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水利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依法严厉打击水利领域黑恶势力和行业乱象,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整治行业突出问题,维护水利管理秩序、水生态安全以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水利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企事业单位积极检举揭发,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认定标准
本公告所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主要是指在我市水利领域内,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非法取水、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破坏农村供水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水利管理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具体举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二、举报范围
(一)农村供水领域。纠集人员蓄意破坏供水管道渠道、调蓄池、水厂等供水设施。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网改造、水费收缴、运维管护中吃拿卡要、侵占挪用项目资金、克扣补贴款项。采取威胁、恐吓、谩骂、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控制农村用水市场、侵害群众饮水权益等等涉黑涉恶行为。
(二)河湖管理领域。河湖乱占乱堆乱建、非法采砂、侵占河道水库岸线、破坏防洪设施,采取暴力抗法、威胁、阻工等手段干扰河道管理、工程正常施工等涉黑涉恶行为。
(三)水利工程领域。非法组织、领导、实施恶意竞标、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招标人或投标人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在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阻挠工程建设等涉黑涉恶行为。
(四)水资源管理领域。纠集团伙未经许可私自引水、凿井盗采地下水;破坏取水计量设施,逃避水资源税缴纳;以暴力、软暴力手段抢占水源,霸占取水点位,非法转卖水资源牟利,扰乱正常取用水秩序等涉黑涉恶行为。
(五)水土保持管理领域。聚众、暴力阻挠水土保持现场检查、自主验收核查;恶意拒缴、暴力抗拒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损坏水土保持工程等涉黑涉恶行为。
(六)其他水利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其他发生在水利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扰乱水利行业秩序的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线索。
三、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937-6321737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
举报邮箱:450687002@qq.com
举报地址:嘉峪关市雄关街道迎宾西路1629号嘉峪关市水务局,邮编735100。
四、举报须知
1.鼓励实名举报,我局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及相关举报内容。
2.举报内容尽可能详细、准确,尽量写明被举报人、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具体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留下联系方式,便于核查核实。
3.举报人应当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对捏造事实、恶意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举报人权益保护。我局郑重承诺,对因依法举报而受到威胁、侵害的举报人,将依法协调有关部门予以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5.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嘉峪关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嘉峪关市水务局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