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峪关市[2023]JN01-5-2-06号宗地和嘉峪关市[2023]JN01-5-2-07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因嘉峪关市[2023]JN01-5-2-06号宗地和嘉峪关市[2023]JN01-5-2-07号宗地土地用途计划由商业用地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类用地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嘉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单位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通过开展实地踏勘、人员访谈、历史资料收集,编制了《嘉峪关市[2023]JN01-5-2-06号宗地和嘉峪关市[2023]JN01-5-2-07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此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概况
1.报告名称:嘉峪关市[2023]JN01-5-2-06号宗地和嘉峪关市[2023]JN01-5-2-07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位置:嘉峪关市方特大道北侧、民政路南侧、金河路西侧、文昌路东侧。
3.地块现状:调查地块面积共78670.61m2,调查地块由嘉峪关市[2023]JN01-5-2-06号宗地、嘉峪关市[2023]JN01-5-2-07号宗地共2个地块组成,2个地块相连,用地现状及用地历史完全一致,因此作为整体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地块于2011年前为国有未利用地,地块为裸土地、戈壁滩。2011年嘉峪关水文化(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出让取得该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且在该地块内种植了林木及绿植,绿化面积为72352m2,并在该地块偏东侧,修建了一条临时道路。2014年10月17日,嘉峪关水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办理了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嘉国用(2014)第3983号、嘉国用(2014)第3985号),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生态旅游);2023年5月19日,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收购该地块土地(收储文件号:嘉政函〔2023〕41号),土地用途仍为商业用地(生态旅游);2023年12月12日,嘉峪关万隆房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出让取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为:[2023]JN01-5-2-06号、[2023]JN01-5-2-07号],现拟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调查结论
经第一阶段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位于嘉峪关市方特大道北侧、民政路南侧、金河路西侧、文昌路东侧的嘉峪关市[2023]JN01-5-2-06号宗地和嘉峪关市[2023]JN01-5-2-07号宗地内及周围1km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认为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地块拟作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后续变更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三、公众信息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对嘉峪关市[2023]JN01-5-2-06号宗地和嘉峪关市[2023]JN01-5-2-07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18609472225
2.编制单位:甘肃嘉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8993798239
邮箱:925147118@qq.com
3.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7-6234641 邮箱:JYGGGZX@126.com
六、附件
《嘉峪关市[2023]JN01-5-2-06号宗地和嘉峪关市[2023]JN01-5-2-07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调查报告编制单位负责。
嘉峪关市[2023]jn01-5-2-06号宗地和嘉峪关市[2023]jn01-5-2-07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批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