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4-01-23 09: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大气科

广大市民朋友们:

值此2024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新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喜迎佳节的传统习俗,但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造成大气污染,还会产生噪音污染,同时也会对人身和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尤其是春节、元宵节期间大量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质量在短时间内迅速恶化,特别是在大气扩散条件不好的情况下,更会加重空气污染的程度。为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预防烟花爆竹燃放事故的发生,让城区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我们真诚的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如下:

一、春节、元宵节期间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可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庆祝方式,最大限度降低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广大市民要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

二、广大市民按照市政府公布《嘉峪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20199号政府令)要求在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单位、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排水井、化粪池周围燃放,或向排水井、化粪池内投放烟花爆竹。

广大市民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资源优势,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积极营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社会氛围。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环保志愿者、环保热心人士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积极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平安祈福、文明祭祖,祭祖扫墓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焚烧纸钱,可用鲜花等方式替代焚烧纸钱祭祀用品,减少污染和火险隐患。

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年只待春暖花开,真诚希望我们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做文明城市的文明市民,为嘉峪关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做出我们的贡献。

恭祝全市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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