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多部门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全面提升环境监测水平
近期,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嘉峪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检查组,对辖区内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推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技术能力和水平,以更高标准保证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和公信力显著提升。
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为导向,牢固树立践行监测工作是治污基础、是执法依据的理念,把监测管理工作摆在重中之重。全面靠实主体监管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坚持“在服务中强化监管、在监管中强化服务”,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效能。本次检查组依据《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等要求,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现场检查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情况,查阅仪器使用档案、监测报告等资料,溯源监测数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开展整改。帮扶监测机构进一步完善体系文件,加强人员能力培训,严控监测分析过程、数据质量控制等环节管理,规范设备、耗材使用,确保监测数据真实、科学、可溯源。同时,宣贯最新政策法规,通报环境监测违法违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

检查组要求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善管控制度,建立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评价和综合分析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人员培训,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和执法监督,不断提高诚信意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