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嘉峪关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告
为规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强化社会监督,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24号)和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通知》(甘环法规发〔2025〕1号)要求,我局拟定了《嘉峪关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并于3月17日—3月28日进行了公示,公开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纳入名单的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要求,在省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甘肃)(https://zwfw.sthj.gansu.gov.cn/revealPubVue/#/home)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