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关于2026年高考期间加强噪声管控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1 18: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为确保广大考生在高考期间享有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干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高考期间(2026年6月5日至6月9日)噪声管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管控要求

在高考期间,全市范围内各类噪声排放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噪声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影响考生学习、休息及考试秩序的噪声排放行为。

二、建筑施工噪声管控

2026年6月5日18:00起至6月9日18:00止,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道路施工等产生噪声的工地,一律停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

高考期间(6月7日至9日),各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全天24小时禁止任何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除外)。

三、 社会生活噪声管控

禁止在居民区、考点周边及考生集中住宿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音响设备等进行商业宣传、广场舞、露天娱乐等活动。

室内外装修、切割、钻孔等产生噪声的作业活动,在中午(12:00至14:00)和夜间(22:00至次日6:00)一律禁止;高考期间全天禁止在考点周边进行此类作业。

餐饮、文化娱乐、健身等场所应严格控制边界噪声,确保符合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四、工业及其他固定设备噪声管控

工业企业及使用固定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采取隔音、减震、封闭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高考期间,各考点周边1000米范围内产生噪声的生产工序建议主动停产或调整生产计划。

五、交通运输噪声提醒

机动车在居民区、考点周边行驶时,应严格遵守禁鸣规定,减少不必要的鸣笛。请广大驾驶员高考期间尽量避开考点周边路段,绕道行驶,严禁在考点附近长时间停留、怠速等候。

六、执法监督与处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市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违反本公告规定,造成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对拒不执行、阻挠执法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七、监督举报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如发现噪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以下举报电话: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市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响应处置,全力保障高考期间声环境质量。

 

特此公告。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