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水务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6-06-03 17: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水务局

政府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为中心,稳步推进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嘉发202411号)《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提醒函》(嘉环委办函20248)要求,对照《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市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嘉办发〔2021〕14号),我局认真总结了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基础

2024年,我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制定印发《市水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党组中心组组织学,党支部集中学,及时跟进学,交流研讨学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等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2024年,党组会议学习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集体学习10次,党支部学习4次。

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一)实施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

1.生态用水统筹和保障情况。讨赖河嘉峪关水文站断面全年下泄生态水量保障目标为5370万立方米,根据《甘肃省水利厅关于2024年第3季度重点河流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水量)保障情况的通报》,讨赖河嘉峪关水文站断面下泄生态水量1.1亿立方米,完成率为199%。

2.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下达2024年度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6家用水考核单位逐月下达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46家市管取水户逐月下达年度用水计划6801万立方米,市水务局、各公共供水管理单位每月对各单位用水情况进行核查,5家公共供水管理单位向辖区内129户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非居民用水单位下达用水计划1538万立方米。2024年全市用水总量2.06亿立方米,达到用水总量控制目标。

3.严格落实计划用水。依据用水定额核定用水计划,发挥用水定额的刚性约束和引导作用,督促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强化用水计量监控。按照各取水单位上报的2023年度取水总结和2024年度取水计划,参照行业用水定额、用水控制指标、取水许可水量等资料,结合全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下达2024年度取水计划。

4.重点监管取水口取水管控。制定《嘉峪关市2024年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开展节水工作。为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节水管理,根据《甘肃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组织国家、省级、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报送了2023年实际用水量和2024年计划用水量。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节水管理和日常监管,严格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按时统计用水情况,建立用水台账。

5.非常规水利用情况。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大力推进非常规水源利用工作。2024年全市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0.46亿立方米

(二)加强水资源保护

1.组织编制嘉峪关市水资源规划根据《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23〕3号),下达我局工作任务为“积极开展《嘉峪关市水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经我局向省水利厅申请,省水利下达我市2024年度省级水资源费70万元,专项用于《嘉峪关市水资源规划》编制项目。我局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甘肃省水文水资源中心为项目编制单位,中标价69.8万元。目前已完成编制工作并通过技术审查,待修改完善后印发。

2.地下水保护和超采区治理情况。制定印发《嘉峪关市地下水超采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多次召开全市农业、绿化节水工作会议、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推进会议,督促各相关单位制定本部门整治工作方案,推进重点领域深度节水、极限节水。委托兰州大学编制了嘉峪关市地下水水位下降原因分析及防治措施》,分析研判地下水水位下降成因,提出超采区内取水井轮采限采计划并动态调整等防治措施强化地下水监测预警,实时掌握超采区内各取水井的水位、水质、水量变化情况,建立地下水监测统计台账,及时对超月用水计划、超限采用水计划情况下发预警通知和提醒函。开展地下水超采整治专项督查工作,逐月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通过推进地下水超采整治工作,二季度地下水水位同比下降0.8米,三季度地下水水位同比上升0.22米,四季度地下水水位同比上升0.64米,预计今年下半年地下水水位同比变幅位于-0.5米至0.5米之间,全市地下水用水总量较去年同期减少6%,压减水量749万立方米,提前完成“十四五”期间地下水压减目标任务。

(三)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1.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完成情况。2024年完成峪泉小城镇人饮输配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二标段建设任务,安装管道5.168千米,建设闸阀井、水表井及镇墩54座,配套附属设施,完成投资817万元。

2.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任务完成情况。实施了2024年嘉峪关市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维修养护8处工程,提升水质能力建设1处,改造各类供水管道7.077千米,配套建设闸阀井、水表井等各类附属设施,完成投资90万元。

3.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开展了水质检测工作。主要对峪泉镇、文殊镇、新城镇以及周边单位、学校的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进行水样采集与指标检测。全年累计采集水样16次,累计完成各类水样检测104个。

(四)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1.认真落实节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为深入推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印发《嘉峪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嘉峪关市2024年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重点任务的通知》,提出了2024年用水总量和强度等主要节水指标,制定节水行动具体措施,明确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各涉及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主动认领节约用水工作任务,按职责分工全面落实节约用水工作,形成管水治水合力。

2.推进重点领域节水行动。深入落实《甘肃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将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作为节水重点,对照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协调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行动,如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规范开展节水评价工作。严格落实节水评价制度,在我市规划和建设项目审查过程中,督促编制单位依据《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规范编制节水评价内容,合理确定用水规模和结构,落实行业用水定额,严格控制用水总量。严格审查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章节内容,强化双控指标在节水评价中的应用,对节水评价审查不通过、用水定额不达标、节水措施不配套的规划和建设项目,一律不予通过技术审查。2024年,审查通过了《酒钢富余煤气综合利用节能降碳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和《嘉峪关天兆宏源猪业有限公司养猪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节水评价内容。

4.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高校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组织我市重点用水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积极申报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园区,嘉峪关市大友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硅业分公司建成2024年度甘肃省节水型企业,联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关于第四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结果的通报》,公布27家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组织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节水型高校创建工作督促指导居民小区积极申报节水型小区

5.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管理。建立健全工业、服务业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以1个国家级2个省级21个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为重点,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节水管理和日常监管,督促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强化用水计量监控,严格执行节约用水有关规定,建立用水量台账,落实水量月统计、季上报制度,按时统计用水情况。

6.开展节水宣传活动。以“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各重点取用水单位开展《节约用水条例》网络答题节水知识大赛等活动,在市区街道显著位置悬挂节水标语,在公园、广场居民聚集区现场布设节水展板,散发节水宣传小册子进行宣传活动,开展节水行动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广泛宣讲节约用水基本常识、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增强用水单位和市民节约用水积极性,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节水意识。

(五)水土流失预防及治理工作                         

1.加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全力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全年开展监督检查50余次,水土保持行政审批64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63项,有效减少人为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2024年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468.38万元

2.推进水土流失预防和综合治理。强化部门联动,整合各类资金,通过封禁、矿山植被恢复、高标准农田建设、保育植被、湿地保护等措施,增加林草植被覆盖度,减少水土流失面积。2024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6.49平方公里

(六)强化河湖监督管理

1.持续有力推动河湖长制。市级总河长巡查调研4次,签发总河长令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联合公安、检察、生态、住建、流域机构开展联合巡查4次,对河湖四乱、黑臭水体等开展全方位排查,持续巩固水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结合“主题党日”、“河小”等开展河湖清洁志愿服务活动12次,营造全民爱河护水的良好氛围。

2.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不断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紧紧围绕非法采砂、妨碍河道行洪存量、侵占水库库区导致库容减少、侵占破坏河湖新情况新形式等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市镇村三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1583人次,全市河流、湖库巡查覆盖率100%。组织全市河湖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坚持水岸同治,河湖管理单位定期组织人员清理水面漂浮物,着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讨赖河嘉文公路桥至安远沟村堤防工程被认定为第一批省级标准化管理水利工程。开展大草滩水库、讨赖河嘉峪关市安远沟村至嘉酒分界线段堤防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重点河流环境应急空间设施现场标识工作,推进流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3.加大投入着力建设安全河湖。投入资金29.85万元,实施2024年度讨赖河嘉峪关市区段应急度汛项目,重点对6.3公里河道进行疏浚,通过整治河床、安装格宾笼、投放防洪墩等措施对堤防冲刷严重的部位进行基础加固,保障河道安全度汛。实施龙湖水库4号库区清淤项目,提升水库调蓄能力。结合防汛、防溺水工作实际,更新责任人公示牌,购置救生杆、救生圈、探照灯等设备,做好防汛及防溺水物资力量储备。遴选嘉峪关世界文化遗产公园景观湖作为2024年美丽幸福河湖创建市级试点,严格创建标准,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七)深化水利建设领域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1.严把水利项目审批关。对2024年由我局负责实施的4个新建水利项目实行审批源头管控,审批实施方案的同时,严格审查环保、水保章节及落实措施,从源头上预防水利建设领域扬尘污染。

2.全面推行水利建设项目绿色施工。深入开展扬尘精细化管控,对讨赖河嘉峪关段河道治理、2024年嘉峪关市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等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文明施工、绿色施工,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及土石方作业增加洒水抑尘,施工机械管理严格落实进出场冲洗,防止带泥出场,临时堆料严格苫盖,通过监管把施工造成的大气污染降到最低。

三、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重点任务台账的通知》要求,我局承担10项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主要是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有效保障河流生态流量、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我局认真落实节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保障讨赖河生态下泄水量。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短板弱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2024年10项重点任务全部完成。

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对照嘉峪关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甘肃省水利厅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涉及我局5项整改任务,分别是: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落实四水四定有较大差距实际用水量超出省下达的用水总量考核指标地下水存在超采问题等。针对反馈问题内容,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印发了《嘉峪关市水务局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靠实工作责任,狠抓推进落实。按照省水利厅及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每月按时报送5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逐步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争取在规定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并销号。

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

安排工作人员参加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学习培训班,提升了工作能力和水平。对我局涉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进行了梳理,2024年没有发生涉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事件。

六、工作经验和主要成效

一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水量、促节水、护水质、强水效,持续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扎实推进河湖长制,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坚决整治河湖乱象,遏增量、消存量,坚持“幸福河湖”一条主线,不断加强河湖监管。

三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全面履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法定职责,在监管上强手段,在治理上补短板,着力提升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

、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问题

1.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按照省政府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实际用水总量已逼近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效率已接近节水瓶颈,随着新的规划项目落地投产,水资源需求量将大幅增加,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水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2.节水资金投入不足由于节水体量小,水价偏低,难以形成明显的节水投资效益,节水项目吸引社会投资力度不够,投融资渠道不畅,节水资金投入不足节水工程建设滞后

(二)对策

1.增加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我市严格执行省政府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在确保生活用水的前提下,大力推广高新节水技术,压减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进行优化配置和统一调度。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水之间的矛盾将日益加剧。应加强与省水利厅沟通,综合研判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节水水平,增加我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2.加大节约用水补助资金投入力度。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为不断巩固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需要强化和提高节水示范项目、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载体建设、节水政策体系、节水宣传教育等各方面节水工作,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节约用水补助资金投入力度

、下一步打算

一是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落实好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的意识,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制度化工作。 

二是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土保持预防和监管,加大河湖巡查力度和频次,全力做好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三是全力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按期限完成整改并销号。

    特此报告。                

                           

   

                         嘉峪关市水务局

                              20251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