分项工程项目安排资金1719万元 | 2024年本部炼铁厂7号高炉热风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分项工程项目实际支付725.6万元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50) | 数量指标 | 指标1:完成土建施工完成42%,按计划实施 | 1 | 1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项目按年度实施计划按时完成 | 0 | 0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指标1: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规划目标任务已完成 | 0 | 0 | 15 | 15 | |||||
成本指标 | 指标1:严格按照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项目支出控制在预算资金范围内,无超预算支出情况 | 0 | 0 | 10 | 10 | |||||
效 益 指 标 (30)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提高了资金配置的3E要求(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 0 | 0 | 5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预计进一步改善酒钢厂区空气环境质量 | 0 | 0 | 5 | 5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预计项目建成后指标达到处理后热风炉排放烟气,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二氧化硫排放小于50mg/Nm³的超低排放要求。二氧化硫减排量50t/年,满足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要求 | 0 | 0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指标1:通过规范绩效评价管理机制,实现环保资金规范化管理,为改善、监督和管理生态环境提供长期支持,预计满足热风炉烟气排放二氧化硫指标小于50mg/Nm³,提高企业竞争力,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达到高质量发展的总目标,促进了我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 | 0 | 0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项目实施后,预计社会各阶层对环境的满意度为90% | 100% | 100% | 10 | 10 | ||||
总 分 | 100 | 100 | ||||||||
说明 | 无 | |||||||||
(7)宏翔能源公司3#4#焦炉装煤及3#-6#焦炉推焦除尘尾气深度治理项目388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宏翔能源公司3#4#焦炉装煤及3#-6#焦炉推焦除尘尾气深度治理项目 | ||||||||
主管部门 | 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10 | ||||||
年度资金总额: | 806.9 | 1143.10 | 1143.10 | 58.62%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98 | 190 | 190 | 5 | 48.97% | 5 | |||
省级财政拨款 | / | / | / | / | |||||
市级财政拨款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608.9 | 953.10 | 953.10 | 5 | 61.02% | 5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将3号-6号焦炉推焦除尘器滤袋更换为滤筒,3号4号焦炉装煤除尘器新增两个袋室及蓄热式冷却器;拆除原3号4号焦炉推焦除尘烟囱及烟道并新建钢烟囱;新增在线监测设施。 | 2024年10月开工建设,完成3号4号焦炉装煤、推焦烟气管道改造炉区内碰点,安装完成3号焦炉大沟西侧推焦、装煤除尘管道支架,完成3号4号焦炉大沟西侧中2300推焦除尘管道对接、吊装和3号4号焦炉大沟西侧中1300装煤除尘管道对接、吊装,项目总体进度完成57%。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50) | 数量指标 | 指标1:项目开工数量 | 1个 | 项目于2024年10月开工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质量 | 完工并通过验收,达到预期目标 | 2024年度尚未完工验收。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时间 | 2025年12月底 | 2024年度尚未完工验收。 | 15 | 15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成本控制情况 | 严格按照初步设计选用工艺和设备设施,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确保投资在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波动范围内。 | 2024年未超投资 | 10 | 10 | ||||
效 益 指 标 (30)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成本分析 | 污染治理设施年运行成本约495.5万元 | 2024年度项目尚未建成,未产生运行成本 | 5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环境空气质量 | 持续改善 | 尚未体现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处理后的废气满足《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相关要求 | 颗粒物减排47.94t/年 | 尚未体现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指标1:生态环境质量 |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稳定,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³,满足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标准要求。 | 2024年度项目尚未建成投产,通过初步设计,按要求施工,可以保证颗粒物的排放浓度符合目标要求 | 5 | 5 | ||||
满意度指标(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公众满意度 | 90%以上 | 尚未开展 | 10 | 10 | |||
总 分 | 100 | 100 | |||||||
说明 | 无 | ||||||||
2.省级环保专项资金770.51万元,自评11个项目
(8)嘉峪关市2023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14.50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嘉峪关市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 | ||||||||||
主管部门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5 | 10.15 | 10 | 70% | 7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省级财政拨款 | 0 | 14.5 | 10.15 | 10 | 70% | 7 | |||||
市级财政拨款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甘肃省市(县)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在收集汇总相关领域资料、科学核算、效验基础上,编写2023年度能源活动、工业生产、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大领域和全市总体温室气体清单报告,从而全面体现社会生产活动中直接或间接排放温室气体情况。 | 按照《指南》要求,在在收集汇总相关领域资料、科学核算、效验基础上,已完成编写2023年度能源活动、工业生产、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大领域和全市总体温室气体清单报告的初稿,终稿将于省统计局公布我市能源平衡表后完成。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6个清单报告 | =6个 | =6个 | 30 | 29 | |||||
质量指标 | 通过省生态环境厅技术审查 | 高质量完成 | / | 10 | 0 | 由于省统计局暂未公布我市能源平衡表,导致清单报告目前未通过省厅技术审查。 | |||||
时效指标 | 2024年年底前完成 | >=98% | >=98% | 10 | 10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超过合同约定金额 | <=5% | <=5%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保稳定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掌握全市温室气体年度排放状况,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为我市碳达峰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 促发展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 100% | 10 | 10 | ||||||
总 分 | 100 | 86 | |||||||||
说明 | 无 | ||||||||||
(9)嘉峪关市油气回收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项目49.80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嘉峪关市油气回收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项目 | |||||||||
主管部门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
年度资金总额: | 80 | 49.8 | 49.8 | 10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0 | 0 | / | / | / | ||||
省级财政拨款 | 80 | 49.8 | 49.8 | / | / | / | ||||
市级财政拨款 | 0 | 0 | 0 | / | / | /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嘉峪关市油气回收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对辖区内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含)的加油站油气回收安装自动监测系统,并实现省、市两级联网上传监控数据。 | 已完成嘉峪关市油气回收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可对辖区内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含)的加油站油气回收安装自动监测系统,并实现省、市两级联网上传监控数据。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开工数量 | 1 | 1 | 15 | 15 | / | |||
质量指标 | 项目完成质量 | 验收合格 | 满足验收要求 | 15 | 15 |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按时完成 | 按年度实施计划按时完成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情况 | 可控 | 可控 | 10 | 10 |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高质量发展 | 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 | 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 | 5 | 5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 100% | 5 | 5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环境质量 |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 10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长效管理机制 |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10 | 9.9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主管部分满意度 | 100% | 100% | 10 | 10 | / | |||
总 分 | 100 | 99.9 | / | |||||||
说明 | 无 | |||||||||
(10)2023年生态环境排放源统计采购服务项目7.68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2023年生态环境排放源统计采购服务项目 | ||||||||||||
主管部门 | 省生态环境厅 | 实施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 结转 | 当年安排 | ||||||||||||
年度资金总额: | 8 | 7.68 | 10 | 96% | 1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省级财政拨款 | 8 | 7.68 | 10 | 96% | 10 | ||||||||
市级财政拨款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2023年度环境统计调查及年报填报工作,为环境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 已完成202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填报相应调查和填报工作,为企业提供年报填报技术支撑。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排放源清单库 | 形成统计报告或清单 | 通过现场调查核实完成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所需信息和数据的报告提交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项目完成质量 | 高质量完成 | 高质量完成 | 20 | 19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按合同约定项目时间完成 | 已完成 | 10 | 10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超过合同约定金额 | <=5% | 4%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完成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 | 加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数据依据 | 已完成202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填报相应调查和填报工作,为企业提供年报填报技术支撑。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 / | 10 | 9 | |||||||
总 分 | 100 | 98 | / | ||||||||||
说明 | 无 | ||||||||||||
(11)2024年,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项目 | |||||||||
主管部门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甘肃尚尚源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
年度资金总额: | / | / | / | / | / |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 / | / | / | / | / | ||||
省级财政拨款 | 46w | 46w(中标价为29万元) | 17.40 | 10 | 10 | 10 | ||||
市级财政拨款 | / |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无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年底建成项目进度 | 完成项目进度大于60%工作量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项目开工数量 | 1.5 | 1.5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质量 | 进度60%合格 | 进度60%合格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时间 | 完成年度任务 | 完成年度任务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成本控制情况 | ≦17.40万元 | =17.40万元 | 15 | 15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环境空气质量 | 持续改善 | 持续改善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督促超标排放车辆进行维修治理,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 | 持续减少尾气污染 | 持续减少尾气污染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指标1:生态环境质量 | 持续改善 | 持续改善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公众满意度 | 100% | 98% | 10 | 8 | ||||
总 分 | 100 | 98 | ||||||||
说明 | 无 | |||||||||
(12)嘉峪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建设过程技术服务项目69.60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嘉峪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建设过程技术服务项目 | ||||||||||
主管部门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
年度资金总额: | 116 | 69.6 | 10 | 60% | 1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0 | |||||||||
省级财政拨款 | 116 | 69.6 | 60% | ||||||||
市级财政拨款 | 0 | 0 | |||||||||
其他资金 | 0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前期调研及资料收集,完成《嘉峪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 | 完成前期调研及资料收集,完成《嘉峪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开展项目前期调研,进行现场勘察并收集资料 | 完成 | 完成 | 5 | 5 | |||||
指标2:完成《嘉峪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 | 完成 | 完成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指标:保质保量,项目按年度实施计划实施 | 按计划实施 | 按计划实施 | 15 | 15 | ||||||
时效指标 | 指标:项目实施进度 | 按计划实施 | 按计划实施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指标:成本控制情况 | 定额标准内 | 未超出预算 | 10 | 10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指标:指导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总结形成嘉峪关市“无废城市”建设模式和经验。 | 是 | 是 | 30 | 3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 100% | 10 | 10 | |||||
总 分 | 100 | 100 | |||||||||
说明 | 该项目正在实施,《嘉峪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未正式印发,目前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 | ||||||||||
(13)嘉峪关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控视频系统升级改造项目34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嘉峪关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控视频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
主管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100% | 10 | |||||||
年度资金总额: | 34 | 0 | 10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0 | |||||||||
省级财政拨款 | 34 | 0 | 100% | 10 | |||||||
市级财政拨款 | 0 | 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该项目于2024年4月底前完成问题梳理排查工作,并根据排查情况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10月底前完成项目工程施工工作,并实现视频监控系统预期功能。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自验收完成之日起至2027年维保服务结束,根据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开展维保工作,确保3年内视频监控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 已完成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嘉峪关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控视频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1 | 0 | 15 | 15 | 已完成 | ||||
质量指标 | 指标1:项目建成后实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时监控 | 项目建成投运 | 按照合同规定正在实施 | 15 | 15 | 已完成 | |||||
时效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时间 | 2024年底 | 按照合同规定正在实施 | 10 | 10 | 已完成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成本控制情况 | 定额标准内 | 项目使用未超出预算 | 10 | 10 | 已完成 | |||||
效 益 指 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提升水源地信息化监管水平,保障“水环境安全 | 2024年底前完成 | 按照合同规定正在实施 | 15 | 15 | 已完成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指标1:保障水源保护区安全 | 实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时监控 | 按照合同规定正在实施 | 15 | 15 | 已完成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 | 100% | 100% | 10 | 10 | 已完成 | ||||
总 分 | 100 | 100 | |||||||||
说明 | |||||||||||
(14)2024年嘉峪关市整市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嘉峪关市整市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 ||||||||||
主管部门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政府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 结转 | 当年安排 | / | 10 | 100% | 10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80 | 80 | 10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0 | 0 | ||||||||
省级财政拨款 | 0 | 80 | 80 | ||||||||
市级财政拨款 | 0 | 0 | 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着力改善农村环境 | 该项目已建设完成,于2024年9月底验收后投运。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着力改善整体环境 | 完成 | 已按合同进度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准备5月底验收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按照嘉峪关市整市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方案高质量完成建设内容 | 改善农村环境 | 农村环境已得到治理改善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时间 | 2024年10月前完成 | 已完成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成本控制情况 | 定额标准内 | 项目使用未超出预算 | 10 | 10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对嘉峪关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 2024年10月前完成 | 完成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有效改善农村环境 | 2024年10月前完成 | 完成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有效改善农村环境 | 2024年10月前完成 | 完成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公众满意度 | 100% | 100% | 10 | 10 | |||||
总 分 | 100 | 100 | |||||||||
说明 | 无 | ||||||||||
(15)2024年省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运维管理项目20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2024年省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运维管理项目 | ||||||||||
主管部门 |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 实施单位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20 | 20 | -- | 100% |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 -- | |||||||||
省级财政拨款 | 0 | 20 | 20 | -- | 100% | -- | |||||
市级财政拨款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物资库和救援队伍稳定运行。 | 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库运行正常,队伍按年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物资库实际库存物资与账目相符,符合整体目标要求。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应急物资储备库及应急救援队伍保障运行 | 1个物资库和队伍 | 1个物资库和队伍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应急物资储备库及应急救援队伍运行稳定 | 运行稳定 | 运行正常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项目进度 |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 按时完成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预算范围内 | 完成 | 10 | 10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 提升 | 提升 | 5 | 5 | ||||||
生态效益指标 | 环境污染事故 | 减少 | 未发生事故 | 20 | 20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为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处置提供重要技术与数据支撑 | 100% | 100%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满意率 | 80% | 100% | 5 | 5 | |||||
总 分 | 100 | 100 | |||||||||
说明 | 无 | ||||||||||
(16)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3#回转窑节能降碳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325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3#回转窑节能降碳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 | ||||||||||
主管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
年度资金总额: | 6258.0086 | 6258.0086 | 10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
省级财政拨款 | 325 | 325 | 10 | 100% | 10 | ||||||
市级财政拨款 | 0 | ||||||||||
其他资金 | 5933.0086 | 5933.0086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改造后,达到重污染天气A级企业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10㎎/m³,SO2≤50mg/m³、氮氧化物≤150mg/m³,颗粒物减排28.71t/a。 | 达到重污染天气A级企业排放标准要求,颗粒物≤10㎎/m³,SO2≤50mg/m³、氮氧化物≤150mg/m³,颗粒物减排28.71t/a吨。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项目开工数量 | 1 | 1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项目施工完成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成本超出预算 | 否 | 否 | 10 | 10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年综合成本 | 10136万元 | 10136万元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环境空气质量 | 持续改善 | 是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污染物排放 | 颗粒物≤10㎎/m³,SO2≤50mg/m³、氮氧化物≤150mg/m³ | 达标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指标1:生态环境质量 | 不会对生态造成破坏,有利于生态改善
| 不会对生态造成破坏,有利于生态改善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公众满意度 | 10% | 100% | 10 | 10 | |||||
总 分 | 100 | 100 | |||||||||
说明 | 无 | ||||||||||
(17)嘉峪关市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更新改造项目14.88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嘉峪关市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更新改造项目 | ||||||||||
主管部门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甘肃世纪卓艺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60% | 10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24.8万元 | 14.88万元 | 10 | 60% | 1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0 | 0 | ||||||||
省级财政拨款 | 0 | 0 | 0 | ||||||||
市级财政拨款 | 0 | 24.8万元 | 14.88万元 | 10 | 60% | 1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确保我市负责运维的2个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 | 达到预期效果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根据实施方案,对2个站点需要维修更新的设备进行更换维修。 | 1 | 1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项目建成后实现2个站点正常运行。 | 保障正常运行 | 已完成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时间 | 按期完成 | 已完成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成本控制情况 | 定额标准内 | 未超出预算 | 10 | 10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 | / | /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水质监测正常开展 | 保障正常运行 | 已完成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水站正常运行 | 保障正常运行 | 按照合同规定正在实施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公众满意度 | 100% | 100% | 10 | 10 | |||||
总 分 | 100 | 100 | |||||||||
说明 | 无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煅烧烟气脱硫湿电改造项目 | |||||||||||||
主管部门 | 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
年度资金总额: | 2292万元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
省级财政拨款 | 0 | |||||||||||||
市级财政拨款 | 142万元 | |||||||||||||
其他资金 | 2150万元 | 10 | 100% | 1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据生产情况和当地生态环境要求,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控制在200mg/m3以内(即国家标准的50%),颗粒物排放浓度控制在10mg/m3以内,在重污染天气时,可将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m3以下,颗粒物排放浓度控制在5mg/m3以内。实现二氧化硫最大减排量为766吨/年,颗粒物最大减排量为205吨/年。 | 2024年12月份,二氧化硫平均排放浓度为117.6mg/m3,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为0.14 mg/m3。超额完成目标值。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项目开工数量 | 1 | 1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质量 | 1 | 1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时间 | 1 | 1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成本控制情况 | 1 | 1 | 10 | 10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成本分析 | 1 | 1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环境空气质量 | 1 | 1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经过处理后的烟气无明显水汽滴落现象 | 1 | 1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实现二氧化硫最大减排量为766吨/年,颗粒物最大减排量为205吨/年 | 1 | 1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公众满意度 | 100% | 100% | 10 | 10 | ||||||||
总 分 | 100 | 100 | 100 | |||||||||||
(19)市场监督局2024年煤质专项抽检费用项目10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市场监督局2024年煤质专项抽检费用项目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10 | 10 | 10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 / | / | / | / | / | |||||||
省级财政拨款 | / | / | / | / | / | / | |||||||
市级财政拨款 | 0 | 10 | 10 | 10 | 100% | 10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总计划96批次,包含动力用煤36批次,民用散煤60批次。 | 已完成96批次,包含动力用煤36批次,民用散煤60批次。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煤炭专项抽检批次数 | 96 | 96 | 5 | 5 | / | ||||||
指标2:抽检企业覆盖率 | 100% | 100% | 5 | 5 |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抽样完成质量 | 满意 | 满意 | 10 | 10 | / | |||||||
指标2:检验完成质量 | 满意 | 满意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指标:项目完成时间 | 及时 | 及时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成本控制情况 | 最低 | 最低 | 10 | 10 | /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煤炭质量明显提高 | 提高 | 提高 | 5 | 5 | / | ||||||
指标2:大中型企业能耗比明显减小 | 减小 | 减小 | 5 | 5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煤炭使用对大气污染明显降低 | 降低 | 降低 | 4 | 4 | / | |||||||
指标2:煤炭使用对土壤污染明显降低 | 降低 | 降低 | 4 | 4 | / | ||||||||
指标3:煤炭使用对水资源污染明显降低 | 降低 | 降低 | 4 | 4 | /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指标1:生态环境质量提升 | 提升 | 提升 | 4 | 4 | / | |||||||
指标2:我市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 | 优化 | 优化 | 4 | 4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服务企业满意度 | 100% | 100% | 5 | 5 | / | ||||||
指标2:服务质量满意度 | 100% | 98% | 5 | 4.8 | 提高服务质量 | ||||||||
总 分 | 100 | 99.8 | / | ||||||||||
说明 | 无 | ||||||||||||
(20)2024年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经费项目80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2024年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运行经费 | ||||||||||
主管部门 | 城市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城市管理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100% | 10 | |||||||
年度资金总额: | 80 | 80 | 10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省级财政拨款 | |||||||||||
市级财政拨款 | 80 | 8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减少道路扬尘,改善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园区整体环境面貌,为园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 有效减少道路扬尘,改善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园区整体环境面貌,为园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道路扬尘治理 | 对工业园区131万平方米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作业 | 对工业园区131万平方米道路进行洒水降尘作业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有效改善空气质量 | 有效抑制道路扬尘污染 | 有效抑制了道路扬尘污染 | 15 | 15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情况 | ≦80万元 | =80万元 | 10 | 10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优化营商环境 | 少道路扬尘排放量 | 少道路扬尘排放量持续减少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园区整体环境 | 持续改善 | 持续改善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 持续改善 | 持续改善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95%以上 | 98%以上 | 10 | 10 | |||||
总 分 | 100 | 100 | |||||||||
说明 | 无 | ||||||||||
(21)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运行经费项目3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运行经费项目 | ||||||||||
主管部门 | 城市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城市管理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100% | 10 | |||||||
年度资金总额: | 3 | 3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省级财政拨款 | |||||||||||
市级财政拨款 | 3 | 3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全面强化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在3处抛洒遗漏行为和扬尘污染易发区域、路段通过“人防+技防”的工作手段,对道路扬尘污染、抛撒遗漏的车辆进行综合治理,达到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 | 2024年度,我局共检查建筑垃圾(渣土)车辆运输路线及密闭性4894台次。规范建筑垃圾审批监管,核准建筑垃圾处置量154.79万吨。星河湾工地监控截取渣土拉运车辆760余车次;旅游专线截取出入车辆对比图7200余张。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视频监控摄像头5个 | 5个 | 5个 | 10 | 10 | |||||
视频监控摄像头接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 5个 | 5个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监控摄像头全年运行率 | 95% | 97% | 10 | 10 | ||||||
环境整洁率 | 得到提升 | 10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情况 | 预算3万元 | 3万元 | 10 | 10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得到提高 | 得到提高 | 100%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人居生活环境改善 | 持续改善 | 100%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长效管理制度建设 | 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 100%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众满意度 | 100% | 100% | 10 | 10 | |||||
总 分 | 100 | 100 | |||||||||
说明 | 无 | ||||||||||
(22)2024年市级事权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1.58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2024年市级事权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 |||||||||
主管部门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1.58 | 1.58 | 10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0 | 0 | |||||||
省级财政拨款 | 0 | 0 | 0 | |||||||
市级财政拨款 | 0 | 1.58 | 1.58 | 1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2024年工业园区专项监测和2024年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专项抽查抽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 已完成2024年工业园区专项监测和2024年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专项抽查抽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项目开工数量 | 1 | 1 | 15 | 15 |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质量 | 全部完成检测 | 满足检测要求 | 15 | 15 |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时间 | 2024.9.30 | 2024.9.30之前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成本控制情况 | 按照合同约定支出,未超出合同金额。 | 按照合同约定支出,未超出合同金额。 | 10 | 10 |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高质量发展 | 服务于环境质量监测 | 服务于环境质量监测 | 5 | 5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 100% | 5 | 5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环境质量 | 为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 为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 10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长效管理机制 |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公众满意度 | 100% | 100% | 10 | 10 | / | |||
总 分 | 100 | 100 | / | |||||||
说明 | 无 | |||||||||
(23)2024年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点运维保障项目0.79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点运维保障 | ||||||||||
主管部门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深圳绿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39.5% | 9.5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2万元 | 0.79万元 | 10 | 39.5% | 9.5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0 | 0 | ||||||||
省级财政拨款 | 0 | 0 | 0 | ||||||||
市级财政拨款 | 0 | 2万元 | 0.79万元 | 10 | 39.5% | 9.5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确保我市负责运维的两个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点正常运行 | 达到预期效果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第一时间对2个站点损坏的设备进行更换或维修。 | 保障正常运行 | 已完成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保质保量,确保正常运行 | 保障正常运行 | 已完成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时间 | 保障正常运行 | 已完成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成本控制情况 | 定额标准内 | 未超出预算 | 10 | 10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 | / | /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水质监测正常开展 | 保障正常开展 | 已完成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水站正常运行 | 保障正常运行 | 已完成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公众满意度 | 100% | 100% | 10 | 10 | |||||
总 分 | 100 | 99.5 | |||||||||
说明 | 无 | ||||||||||
(24)2024年生态环境监管制式服装和标志经费项目5.71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2024年生态环境监管制式服装和标志经费项目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100% | 10 | ||||||||
年度资金总额: | -- |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 -- | ||||||||||
省级财政拨款 | -- | -- | ||||||||||
市级财政拨款 | 57124.94元 | 57124.94元 | 10 | 100% | 10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14名工作人员生态环境监管制式服装和标志的配发工作 | 已完成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完成14名工作人员生态环境监管制式服装和标志的配发工作。 | 完成 | 已完成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严格按照中标要求配发 | 完成 | 已完成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项目按方案按时完成 | 项目按方案按时完成 | 已完成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未超出预算。 | 定额标准内 | 未超出预算 | 10 | 10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无闲置 | 无闲置 | 无闲置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执法严肃性,体现法律尊严 | 执法严肃 | 执法严肃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无 | / | / | / | /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指标1:人民群众持续了解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 持续了解 | 持续了解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越来越满意 | 100% | 100% | 10 | 10 | ||||||
总 分 | 100 | 100 | ||||||||||
说明 | 请地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25)嘉峪关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综合业务监管平台项目19.84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嘉峪关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综合业务监管平台项目 | |||||||||||||
主管部门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安徽宝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10 | |||||||||||
年度资金总额: | 19.84w | 19.84w | 19.84w | 10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 / | / | / | / | / | ||||||||
省级财政拨款 | / | / | / | / | / | |||||||||
市级财政拨款 | 19.84w | 19.84w | 19.84w | 10 | 100%/ | 10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设备正常运转 | 设备正常运转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项目开工数量 | 15 | 15 | 15 | 15 | ||||||||
质量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质量 | 10 | 1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时间 | 15 | 15 | 15 | 15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成本控制情况 | 10 | 10 | 10 | 10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环境空气质量 | 10 | 10 | 10 | 1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及时高效筛查高污染、高排放车辆,遏制机动车辆的超标排污行为 | 10 | 10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指标1:生态环境质量 | 10 | 10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公众满意度 | 100% | 90% | 10 | 8 | ||||||||
总 分 | 100 | 98 | ||||||||||||
说明 | 无 | |||||||||||||
(26)2024年度嘉峪关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服务采购项目30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嘉峪关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 |||||||||
主管部门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10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 | 30 | 30 | 10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0 | 0 | / | / | / | ||||
省级财政拨款 | 0 | 0 | 0 | / | / | / | ||||
市级财政拨款 | 30 | 30 | 30 | / | 100% | 1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整个项目服务周期为2019年至2022年,项目已竣工并顺利完成三年服务期,2024年完成合同整个款项支出,合同履约完成。 | 已完成整个项目服务周期2019年至2022年的服务,项目已竣工并顺利完成三年服务期,2024年完成合同整个款项支出,合同履约完成。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建成数量 | 1 | 1 | 15 | 15 | / | |||
质量指标 | 项目完成合同约定服务质量 | 验收合格 | 满足验收要求 | 15 | 15 |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按时完成 | 按年度实施计划按时完成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情况 | 可控 | 严格按照合同价 | 10 | 10 |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高质量发展 | 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 | 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 | 5 | 5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 100% | 5 | 5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环境质量 |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 10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长效管理机制 |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100% | 100% | 10 | 10 | / | |||
总 分 | 100 | 100 | / | |||||||
说明 | 无 | |||||||||
(27)2024年度市级事权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56万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市级事权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 |||||||||
主管部门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10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56 | 56 | 10 | 100% | 1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0 | 0 | 0 | |||||||
省级财政拨款 | 0 | 0 | 0 | |||||||
市级财政拨款 | 0 | 56 | 56 | 100% | 10 | |||||
其他资金 | 0 | 0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对嘉峪关市水环境、大气环境、地下水监管重点单位全年监测2次,土壤污染监管重点单位全年监测1次,其中大气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上半年监测全项,下半年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上半年监测全项、下半年监测COD、氨氮,地下水监管重点单位上下半年均监测全项。 | 对嘉峪关市水环境、大气环境、地下水监管重点单位全年监测2次,土壤污染监管重点单位全年监测1次,其中大气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上半年监测全项,下半年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上半年监测全项、下半年监测COD、氨氮,地下水监管重点单位上下半年均监测全项。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项目开工数量 | 监测全项 | 监测全项已完成 | 15 | 15 |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项目完成质量 | 监测全项完成 | 监测全项完成 | 15 | 15 | / | ||||
时效指标 |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所列嘉峪关市水环境、大气环境、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监管重点单位执法监测 | 完成年度任务 | 已完成年度任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成本控制情况 | ≦56万元 | =56万元 | 10 | 10 |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高质量发展 | 服务于环境质量监测 | 服务于环境质量监测 | 5 | 5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用数据反映嘉峪关市环境质量状况,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数据支撑。 | 100% | 100% | 5 | 5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环境质量 | 为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 为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 10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长效管理机制 |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公众满意度 | ≥95% | 96% | 10 | 10 | / | |||
总 分 | 100 | 100 | / | |||||||
说明 | 无 | |||||||||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1.整体绩效目标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的总体思路,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维持部门正常运行,发挥环保专项资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2.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中央财政、省级环保专项和市级环保专项项目结合评价指标和项目实际情况,符合生态环境部门职能,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划;项目实施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有明确的阶段性目标;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
3.综合评价结论
2024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基本能够按照方案和计划内容按期实施,专项资金做到足额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管理较规范,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2024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6.6%,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18微克每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50微克每立方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水质达标率100%,全市无劣Ⅴ类水体。土壤环境安全可控。
我局(本级)整体支出方面:全年预算数9376.79万元,实际支出数9376.7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分值10分,实际得10分。
202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部门管理得19分:资金投入指标得8分,实际得7分,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实际完成100%,得2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实际完成100%,得2分;“三公经费”控制率实际比上年上涨25%,得1分;结转结余变动率为0,得2分。财务管理指标得4分,其中,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得2分;资金管理规范得2分。采购管理规范,得2分。资产管理规范,得2分。人员管理指标其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得2分。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得2分。
(2)履职效果得49分:部门履职目标指标得19分,其中,产出数量指标年度指标值为82个,实际完成96个,得9分;产出质量指标年度指标值为考核合格或完成年度计划,实际完成值为考核合格或完成年度计划,得3分;产出时效指标年度指标值为完成任务,实际完成值为完成任务,得3分;产出成本指标年度指标为总成本在资金额度内,实际完成值为总成本在资金额度内,得4分。部门效果目标指标得30分,其中,经济效益指标实际完成值与年度指标值一致,得5分;社会效益指标年度指标值为有效提高,实际完成为提高,得7分;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指标值与年度指标值一致,得9分。社会影响指标得9分,其中,单位获奖情况实际完成值与年度指标值不一致,均为0项,得4分;违法违纪情况实际完成值为无,与年度指标值一致,得5分。
(3)能力建设得10分:长效管理指标得2分,即中期规划建设完备程度实际完成值与年度指标值一致,均为完成,得2分。资质建设指标得2分,即党建工作开展规律性实际完成值与年度指标值一致,得2分。信息化建设情况指标得2分,即信息化管理覆盖率实际完成值与年度指标值一致,得2分。人力资源建设指标得2分,即人员培训机制完备性实际完成值与年度指标值一致,达100%,得2分。档案管理指标得2分,即档案管理完备性实际完成值与年度指标值一致,均为完备,得2分。
(4)服务对象满意度得9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10分,即服务对象满意度年度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98%,得9分。
因此,我局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97分,指标完成情况为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结果应用情况:目前,尚未将绩效结果应用到具体的业务决策和人员晋级晋升中。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所属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七、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所属机关服务的支出。
九、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研究、技术规范制定、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十、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指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防治政策研究、技术规范制定、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指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十二、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十三、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指环境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指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法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十五、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指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十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4年度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绩效自评报告
2024年度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职责和资金情况等
市生态环境局(本级)是主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府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级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申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和整改工作;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资金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76.79万元,占收入的100%。支出合计937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07万元,占支出的11.31%;项目支出8316.72万元,占比88.69%。
整体绩效目标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的总体思路,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维持部门正常运行,发挥环保专项资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中央财政、省级环保专项和市级环保专项项目结合评价指标和项目实际情况,符合生态环境部门职能,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划;项目实施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有明确的阶段性目标;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综合评价结论
2024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资金基本能够按照方案和计划内容按期实施,专项资金做到足额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管理较规范,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2024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6.6%,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18微克每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50微克每立方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水质达标率100%,全市无劣Ⅴ类水体。土壤环境安全可控。
我局(本级)整体支出方面:全年预算数9376.79万元,实际支出数9376.7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分值10分,实际得10分。
202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部门管理得19分:资金投入指标得8分,实际得7分,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实际完成100%,得2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实际完成100%,得2分;“三公经费”控制率实际比上年上涨25%,得1分;结转结余变动率为0,得2分。财务管理指标得4分,其中,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得2分;资金管理规范得2分。采购管理规范,得2分。资产管理规范,得2分。人员管理指标其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得2分。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得2分。
(2)履职效果得49分:部门履职目标指标得19分,其中,产出数量指标年度指标值为82个,实际完成96个,得9分;产出质量指标年度指标值为考核合格或完成年度计划,实际完成值为考核合格或完成年度计划,得3分;产出时效指标年度指标值为完成任务,实际完成值为完成任务,得3分;产出成本指标年度指标为总成本在资金额度内,实际完成值为总成本在资金额度内,得4分。部门效果目标指标得30分,其中,经济效益指标实际完成值与年度指标值一致,得5分;社会效益指标年度指标值为有效提高,实际完成为提高,得7分;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指标值与年度指标值一致,得9分。社会影响指标得9分,其中,单位获奖情况实际完成值与年度指标值不一致,均为0项,得4分;违法违纪情况实际完成值为无,与年度指标值一致,得5分。
(3)能力建设得10分:长效管理指标得2分,即中期规划建设完备程度实际完成值与年度指标值一致,均为完成,得2分。资质建设指标得2分,即党建工作开展规律性实际完成值与年度指标值一致,得2分。信息化建设情况指标得2分,即信息化管理覆盖率实际完成值与年度指标值一致,得2分。人力资源建设指标得2分,即人员培训机制完备性实际完成值与年度指标值一致,达100%,得2分。档案管理指标得2分,即档案管理完备性实际完成值与年度指标值一致,均为完备,得2分。
(4)服务对象满意度得9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10分,即服务对象满意度年度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98%,得9分。
因此,我局年度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合计得97分,指标完成情况为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结果应用情况:目前,尚未将绩效结果应用到具体的业务决策和人员晋级晋升中。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按流程审批发放、报销,项目资金按要求入库、分配、拨付,预算支出进度与计划进度一致,与预算批复基本相符。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基本健全,资金支出进度符合项目进展情况和合同约定。会计信息真实规范,台帐、票据、资金、资产相符,会计信息完整,凭证齐全,记账、对账及时,控制措施到位。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4年,基本支出到位资金1060.07元,项目资金到位8316.7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220.50万元,占比86.82%;省级环保专项资金770.51万元,占比9.26%;市级专项资金325.71万元,3.92%。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在基本支出1060.07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949.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55%;商品和服务支出68.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8%。
(2)项目支出总计8316.72万元。其中,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出7220.50万元,支持7个项目,即嘉酒钢不锈钢分公司热轧加热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320万元;酒钢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553.50万元;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焦转运站粉尘深度治理项目500万元;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本部新3号高炉煤气精脱硫建设项目1144万元;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嘉东料场绿色智能化改造项目焦煤筒仓分项工程1534万元;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厂7号高炉热风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分项工程781万元;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焦炉装煤及3号-6号焦炉推焦除尘尾气深度治理项目388万元。
省级环保专项资金支出770.51万元,支持11个项目,即嘉峪关市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支出10.15万元;嘉峪关市油气回收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项目49.80万元;嘉峪关市2023年生态环境排放源统计采购服务项目7.68万元;嘉峪关市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项目支出17.40万元;嘉峪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建设工程技术服务项目支出69.60万元;嘉峪关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控视频系统升级改造项目34万元;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80万元;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资金20万元;嘉峪关大有嘉镁钙业有限公司3号回转窑节能减碳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325万元;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2024年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25万元,实际形成支出14.88万元;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煅烧烟气脱硫湿电改造项目142万元。
市级环保专项资金支出325.71万元,支持15个项目。即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煤质专项抽检费用10万元;嘉峪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经费3万元;工业园区管委会2024年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经费80万元;2024年制式服装和标志经费5.71万元;2024年市级事权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1.58万元;国家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费0.79万元;嘉峪关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综合业务监管平台项目第三年服务费19.84万元;嘉峪关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服务项目30万元;地方事权监测56万元;嘉峪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设备升级项目20.30万元;2024年电费20万元;向上争取资金奖励40万元;2024年招商引资经费8万元;社会经济指标任务完成奖励3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0.49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组织管理
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项目签订的各类合同规范有效;项目实施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效,项目多数有详细有效的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项目单位组织机构健全,分工与责任明确;个性业务有指标评价,即环境效益。
(2)资金使用情况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使用规范。项目支出范围合理,安排流程规范,资金及时到位。
(3)财务管理状况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按流程审批发放、报销,项目资金按要求入库、分配、拨付,预算支出进度与计划进度一致,与预算批复基本相符。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基本健全,资金支出进度符合项目进展情况和合同约定。会计信息真实规范,台帐、票据、资金、资产相符,会计信息完整,凭证齐全,记账、对账及时,控制措施到位。
(4)项目评价方法
项目绩效评价采取项目单位自评价方式,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如实编制本自评报告。通过相关资料进行分析,结合实施情况和日常监管情况对该项目单位绩效评价工作进行评价,该项目提出评价意见。
(5)项目组织实施
项目建设期间,符合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指标确定,项目资金能够足额及时到位,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监控有效。我局委派专人不定时抽查该项目是否按照申报内容组织实施,并对拨付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认真开展自评价工作,如实填报绩效评估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维护职员利益;公用经费支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完成部门任务,履行环保监管责任,职责履行到位,保障了我局(本级)正常运转,及时完成任务,重点工作办结率100%。
项目支出: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7220.50万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770.51万元,市级环保专项资金325.71万元,其项目自评价情况详附件。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按时提交政策建议,调研报告,工作报告,督查问题整改报告,督查问题整改数量,环境排查数量,审计检查整改数量,整改报告,建议报告,评审意见、复核意见,环评批复,环评备案数量,会议、培训、宣传活动次数,专网应用系统全年巡检次数、完成预算单位整体绩效评价和部门预决算相关工作,监测数据收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系列专题学习等工作,职责履行中工作实际完成率100%,完成及时率100%,工作质量均已达标,重点工作办结率100%。重点支出安排率为100%,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中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下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125.52%,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2.56%,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0.12%,财政拨款结转上下年变动率0,“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0。
(2)质量指标:按要求完成各类报告、全面反映督查问题整改,项目按年度实施计划按时完成,职工培训全部合格。
(3)时效指标: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规划目标任务已完成,重点任务完成100%,环境影响评价任务按计划完成,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稳步推进。
(4)成本指标:产出成本指标实际完成值为效果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提高了资金配置的3E要求(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
(2)社会效益:全民行动体系逐步构建,公众参与度不断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意识有所提高,社会对环境规划的认识度得以提升,有利于人居环境健康的生态安全格局稳定向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财产安全,重大环境和群众信访案件查办能力不断提升,环境法律专业知识和诉讼能力不断提升,环评在推进减排方面发挥的作用已有效提高。
(3)生态效益:规划环评有效性显著提升,区域环境质量稳定向好,排污许可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危险废物管控效果显著,水环境质量进一步盖上,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加强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与管理,进一步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重点行业企业土壤详查采样稳步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质量持续改善,逐步推进我市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环境更宜人、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4)可持续影响:通过规范预决算管理和绩效评价管理机制,实现中长期环保财政资金可持续规范化管理,为改善、监督和管理生态环境提供长期支持,相关技术、人员等能力得到提高,对公民环境行为产生长期的影响,规范性文件持续发挥作用,长期促进污染物控制与减排提供技术、数据、人员能力等提高,环境违法问题持续下降,促进了我市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各阶层对环境的满意度不低于95%,专家、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环保工作成果认同度不低于98%,参与单位对技术支持工作的满意度不低于98%,培训学员的满意度不低于95%,来访来信群众对处理情况的满意度不低于95%。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
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我局(本级)以提高服务潜力的资金支持力度,主要领导负总责、相关科室协调配合,形成了合力,事前审核目标、事中监控目标,事后评价目标,高效应用评价结果等,把绩效评价的目标管理原则、绩效导向原则责任追究原则和信息公开原则落到实处;对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的范围、内容、方法、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为防止弄虚作假情况的发生,加强了项目现场督查,保证了专项资金规范使用。
五、绩效自评结果尚无应用和公开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共有预算单位1个。涉及32个项目,预算总金额8316.72万元,自评价27个项目,预算总金额8197.93万元。
其中,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7220.50万元,支持7个项目,自评7个项目,即嘉酒钢不锈钢分公司热轧加热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320万元;酒钢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2553.50万元;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焦转运站粉尘深度治理项目500万元;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本部新3号高炉煤气精脱硫建设项目1144万元;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嘉东料场绿色智能化改造项目焦煤筒仓分项工程1534万元;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厂7号高炉热风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分项工程781万元;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焦炉装煤及3号-6号焦炉推焦除尘尾气深度治理项目388万元。
省级环保专项资金770.51万元,支持11个项目,自评11个项目,即嘉峪关市2023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14.50万元,实际形成支出10.15万元;嘉峪关市油气回收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项目49.80万元;嘉峪关市2023年生态环境排放源统计采购服务项目7.68万元;嘉峪关市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项目29万元,实际形成支出17.40万元;嘉峪关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建设工程技术服务项目116万元,实际形成支出69.60万元;嘉峪关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监控视频系统升级改造项目34万元;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80万元;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资金20万元;嘉峪关大有嘉镁钙业有限公司3号回转窑节能减碳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325万元;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2024年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25万元,实际形成支出14.88万元;嘉峪关索通预焙阳极有限公司煅烧烟气脱硫湿电改造项目142万元。
市级环保专项资金325.71万元,支出15个项目,自评9个项目,涉及资金206.92万元,即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煤质专项抽检费用10万元;嘉峪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经费3万元;工业园区管委会2024年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经费80万元;2024年制式服装和标志经费5.71万元;2024年市级事权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1.58万元;国家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费0.79万元;嘉峪关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综合业务监管平台项目第三年服务费19.84万元;嘉峪关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控及决策支持系统服务项目30万元;地方事权监测56万元。
七、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包括评价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况,评价工作适用情况等;
附件:2.2024年度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本级)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1)嘉峪关市整市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2024年度嘉峪关市整市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 目 名 称:嘉峪关市整市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嘉峪关市峪泉镇人民政府
评价实施部门: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
报告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资计划的函》(甘环函〔2023〕444号),2023年共拨付我局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80万元。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村组周边环境不断改善,我局会同郊区工作办公室积极分析论证,谋划实施了嘉峪关市整市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甘环函〔2023〕444号)。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改善农村环境,减少了污水泵站超负荷运行和泄漏的风险,特别是解决了旅游旺季游客增多,原有的污水泵站处理规模无法满足处理需求,使产生的生活污水溢出的问题,有助于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降低了环境风险隐患。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项目总投资88.25万元,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8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项目已于2024年9月3日完成竣工验收,12月24日财政局审定竣工财务决算造价金额为80.09万元。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1.1污水提升泵站改造:新建220m3污水提升泵站,安装潜水切割泵2台,扬程40m,流量40m3/h,新建阀门井2座。
2.2小康住宅排水管道改造:小康住宅排水管道改造279.9米。室外排水管道采用PE300克拉排水管,环刚度按Hs≧8.OKN/m2,密封橡胶圈承插式柔性连接,直埋敷设,管道埋深约1.8米。
2.实施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6月10日开始施工建设,2024年8月10日完工,2024年9月3日完成竣工验收,2024年12月24日完成竣工决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绩效目标:嘉峪关市整市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结合评价指标和项目实际情况,符合生态环境部门职能,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划;项目实施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有明确的阶段性目标;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对嘉峪关市整市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的成效和效率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要点采用因素分析法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与项目实施主体相分离的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有决策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项目绩效评价采取项目单位自评和非现场评价形式,根据项目绩效申报资料、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提供的绩效自评价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等使用因素分析法,采用三级指标计分,依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要点为标准,我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打分算数平均数为最终得分,并提出评价意见。
(三)绩效评价过程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根据考核标准对评价指标分别进行打分,明细项取平均值加总后形成最终得分。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项目绩效指标基本完成,得99分,确定为“优”,达到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分析
1.决策满分20分,实际得20分,其中,立项依据充分性得3分,立项程序规范性得2分,绩效指标目标合理性得5分,绩效指标明确性得5分,预算编制科学性得3分,资金分配合理性得2分。
2.过程满分35分,实际得分35分,其中,标资金到位率得5分,预算执行率得10分;资金使用合规性得5分,管理制度健全性得8分,制度执行有效性得7分。
3.产出得35分,实际得分35分,其中,实际完成率得10分,质量达标率得10分,完成及时性得10分,成本节约率得5分。
4.效益得10分,实际得分10分,其中,实施效益得8分,满意度得1分。
该项目绩效指标评价得99分,确定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五、本项目存在的问题
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未单独列出预算分配,预算编制存在缺陷,影响了环境监管部门的满意度。
六、无相关建议
报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资计划的函》(甘环函〔2023〕444号),2023年共拨付我局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80万元。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村组周边环境不断改善,我局会同郊区工作办公室积极分析论证,谋划实施了嘉峪关市整市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该项目总投资88.25万元,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80万元,项目已于2024年9月3日完成竣工验收,12月24日财政局审定竣工财务决算造价金额为80.09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100%。
(三)项目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
1.项目计划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污水提升泵站改造:新建220m3污水提升泵站,安装潜水切割泵2台,扬程40m,流量40m3/h,新建阀门井2座。
小康住宅排水管道改造:小康住宅排水管道改造279.9米。室外排水管道采用PE300克拉排水管,环刚度按Hs≧8.OKN/m2,密封橡胶圈承插式柔性连接,直埋敷设,管道埋深约1.8米。
2.实施情况
本项目按照嘉峪关市峪泉镇人民政府项目实施程序,经前期考察,开展充分的可行性研究,选择成熟稳定的工艺,项目立项合规。项目实施过程按照相关的管理制度,实施招投标,并签订相应的合同。项目施工单位为甘肃远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等规范,于2024年6月10日开始施工建设,2024年8月10日竣工,2024年9月3日完成竣工验收,2024年12月24日完成竣工决算。该项目结合评价指标和项目实际情况,符合省厅要求,项目的实施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任务内容,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项目组织管理。项目主管部门为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为监督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计划和方案按期实施项目工作。项目建设单位为嘉峪关市峪泉镇人民政府,职责为按照计划和方案保证质量和时效完成计划项目并组织验收。
二、项目绩效目标
嘉峪关市整市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结合评价指标和项目实际情况,符合生态环境部门职能,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划;项目实施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有明确的阶段性目标;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对嘉峪关市整市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质量达标率、完成及时性等方面开展绩效评价,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二)评价依据
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责相关规定;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预算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制度、办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项目设立的政策依据和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项目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其他相关资料。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等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与项目实施主体相分离的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有决策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项目绩效评价采取项目单位自评和非现场评价形式,根据项目绩效申报资料、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提供的绩效自评价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等使用因素分析法,采用三级指标计分,依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要点为标准,我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打分算数平均数为最终得分,并提出评价意见。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对应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分值和对应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对不符合否决性核心指标的,总体评分后直接扣减20分,评价结果不得确定为“优”“良”。
(五)评价人员组成
评价人员包括:张生锋,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财务核算中心主任;张世兵,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工程师;边帅铭,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工程师;乔俊瑜,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干部。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人员根据考核标准对评价指标分别进行打分,明细项取平均值加总后形成最终得分。边帅铭,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工程师起草该项目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结论
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项目绩效指标基本完成,得100分,确定为“优”,达到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
(二)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基本健全,资金支出进度符合项目进展情况和合同约定。会计信息真实规范,台帐、票据、资金、资产相符,会计信息完整,凭证齐全,记账、对账及时,控制措施到位。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4年,资金到位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0万元,占比0%;省级环保专项资金80万元,占比100%;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总投资88.25万元,实际支出8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决策满分20分,实际得20分,其中,立项依据充分性得3分,立项程序规范性得2分,绩效指标目标合理性得5分,绩效指标明确性得5分,预算编制科学性得3分,资金分配合理性得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过程满分35分,实际得分35分,其中,标资金到位率得5分,预算执行率得10分;资金使用合规性得5分,管理制度健全性得8分,制度执行有效性得7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产出得35分,实际得分35分,其中,实际完成率得10分,质量达标率得10分,完成及时性得10分,成本节约率得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效益得10分,实际得分9分,其中,实施效益得8分,满意度得1分。
该项目绩效指标评价得99分,确定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订的各类合同规范有效;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效,项目有详细有效的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绩效目标要合理,指标要明确、可考核,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才能可控。
七、本项目存在的问题
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未单独列出预算分配,预算编制存在缺陷,影响了环境监管部门的满意度。
八、无相关建议
附件: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整市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评价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
一级指标及分值 | 二级指标及分值 | 三级指标及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得分 | 备注 |
决策(20分) | 项目立项(5分) | 立项依据充分性(3分) | 评价要点: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 3 | 3 | 不需要此事项的得满分 |
立项程序规范性(2分) | 评价要点: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 2 | 2 | 不需要此事项的得满分 | ||
绩效目标(10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5分) | 评价要点: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5 | 5 | ||
绩效指标明确性(5分) | 评价要点: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5 | 5 | |||
资金投入(5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3) | 评价要点: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④预算确定的项 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 3 | 3 | ||
资金分配合理性(2) | 评价要点: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 2 | 2 | |||
过程(35分) | 资金管理(20分) | 资金到位率(5分)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5 | 5 | |
预算执行率(10分)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 10 | 1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 支出等情况;⑤是否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 | 5 | 5 | |||
组织实施(1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8 | 8 | ||
制度执行有效性(7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7 | 7 | |||
产出(35分) | 产出数量(20分) | 实际完成率(10分)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 10 | 10 | |
质量达标率(10分)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 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的绩效指标值。 | 10 | 10 | |||
产出实效(10分) | 完成及时性(10分) |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 10 | 10 | ||
产出成本(5分) | 成本节约率(5分)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 5 | 5 | ||
效益(10分) | 项目效益(10分) | 实施效益(8分)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2分)、经济效益(2分)、生态效益(3分)、可持续影响(1分)。 | 8 | 8 | |
满意度(2)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采取采用绩效自评数值。 | 2 | 1 | 预算编制存在缺陷,影响了环境监管部门的满意度,扣1分。
| ||
总 分 | 100 | 99 | ||||
2.嘉峪关市整市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问题清单
问题分类 | 序号 | 项目责任单位 | 问题描述 |
项目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嘉峪关市峪泉镇人民政府 | 无 |
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嘉峪关市峪泉镇人民政府 | 无 |
项目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嘉峪关市峪泉镇人民政府 | 无 |
项目产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嘉峪关市峪泉镇人民政府 | 无 |
项目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嘉峪关市峪泉镇人民政府 | 预算编制存在缺陷,影响了环境监管部门的满意度,扣1分。
|
其他问题 | 1 | 嘉峪关市峪泉镇人民政府 | 无 |
备注: | |||
(2)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委会2024年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经费项目
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委会2024年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经费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委会2024年工业园区
大气污染防治经费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评价实施部门: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
报告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2024年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经费项目安排资金80万元,用于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2024年度拨付工业园区管委会预算金额8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实际支出80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开展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嘉北、嘉东工业园区机动车道、非机动扯到进行机械化洒扫降尘。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减少道路扬尘,改善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园区整体环境面貌,为园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二)年度绩效目标
完成嘉北、嘉东产业园131万平方米道路洒水降尘作业。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规范财政支出,强化部门履职效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嘉峪关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要求,对工业园区管委会2024年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组织开展了2024年80万元财政资金绩效运行评价工作。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与项目实施主体相分离的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有决策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项目绩效评价采取项目单位自评和非现场评价形式,根据项目绩效申报资料、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提供的绩效自评价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等使用因素分析法,采用三级指标计分,依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要点为标准,我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打分算数平均数为最终得分,并提出评价意见。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根据考核标准对评价指标分别进行打分,明细项取平均值加总后形成最终得分。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工业园区管委会2024年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在预期时间基本完成,项目绩效指标基本完成,得97分,确定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分析
1.决策得20分,其中,立项依据充分性得3分,立项程序规范性得2分,绩效指标目标合理性得5分,绩效指标明确性得5分,预算编制科学性得3分,资金分配合理性得2分。
2.过程得35分,其中,资金到位率得5分,预算执行率得10分,资金使用合规性得5分,管理制度健全性得8分,制度执行有效性得7分。
3.产出得33分,其中,实际完成率得10分, 质量达标率得8分,完成及时性得10分,成本节约率得5分。
4.效益得9.5分,其中,实施效益得8分,满意度得1.5分。
五、本项目存在的问题
洒水降尘等抑尘作业中需要提高效率和效果,扣2分。群众对抑尘作业效果和及时性尚存在不满意之处,扣1分
六、无相关建议
报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及污染减排工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24年市级环保专项资金安排80万元支持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委会2024年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以促进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4年度,拨付工业园区管委会预算金额8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预算执行率达到100%,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不存在扩大或改变开支范围等情况,有效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
2024年,园区启用5台洒水车分区域、分路段,不分节假日进行不间断洒水作业,平均每小时冲洗作业1次,平均每车每天作业约60公里/辆,每天洒水80-120吨/辆。2台湿式清扫车每小时清扫距离约4公里,每天工作6小时,每天清扫约25公里,通过不间断对路面洒水冲洗和机械化清洗路面,通过实施有效的道路洒水降尘作业和湿式清扫作业,有效降低道路扬尘排放量,改善空气质量。
(四)项目组织管理
2024年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主管单位为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为监督项目按照计划和方案按期实施完成洒水降尘工作。项目资金监管部门为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减排科,职责为督促80万元资金规范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减少道路扬尘,改善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园区整体环境面貌,为园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二)年度绩效目标
完成嘉北、嘉东产业园131万平方米道路洒水降尘作业。项目实施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完成时间,有可衡量的总体目标和参数标准;项目目标有明确的判定标准,有明确的阶段性目标;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减少道路扬尘,改善了环境质量,减少因吸入这些细小颗粒物而导致的其他健康问题,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监控是保障单位实现绩效目标、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对及时发现并纠正绩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全面、如期完成有重要意义。为规范财政资金80万元支出,强化工业园区管委会履职效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嘉峪关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要求,我局对工业园区管委会2024年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经费项目组织开展了2024年财政资金绩效运行评价工作。
(二)评价依据
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责相关规定;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预算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制度、办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项目设立的政策依据和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项目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其他相关资料。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与项目实施主体相分离的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有决策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项目绩效评价采取项目单位自评和非现场评价形式,根据项目绩效申报资料、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提供的绩效自评价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等使用因素分析法,采用三级指标计分,依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要点为标准,我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打分算数平均数为最终得分,并提出评价意见。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对应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分值和对应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 90(含)--100分为“优”80 (含)--90分为“良”60 (含)-- 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对不符合否决性核心指标的,总体评分后直接扣减20分,评价结果不得确定为“优”“良”。
(五)评价人员组成
评价人员包括:张生锋,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财务核算中心主任;张世兵,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工程师;边帅铭,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工程师;乔俊瑜,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干部。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根据考核标准对评价指标分别进行打分,明细项取平均值加总后形成最终得分。张生锋,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财务核算中心主任起草该项目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分析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结论
2024年度,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的工业园区管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支出资金基本能够按照方案和计划内容按期实施,项目从决策、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实际完成情况、成本控制都比较规范。项目实施后,有效控制了工业园区重型大型汽车遗撒抛漏土方以及工业粉尘沉降到地面引起的二次扬尘污染,空气质量得到改善,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4年,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的工业园区管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资金到位80万元,市级环保专项资金80万元,占比100%。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的工业园区管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支出总计80万元,市级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为100%。
3.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使用情况
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的工业园区管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支出范围合理,安排流程规范。
(2)财务管理状况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资金支出进度符合项目进展情况和合同约定。会计信息真实规范,台帐、票据、资金、资产相符,会计信息完整,凭证齐全,记账、对账及时,控制措施到位。
(4)项目组织实施
工业园区管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期间,符合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指标确定,项目资金能够足额及时到位,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
(三)评价得分及结论
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的工业园区管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项目支出80万元,执行率为100%;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规范,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整体绩效目标执行达到预算绩效目标,执行进度达到预期目标,进一步提升了工业园区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园区整体环境面貌,为园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绩效评价指标得97分,确定为“优”,达到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决策得20分,其中,立项依据充分性得3分,立项程序规范性得2分,绩效指标目标合理性得5分,绩效指标明确性得5分,预算编制科学性得3分,资金分配合理性得2分。决策得分20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过程得35分 。一级指标过程指标标准分35分,二级指标资金管理标准值20分,组织实施标准值15分。其中,三级指标资金到位率标准分值5分,项目实际得5分;预算执行率标准分值10分,项目实际得10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标准分值5分,项目实际得5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标准分值8分,项目实际得8 分;制度执行有效性标准分值7分,项目实际得7分,过程指标得3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产出得33分。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标准分35分,二级指标产出数量标准值20分,产出时效标准值10分,产出成本标准值5分。其中,三级指标实际完成率标准分值10分,项目实际得10分;质量达标率标准分值10分,项目实际得8分;完成及时性标准分值10分,项目实际得10分;成本节约率标准分值5分,项目实际得5分,产出指标得3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效益得9分。 一级指指标效益标准值10分,二级指标项目效益标准值10分。其中,三级指标实施效益标准分值8分,项目实际得8分;满意度标准分值2分,项目实际得1分,效益指标得9分。
(五)综合评价结论
2024年度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经费支出基本能够按照方案和计划内容按期实施,专项资金做到足额拨付、及时到位,资金使用管理较规范。
该项目绩效指标评价得97分,确定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该项目的绩效目标监控体系已初现成效,预算资金执行较好,能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各单位加强资金监管,做到监管机制环环相扣,不出现断层。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洒水降尘等抑尘作业中需要提高效率和效果,扣2分。群众对抑尘作业效果和及时性尚存在不满意之处,扣1分
八、有关建议
单位预算是财政总预算的基础,是单位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重要经济保证,在预算编制中要遵循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稳妥性、合作性、绩效性原则。同时要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大绩效监督结果的运用。
九、没有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项目名称: 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委会2024年工业园区
大气污染防治经费项目 评价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
一级指标及分值 | 二级指标及分值 | 三级指标及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得分 | 备注 |
决策(20分) | 项目立项(5分) | 立项依据充分性(3分) | 评价要点: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 3 | 3 | 不需要此事项的得满分 |
立项程序规范性(2分) | 评价要点: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 2 | 2 | 不需要此事项的得满分 | ||
绩效目标(10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5分) | 评价要点: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5 | 5 | ||
绩效指标明确性(5分) | 评价要点: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5 | 5 | |||
资金投入(5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3) | 评价要点: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④预算确定的项 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 3 | 3 | ||
资金分配合理性(2) | 评价要点: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 2 | 2 | |||
过程(35分) | 资金管理(20分) | 资金到位率(5分)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5 | 5 | |
预算执行率(10分)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 10 | 1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 支出等情况;⑤是否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 | 5 | 5 | |||
组织实施(1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8 | 8 | ||
制度执行有效性(7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7 | 7 | |||
产出(35分) | 产出数量(20分) | 实际完成率(10分)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 10 | 10 | |
质量达标率(10分)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 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的绩效指标值。 | 10 | 8 | 洒水降尘等抑尘作业中需要提高效率和效果,扣2分。 | ||
产出实效(10分) | 完成及时性(10分) |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 10 | 10 | ||
产出成本(5分) | 成本节约率(5分)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 5 | 5 | ||
效益(10分) | 项目效益(10分) | 实施效益(8分)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2分)、经济效益(2分)、生态效益(3分)、可持续影响(1分)。 | 8 | 8 | |
满意度(2)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采取采用绩效自评数值。 | 2 | 1 | 人民群众对抑尘作业效果和及时性尚存在不满意之处,扣1分 | ||
总 分 | 100 | 97 | ||||
2.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委会2024年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经费项目 问题清单
问题分类 |
序号 |
项目责任单位 |
问题描述 |
项目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委会 | 无 |
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委会 | 无 |
项目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委会 | 无 |
项目产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委会 | 洒水降尘等抑尘作业中需要提高效率和效果,扣2分。 |
2 | |||
项目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委会 | 群众对抑尘作业效果和及时性尚存在不满意之处,扣1分 |
其他问题 | 1 | 甘肃嘉峪关工业园区管委会 | 无 |
2 | |||
备注: | |||
(3)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焦炉装煤及3号-6号焦炉推焦除尘尾气深度治理项目
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焦炉装煤及3号-6号焦炉推焦除尘尾气深度
治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 目 名 称: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焦炉装煤及3号-6号焦炉推焦除尘尾气深度治理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实施部门: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
报告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根据《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等相关要求,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翔能源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启动了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焦炉装煤及3号-6号焦炉推焦除尘尾气深度治理项目。该项目的实施能够积极推进焦化企业超低排放工作,达到颗粒物超低排的要求。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950万元,签订合同8个,合同总金额1775.61万元。2024年10月12日,该项目收到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88万元。截至2025年6月4日,已支出环保专项资金23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设备采购等内容,专项资金执行率60.3%。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1)改造备煤系统各皮带通廊头部、尾部受料点、落料点除尘系统及溜槽、导料槽,在3号4号焦炉及5号6号焦炉备煤区域新建除尘站。改造备煤系统除尘卸灰方式,分别接引至就近卸灰点。
(2)改造炼焦系统各皮带通廊头部、尾部的受料点、落料点的溜槽、导料槽等密封系统。
(3)密封3号4号、5号6号焦炉筛焦楼装车线,改造除尘管道。
(4)改造3号4号、5号6号焦炉筛焦除尘。在除尘器前增设脱水设备,布袋室直接进风方式改造为单个仓室锥形斗进风;优化除尘管道布局。
(5)改造3号4号、5号6号焦炉筛焦除尘输灰、卸灰方式,由螺旋、刮板输灰改为气力输灰,接引至就近卸灰仓。5号6号筛焦除尘南侧新建钢筋混凝土结构卸灰间。
(6)改造3号4号、5号6号焦炉干熄焦焦仓除尘,更换除尘器箱体腐蚀部位,加固除尘器支架等。
(7)改造所有除尘器烟囱及采样平台。
(8)对所有除尘器布袋进行改型更换,改造布袋反吹压缩空气管道。
(9)配套改造供配电系统、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物料及动力能源计量等系统。
2.实施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8月1日开始施工建设,截至2025年5月,已完成3号4号焦炉装煤、推焦烟气管道改造炉区内碰点和3号焦炉大沟西侧推焦、装煤除尘管道支架安装;完成3号4号焦炉大沟西侧中2300推焦除尘管道对接、吊装和3号4号焦炉大沟西侧中1300装煤除尘营道对接、吊装;完成5号6号推焦除尘烟囱平台旋梯制作和5号6号焦仓除尘管与推焦除尘管连通管安装。正在进行3号4号焦炉拦焦车三轨平台栏杆更换和5号拦焦车改造拆除施工建设。计划2025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绩效目标:项目于2024年8月1日开始施工建设,计划2025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建设完成后需达到《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装煤和机侧炉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10mg/m3,SO2排放浓度小时均值≤70mg/m3;焦炉烟囱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mg/m3、30mg/m3”等有组织排放要求,同时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产尘点及生产设施无可见烟粉尘外溢”。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对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焦炉装煤及3号-6号焦炉推焦除尘尾气深度治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要点采用因素分析法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评价工作小组与项目实施主体相分离的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有决策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项目绩效评价采取项目单位自评和非现场评价形式,根据项目绩效申报资料、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提供的绩效自评价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等使用因素分析法,采用三级指标计分,依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要点为标准,我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打分算数平均数为最终得分,并提出评价意见。
(三)绩效评价过程。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根据考核标准对评价指标分别进行打分,明细项取平均值加总后形成最终得分。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预计项目能够在预期时间完成,项目绩效指标基本完成,得95.5分,确定为“优”,达到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分析
1.决策满分20分,实际得分18分,其中,立项依据充分性得3分,立项程序规范性得2分,绩效指标目标合理性得5分,绩效指标明确性得5分,预算编制科学性得2分,资金分配合理性得1分。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未单独列出预算分配,故预算编制及资金分配各扣除1分,共扣2分。
2.过程满分35分,实际得分33分,其中,标资金到位率得5分,专项资金执行率为60.3%,预算执行率扣1分,得9分;资金使用合规性得5分,管理制度健全性得8分,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7分,实际得6分。资金拨付时项目已实施,制度执行扣除1分。
3.产出满分35分,实际得分35分,其中,该项目预计可按期完工并通过验收,实际完成率得10分,质量达标率得10分,完成及时性得10分,成本节约率得5分。
4.效益满分10分,实际得分9.5分,预计实施后可有效减少推焦装煤除尘的粉尘逸散、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中有关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规定及无组织排放控制的要求,实现颗粒物年减排量47.94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施效益得8分,监管部门对项目实施进度不满意,扣0.5分,满意度得1.5分。
该项目绩效指标评价得95.5分,确定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五、本项目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未单独列出预算分配,专项资金执行率为60.3%,资金拨付时项目已实施。
六、相关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督促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加强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中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转移、截留、挤占和挪做他用,破解内部难题,倒排工期,加快进度,尽早完工并投运,发挥预期环保效益目标。
报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随着环保形势越来越严峻,焦化作为高污染企业,越来越受到环保部门的关注,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中“装煤、推焦环节颗粒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不高于10mg/m³”、“焦炉烟囱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mg/m3、30mg/m3,产尘点及生产设施无可见烟粉尘外溢”等相关要求,宏翔能源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启动了宏翔能源公司3号4号焦炉装煤及3号-6号焦炉推焦除尘尾气深度治理项目。该项目的实施能够积极推进焦化企业超低排放工作,达到废气污染物超低排的要求。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950万元,签订合同8个,合同总金额1775.61万元。2024年10月12日,该项目收到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88万元。截至2025年6月4日,已支出环保专项资金23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设备采购等内容,专项资金执行率60.3%。
(三)项目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
1.项目计划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改造备煤系统各皮带通廊头部、尾部受料点、落料点除尘系统及溜槽、导料槽,在3号4号焦炉及5号6号焦炉备煤区域新建除尘站。改造备煤系统除尘卸灰方式,分别接引至就近卸灰点。
(2)改造炼焦系统各皮带通廊头部、尾部的受料点、落料点的溜槽、导料槽等密封系统。
(3)密封3号4号、5号6号焦炉筛焦楼装车线,改造除尘管道。
(4)改造3号4号、5号6号焦炉筛焦除尘。在除尘器前增设脱水设备,布袋室直接进风方式改造为单个仓室锥形斗进风;优化除尘管道布局。
(5)改造3号4号、5号6号焦炉筛焦除尘输灰、卸灰方式,由螺旋、刮板输灰改为气力输灰,接引至就近卸灰仓。5号6号筛焦除尘南侧新建钢筋混凝土结构卸灰间。
(6)改造3号4号、5号6号焦炉干熄焦焦仓除尘,更换除尘器箱体腐蚀部位,加固除尘器支架等。
(7)改造所有除尘器烟囱及采样平台。
(8)对所有除尘器布袋进行改型更换,改造布袋反吹压缩空气管道。
(9)配套改造供配电系统、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物料及动力能源计量等系统。
2.实施情况
本项目按照酒钢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程序,经前期考察,开展充分的可行性研究,选择成熟稳定的工艺,项目立项合规。项目实施过程按照相关的管理制度,实施招投标,并签订相应的合同。项目由甘肃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展监理工作。
本项目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等规范,于2024年10月开工建设,截至2025年5月,已完成3号4号焦炉装煤、推焦烟气管道改造炉区内碰点和3号焦炉大沟西侧推焦、装煤除尘管道支架安装;完成3号4号焦炉大沟西侧中2300推焦除尘管道对接、吊装和3号4号焦炉大沟西侧中1300装煤除尘营道对接、吊装;完成5号6号推焦除尘烟囱平台旋梯制作和5号6号焦仓除尘管与推焦除尘管连通管安装。正在进行3号4号焦炉拦焦车三轨平台栏杆更换和5号拦焦车改造拆除施工建设。计划2025年12月竣工验收。
(四)项目组织管理。项目主管部门为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为监督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计划和方案按期实施项目工作。项目实施单位为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职责为按照计划和方案保证质量和时效完成计划项目并组织验收。
五、项目绩效目标
预计项目建成后3号4号焦炉装煤除尘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10mg/m3,SO2排放浓度小时均值≤70mg/m3;3号-6号焦炉推焦除尘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10mg/m3,SO2排放浓度小时均值≤30mg/m3,产尘点无可见烟粉尘外溢,有效减少推焦装煤除尘的粉尘逸散、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中有关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规定及无组织排放控制的要求,实现颗粒物年减排量47.94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六、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对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焦炉装煤及3号-6号焦炉推焦除尘尾气深度治理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质量达标率、完成及时性等方面开展绩效评价,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二)评价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责相关规定;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预算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制度、办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项目设立的政策依据和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项目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其他相关资料。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评价工作小组与项目实施主体相分离的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有决策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项目绩效评价采取项目单位自评和非现场评价形式,根据项目绩效申报资料、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提供的绩效自评价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等使用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相结合方式,采用三级指标计分,依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要点为标准,我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打分算数平均数为最终得分,形成非现场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对应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分值和对应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对不符合否决性核心指标的,总体评分后直接扣减20分,评价结果不得确定为“优”“良”。
(四)评价人员组成。张生锋,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财务核算中心主任;张世兵,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工程师;边帅铭,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工程师;乔俊瑜,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干部。
(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我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根据考核标准对评价指标分别进行打分,明细项取平均值加总后形成最终得分。乔俊瑜,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干部起草该项目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七、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结论
预计项目能够在预期时间完成,并基本完成项目绩效指标,得95.5分,确定为“优”,达到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
(二)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基本健全,资金支出进度符合项目进展情况和合同约定。会计信息真实规范,台帐、票据、资金、资产相符,会计信息完整,凭证齐全,记账、对账及时,控制措施到位。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4年,资金到位1950万元,其中,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到账388万元,占比19.9%;自筹资金1562万元,占比80.1%。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950万元,签订合同8个,合同总金额1775.61万元。2024年10月12日,该项目收到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88万元。截至2025年6月4日,已支出环保专项资金23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设备采购等内容,专项资金执行率60.3%。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决策满分20分,实际得分18分,其中,立项依据充分性得3分,立项程序规范性得2分,绩效指标目标合理性得5分,绩效指标明确性得5分,预算编制科学性得2分,资金分配合理性得1分。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未单独列出预算分配,故预算编制及资金分配各扣除1分,共扣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过程满分35分,实际得分33分,其中,标资金到位率得5分,专项资金执行率为60.3%,预算执行率扣1分,得9分;资金使用合规性得5分,管理制度健全性得8分,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7分,实际得6分。资金拨付时项目已实施,制度执行扣除1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产出满分35分,实际得分35分,其中,该项目预计可按期完工并通过验收,实际完成率得10分,质量达标率得10分,完成及时性得10分,成本节约率得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效益满分10分,实际得分9.5分,预计实施后可有效减少推焦装煤除尘的粉尘逸散、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中有关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规定及无组织排放控制的要求,实现颗粒物年减排量47.94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实施效益得8分,监管部门对项目实施进度不满意,扣0.5分,满意度得1.5分。
该项目绩效指标评价得95.5分,确定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订的各类合同规范有效;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效,项目有详细有效的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绩效目标要合理,指标要明确、可考核,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才能可控。
七、本项目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未单独列出预算分配,专项资金执行率为60.3%,资金拨付时项目已实施。
八、相关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督促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加强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中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转移、截留、挤占和挪做他用,破解内部难题,倒排工期,加快进度,尽早完工并投运,发挥预期环保效益目标。
附件: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2.宏翔能源公司3号4号焦炉装煤及3号-6号焦炉推焦除尘尾气深度治理项目问题清单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项目名称: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号4号焦炉装煤及3号-6号焦炉推焦除尘尾气深度治理项目
评 价 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
一级指标及分值 | 二级指标及分值 | 三级指标及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得分 | 备注 |
决策(20分) | 项目立项(5分) | 立项依据充分性(3分) | 评价要点: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 3 | 3 | |
立项程序规范性(2分) | 评价要点: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 2 | 2 | |||
绩效目标(10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5分) | 评价要点: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5 | 5 | ||
绩效指标明确性(5分) | 评价要点: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5 | 5 | |||
资金投入(5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3) | 评价要点: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 3 | 2 | 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未单独列出预算分配,预算编制扣1分。 | |
资金分配合理性(2) | 评价要点: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 2 | 1 | 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未单独列出预算分配,资金分配扣1分。 | ||
过程(35分) | 资金管理(20分) | 资金到位率(5分)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5 | 5 | |
预算执行率(10分)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 10 | 9 | 专项资金执行率60.3%,预算执行率扣1分。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⑤是否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 | 5 | 5 | |||
组织实施(1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8 | 8 | ||
制度执行有效性(7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7 | 6 | 资金拨付时,项目已实施,制度执行扣1分。 | ||
产出(35分) | 产出数量(20分) | 实际完成率(10分)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 10 | 10 | |
质量达标率(10分)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的绩效指标值。 | 10 | 10 | |||
产出实效(10分) | 完成及时性(10分) |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 10 | 10 | ||
产出成本(5分) | 成本节约率(5分)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 5 | 5 | ||
效益(10分) | 项目效益(10分) | 实施效益(8分)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2分)、经济效益(2分)、生态效益(3分)、可持续影响(1分)。 | 8 | 8 | 该项目尚未完工,实施效益为预估效益。 |
满意度(2)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采取采用绩效自评数值。 | 2 | 1.5 | 监管部门对项目实施进度不满意,扣0.5分。 | ||
总分 | 100 | 95.5 | ||||
附件2
宏翔能源公司3号4号焦炉装煤及3号-6号焦炉推焦除尘尾气深度治理项目问题清单
问题分类 | 序号 | 项目责任单位 | 问题描述 |
项目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未单独列出预算分配,预算编制扣1分。 |
2 | 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未单独列出预算分配,资金分配扣1分。 | |
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专项资金执行率60.3%,预算执行率扣1分。 |
2 | |||
项目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资金拨付时,项目已实施,制度执行扣1分。 |
2 | |||
项目产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2 | |||
项目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2 | |||
其他问题 | 1 | 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监管部门对项目实施进度不满意,扣0.5分。 |
2 | |||
备注: | |||
(4)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3号回转窑节能减碳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3号回转窑
节能减碳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 目 名 称: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3号回转窑节能减碳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
评价实施部门: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
报告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为响应国家“双碳”政策,配套酒钢炼铁厂烧结机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启动3号回转窑节能减碳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实施后,可满足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60m²烧结机投产后石灰溶剂产品需求,推动实现高效、节能、减排生产。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7405万元,签订合同、委托10份,合同总金额6258.01万元。2024年10月12日,该项目收到省级环保专项资金325万元。截至2025年6月4日,已支出环保专项资金325万元,主要用于污染治理设施采购,专项资金执行率100%。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1)对回转窑预热系统进行优化,增加预热器容积,优化工艺管线,改善系统负压,进而达到提产节能降本的目的。
(2)在回转窑煅烧带采用新型复合砖,窑皮温度降低15%,竖冷采用新型四通道双层风塔,提升二次风利用率,成品物料温度降低49%,提高热效率。
(3)对除尘器主体结构和电控系统实施“三化”升级改造,离线清灰过滤风速<0.75m/min,滤袋数量增加到2304条,滤袋由6米更换为7米,总面积达8064m2;新增除尘滤袋288条,新增过滤面积2024m3。
(4)对除尘箱体进行加高改造,保证烟尘分配空间,在入口侧安装2个沉降箱,对进气汇风箱进行流场再分配改造,实现除尘设备高效、节能运行。
2.实施情况
本项目实际于2024年3月启动,2024年6月27日开始施工建设,2024年8月完成主体建设,2024年11月13日完成安装、调试,2024年12月完成验收并投运。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绩效目标:项目于2024年6月27日开始施工建设,2024年12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建设完成后需达到《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3号回转窑节能降碳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甘发改办函〔2023〕99号文件)以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环境污染防治与监测监管专项资金(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甘环规划发〔2024〕2号文件)中关于重污染天气A级企业的排放标准要求,即颗粒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10mg/m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时均值≤50mg/m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150mg/m³,颗粒物减排28.71t/a。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对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3号回转窑节能减碳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要点采用因素分析法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评价工作小组与项目实施主体相分离的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有决策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项目绩效评价采取项目单位自评和非现场评价形式,根据项目绩效申报资料、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提供的绩效自评价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等使用因素分析法,采用三级指标计分,依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要点为标准,我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打分算数平均数为最终得分,并提出评价意见。
(三)绩效评价过程。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根据考核标准对评价指标分别进行打分,明细项取平均值加总后形成最终得分。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项目绩效指标基本完成,得96分,确定为“优”,达到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分析
1.决策满分20分,实际得分18分,其中,立项依据充分性得3分,立项程序规范性得2分,绩效指标目标合理性得5分,绩效指标明确性得5分,预算编制科学性得2分,资金分配合理性得1分。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未单独列出预算分配,故预算编制及资金分配各扣除1分,共扣2分。
2.过程满分35分,实际得分33分,其中,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与实际到位资金额不一致,标资金到位率满分5分,实际得分4分,扣1分,预算执行率得10分;资金使用合规性得5分,管理制度健全性得8分,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7分,实际得6分。资金拨付时项目已实施,制度执行扣除1分。
3.产出满分35分,实际得分35分,其中,该项目预计可按期完工并通过验收,实际完成率得10分,质量达标率得10分,完成及时性得10分,成本节约率得5分。
4.效益满分10分,实际得分10分,其中,实施效益得8分,满意度得2分。
该项目绩效指标评价得96分,确定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五、本项目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未单独列出预算分配,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与实际到位资金额不一致,且资金拨付时项目已实施。
六、相关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督促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加强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项环保资金预算编制和实际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专款专用,不转移、截留、挤占和挪做他用。
报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为响应国家“双碳”政策,配套酒钢炼铁厂烧结机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启动3号回转窑节能减碳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实施后,可满足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60m²烧结机投产后石灰溶剂产品需求,推动实现高效、节能、减排生产。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该项目计划总投资7405万元,签订合同、委托10份,合同总金额6258.01万元。2024年10月12日,该项目收到省级环保专项资金325万元。截至2025年6月4日,已支出环保专项资金325万元,主要用于污染治理设施采购,专项资金执行率100%。
(三)项目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
1.项目计划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回转窑预热系统进行优化,增加预热器容积,优化工艺管线,改善系统负压,进而达到提产节能降本的目的。
(2)在回转窑煅烧带采用新型复合砖,窑皮温度降低15%,竖冷采用新型四通道双层风塔,提升二次风利用率,成品物料温度降低49%,提高热效率。
(3)对除尘器主体结构和电控系统实施“三化”升级改造,离线清灰过滤风速<0.75m/min,滤袋数量增加到2304条,滤袋由6米更换为7米,总面积达8064㎡;新增除尘滤袋288条,新增过滤面积2024m3。
(4)对除尘箱体进行加高改造,保证烟尘分配空间,在入口侧安装2个沉降箱,对进气汇风箱进行流场再分配改造,实现除尘设备高效、节能运行。
2.实施情况
该项目自2024年6月27日正式开工,于2024年11月13日全面完工,同年12月通过项目竣工验收。项目主要完成了原料运输、筛分系统改造,3号回转窑预热器、窑体、竖式冷却器、烟气除尘系统等的升级改造,以及成品输送系统、煤粉制备系统、智能控制系统和上料系统集中除尘系统的建设。
项目实施过程中,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合同要求进行,确保了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按期完成。项目已完成功能考核,委托甘肃宏基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监测,实际检测除尘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均满足《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3号回转窑节能降碳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甘发改办函〔2023〕99号文件)以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环境污染防治与监测监管专项资金(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甘环规划发〔2024〕2号文件)中关于重污染天气A级企业的排放标准要求,达到了应有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组织管理。项目主管部门为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为监督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计划和方案按期实施项目工作。项目实施单位为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职责为按照计划和方案保证质量和时效完成计划项目并组织验收。
八、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建成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50、150mg/m3,有效减少粉尘逸散、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3号回转窑节能降碳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甘发改办函〔2023〕99号文件)以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环境污染防治与监测监管专项资金(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甘环规划发〔2024〕2号文件)中有关重污染天气A级企业排放标准要求,实现颗粒物年减排量28.71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九、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对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3号回转窑节能降碳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质量达标率、完成及时性等方面开展绩效评价,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二)评价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责相关规定;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预算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制度、办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项目设立的政策依据和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项目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其他相关资料。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评价工作小组与项目实施主体相分离的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有决策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项目绩效评价采取项目单位自评和非现场评价形式,根据项目绩效申报资料、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提供的绩效自评价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等使用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相结合方式,采用三级指标计分,依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要点为标准,我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打分算数平均数为最终得分,形成非现场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对应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分值和对应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对不符合否决性核心指标的,总体评分后直接扣减20分,评价结果不得确定为“优”“良”。
(四)评价人员组成。张生锋,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财务核算中心主任;张世兵,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工程师;边帅铭,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工程师;乔俊瑜,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干部。
(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我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根据考核标准对评价指标分别进行打分,明细项取平均值加总后形成最终得分。乔俊瑜,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干部起草该项目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十、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结论
预计项目能够在预期时间完成,并基本完成项目绩效指标,得97分,确定为“优”,达到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
(二)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基本健全,资金支出进度符合项目进展情况和合同约定。会计信息真实规范,台帐、票据、资金、资产相符,会计信息完整,凭证齐全,记账、对账及时,控制措施到位。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4年,资金到位6258.0086万元,其中,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到账325万元,占比5.2%;银行贷款4100万元,占比65.5%;自有资金1833.0086万元,占比29.3%。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7405万元,签订合同、委托10份,合同总金额6258.0086万元。2024年10月12日,该项目收到省级环保专项资金325万元。截至2025年6月4日,已支出环保专项资金325万元,主要用于污染治理设施采购,专项资金执行率100%。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决策满分20分,实际得分18分,其中,立项依据充分性得3分,立项程序规范性得2分,绩效指标目标合理性得5分,绩效指标明确性得5分,预算编制科学性得2分,资金分配合理性得1分。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未单独列出预算分配,故预算编制及资金分配各扣除1分,共扣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过程满分35分,实际得分33分,其中,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与实际到位资金额不一致,标资金到位率满分5分,实际得4分,扣1分,预算执行率得10分;资金使用合规性得5分,管理制度健全性得8分,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7分,实际得6分。资金拨付时项目已实施,制度执行扣除1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产出满分35分,实际得分35分,其中,该项目预计可按期完工并通过验收,实际完成率得10分,质量达标率得10分,完成及时性得10分,成本节约率得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效益满分10分,实际得分10分,其中,实施效益得8分,满意度得2分。
该项目绩效指标评价得96分,确定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订的各类合同规范有效;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效,项目有详细有效的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绩效目标要合理,指标要明确、可考核,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才能可控。
七、本项目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未单独列出预算分配,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与实际到位资金额不一致,且资金拨付时项目已实施。
八、相关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督促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加强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项环保资金预算编制和实际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专款专用,不转移、截留、挤占和挪做他用。
附件: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2.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3号回转窑节能降碳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问题清单
附件1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项目名称: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3号回转窑节能降碳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
评 价 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
一级指标及分值 | 二级指标及分值 | 三级指标及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得分 | 备注 |
决策(20分) | 项目立项(5分) | 立项依据充分性(3分) | 评价要点: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 3 | 3 | |
立项程序规范性(2分) | 评价要点: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 2 | 2 | |||
绩效目标(10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5分) | 评价要点: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5 | 5 | ||
绩效指标明确性(5分) | 评价要点: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5 | 5 | |||
资金投入(5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3) | 评价要点: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 3 | 2 | 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未单独列出预算分配,预算编制扣1分。 | |
资金分配合理性(2) | 评价要点: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 2 | 1 | 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未单独列出预算分配,资金分配扣1分。 | ||
过程(35分) | 资金管理(20分) | 资金到位率(5分)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5 | 4 | 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与实际到位资金额不一致,扣1分 |
预算执行率(10分)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 10 | 1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⑤是否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 | 5 | 5 | |||
组织实施(1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8 | 8 | ||
制度执行有效性(7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7 | 7 | 资金拨付时,项目已实施,制度执行扣1分。 | ||
产出(35分) | 产出数量(20分) | 实际完成率(10分)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 10 | 10 | |
质量达标率(10分)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的绩效指标值。 | 10 | 10 | |||
产出实效(10分) | 完成及时性(10分) |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 10 | 10 | ||
产出成本(5分) | 成本节约率(5分)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 5 | 5 | ||
效益(10分) | 项目效益(10分) | 实施效益(8分)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2分)、经济效益(2分)、生态效益(3分)、可持续影响(1分)。 | 8 | 8 | |
满意度(2)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采取采用绩效自评数值。 | 2 | 2 | |||
总分 | 100 | 96 | ||||
附件2
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3号回转窑节能降碳工艺装备三化升级改造项目问题清单
问题分类 | 序号 | 项目责任单位 | 问题描述 |
项目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 | 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未单独列出预算分配,预算编制扣1分。 |
2 | 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 | 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未单独列出预算分配,资金分配扣1分。 | |
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 | 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与实际到位资金额不一致,资金到位率扣1分。 |
2 | |||
项目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 | 资金拨付时,项目已实施,制度执行扣1分。 |
2 | |||
项目产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 | 无 |
2 | |||
项目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 | 无 |
2 | |||
其他问题 | 1 | 嘉峪关大友嘉镁钙业有限公司 | 无 |
2 | |||
备注: | |||
(5)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嘉东料场绿色智能化改造项目焦煤筒仓分项工程
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储
运部嘉东料场绿色智能化改造项目焦
煤筒仓分项工程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 目 名 称: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嘉东料场绿色智能化改造项目焦煤筒仓分项工程
项目主管部门: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实施部门: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
报告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 号)关于“煤、焦炭、烧结矿等块状或粘湿物料应采用密封料仓或封闭料棚方式储存”的相关要求,甘肃酒钢宏兴宏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原“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以下简称“宏翔能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启动了储运部嘉东料场绿色智能化改造项目焦煤筒仓分项工程。该项目的实施能够积极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工作,达到废气污染物超低排的要求。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该项目计划静态总投资18838万元,签订合同、委托19个(包含7项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18838万元。2024年10月12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534万元用于支持该项目实施。截至2024年12月,已支出环保专项资金153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设备采购等内容,专项资金执行率100%。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新建 11个直径21 米的焦煤筒仓及汽车受卸系统,主要包括筒仓本体、仓顶通廊、仓顶层全部土建结构、工艺装备及配套供配电,除尘、照明等辅助设施,其中简仓本体:包括平板闸门、拖载式称重给料机、空气炮、仓下采暖设施、排水设施、仓顶带式输送机、卸料车、料位计、仓顶通廊、消防设施等;原有配电室内新增配电柜等设备设施。新建简仓下方的输煤开关站至输煤电磁站的高压电力电缆及通讯线缆迁改。
2.实施情况
本项目实际于2021年12月31日启动,实际开工建设2022年3月5日,实际完工日期2024年4月16日,计划2025年6月30日竣工。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绩效目标:项目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启动,2022年3月5日开工,2024年4月16日完工,计划2025年6月30日竣工。建设完成后需达到《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 号)关于“煤、焦炭、烧结矿等块状或粘湿物料应采用密封料仓或封闭料棚方式储存”的要求,实现颗粒物年减排量286吨,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对储运部嘉东料场绿色智能化改造项目焦煤筒仓分项工程的成效和效率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要点采用因素分析法进行评价。
(二)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与项目实施主体相分离的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有决策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项目绩效评价采取项目单位自评和非现场评价形式,根据项目绩效申报资料、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提供的绩效自评价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等使用因素分析法,采用三级指标计分,依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要点为标准,我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打分算数平均数为最终得分,并提出评价意见。
(三)绩效评价过程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根据考核标准对评价指标分别进行打分,明细项取平均值加总后形成最终得分。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项目绩效指标基本完成,得99.5分,确定为“优”,达到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分析
1.决策满分20分,实际得20分,其中,立项依据充分性得3分,立项程序规范性得2分,绩效指标目标合理性得5分,绩效指标明确性得5分,预算编制科学性得3分,资金分配合理性得2分。
2.过程满分35分,实际得分35分,其中,资金到位率得5分,预算执行率得10分;资金使用合规性得5分,管理制度健全性得8分,制度执行有效性得7分。
3.产出得35分,其中,实际完成率得10分,质量达标率得10分,完成及时性得10分,成本节约率得5分。
4.效益得9.5分,其中,实施效益得8分,满意度得1.5分。
该项目绩效指标评价得99.5分,确定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五、本项目存在的问题
项目虽然已完工,但未进行竣工验收,影响了主管部门的满意度。
六、无相关建议
报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按照《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 号)关于“煤、焦炭、烧结矿等块状或粘湿物料应采用密封料仓或封闭料棚方式储存”的要求,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新建11个直径21米的焦煤筒仓及汽车受卸系统,主要包括筒仓本体、仓顶通廊、仓顶层全部土建结构、工艺装备及配套供配电,除尘、照明等辅助设施,其中简仓本体:包括平板闸门、拖载式称重给料机、空气炮、仓下采暖设施、排水设施、仓顶带式输送机、卸料车、料位计、仓顶通廊、消防设施等;原有配电室内新增配电柜等设备设施。新建简仓下方的输煤开关站至输煤电磁站的高压电力电缆及通讯线缆迁改,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该项目计划静态总投资18838万元,签订合同、委托19个(包含7项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18838万元。2024年10月12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拨付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534万元,用于支持该项目实施。截至2024年12月,已支出环保专项资金153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设备采购等内容,专项资金执行率100%。
(三)项目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
项目计划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新建11个直径21米的焦煤筒仓及汽车受卸系统,主要包括筒仓本体、仓顶通廊、仓顶层全部土建结构、工艺装备及配套供配电,除尘、照明等辅助设施,其中简仓本体:包括平板闸门、拖载式称重给料机、空气炮、仓下采暖设施、排水设施、仓顶带式输送机、卸料车、料位计、仓顶通廊、消防设施等;原有配电室内新增配电柜等设备设施。新建简仓下方的输煤开关站至输煤电磁站的高压电力电缆及通讯线缆迁改。
2.实施情况
本项目按照酒钢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程序,经前期考察,开展充分的可行性研究,选择成熟稳定的工艺,项目立项合规。项目实施过程按照相关的管理制度,实施招投标,并签订相应的合同。项目由嘉峪关市宏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监理工作。
本项目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等规范,于2021年12月31日启动实施,2022年3月5日开始施工建设,2024年4月16日完工,计划2025年6月30日竣工。项目已完成功能考核,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的相关要求,满足现场污染物的治理效果,达到了应有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组织管理。项目主管部门为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为监督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计划和方案按期实施项目工作。项目实施单位为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职责为按照计划和方案保证质量和时效完成计划项目并组织验收。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于2022年3月5日开始施工建设,2024年4月16日完工,按目标时限要求完成。项目已完成功能考核,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的相关要求。
十二、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对储运部嘉东料场绿色智能化改造项目焦煤筒仓分项工程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质量达标率、完成及时性等方面开展绩效评价,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二)评价依据
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责相关规定;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预算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制度、办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项目设立的政策依据和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项目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其他相关资料。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等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与项目实施主体相分离的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有决策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项目绩效评价采取项目单位自评和非现场评价形式,根据项目绩效申报资料、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提供的绩效自评价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等使用因素分析法,采用三级指标计分,依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要点为标准,我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打分算数平均数为最终得分,并提出评价意见。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对应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分值和对应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 90(含)--100分为“优”80 (含)--90分为“良”60 (含)-- 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对不符合否决性核心指标的,总体评分后直接扣减20分,评价结果不得确定为“优”“良”。
(五)评价人员组成
评价人员包括:张生锋,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财务核算中心主任;张世兵,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工程师;边帅铭,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工程师;乔俊瑜,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干部。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根据考核标准对评价指标分别进行打分,明细项取平均值加总后形成最终得分。张世兵,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工程师起草该项目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十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结论
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项目绩效指标基本完成,得99.5分,确定为“优”,达到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
(二)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基本健全,资金支出进度符合项目进展情况和合同约定。会计信息真实规范,台帐、票据、资金、资产相符,会计信息完整,凭证齐全,记账、对账及时,控制措施到位。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4年,资金到位1883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534万元,占比8.1%;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该项目计划静态总投资18838万元,签订合同、委托19个(包含7项设备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18838万元。2024年10月12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53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已支出环保专项资金1534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设备采购等内容,专项资金执行率100%。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决策满分20分,实际得20分,其中,立项依据充分性得3分,立项程序规范性得2分,绩效指标目标合理性得5分,绩效指标明确性得5分,预算编制科学性得3分,资金分配合理性得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过程满分35分,实际得分35分,其中,资金到位率得5分,预算执行率得10分;资金使用合规性得5分,管理制度健全性得8分,制度执行有效性得7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产出得35分,其中,实际完成率得10分,质量达标率得10分,完成及时性得10分,成本节约率得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效益得9.5分,其中,实施效益得8分,满意度得1.50分。
该项目绩效指标评价得99.5分,确定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订的各类合同规范有效;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效,项目有详细有效的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绩效目标要合理,指标要明确、可考核,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才能可控。
七、本项目存在的问题
项目虽然已完工,但未进行竣工验收,影响了主管部门的满意度。
八、无相关建议
附件: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项目名称: 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嘉东料场
绿色智能化改造项目焦煤筒仓分项工程
评价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
一级指标及分值 | 二级指标及分值 | 三级指标及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得分 | 备注 |
决策(20分) | 项目立项(5分) | 立项依据充分性(3分) | 评价要点: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 3 | 3 | 不需要此事项的得满分 |
立项程序规范性(2分) | 评价要点: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 2 | 2 | 不需要此事项的得满分 | ||
绩效目标(10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5分) | 评价要点: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5 | 5 | ||
绩效指标明确性(5分) | 评价要点: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5 | 5 | |||
资金投入(5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3) | 评价要点: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④预算确定的项 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 3 | 3 | ||
资金分配合理性(2) | 评价要点: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 2 | 2 | |||
过程(35分) | 资金管理(20分) | 资金到位率(5分)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5 | 5 | |
预算执行率(10分)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 10 | 1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 支出等情况;⑤是否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 | 5 | 5 | |||
组织实施(1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8 | 8 | ||
制度执行有效性(7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7 | 7 | |||
产出(35分) | 产出数量(20分) | 实际完成率(10分)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 10 | 10 | |
质量达标率(10分)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 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的绩效指标值。 | 10 | 10 | |||
产出实效(10分) | 完成及时性(10分) |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 10 | 10 | ||
产出成本(5分) | 成本节约率(5分)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 5 | 5 | ||
效益(10分) | 项目效益(10分) | 实施效益(8分)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2分)、经济效益(2分)、生态效益(3分)、可持续影响(1分)。 | 8 | 8 | |
满意度(2)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采取采用绩效自评数值。 | 2 | 1.5 | 因项目未竣工验收,扣0.5分 | ||
总 分 | 100 | 99.5 | ||||
2.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嘉东料场绿色智能化改造项目焦煤筒仓分项工程问题清单
问题分类 |
序号 |
项目责任单位 |
问题描述 |
项目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项目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项目产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2 | |||
项目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 因项目未竣工验收,扣0.5分。 |
其他问题 | 1 | 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2 | |||
备注: | |||
(6)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 名称: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甘肃酒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宏兴宏宇宏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评价实施部门: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
报告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混铁炉、炼钢铁水预处理、转炉、电炉、精炼炉等产尘点应全面加强集气能力建设 ,确保无可见烟粉尘外逸;炼钢车间应封闭,设置屋顶罩并配备 除尘设施”等标准要求,酒钢集团甘肃宏兴宏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启动实施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进一步加强炼钢系统污染物排放管控,满足超低排放标准要求。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该项目计划静态总投资40000万元,签订合同15个,合同总金额37648万元。2024年3月26日,收到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553.5万元,用于支持该项目实施。截至2024年11月,完成环保专项资金支付2553.5万元,全部用于项目环保设备采购,专项资金执行率100%。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1.项目主要内容
将炼钢转炉现有三套湿法除尘系统改造为干法除尘系统;新建一套转炉二次除尘系统;原有二次除尘系统改造为三次除尘系统;拆除2#混铁炉除尘器,原位置新建1套精炼炉除尘器;将1#混铁炉除尘系统改造为新1#混铁炉除尘系统;将原LF精炼炉除尘升级改造为新2#混铁炉除尘系统;对现有地下料仓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废钢中转站汽车卸料位、渣罐翻包位等无组织排放点进行增加抑尘装置。
2.实施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1月31日启动,2024年6月1日开始施工建设,计划2025年12月30日交工,2026年3月30日竣工。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绩效目标:项目于2024年6月1日开始施工建设,计划2025年12月30日交工,2026年3月30日竣工。目前按目标时限进行项目推进建设。项目建设投产后,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转炉一次、二次除尘系统、1#混铁炉除尘系统、2#混铁炉除尘系统、精炼除尘系统、连铸区域、地下料仓除尘系统等炼钢区域有组织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³,炼钢区域无组织排放产尘点及炼钢车间无可见烟粉尘外逸,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相关要求。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对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成效和效率,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要点,采用因素分析法进行评价。
(三)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与项目实施主体相分离的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有决策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项目绩效评价采取项目单位自评和非现场评价形式,根据项目绩效申报资料、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提供的绩效自评价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等使用因素分析法,采用三级指标计分,依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要点为标准,我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打分算数平均数为最终得分,并提出评价意见。
(三)绩效评价过程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根据考核标准对评价指标分别进行打分,明细项取平均值加总后形成最终得分。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项目绩效指标基本完成,得97.5分,确定为“优”,达到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分析
1.决策满分20分,实际得20分。其中,立项依据充分性得3分,立项程序规范性得2分,绩效指标目标合理性得5分,绩效指标明确性得5分,预算编制科学性得3分,资金分配合理性得2分。
2.过程满分35分,实际得分35分。其中,资金到位率得5分,预算执行率得10分;资金使用合规性得5分,管理制度健全性得8分,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7分。
3.产出满分35分,实际得分33分。其中,实际完成率得8分,质量达标率得10分,完成及时性得10分,成本节约率得5分。因工程暂未完工投运,实际完成率扣2分。
4.效益得满分10分,实际得分9.5分。其中,实施效益得8分,满意度得1.5分。因工程暂未完工并投运,实际完成率扣0.5分。
该项目绩效指标评价得97.5分,确定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五、本项目存在的问题
工程暂未完工投运,项目效益未能按预期发挥出来,主管部门满意度受到影响。
六、无相关建议
报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酒钢集团甘肃宏兴宏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炼钢系统一次、二次等配套建设的除尘设施,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标准要求,但无法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混铁炉、炼钢铁水预处理、转炉、电炉、精炼炉等产尘点应全面加强集气能力建设 ,确保无可见烟粉尘外逸;炼钢车间应封闭,设置屋顶罩并配备 除尘设施”等标准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炼钢系统污染 物排放管控,满足超低排放标准要求,启动实施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该项目计划静态总投资40000万元,签订合同15个,合同总金额37648万元。2024年3月26日,收到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553.5万元,用于支持该项目实施。截至2024年11月,完成环保专项资金支付2553.5万元,全部用于项目环保设备采购,专项资金执行率100%。
(三)项目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
项目计划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将炼钢转炉现有三套湿法除尘系统改造为干法除尘系统;新建一套转炉二次除尘系统;原有二次除尘系统改造为三次除尘系统;拆除2#混铁炉除尘器,原位置新建1套精炼炉除尘器;将1#混铁炉除尘系统改造为新1#混铁炉除尘系统;将原LF精炼炉除尘升级改造为新2#混铁炉除尘系统;对现有地下料仓除尘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废钢中转站汽车卸料位、渣罐翻包位等无组织排放点进行增加抑尘装置。
2.实施情况
本项目按照酒钢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程序,经前期考察,开展充分的可行性研究,选择成熟稳定的工艺,项目立项合规。项目实施过程按照相关的管理制度,实施招投标,并签订相应的合同。项目由武汉星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监理工作。
本项目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等规范,于2024年1月31日启动实施,2024年6月1日开始施工建设,目前已完成二次除尘区域施工建设,一次除尘及新精炼除尘还在建设当中。
(四)项目组织管理。项目主管部门为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为监督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计划和方案按期实施项目工作。项目实施单位为酒钢集团甘肃宏兴宏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职责为按照计划和方案保证质量和时效完成计划项目并组织验收。
十四、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于2024年6月1日开始施工建设,计划2025年12月30日交工,2026年3月30日竣工、目前按目标时限进行项目推进建设。项目建设投产后,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转炉一次、二次除尘系统、1#混铁炉除尘系统、2#混铁炉除尘系统、精炼除尘系统、连铸区域、地下料仓除尘系统等炼钢区域有组织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Nm³,炼钢区域无组织排放产尘点及炼钢车间无可见烟粉尘外逸,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相关要求。
十五、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对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成效和效率,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要点对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质量达标率、完成及时性等开展评价,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二)评价依据
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市委、市政府重点任务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责相关规定;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预算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制度、办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项目设立的政策依据和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项目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其他相关资料。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等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与项目实施主体相分离的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有决策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项目绩效评价采取项目单位自评和非现场评价形式,根据项目绩效申报资料、实施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提供的绩效自评价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等使用因素分析法,采用三级指标计分,依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评价要点为标准,我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打分算数平均数为最终得分,形成非现场评价结果。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对应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分值和对应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 90(含)--100分为“优”80 (含)--90分为“良”60 (含)-- 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对不符合否决性核心指标的,总体评分后直接扣减20分,评价结果不得确定为“优”“良”。
(五)评价人员组成
评价人员包括:张生锋,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财务核算中心主任;张世兵,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工程师;边帅铭,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工程师;乔俊瑜,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干部。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评价人员根据考核标准对评价指标分别进行打分,明细项取平均值加总后形成最终得分。张世兵,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工程师起草该项目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十六、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结论
项目在预期时间完成,项目绩效指标基本完成,得97.5分,确定为“优”,达到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
(二)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基本健全,资金支出进度符合项目进展情况和合同约定。会计信息真实规范,台帐、票据、资金、资产相符,会计信息完整,凭证齐全,记账、对账及时,控制措施到位。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到账2553.5万元。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该项目计划静态总投资40000万元,签订合同15个,合同总金额37648万元。2024年3月26日,收到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553.5万元,截至2024年11月,完成环保专项资金支付2553.5万元,全部用于项目环保设备采购,专项资金执行率100%。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决策满分20分,实际得20分。其中,立项依据充分性得3分,立项程序规范性得2分,绩效指标目标合理性得5分,绩效指标明确性得5分,预算编制科学性得3分,资金分配合理性得2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过程满分35分,实际得分35分。其中,资金到位率得5分,预算执行率得10分;资金使用合规性得5分,管理制度健全性得8分,制度执行有效性满分7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产出满分35分,实际得分33分。其中,实际完成率得8分,质量达标率得10分,完成及时性得10分,成本节约率得5分。因工程暂未完工投运,实际完成率扣2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效益得满分10分,实际得分9.5分。其中,实施效益得8分,满意度得1.5分。因工程暂未完工并投运,实际完成率扣0.5分。
该项目绩效指标评价得97.5分,确定为“优”,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签订的各类合同规范有效;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效,项目有详细有效的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绩效目标要合理,指标要明确、可考核,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质量才能可控。
七、项目存在的问题
工程暂未完工投运,项目效益未能按预期发挥出来,主管部门满意度受到影响。
八、无相关建议
附件:1.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项目名称: 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评价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
一级指标及分值 | 二级指标及分值 | 三级指标及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得分 | 备注 |
决策(20分) | 项目立项(5分) | 立项依据充分性(3分) | 评价要点: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 3 | 3 | 不需要此事项的得满分 |
立项程序规范性(2分) | 评价要点: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 2 | 2 | 不需要此事项的得满分 | ||
绩效目标(10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5分) | 评价要点: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 5 | 5 | ||
绩效指标明确性(5分) | 评价要点: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 5 | 5 | |||
资金投入(5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3) | 评价要点: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④预算确定的项 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 3 | 3 | ||
资金分配合理性(2) | 评价要点: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 2 | 2 | |||
过程(35分) | 资金管理(20分) | 资金到位率(5分)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 5 | 5 | |
预算执行率(10分)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 10 | 1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评价要点: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 支出等情况;⑤是否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 | 5 | 5 | |||
组织实施(15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 | 评价要点: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 8 | 8 | ||
制度执行有效性(7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7 | 7 | |||
产出(35分) | 产出数量(20分) | 实际完成率(10分) |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 10 | 8 | 工程未完工投运,扣2分。 |
质量达标率(10分)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质量达标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 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既定质量标准是指项目实施单位设立绩效目标时依据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或其他标准而设的绩效指标值。 | 10 | 10 | |||
产出实效(10分) | 完成及时性(10分) |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 10 | 10 | ||
产出成本(5分) | 成本节约率(5分) |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 5 | 5 | ||
效益(10分) | 项目效益(10分) | 实施效益(8分) |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2分)、经济效益(2分)、生态效益(3分)、可持续影响(1分)。 | 8 | 8 | |
满意度(2)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采取采用绩效自评数值。 | 2 | 1.5 | 工程未完工投运,主管部门等不满意,扣0.5分。 | ||
总 分 | 100 | 97.5 | ||||
2.碳钢薄板厂炼钢区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问题清单
问题分类 |
序号 |
项目责任单位 |
问题描述 |
项目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酒钢集团甘肃宏兴宏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酒钢集团甘肃宏兴宏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项目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酒钢集团甘肃宏兴宏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项目产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酒钢集团甘肃宏兴宏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暂未完工投运,扣2分。 |
2 | |||
项目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酒钢集团甘肃宏兴宏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工程未完工投运,主管部门等不满意,扣0.5分。 |
其他问题 | 1 | 酒钢集团甘肃宏兴宏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2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