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市民大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会带来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问题,影响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历年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表明,春节期间大量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质量在短时间内迅速恶化,特别是在大气扩散条件不好的情况下,更会加重空气污染的程度。
在此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倡议,为改善环境尽一份心,出一份力,欢度一个安全、文明、低碳、环保的幸福年,请您知晓并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单位、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排水井、化粪池周围燃放,或向排水井、化粪池内投放烟花爆竹。
二、在嘉峪关东绕城铁路以西、连霍高速(G30)以北、兰新铁路以东、嘉北工业园区铁路以南线路环绕的区域,除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三、春节期间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可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庆祝方式,最大限度降低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广大市民要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
四、各单位各部门主动担负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和劝导职责,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资源优势,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积极营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社会氛围。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环保志愿者、环保热心人士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积极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五、平安祈福、文明祭祖,祭祖扫墓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焚烧纸钱,可用鲜花等方式替代焚烧纸钱祭祀用品,减少污染和火险隐患。
让你我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做文明城市的文明市民,为嘉峪关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做出我们的贡献。
恭祝全市人民: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