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顺利完成首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

发布日期:2023-09-28 15: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固管中心 贾荣荣

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是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新污染物治理要求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遵循“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思路及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做好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就是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的第一步。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新污染物治理行动要求,按照甘肃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方案,嘉峪关市于9月28日完成了全市首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



为全面做好首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谋划部署,分阶段按要求推进落实。一是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制定《全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方案》,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时限,切实保障此次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系统筛查确定调查企业名单。结合调查系统中的排污许可单位名录、排放源统计调查名录等内置名录库,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进行比对,按照行业代码进行筛查,最终确定我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企业38家。三是组织企业开展填报系统培训。8月30日,组织参与调查企业召开了全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会议。会议分析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详细解读了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要求,对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开展培训,并就重要环节和典型问题作了强调说明,为企业后续填报工作打好基础。四是及时开展数据审核与现场核查。严格落实《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根据企业填报情况,认真开展数据审核,对信息填报错误、不完整、数据逻辑不合理的,退回企业重新填报。9月21日-26日,对调查企业开展了100%现场核查。根据企业填报情况,目前我市企业生产和使用的在国家发布清单内的化学物质有氧化钙、氢氧化钙、氢氧化钠、二氧化钛、丙酮等18种物质。



此次我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总体较为顺利,工作谋划细致,数据审核认真,现场核查全面,按时完成调查工作,为后续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筛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