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多措并举切实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近年来,嘉峪关市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持续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能力,多措并举切实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一是持续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从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和管理、高风险放射源安全管理、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建设、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准确性、法律法规执行及整改要求落实、废旧放射源管理等方面,对全市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认真做好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管理。严格落实辐射安全许可制度,规范辐射安全许可管理,优化审批时限,将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和变更类缩短到1个工作日。2022年共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行政审批业务12个,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持证率达到100%。严格执行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台账管理及转移审批备案制度,充分利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开展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源转移备案等相关业务,及时更新维护台账信息,做到账物相符。
三是扎实开展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排查工作。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对全市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源和探伤设备使用情况、非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源历史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酒钢(集团)公司将27枚废旧放射源送贮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所有在用放射源实现全过程安全管理。为进一步规范移动探伤作业,加强移动探伤作业活动的安全监管,下发通知对从事移动探伤作业单位提出明确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在我市开展异地探伤作业单位管理。
四是着力加强建设项目辐射环评监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做好辐射类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的承接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对省、市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配合省厅做好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完成酒钢集团智慧电网及新能源就地消纳项目审批,积极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辖区内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积极推进问题整改。
五是不断提升辐射事故应急能力。为适应新形势下突发辐射事故的应急工作需要,结合实际对《嘉峪关市辐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2018年)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嘉峪关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已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执行。新《预案》职责分工更加明确,应急响应流程更加顺畅,指导性、针对性、实效性及可操作性有了较大提升。保障辐射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对现有辐射应急监测设备和辐射防护设备进行点验清查,对已达到检定有效期的设备进行检定校准,确保监测结果精准有效。
六是持续加强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组织运营商和铁塔公司召开通信行业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宣贯,对通信行业开展监督检查,要求企业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生态环境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进行了全面核实,针对存在问题督促运营商和铁塔公司认真整改,确保工作成效。
七是积极推进核安全文化宣传。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从业人员安全防护培训工作,向重点监管核技术利用单位发放《核安全法》等宣传资料,做好普法宣传。组织企业职工参加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讲座,开展核安全知识线上答题活动,推动企业核安全文化建设。结合“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三大运营商和铁塔公司开展电磁辐射科普现场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就公众关注的电磁辐射污染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同时,深入社区开展辐射科普知识宣讲,引导公众正确认识辐射,减少社会恐慌。
此外,嘉峪关市规范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加强对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数据有效上传,真实准确反映全市辐射环境水平。2022年,嘉峪关市辐射环境质量良好,辐射环境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