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峪关市2024-01号(原五一商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因嘉峪关市2024-01号(原五一商场)地块土地用途计划由商服用地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类用地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土地使用权人酒钢集团中天置业有限公司紫轩国际分公司委托甘肃嘉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单位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通过开展实地踏勘、人员访谈、历史资料收集,编制了《嘉峪关市2024-01号(原五一商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此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概况
1.报告名称:嘉峪关市2024-01号(原五一商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位置:新华中路西侧,人民商城南侧,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关分局及嘉峪关市市委老干部局人民街老干部活动室东侧,人民小区11号楼及66号楼北侧。
3.地块现状:调查地块面积8955m2,调查地块于1958年前为国有未利用地,为裸土地、戈壁滩,无任何建筑物;1958年由原酒泉钢铁公司建设五一俱乐部,1959年建设完成,作为群众游艺场所和影剧场;1993年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划拨方式取得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嘉国用[93]字第0004号),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1993年将五一俱乐部改建为五一商场和生活服务公司,五一商场场地、摊位出租,出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等,生活服务公司及其附属建筑物用作人员办公生活用房及库房,库房中储存糖酒、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化妆品、床上用品、电子产品等;2011年3月20日,酒钢集团中天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仍为商业用地,地块建筑物仍为五一商场及生活服务公司;2012年9月6日酒钢集团中天置业有限公司与原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重新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2012)GT-097],2012年开始对地块遗留建筑物五一商场进行拆除清理,2017年4月开始对地块遗留建筑物生活服务公司及其附属建筑物进行拆除清理,现地块遗留建筑物为2座彩钢结构板房,1座砖混结构的紫轩国际展示中心,2018年5月31日酒钢集团中天置业有限公司紫轩国际分公司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甘(2018)嘉峪关市不动产权第0008587号],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现拟将土地用途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调查结论
经第一阶段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确认位于新华中路西侧,人民商城南侧,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关分局及嘉峪关市市委老干部局人民街老干部活动室东侧,人民小区11号楼及66号楼北侧的嘉峪关市2024-01号(原五一商场)地块内及周围1km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因此,本地块可作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
三、公众信息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对嘉峪关市2024-01号(原五一商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酒钢集团中天置业有限公司紫轩国际分公司
联系人:孙经理 电话:13830190939
2.编制单位:甘肃嘉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8993798239
邮箱:925147118@qq.com
3.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7-6234641 邮箱:JYGGGZX@126.com
六、附件
《嘉峪关市2024-01号(原五一商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调查报告编制单位负责。
附件 嘉峪关市2024-01号(原五一商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