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JN01-15-6-01号国有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因[2022]JN01-15-6-01号国有建设用地地块土地用途由未利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用途变更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嘉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单位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通过开展实地踏勘、人员访谈、地块历史资料收集,编制了《[2022]JN01-15-6-01号国有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此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概况
1.报告名称:[2022]JN01-15-6-01号国有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位置:嘉峪关市南市区雄关大道西侧、花海路南侧。
3.地块现状:调查地块总面积24723m2,调查地块土地在2022年9月前为未利用地(E);嘉峪关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9月16日出具《关于嘉峪关市2022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嘉政函[2022]100号),同意将该宗国有未利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二、调查结论
经第一阶段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确认位于嘉峪关市雄关大道西侧、花海路南侧的[2022]JN01-15-6-01号国有建设用地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因此本地块可作为住宅用地使用。
三、公众信息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对[2022]JN01-15-6-01号国有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意见和看法。
四、公示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陶晓丽,电话:15393268687
2.编制单位:甘肃嘉禾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电话:18993798239,邮箱:925147118@qq.com
3.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7-6234641,邮箱:JYGGGZX@126.com
六、附件
《[2022]JN01-15-6-01号国有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调查报告编制单位负责。
附件 2022JN01-15-6-01号国有建设用地地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