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1 11: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水务局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通过嘉峪关市水务局部门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5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条,政务动态信息20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3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各类信息4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要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落实《市水务局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市水务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市水务局新闻发布管理制度》《市水务局保密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明确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梳理及上传发布信息。将信息报送任务分解到各科室(部门),纳入年度绩效指标体系,严格考评,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策解读情况。通过LED屏、纸质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等方式,为广大群众普及水利法律法规知识,编印宣传手册、宣传单、宣传海报等共计30000余份。在嘉峪关市水务局部门网站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03条。

(五)平台建设情况。定期维护部门网站,加强嘉峪关市水务局微信公众号建设,落实专人管理,2024年订阅数达到2610人。

(六)监督保障情况。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及时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暂不公开、不公开)三类,严格按照保密法对政府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与群众生活相关的各类涉水信息均及时、准确的市水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平台及其他新闻媒体向外公开,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45.35

行政事业性收费有3项,主要为水资源费、农业水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依据分别为《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110号令、《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嘉峪关市农业综合水价的通知》(嘉发改物价发〔201933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7590号)、《甘肃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甘财税〔202319号)。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通过业务培训、专项检查、考核通报等多种形式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信息时效性不局办公室与相关业务科室(部门)的沟通协调不充分,不能第一时间将政府信息公开。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信息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在部门网站及时解疑释惑,传递水务权威信息。加强涉及水务部门的舆情监测和分析力度,在重要时间节点全天候监测舆情,认真研判处置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双随机抽查3次,抽查对象9户,及时将检查结果和查处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做到“两个100%硬指标”。

(三)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工作,梳理政务服务事26项,做到全面彻底、合法合规。加强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全年共办理行政审批167件,全部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嘉峪关子站申请受理,并在嘉峪关市行政审批平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