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召开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磋商会

发布日期:2023-05-30 17: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法宣科 李景华

2023年5月29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作为政府授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甘肃鸿运新型保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排放废水致土壤环境损害案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磋商会,该案件为嘉峪关市首例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会上,案件办理人员详细介绍案件基本情况调查结论提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意见鉴定评估机构对甘肃鸿运新型保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排放废水致土壤环境损害案件鉴定评估情况进行说明针对赔偿义务人的提问进行解答赔偿义务人进行了陈述,与会各单位和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提出具体意见

会议期间,按照公平磋商原则,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履行方式、履行期限、方案制定等内容进行了磋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赔偿权利人同意主动承担本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严格依据磋商内容尽快完成修复方案的制定,全面开展受损害土壤修复工作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以此次磋商会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部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调联动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方式,宣传普及“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从源头上减少生态环境损害事件。

此次会议由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公安局环侦分局、城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负责人、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科室负责人、鉴定评估机构业务负责人及法律顾问参加会议,甘肃鸿运新型保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赔偿义务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