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召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3月24日,嘉峪关市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回顾总结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胡昌升、省长任振鹤和副省长雷思维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批示精神,书面传达了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副市长郑英主持会议并讲话,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二督察局局长曹卫东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2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国内经济下行等多重考验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的困难挑战,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推动有力,污染防治攻坚不断深入,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成效巩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加快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全面建设幸福美好新雄关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会议强调,全市上下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积极进取的拼搏姿态,全面开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不动摇,大力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二是增强系统观念,统筹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局,强化服务保障,找好着力点、结合点、突破口,以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方式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全年重点工作落实落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强化生态环境建设。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源头管控作用,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构建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水平。持续巩固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对督察和生态环境排查整治等问题全面起底排查,举一反三,再次核实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全面完成。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治理是一场大仗、硬仗,也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全市上下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以钉钉子精神把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到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加快绿色转型发展步伐,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雄关。
会上,市郊区工作办、市城管执法局、酒钢(集团)公司作交流发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交流。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主要涉及单位负责同志、重点企业负责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