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嘉峪关市重点行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见附件1),在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要求公开的相关信息。
二、列入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接到通知后2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7月底前,将《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媒体公示材料,报送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辐射管理科。同时,9月15日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向我局提交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申请评估的书面文件,我局将组织对企业审核情况进行评估。
三、列入2024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见附件2),要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中验收标准、申请验收材料、验收程序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于9月15日前,将申请验收材料报我局,并按验收程序规定的时限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无正当理由不实施完成中/高费方案,或虽实施完成中/高费方案,但不开展验收,以及验收“不通过”的企业,我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实施监督和处罚。
五、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及相关要求,参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指南》(甘环科发〔2017〕22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嘉峪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市级审核企业名单
2.2024年嘉峪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市级审核验收企业名单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8日
附件1
2024年嘉峪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市级审核企业名单
序号 | 审核企业名称 | 行业类别 | 双超/双有 | 是否温室气体 重点排放单位 | 审核类型 |
1 |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厂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双有 | 是 | 强制 |
2 | 嘉峪关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 | 水泥制造 | 否 | 是 | 强制 |
3 | 嘉峪关酒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双有 | 是 | 强制 |
4 | 嘉峪关嘉华金属表面工程有限公司 |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双有 | 是 | 强制 |
附件2
2024年嘉峪关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市级审核验收企业名单
序号 | 验收企业名称 | 行业类别 | 双超/双有 | 是否温室气体 重点排放单位 | 审核类型 |
1 | 甘肃天泽钙业科技有限公司 | 非金属矿采选业 | 否 | 否 | 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