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兽家宠物医院首次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的公示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709号令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7号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8号令)等法规规章规定,小兽家宠物医院向我局递交了《辐射安全许可证》新申领材料,申请单位及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许可证号 | 单位名称 | 种类和范围 | 许可事项 | 备注 |
小兽家宠物医院 |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首次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 |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市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监督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核发。
公示时间:2025年5月7日-5月13日
联系地址:嘉峪关市南市区环保综合办公楼辐射站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7-6231632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