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活保障区2#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27 16:5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生活保障区2#地项目地块土地用途由未利用地到其他商服(生态旅游)用地再到居住用地的转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地用途变更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华浩节能环保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单位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通过开展实地踏勘、人员访谈、地块历史资料收集,编制了《生活保障区2#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此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项目概况

1.报告名称:生活保障区2#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项目位置:嘉峪关市南市区花城路以南、金港路以西、峪关路以东、花海路以北。

3.地块现状: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4885.6m2,调查地块在2013年之前为国有未利用地(E),地块没有任何建筑设施,为空地;2013年,嘉峪关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取得地块土地使用权,地块土地用途调整为其他商服(生态旅游)用地B),取得地块后未进行任何开发建设行为,地表无扰动或破坏痕迹;2020年6月,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收购储备嘉峪关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地块,进入土地储备库;2020年8月甘肃鼎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调查地块使用权,明确调查地块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R)。

二、调查结论

经第一阶段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位于嘉峪关市南市区花城路以南、金港路以西、峪关路以东、花海路以北的生活保障区2#地项目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认为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因此本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使用

三、公众信息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对生活保障区2#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意见和看法。

四、公示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陶晓丽,电话:15393268687

2.编制单位:甘肃华浩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经理,电话:18993792100,邮箱:18993792100@163.com

3.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937-6234641,邮箱:JYGGGZX@126.com

六、附件

生活保障区2#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以上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调查报告编制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