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不断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提高农村污水治理水平,减少农村面源污染,深入推进我市乡村振兴,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近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推进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郊区工作办及三镇相关领导参加。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分管副局长传达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环境整治暗查暗访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2022年度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通报《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函》。

会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对我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通过走访座谈深入了解农村污水处置情况,就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分布、处理能力、运行维护等情况进行详细调研。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相关单位要优化污水治理技术模式的选择,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量力而行的原则。要根据农村的具体实际,选择适宜的运行维护模式,避免贪大求洋,导致污水正常运行效率低问题;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做好农户户厕改造与污水收集设施的对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针对设施停运破损、管网未配套、处理能力不符合实际需求、达不到设计运行负荷等非正常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提升改造或整改方案;要加强对农村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监管,规范运维单位台账管理,督促运维单位既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也要加强管网的维护管理,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效率,减少农村面源污染,全面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