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峪关市嘉国用(2007)第0112-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因嘉峪关市嘉国用(2007)第0112-1号地块土地用途计划由商业用地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类用地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土地使用权人张岳云委托甘肃嘉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单位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通过开展实地踏勘、人员访谈、历史资料收集,编制了《嘉峪关市嘉国用(2007)第0112-1号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此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概况
1.报告名称:嘉峪关市嘉国用(2007)第0112-1号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位置:嘉峪关市胜利中路西侧、兰新西路南侧。
3.地块现状:调查地块面积3678.9m2,调查地块在1995年前为国有未利用地;酒泉恒盛公司于1995年取得该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2007年12月23日,张岳云通过划拨方式取得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现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嘉国用〔2007〕第0112-1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根据《嘉峪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拟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调查结论
经第一阶段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确认位于嘉峪关市胜利中路西侧、兰新西路南侧的嘉峪关市嘉国用(2007)第0112-1号用地地块内及周围1km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三、公众信息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对嘉峪关市嘉国用(2007)第0112-1号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1.委托人:张岳云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3909478099
2.编制单位:甘肃嘉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8993798239
邮箱:925147118@qq.com
3.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7-6234641 邮箱:JYGGGZX@126.com
六、附件
《嘉峪关市嘉国用(2007)第0112-1号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调查报告编制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