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嘉峪关市司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09-20 18: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司法局

2023年度

嘉峪关市司法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嘉峪关市司法局系政府正处级职能部门,中共嘉峪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依法治市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筹协调。

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分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4.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清理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和省上的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管理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0.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市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市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市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11.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察督办、财务管理、装备保障等工作。

2.法治调研督察科。开展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和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规划建议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有关文件等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建设工作部署的年度督察计划,开展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工作等相关职责。

3.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动员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社区矫正管理科加挂“嘉峪关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依法承担市政府社区矫正工作职责。

4.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统计上报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情况。对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培训。承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5.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牵头做好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6.政府法律事务科。承办并协调、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的计划建议。负责地方立法工作,承担相应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审查修改和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承办市政府常务会拟决策议题的合法性审查和相应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协助市政府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框架设计和相关法律文书等组织法律顾问进行法律论证和审核。

7.普法依法治理科。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8.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拟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9.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编制全市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名册并公告。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10.律师工作科。监督、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行业协会工作,拟定全市律师机构发展规划及律师、律师机构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和其他后续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派出机构设置

派出机构13个,分别为:新华司法所、五一司法所、胜利司法所、建设司法所、前进司法所、峪苑司法所、朝阳司法所、永乐司法所、南湖司法所、嘉北司法所、峪泉镇司法所、文殊镇司法所、新城镇司法所,均为正科级建制。

(三)人员设置

核定行政编制54名,工勤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干部职数24名(含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科长1,13个司法所所长)。实有人员83公务员50工勤人员1事业人员1名,进村进社2名,三支一扶1名,辅助用工17名,公益岗11)。行政退休人员23名。

下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属科级建制,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其中科级干部职数1名。实有人员1人。

下辖:公益二类事业编制嘉峪关市公证处,属科级建制,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科级干部职数2名。实有人员1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人、聘用人员3人。

下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嘉峪关仲裁委员会,暂定自收自支编制3名。实有人员5人,其中:管理岗1人、工勤岗1人、聘用人员3人。

(四)决算单位构成

嘉峪关市司法局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嘉峪关市司法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附件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嘉峪关市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1856.7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4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1588.44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6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八、其他收入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135.29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59.75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98.31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本年收入合计

27

1856.77

本年支出合计

58

1881.79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结余分配

59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47.29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22.27


30



61


总计

31

1904.06

总计

62

1904.06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1 —



 

 

 

附件2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嘉峪关市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1856.77

1856.77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563.43

1,563.43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6

司法

1,563.43

1,563.43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601

行政运行

1,060.95

1,060.95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20.00

2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605

普法宣传

5.67

5.67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606

律师管理

0.79

0.79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6.00

6.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610

社区矫正

3.00

3.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467.02

467.02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5.29

135.29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35.29

135.29






2080501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3.93

33.93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4.94

94.94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42

6.42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9.74

59.74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9.74

59.74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0.34

30.34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5.01

5.01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4.39

24.39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8.31

98.31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8.31

98.31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83.98

83.98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3

购房补贴

14.33

14.33

0.00

0.00

0.00

0.00

0.00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2.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2—





附件3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嘉峪关市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881.79

1347.68

534.11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588.45

1,054.34

534.11

0.00

0.00

0.00


20406

司法

1,588.45

1,054.34

534.11

0.00

0.00

0.00


2040601

行政运行

1,060.95

1,053.55

7.40

0.00

0.00

0.00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20.00

0.00

20.00

0.00

0.00

0.00


2040605

普法宣传

5.67

0.00

5.67

0.00

0.00

0.00


2040606

律师管理

0.79

0.79

0.00

0.00

0.00

0.00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6.00

0.00

6.00

0.00

0.00

0.00


2040610

社区矫正

3.00

0.00

3.00

0.00

0.00

0.00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492.04


492.04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5.29

135.29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35.29

135.29






2080501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3.93

33.93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4.94

94.94

0.00

0.00

0.0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42

6.42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9.74

59.74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9.74

59.74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0.34

30.34

0.00

0.00

0.00

0.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5.01

5.01

0.00

0.00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4.39

24.39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8.31

98.31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8.31

98.31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83.98

83.98

0.00

0.00

0.00

0.00


2210203

购房补贴

14.33

14.33

0.00

0.00

0.00

0.00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2.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3 


 

 

 

附件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嘉峪关市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1856.7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1588.44

1588.44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135.29

135.29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59.75

59.75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98.31

98.31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1856.77

本年支出合计

59

1881.79

1881.79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47.29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22.27

22.2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47.29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1904.06

总计

64

1904.06

1904.06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2.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4 —






附件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嘉峪关市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4

5

6

合计

1881.79

1347.68

534.11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588.45

1,054.34

534.11

20406

司法

1,588.45

1,054.34

534.11

2040601

行政运行

1,060.95

1,053.55

7.40

2040604

基层司法业务

20.00

0.00

20.00

2040605

普法宣传

5.67

0.00

5.67

2040606

律师管理

0.79

0.79

0.00

2040607

公共法律服务

6.00

0.00

6.00

2040610

社区矫正

3.00

0.00

3.00

2040699

其他司法支出

492.04


492.04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5.29

135.29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135.29

135.29


2080501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3.93

33.93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4.94

94.94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42

6.42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59.74

59.74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59.74

59.74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0.34

30.34

0.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5.01

5.01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24.39

24.39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98.31

98.31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98.31

98.31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83.98

83.98

0.00

2210203

购房补贴

14.33

14.33

0.00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5—



 

附件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公开06表

部门:嘉峪关市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159.01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07.46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256.30

30201

  办公费

5.38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410.43

30202

  印刷费

2.02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57.12

30203

  咨询费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4

  手续费

0.06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5

  水费

0.49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4.94

30206

  电费

3.36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6.46

30207

  邮电费

3.31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5.35

30208

  取暖费

5.73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4.39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8.38

30211

  差旅费

14.00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房公积金

125.72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0.0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39.92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1.22

30215

  会议费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6

  培训费

0.00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2

  退休费

25.34

30217

  公务接待费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15.54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0.00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6.56

30227

  委托业务费

4.19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9.91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32.98

30229

  福利费

8.18

39909

  经常性赠与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08

39910

  资本性赠与

0.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6.81

39999

  其他支出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8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00




人员经费合计

1,240.23

公用经费合计

107.46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2.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6 —





 

附件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嘉峪关市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1

2

3

4

5

6

 















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附件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嘉峪关市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 8—



附件9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嘉峪关市司法局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8.60


8.60


8.60


4.08


4.08


4.08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2.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9—

 

第三部分 嘉峪关市司法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904.06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0.31元,增长6.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法专项资金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856.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6.7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8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7.68万元,71.62%;项目支出534.11万元,占28.3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04.06万元,年相比,各增加110.31万元,增长6.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法专项资金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33万元,增长7.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法专项资金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1.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588.44万元,占84.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29万元,占7.19%;卫生健康支出59.74万元,占3.17%;住房保障支出98.31万元,占5.22%。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92.73万元,支出决算为188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15%。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1268.72万元,支出决算为158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小幅度增加和市场商品价值上涨及业务工作的大量开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51.9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2023年度内调出3人,到龄退休1人,进村进社人员调出2人所致。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63.31万元,支出决算为5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6%;决算数小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行政人2023年度内调出3人,到龄退休1人,进村进社人员调出2人所致。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08.80万元,支出决算为9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6%。决算数小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行政人员2023年度内调出3人,到龄退休1人,进村进社人员调出2人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7.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51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人员经费不包括辅助用工人员经费,2023年度辅助用工经费调入人员经费中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7.45万元,上年减少62.13万元,降低36.6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公用经费包括辅助用工人员经费,2023年度辅助用工经费调入人员经费所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为8.60万元,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商品价格小幅度上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减0.0万元,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8.60万元,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商品价格小幅度上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0.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8.60万元,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5.62%,主要原因是商品价格小幅度上涨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12万元,下降36.6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公用经费包括辅助用工人员经费,2023年度辅助用工经费调入人员经费所致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4.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提高政府效能,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 切实做到预算编制围绕绩效、预算执行体现绩效、预算监督评价绩效的要求。根据财政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财政等有关规定及所有财政经费保障的市直预算单位的所有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均应按要求编报绩效目标的要求。我局按照“一上一下”“二上二下”编报审批流程 ,及时上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申报表》并做分项说明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及考核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通过审查账目、实地考察验证等方式,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梳理本单位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在充分做好前期准备的基础上,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及数据的采集分析并形成自评结论,最后上报自评报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增强了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度我局针对本单位1个整体绩效、7个项目经费(政法转移支付业务,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奖励、普法依法治理业务、其他司法支出业务、社区矫正管理业务、法律援助业务、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及调解业务经费)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881.79万元,占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0%。2023年度我无政府性基金项目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2023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明确6个方面27项重点工作,细化分解103项具体任务,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争先进位、争创一流,为深入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从今年完成情况来看,都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要求,达到了整体支出设立的预期目标。

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99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本部门决算中反映了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奖励、普法依法治理业务、其他司法支出业务、社区矫正管理业务、法律援助业务、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及调解业务经费6个方面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内容如下:

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奖励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嘉峪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奖励预算指标的通知嘉财预字[2023]25号)文件,根据《嘉峪关市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工作考核办法》和全市争资争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为充分调动各单位向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推进工作,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研究并原则同意,对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计划部门单位兑现资金奖励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用于补充办公经费、差旅费、部分公务接待费(不得高于奖励金额的10%)、交通费、印刷费、业务费等支出,充分利用预算项目资金,忠实履职,开拓创新,着眼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为我市和谐稳定发展做出贡献。绩效目标:年终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资金的支出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开展。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有力的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三抓三促”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学思想铸忠诚勇争先”行动不断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心走实,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聚力筑牢干部队伍思想根基。突出政治历练、思想淬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四练(炼)融合”,建立牵头挂帅、任务分解、项目办理、问题解决、督办整改5项清单,部署开展“党建护航引领提质、法治政府创建提档、营商环境惠企提效”等七大行动,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在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全过程推进、全方位落实,全领域见效。正风肃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制定干部岗位职能职责表、综合绩效考评细则,明确15项正向激励和21项负面清单量化标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倒逼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切实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7.4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7.4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保障运转公用经费人均标准

指标值:925元,全年实际完成值:925元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保障的人数

指标值:8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83人

B.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公用经费

指标值:高效益运转,全年实际完成值:高效益运转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使用合格性

指标值:合格,全年实际完成值:合格。

C.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资金到位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保障的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指标值:促进,全年实际完成值:促进

B.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不断促进司法工作的开展。

指标值:不断促进,全年实际完成值:不断促进。

C.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促进社会稳定。

指标值:促进,全年实际完成值:促进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服务对象满意

指标值:满意,全年实际完成值:满意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严格按资金下达要求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发生。

普法依法治理业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7万元,执行数为5.67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主要用于日常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竞赛答题和法治宣传资料、展板制作工作绩效目标:年终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项目资金均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财政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管理与开支。一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有力的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年初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各类普法宣传≧500场、次;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份;③解答法律咨人次≧2500人次;④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20部;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节目≧20期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实际完成情况较好一是明确普法工作大方向。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暨“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部署会议,总结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对“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2023年嘉峪关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普法“任务书”、月例普法“时间表”。二是完成普法规划大体检 印发《嘉峪关市“八五”普法工作考评办法》,通过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地督查和全市“八五”普法集中评估和抽查检查,先后对61家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街道、镇、驻嘉单位“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顺利完成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和法治社会考核,通报表扬全市“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18个、先进个人32名。三是巩固普法宣传大格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布2023年度国家机关普法任务清单,落实普法任务目录备案报告制度,形成责任明确、工作规范的普法责任体系。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利用各类节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国家安全观、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内容,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开展全域化、沉浸式法治宣传教育1200余场次四是塑造主题普法大品牌。举办2023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推出“1+7+1119项活动,即举办1场启动仪式,组织7个主题日活动,开展11项专项活动,引导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以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民法典进机关、社区、学校、企业、网络和五项“典亮”行动,推动民法典宣传走深走实、入心入脑。五是做好重点学法大文章。印发《嘉峪关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持续开展“一把手”电视普法、“百场法治大宣讲”活动,组织7022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网上学法考试,参与率98.12%。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全国第八届“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获得演讲组全国二等奖,落实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运行机制,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80余场,制定法治副校长考核办法,对27名法治副校长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治资源教室建设,建成法治教育资源室25个。六是掀起法治文化大热潮。建成雄关广场多媒体法治宣传阵地、文殊镇冯家沟等法治文化阵地6个,开展“明德尚法·艺韵雄关”全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征集书法、剪纸、摄影、微视频等作品228部。制作《民法典小剧场》《法律援助小课堂》《反家庭暴力地方立法大家谈》系列普法剧集,进行集中展播,微视频《美好生活通行证—民法典》获第三届全省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一等奖,微视频《居安思危 家国长安》获全市国家安全短视频征集二等奖。制作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栏目48期,综合广播《律师说法》栏目285期,“嘉峪关普法汇”微信公众号发布“小汇说法”“今日普法”728余期,形成了“互联网+电视、电台、报纸”一体化、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宣传矩阵。七是夯实社会治理大基础。对已命名的全国、全省、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查复核,切实加强动态管理,按照嘉峪关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标准和命名管理办法,命名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2个。培育“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664人,开展线上+线下培训1056人(次),引导参与法治实践活动300余场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5.67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5.67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各类普法宣传场、次

指标值:500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506场、次;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指标值:15万份,全年实际完成值:20.4万余份;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解答法律咨人次

指标值:2500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2500余人次;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

指标值:20部,全年实际完成值:20部;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节目

指标值:20期,全年实际完成值:48期;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B.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参与重大决策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提高常态化推进企业“法治体检”,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持续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村(居)民自治水平和乡村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指标值:增强、提升、提高、增强、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增强、提升、提高、增强、提升。

C.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普法宣传的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经济效益。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推动年度普法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支撑建设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B.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按照省、市“八五”普法规划和《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C.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深入宣传与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社会文明、法治乡村建设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提供服务保障,社会公众对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成效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到普法工作与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相结合,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升,为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西部明星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科严格按资金下达要求使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业务经费,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发生。

其他司法支出业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2.04万元,执行数为492.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律师进社区、家庭法律顾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市委依法治市及法治督察调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政府法律事务、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工作,绩效目标:年终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3年,司法行政机关项目资金均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财政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管理与开支。一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有力的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依法治市及法制督察调研业务:组织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市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人数≥50人制作法治建设专题片≥1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普遍提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培训及时性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及时性。

2.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业务:①组织培训班次≥1次;②培训参加人次≥1200人;③培训天数≥3天;④组织领导干部任前考试人次≥100人;⑤培训覆盖率≥100%;培训出勤率≥98%;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普遍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增强。

3.政府法律事务业务:①法律顾问人数5人论证立法文本数量3件政府决策能力提升提升;④立法质量提升;⑤法律顾问对法律事务的参与率≥90%

4.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①行政复议案件≥12件;行政应诉案件≥2件;③聘请律师≥10件;④行政复议培训≥200人;⑤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率≥90%。

5.普法依法治理业务:①各类普法宣传≧500场、次;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份;③解答法律咨人次≧2500人次;④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20部;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节目≧20期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

6.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业务::法律援助案件数≧300件;②开展法律宣传场次≧10场次;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90%;法律援助案件宣传知晓率≧80%。

7.律师工作业务: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延伸到农村、城市特殊群体、退役军人家庭中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全市34个社区(镇);②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有序实施服务的社区民众数≧25万人次;律师进社区民众咨询率不断提高。

8.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业务:①人民调解案件办结率≧95%;②人民调解案件数≧3000件;③法律宣传场次≧52场次;④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数≧100件;⑤人民调解宣传知晓率≧90%。

9.社区矫正管理业务:社区矫正人≧200人;②社区矫正培训次数≧12次;在册安置帮教人数≧650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衔接率100%。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牢牢把握擎旗铸魂的政治要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更加有力。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一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三抓三促”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学思想铸忠诚勇争先”行动不断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心走实,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二是聚力筑牢干部队伍思想根基。突出政治历练、思想淬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四练(炼)融合”,建立牵头挂帅、任务分解、项目办理、问题解决、督办整改5项清单,部署开展“党建护航引领提质、法治政府创建提档、营商环境惠企提效”等七大行动,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在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全过程推进、全方位落实,全领域见效。三是正风肃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制定干部岗位职能职责表、综合绩效考评细则,明确15项正向激励和21项负面清单量化标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倒逼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切实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发展要求,嘉峪关“法治名片”更加闪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法治力量护航全市经济社会行稳致远。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制定《嘉峪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嘉峪关市法治建设考评工作细则》,梳理依法治市7个方面38项重点工作,率先在全省开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报纸专栏和“一把手”电视谈法治(普法)节目,举办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专题研讨班、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各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6次,探索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法考核评价具体标准和结果运用机制,将述法制度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考核挂钩,与公务员考核及平安建设考核挂钩,实现“述、考、评、督、责”全链条贯通。二是提升法治保障供给效能围绕我市“2+6+N”产业集群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持续加强法治保障,制定了《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明确了先部门后司法局的两级审核机制,着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力保障行政决策合法性高质量审查办理各类涉法性文件204件。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完成了《嘉峪关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嘉峪关市绿化条例》调研论证、起草修改、征求意见等各项立法工作,法治建设根基更加稳固。三是擦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金字招牌全面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全市16家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地见效,全市接上级转办、自查自纠、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共153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行政复议服务企业宣传月活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5件、行政应诉案件28件,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3.牢牢把握良法善治现实要求,雄关善治法治根基更加稳固。积极构建大普法格局,全面推动“八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一是聚焦重点提升法治素养。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持续开展“一把手”电视普法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组织法治副校长深入中小学校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100余场,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二是靶向发力拓宽普法路径。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创新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制作《民法典》小剧场展播宣传片12期拍摄普法微视频28部,开展国家安全、打击防范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800余场次。三是精准施策增强普法实效。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切法律问题,持续拓展全市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成峪泉镇法治文化长廊、新城村法治文化长廊、河口村法治文化长廊、冯家沟法治文化广场等基层法治文化阵地5个。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推动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提质增效。注重全方位、多维度开展法治宣传,开展“维权筑梦 法润巾帼”妇女维权宣传、“明德尚法·艺韵雄关”全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在市电视台制作播出《法治嘉峪关》栏目48期,在“嘉峪关普法汇”微信公众平台刊发法治信息700余期。

4.牢牢把握法治为民时代要求,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更加充实。围绕打造“雄关善治·五治融合”社区治理品牌,积极发挥法律服务保障作用。一是法治惠民“零距离”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完善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服务机制,深入各商会、企业,开展法治体检67次。不断深化“律师进社区”活动和“农村、城市残疾人、退役军人家庭法律顾问”工作成效落实落细“三官一所一律”工作职责,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跟踪制度,组织律师认真开展信访值班、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检察院、看守所值班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全市律师共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法律顾问202家,办理各类案件4939二是法律援助零盲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婚姻家庭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继承权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开展了“法律援助惠民生”“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律援助一法一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1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375.5万元三是法律服务“零死角”坚持法律服务助民生、解民忧、护民利、暖民心,积极构建“人工智能+法律服务”新型供给方式,为全市17个行政村公共法律服务室配备了公共法律服务可视化桌面机,实现了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互联互通进一步加大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共接待法律咨询2853人次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案件2908件,2个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504件,仲裁委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131件,涉案标的额4621万元

5.牢牢把握法护平安责任要求,司法行政保安全护稳定屏障更加牢固。全面开展“主动创稳”行动,系统推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一是高标准推动主动创稳行动制定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主动创稳行动方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主动创稳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始终“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融入到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日常全力实现“被动维稳”向“主动维稳”转变二是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等力量,注重源头治理,积极运用多元化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指导成立知识产权纠纷、银保监行业等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在市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中心设立仲裁工作室,持续推进“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和律师参与信访,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全年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551成功率99.9%三是实举措加强重点人员稳控。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体制机制,强化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和“一体化”刑罚执行体系建设,定期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调查评估、衔接管理、教育矫治、走访帮扶等工作,对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情况实行每日摸排、管控、报告闭环管理全市239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656名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全部落实监管教育措施

各项业务逐项分析

依法治市及法治督查调研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33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32.78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市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指标值:≧5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58人;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制作法治建设专题片

指标值:≧1部,全年实际完成值:1部。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普遍提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指标值:增强,全年实际完成值:增强。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到位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依法治市培训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到位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聚焦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着力破解法治化营商环境难点堵点问题,推进经济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印发《2023年嘉峪关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禁毒、社区矫正等领域,围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全面依法治市制度体系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普遍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指标值:满意,全年实际完成值:满意。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17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16.59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组织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

指标值:≧1次,全年实际完成值:2次;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培训参加人次

指标值:≥120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1600人次;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培训天数

指标值:≥3天,全年实际完成值:60天;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组织领导干部任前考试人次

指标值:≥10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100人。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培训覆盖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培训出勤率

指标值:≥98%,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培训合格率

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④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普遍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⑤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增强

指标值:增强,全年实际完成值:增强。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到位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行政执法培训、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力量。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按照省、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推行柔性执法为重点,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全市33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出台行政裁量基准,确保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规范统一。全面落实“两轻一免”和“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办理从轻处罚案件194件,减轻处罚99件,免于处罚2.4万余件,采用其他柔性执法方式办理2850件,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普遍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党委、政府及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指标值:满意,全年实际完成值:满意。

政府法律事务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26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25.88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法律顾问人数

指标值:5人,全年实际完成值:5人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论证立法文本数量

指标值:3件,全年实际完成值:3件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政府决策能力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决策程序更加完善、决策能力水平提高,决策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立法质量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嘉峪关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顺利完成调研、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③法律顾问对法律事务的参与率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④资金使用合规性

指标值:合规,全年实际完成值:合规。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按时完成各项法律事务处理;②资金到位及时率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法律保障。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提高公众对立法工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参与积极性。提高政府协议的公正、公平性,营造良好的法制化营商环境。

指标值: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提高。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为生态环境立法、起草规范性文件,涉及生态环境的法律事务处理等提供法治保障。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法律顾问及立法专家的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配合度高,能够高质高效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各项立法事务及立法论证工作,为有效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市政府及各部门的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了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值:98%。

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3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2.32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行政复议案件数量

指标值:≥12件,全年实际完成值:35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行政应诉案件数量

指标值:≥2件,全年实际完成值:14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业务培训人次

指标值:≥20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387人。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率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4%;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行政复议知晓率

指标值:≥8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

指标值:合规,全年实际完成值:合规。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到位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行政复议及时性;行政复议宣传及时性;资金到位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行政复议与应诉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提升市政府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积极在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作用。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复议诉讼当事人对裁判结果满意度

指标值:满意,全年实际完成值:满意。

普法依法治理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94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93.86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各类普法宣传场、次

指标值:≧500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506场、次;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指标值:≧15万份,全年实际完成值:20.4万余份;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解答法律咨人次

指标值:≧2500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2500余人次;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

指标值:≧20部,全年实际完成值:20部;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节目

指标值:≧20期,全年实际完成值:48期;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参与重大决策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提高常态化推进企业“法治体检”,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持续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村(居)民自治水平和乡村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指标值:增强、提升、提高、增强、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增强、提升、提高、增强、提升。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普法宣传的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推动年度普法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支撑建设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按照省、市“八五”普法规划和《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深入宣传与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社会文明、法治乡村建设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提供服务保障,社会公众对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成效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到普法工作与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相结合,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升,为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西部明星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66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65.22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法律援助案件数

指标值:300件,全年实际完成值:381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开展法律宣传场次

指标值:≧10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16场次。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127%。说明:2023年总共办结案件343件(其中办结2022年案件18件、办结2023年320件、办结2021年5件);

绩效目标:法律援助案件宣传知晓率

指标值:≧80%,全年实际完成值80%;

绩效目标:资金使用规范性

指标值:规范,全年实际完成值规范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受理、办理及时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宣传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资金拨付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资金到位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立足公共法律服务服务职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2023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力量。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提升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营造良好的的社会法治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

指标值: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提高。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市委、人大、政府及群众满意度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

律师工作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87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86.30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延伸到农村、城市特殊群体、退役军人家庭中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指标值:全市34个社区(镇),全年实际完成值:全市34个社区(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参加司法考试人数

指标值:≧35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800人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服务的社区民众数

指标值:25万人,全年实际完成值:25万人。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②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农村、城市特殊群体、退役军人家庭中,通过线上普法,提高家庭法律意识,得到及时法律服务;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有序实施

指标值:增强,全年实际完成值:增强;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律师进社区民众咨询率

指标值:不断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不断提高。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资金到位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②资金合规性

指标值:资金使用合规,全年实际完成值:资金使用合规;绩效目标: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律师作用,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高效推进;积极参与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典范城市;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按照《甘肃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以及法考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法律师进社区、家庭法律顾问工作、法考工作,积极参与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典范城市,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全市34个社区(镇)每周固定一天律师坐班,提供免费咨询;每年开展2次以上法治讲座。家庭法律顾问微信普法群中每月推送普法信息20条,提升居民法律意识。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律师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5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49.38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人民调解案件数

指标值:3000件,全年实际完成值:3551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法律宣传场次

指标值:≧52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53场次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数

指标值:≧100件,全年实际完成值:107件。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人民调解案件办结率

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值:99.6%;

绩效目标:②人民调解宣传知晓率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5%;

绩效目标:资金使用合格性

指标值:合格,全年实际完成值:合格。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绩效目标:②资金到位及时性,绩效目标:宣传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市矛盾纠纷化解,全面推进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指标值: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提高。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平安嘉峪关进一步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市委、人大、政府及群众满意度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社区矫正管理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3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29.18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社区矫正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区矫正人数

指标值:20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206人。(全年实际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5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28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06);

社区矫正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区矫正培训次数

指标值:12次,全年实际完成值:15次;

安置帮教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安置帮教人数

指标值:65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656人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衔接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回归社会合格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使用合格性

指标值:合格,全年实际完成值:合格。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矫培训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安置帮教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积极发挥社区矫正职能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体制建设,着力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实战化、智能化水平,深入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持续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全年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无涉法涉诉越级上访事件,管控到位,总体保持安全平稳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社区及居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综合满意度

指标值:满意,全年实际完成值:满意。

法律援助业务

法律援助业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主要用于业务办案法律援助,律师在看守所、检察院、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值班、公共法律服务宣传等业务工作,绩效目标:年终预算执行率100 %。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项目资金均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财政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管理与开支。一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三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有力的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法律援助案件数≧300件;②开展法律宣传场次≧10场次;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90%;法律援助案件宣传知晓率≧80%。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全年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律师驻看守所、检察院、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全部落实,并开展了相关业务宣传。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坚持为民利民便民导向,按照“两快两全”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实施标准(2020-2022)》《甘肃省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20-2022)》和《嘉峪关市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不断完善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司法所等法律服务项目。二是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范围。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嘉峪关市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站制定下发了《嘉峪关市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三是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开展《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实施方案》。四是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知晓度。五是不断充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优化法律服务大厅环境,完善律师在大厅值班制度,确保每天有一名律师坐班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和保障。2023年度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81件,完成任务的127%。其中,其中刑事案件238件,民事案件142件,行政案件1件。其中办理涉及妇女案件76件,残疾人14件,农民工69件,军人军属6件。挽回经济损失1375.5万元。援助窗口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250余人次。一是落实承诺制和值班制度。二是积极推进数字化办案。三是加大对重点人群的援助。四是开展欠薪专项行动。五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加大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妇女和重度残疾人的援助。六是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完成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对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公法大厅律师值班予以经费保障。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6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6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法律援助案件数

指标值:300件,全年实际完成值:381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开展法律宣传场次

指标值:≧10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16场次。

B.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127%。说明:2023年总共办结案件343件(其中办结2022年案件18件、办结2023年320件、办结2021年5件);

绩效目标:法律援助案件宣传知晓率

指标值:≧80%,全年实际完成值80%;

绩效目标:资金使用规范性

指标值:规范,全年实际完成值规范

C.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受理、办理及时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宣传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资金拨付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资金到位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经济效益。

立足公共法律服务服务职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2023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力量。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B.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提升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C.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营造良好的的社会法治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

指标值: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提高。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市委、人大、政府及群众满意度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严格按资金下达要求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发生。

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及调解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主要用于用于2022年度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出狱所人员接送补助、2023年度人民调解案件个案补贴。绩效目标:年终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3年,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及调解资金均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财政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管理与开支。一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三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有力的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定情况:①人民调解案件办结率≧95%;②人民调解案件数≧3000件;③刑释解教过渡性安置帮教人数≧2人;④出狱所接送人数≧74人件。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保障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顺利开展2023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5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28人,接受各类委托调查评估39人,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训诫处罚23人次,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06人,其中缓刑204人,管制1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1人,系犯罪时未成年,现已成年。新接收刑释人员154人,其中监所释放人员85人(基层司法所接回65人),社区矫正期满转入69人,为2人落实临时救助,1人落实住房救助,1人落实最低生活保障。2022年度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2人,出狱所人员接送74人。接送率、帮教率、建档率100%;对9人落实临时救助和困难救助。全年接受罪犯家属远程视频会见申请320人,参与回见家属674人。积极主动作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作为服务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进平安嘉峪关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遍布城乡的网络优势,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及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做到矛盾纠纷排查无死角、矛盾化解无缝隙,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二是“两节”“两会”党的二是大维稳安保、“十一”国庆等敏感节点,结合扫黑除恶斗争“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维稳安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宣传活动,各类法律宣传场次53场次三是进一步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在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开展“枫桥式”司法所 人民调解组织 人民调解员创建和培育活动有效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能力和水平2023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551,化解成功3549件,成功率99%,调解协议涉及金额361.82万元。未发生民转刑及重大信访事件。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2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20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人民调解案件数

指标值:3000件,全年实际完成值:3551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刑释解教过渡性安置帮教人数

指标值:2人,全年实际完成值:2人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出狱所接送人数

指标值:74人,全年实际完成值:74人

B.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人民调解案件办结率

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值:99%;

绩效目标:②资金使用合格性

指标值:合格,全年实际完成值:合格。

C.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保障的及时性,绩效目标:②资金到位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指标值:促进,全年实际完成值:促进

B.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不断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

指标值:不断促进,全年实际完成值:不断促进

C.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指标值:促进,全年实际完成值:促进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服务对象满意

指标值:满意,全年实际完成值:满意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严格按资金下达要求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发生。

社区矫正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评价等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主要用于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绩效目标:年终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一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有力的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区矫正人200人;社区矫正培训次数12次;在册安置帮教人数650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衔接率100%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5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28人,接受各类委托调查评估39人,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训诫处罚23人次,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06人,其中缓刑204人,管制1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1人,系犯罪时未成年,现已成年。新接收刑释人员154人,其中监所释放人员85人(基层司法所接回65人),社区矫正期满转入69人,为2人落实临时救助,1人落实住房救助,1人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接送率、帮教率、建档率100%;对9人落实临时救助和困难救助。全年接受罪犯家属远程视频会见申请320人,参与回见家属674人。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一是组织召开2023年社区矫正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回顾总结去年以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区矫正工作,审议通过社区矫正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二是邀请市人大调研我局社区矫正工作,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去向明、不失控。三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座谈,查找社区矫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社区矫正顽瘴痼疾,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制定《嘉峪关市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主动创稳行动方案》《嘉峪关市社区矫正机构“铸忠诚警魂”活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走访192名矫正对象和34个矫正小组查找顽瘴痼疾,通过查找问题、销号整改、总结提升等措施,保障刑事判决、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二是全面规范档案。统一档案标准、规范档案内容和格式,开展案卷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案卷进行分析并进行培训,推动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落实执法人员20小时在线学习制度,对考核通过人员颁发社区矫正执法证件,实行持证执法,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能力水平。四是联动开展巡回检察。加强与检察院的协调配合,主动接受监督,每季度联合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社区矫正监督检查,召开社区矫正专项检查情况通报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维护安全稳定。一是严格落实点检制度。安排下沉民警每日2次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点检,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有效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二是动态开展监管督查。利用新建成的甘肃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动态开展网上督查,定位查询、教育学习等工作,对在册250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网上心理测评,形成科学、客观的个性化矫正方案,为进一步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常态开展隐患排查。结合“主动创稳”行动,紧盯三类十八种重点人员,逐人进行入户走访和面对面谈话,每季度召开社区矫正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会,主动预测化解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排除,防患于未然。四是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做好下沉民警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安排部署下沉民警日常工作并进行考核,有力增强了基层社区矫正执法力量,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提高。

四是强化教育引导,提升矫正质效。一是丰富教育方式。邀请社区矫正启航讲师团成员,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交通安全知识集中教育,组织矫正人员前往禁毒教育基地、反邪教教育基地、酒泉监狱和法院开庭现场实地开展警示教育,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二是加强基地建设。建立反邪教、禁毒、法治文化社区矫正教育基地3个。南湖生态公园法治文化公益活动基地、文殊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新城镇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峪泉镇民族进步文化广场等公益活动基地4处。建立嘉峪关市政工程公司、嘉峪关市雄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嘉峪关明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就业基地3处,有效解决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就业等实际问题。三是做细做实“两类人员”帮扶。对生活的困难的“两类人员”开展帮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低保、社保、社会救助,为2人落实临时救助,1人落实住房救助,1人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走访慰问5名生活困难人员,并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用品。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3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3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数量指标。

社区矫正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区矫正人数

指标值:20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206人。(全年实际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5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28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06);

社区矫正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区矫正培训次数

指标值:12次,全年实际完成值:15次;

安置帮教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安置帮教人数

指标值:65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656人

B.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衔接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回归社会合格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使用合格性

指标值:合格,全年实际完成值:合格。

C.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矫培训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安置帮教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积极发挥社区矫正职能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B.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体制建设,着力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实战化、智能化水平,深入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持续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C.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全年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无涉法涉诉越级上访事件,管控到位,总体保持安全平稳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社区及居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综合满意度

指标值:满意,全年实际完成值:满意。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安全完成矫正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对照评价标准,采购相关软件、硬件,完成智慧矫正中心申报任务。加强指导培训,针对司法所考核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司法所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进一步提高司法所规范化水平。

(三)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4]2号及《嘉峪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 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嘉财绩字[2024]3号)文件精神,开展2023年度本部门8个方面绩效自评工作包括1个整体绩效1个政法转移支付绩效,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奖励、普法依法治理业务、其他司法支出业务、社区矫正管理业务、法律援助业务、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及调解业务经费6个项目自评。

1.司法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2023年度整体收入1881.79万元,整体支出1881.79万元整体支出中:基本支出1347.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40.23万元,公用经费107.45万元),项目支出534.11万元

2.2023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自评情况:

2023政法经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收入355万元支出355万元

3.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奖励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7.4万元支出7.4万元。

4.法律援助业务经费自评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安排6万元支出6万元。

5.普法依法治理宣传业务经费自评情况:

项目资金安排5.67万元支出5.67万元。

6.其他司法支出业务经费自评情况:

项目资金安排458.64万元支出458.64万元。

7.社区矫正管理业务经费自评情况:

项目资金安排3万元支出3万元。

8.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及调解经费自评情况:

项目资金安排20万元支出20万元。

自评结果概述

2023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明确6个方面27项重点工作,细化分解103项具体任务,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争先进位、争创一流,为深入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从年完成情况来看,都好地完成了项目的各项要求,达到了项目设立的预期目标。

从今年完成情况来看,都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要求,达到了整体支出设立的预期目标。

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99分,评价等级为优

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奖励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法律援助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优

普法依法治理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其他司法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社区矫正管理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评价等级为优

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及调解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 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 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第六部分 附件

附件:1.2023年司法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2023年度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绩效

自评报告

3.2023年度政法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4.2023年度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5.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6.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总结

7.司法部门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8.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表

9.2023年度政法转移支付专项业务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重点项目)

 

 

 

     嘉峪关市司法局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
2023年司法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单位)名称嘉峪关市司法局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万元)
年初预算数全年预算数(A实际支出数(B执行率(B/A分值得分
  全年支出1,592.731,881.791,881.79100%

   其中:基本支出1,414.711,347.681,347.68100%
项目支出178.02534.11534.11100%
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①组织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市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人数≥50人;②制作法治建设专题片≥1部;③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普遍提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升;④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目标1完成情况:组织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市业务能力提升培训58人;制作法治建设专题片1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普遍提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组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1次、办公室主任(扩大)会议2次,以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分别印发文件8份、46份,以函发文56份。完成了2022年度、2023年度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经验交流等材料的起草报送,开展了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并编印成册。在甘肃省法治学院举办了为期1周的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市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编印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作品集》和《2022年法治为民办实事汇编》。编印法治建设资料汇编4本,涵盖中央、省、市重要文件120余份。在《嘉峪关日报》对2022年开展的10件“法治为民办实事”进行宣传。累计向省办报备重要决定和方案8份、上报各类材料60余份、法治建设典型案例8个,3篇在法治甘肃网刊登并推荐上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向市委办等部门报送经验材料10余份,高标准完成调研报告6篇。
目标2:①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次;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参加人次≥1200人;③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天数≥3天;④组织领导干部任前考试人次100人;培训覆盖率100%;⑥培训出勤率≥98%;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普遍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增强。目标2完成情况:印发《2023年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2023年市政府常务会学法计划》,协调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会前学法12次。联合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开展领导干部任前考试16批次307人。组织全市各执法单位相关领导参加了为期3天的 中组部、司法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印发202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组织1450名执法监督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组织83名新进入执法岗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邀请省厅领导和省内知名专家学者授课,举办全市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
目标3:①法律顾问人数≥4人;②论证立法文本数量≥3件;③政府决策能力提升;④立法质量提升;⑤法律顾问对法律事务的参与率≥90%;⑥资金使用合规性;⑦按时完成各项法律事务处理;⑧资金到位及时率。目标3完成情况:我市政府法律顾问5人,其中兰州3人,杨彦虎、杨亚辉、蔡秉坤,我市2人,王勇、王晓雯。2022年9月-2023年任期内五人一是积极服务依法决策。对《嘉峪关市城管执法局强制拆除6处违法建筑物征询意见》《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关于阳光金水湾小区业主(网民)留言反映问题办理情况的报告》等涉及违建拆除、征地补偿、物业收费等方面的40件方案、公告、报告等,进行了严格审查,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为市政府及各部门的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了高质量的意见或建议。二是保障重点项目。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高质量完成了嘉峪关市公共停车位及关城景区电瓶车,南市区供热,市三镇供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三个特许经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工作方案、特许经营协议的审查工作,对西气东输、光伏发电、军民融合保障基地、草湖湿地公园等43件重大项目协议、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为全市重大项目的快速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目标4:①行政复议案件≥12件;②行政应诉案件≥2件;③聘请律师≥10件;行政复议培训≥≥200人;④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率≥90%;⑤行政复议知晓率≥80%;⑥资金使用合规性;⑦行政复议及时性。目标4完成情况:2023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35件,受理35件,案件数量较2022年上升了40%。全年共审结34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制作调查询问笔录26份,占结案总数的76.5%;采取听证方式审理10次,占结案总数的29.4%。坚持有错必纠,全年共纠错违法、不当行政行为6起,行政复议纠错率17.6%;以行政复议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向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抄告行政复议纠错决定12份,向市政府各部门通报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1次,在局门户网站上通报三季度案件数据1次。与检察机关建立良性互动,主动邀请检察机关旁听听证4次,监督行政执法,参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共承办市政府为共同被告的一、二审行政应诉案件16件,市政府为单独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2件,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省级行政复议案件2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5次,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目标5:各类普法宣传50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份;解答法律咨人次2500人次;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20部;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节目20期;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100%;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常态化推进企业“法治体检”,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参与重大决策,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提高;持续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村(居)民自治水平和乡村治理能力有效提升。目标5完成情况:2023年,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持续开展“一把手”电视普法、“百场法治大宣讲”活动,组织7022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网上学法考试,参与率98.12%。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全国第八届“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获得全国二等奖,落实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运行机制,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80余场,制定法治副校长考核办法,对27名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活动1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紧盯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国家安全观、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12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余万。建成雄关广场法治宣传融媒体阵地、文殊镇冯家沟等基层法治文化阵地6个,开展“明德尚法·艺韵雄关”全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征集作品228部。制作《民法典小剧场》《法律援助小课堂》《反家庭暴力地方立法大家谈》,《美好生活通行证—民法典》微视频获第三届全省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一等奖,《居安思危家国长安》微视频获全市国家安全短视频征集二等奖。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栏目48期、综合广播《律师说法》栏目285期,“嘉峪关普法汇”微信公众号发布“小汇说法”“今日普法”720余期。对已命名的全国、全省、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查复核,切实加强动态管理,按照嘉峪关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标准和命名管理办法,命名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2个。培育“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664人,开展线上+线下培训1056人(次),引导参与法治实践活动300余场次。
目标6:①社区矫正人数≥200人、安置帮教人数650人;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衔接率100%;③社区矫正培训次数 12次;④刑释解教过渡性安置帮教人数2人;⑤出狱所接送人数74人;⑥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回归社会合格率100%;⑦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教育改造罪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全力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目标6完成情况:2023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5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28人,接受各类委托调查评估39人,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训诫处罚23人次,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06人,其中缓刑204人,管制1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1人,系犯罪时未成年,现已成年。新接收刑释人员154人,其中监所释放人员85人(基层司法所接回65人),社区矫正期满转入69人,为2人落实临时救助,1人落实住房救助,1人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接送率、帮教率、建档率100%;对9人落实临时救助和困难救助。全年接受罪犯家属远程视频会见申请320人,参与回见家属674人。
目标7: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案件300件;②全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000人次;③公共法律服务站共接受法律咨询≥600人次;④公共法律服务室接受法律咨询≥845人次;⑤开展法律宣传场次10场次;⑥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90%;⑦法律援助案件宣传知晓率80%;⑧保障法律援助案件顺利开展,保障看守所、检察院、公法大厅律师值班正常开展,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工作到位。目标7完成情况:2023年度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81件,完成任务的127%。其中,其中刑事案件238件,民事案件142件,行政案件1件。其中办理涉及妇女案件76件,残疾人14件,农民工69件,军人军属6件。挽回经济损失1375.5万元。援助窗口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250余人次。一是落实承诺制和值班制度。二是积极推进数字化办案。三是加大对重点人群的援助。四是开展欠薪专项行动。五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加大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妇女和重度残疾人的援助。六是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完成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对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公法大厅律师值班予以经费保障。
目标8:①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延伸到农村、城市特殊群体、退役军人家庭中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②参加司法考试人数350人;③服务的社区民众数服务的社区民众数25万人;④律师进社区民众咨询率不断提高;⑤法律服务延伸到农村、城市特殊群体、退役军人家庭中,通过线上普法,提高家庭法律意识,得到及时法律服务。目标8完成情况:2023年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36家,办理各类案件4378件。制定印发了《嘉峪关市“农村家庭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与市民政局、市残联共同印发了《关于在城市低保户、残疾人家庭中推行“家庭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与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城市退役军人家庭中推行“家庭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并迅速组织全市律师下沉基层开展工作。全市三镇17个村、117个村民小组6196户家庭,城市31个社区5374户低保、残疾人家庭,3000余户自愿结对的退役军人家庭与顾问律师建立了对接服务。2023年发放律师进社区补贴年发放金费39.46万元。家庭法律顾问补贴 23.87万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经费30.468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2023年我市在嘉峪关开放大学设置1个考点、7个正式考场、1个备用考场,应试人员800名,比去年增长73.2%,分9月16日、17日两批考试,每批次400人。两批次考试实际参考528人,参考率66%。根据全市打造“社会治理”典范城市的要求,将全市120名专职律师下沉到417个城区社区网格,120个农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1035次,为群众提供法律意见300件,开展法律法治讲座63次,律师参与化解矛盾105件,推送普法信息1.4万余条。
目标9::①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主要是宣传、培训、表彰奖励等;②人民调解案件数3000件;③法律宣传场次52场次;④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数100件;⑤法律宣传场次50场次;⑥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数100件;⑦人民调解案件办结率95%;⑧人民调解宣传知晓率90%。目标9完成情况:结合“扫黑除恶斗争”“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维稳安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宣传活动,各类法律宣传场次53场次。组织人民监督员认真履职,积极组织95人次参与检察案件听证107案,为全市15名人民监督员专门征订法律报刊《检察日报》,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最新动态、法治理论、政策路线和检察工作信息及时传送至人民监督员手中。进一步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在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开展“枫桥式”司法所 人民调解组织 人民调解员创建和培育活动,有效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能力和水平。2023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551件,化解成功3549件,成功率99%,调解协议涉及金额361.82万元。未发生民转刑及重大信访事件。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分值得分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部门管理资金投入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100%100%22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100%100%22
三公经费控制率0022
结转结余变动率<0022
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健全健全22
资金使用合规性合规合规22
采购管理政府采购合规性合规合规22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规范性规范规范22
人员管理在职人员控制率1222
重点工作管理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健全健全22
履职效果部门履职目标产出数量指标完成省厅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部完成55
产出质量指标规范规范55
产出时效指标及时及时55
产出成本指标可控可控55
部门效果目标经济效益指标增长增长1010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提高1010
生态效益指标提升提升1010
社会影响单位获奖情况5955
违法违纪情况0055
能力建设组织建设党建工作开展规律性规律规律2.52.5
信息化建设情况信息化管理覆盖率95%97%2.52.5
人力资源建设人员培训机制完备性完备完备2.52.5
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完备性完备完备2.52.5
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服务对象的满意度90%已达标109
    99

附件2

司法行政系统2023年度中央政法

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市财政局: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4]2号文件精神,现将司法行政系统2023年度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政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转移支付概况。包括政策背景、资金情况等。

1.转移支付主要内容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第一、第二批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政法202234号)、(政法202314号)文件财政下达我局2023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355万元资金全部到位。

2.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业务办案和业务装备。重点用于支持全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家庭法律顾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市委依法治市及法治督察调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政府法律事务、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工作,支持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现有装备保障水平,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继续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及城市低保、残疾人家庭的普法力度,继续弘扬“枫桥经验”,加大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解,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为我市和谐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二)转移支付管理情况。

1.预算执行率。

2023年预算安排355万元,于20237月底前全额拨付到位,该项目支出35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分配的科学性。

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7)515号)和《甘肃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财政法(2021)29号)的有关要求统筹使用。

3.下达及时性。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4.拨付的合规性。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实有账户等问题。

5.使用的规范性。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6.执行准确性。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7.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在预算下达并批复绩效目标后,将有关资金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8.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履行本部门、本单位的支出责任。

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忠实履职,开拓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大局稳定。

二、综合评价结论

2023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明确6个方面27项重点工作,细化分解103项具体任务,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争先进位、争创一流,为深入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从年完成情况来看,都好地完成了项目的各项要求,达到了项目设立的预期目标。

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律师进社区、家庭法律顾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市委依法治市及法治督察调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政府法律事务、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工作,绩效目标:年终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3年,司法行政机关项目资金均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财政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管理与开支。一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有力的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依法治市及法制督察调研业务:组织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市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人数≥50人制作法治建设专题片≥1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普遍提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培训及时性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及时性。

2.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业务:①组织培训班次≥1次;②培训参加人次≥1200人;③培训天数≥3天;④组织领导干部任前考试人次≥100人;⑤培训覆盖率≥100%;培训出勤率≥98%;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普遍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增强。

3.政府法律事务业务:①法律顾问人数5人论证立法文本数量3件政府决策能力提升提升;④立法质量提升;⑤法律顾问对法律事务的参与率≥90%

4.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①行政复议案件≥12件;行政应诉案件≥2件;③聘请律师≥10件;④行政复议培训≥200人;⑤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率≥90%。

5.普法依法治理业务:①各类普法宣传≧500场、次;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份;③解答法律咨人次≧2500人次;④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20部;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节目≧20期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

6.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业务::法律援助案件数≧300件;②开展法律宣传场次≧10场次;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90%;法律援助案件宣传知晓率≧80%。

7.律师工作业务: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延伸到农村、城市特殊群体、退役军人家庭中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全市34个社区(镇);②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有序实施服务的社区民众数≧25万人次;律师进社区民众咨询率不断提高。

8.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业务:①人民调解案件办结率≧95%;②人民调解案件数≧3000件;③法律宣传场次≧52场次;④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数≧100件;⑤人民调解宣传知晓率≧90%。

9.社区矫正管理业务:社区矫正人≧200人;②社区矫正培训次数≧12次;在册安置帮教人数≧650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衔接率100%。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牢牢把握擎旗铸魂的政治要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更加有力。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一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三抓三促”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学思想铸忠诚勇争先”行动不断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心走实,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二是聚力筑牢干部队伍思想根基。突出政治历练、思想淬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四练(炼)融合”,建立牵头挂帅、任务分解、项目办理、问题解决、督办整改5项清单,部署开展“党建护航引领提质、法治政府创建提档、营商环境惠企提效”等七大行动,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在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全过程推进、全方位落实,全领域见效。三是正风肃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制定干部岗位职能职责表、综合绩效考评细则,明确15项正向激励和21项负面清单量化标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倒逼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切实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发展要求,嘉峪关“法治名片”更加闪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法治力量护航全市经济社会行稳致远。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制定《嘉峪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嘉峪关市法治建设考评工作细则》梳理依法治市7个方面38项重点工作,率先在全省开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报纸专栏和“一把手”电视谈法治(普法)节目,举办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专题研讨班、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各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6次,探索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法考核评价具体标准和结果运用机制,将述法制度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考核挂钩,与公务员考核及平安建设考核挂钩,实现“述、考、评、督、责”全链条贯通。二是提升法治保障供给效能围绕我市“2+6+N”产业集群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持续加强法治保障,制定了《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明确了先部门后司法局的两级审核机制,着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力保障行政决策合法性高质量审查办理各类涉法性文件204件。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完成了《嘉峪关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嘉峪关市绿化条例》调研论证、起草修改、征求意见等各项立法工作,法治建设根基更加稳固。三是擦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金字招牌全面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全市16家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地见效,全市接上级转办、自查自纠、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共153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行政复议服务企业宣传月活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5件、行政应诉案件28件,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3.牢牢把握良法善治现实要求,雄关善治法治根基更加稳固。积极构建大普法格局,全面推动八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一是聚焦重点提升法治素养。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持续开展“一把手”电视普法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组织法治副校长深入中小学校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100余场,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二是靶向发力拓宽普法路径。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创新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制作《民法典》小剧场展播宣传片12期拍摄普法微视频28部,开展国家安全、打击防范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800余场次。三是精准施策增强普法实效。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切法律问题,持续拓展全市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成峪泉镇法治文化长廊、新城村法治文化长廊、河口村法治文化长廊、冯家沟法治文化广场等基层法治文化阵地5个。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推动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提质增效。注重全方位、多维度开展法治宣传,开展“维权筑梦 法润巾帼”妇女维权宣传、“明德尚法·艺韵雄关”全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在市电视台制作播出《法治嘉峪关》栏目48期,在“嘉峪关普法汇”微信公众平台刊发法治信息700余期。

4.牢牢把握法治为民时代要求,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更加充实。围绕打造雄关善治·五治融合社区治理品牌,积极发挥法律服务保障作用。一是法治惠民“零距离”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完善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服务机制,深入各商会、企业,开展法治体检67次。不断深化“律师进社区”活动和“农村、城市残疾人、退役军人家庭法律顾问”工作成效落实落细“三官一所一律”工作职责,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跟踪制度,组织律师认真开展信访值班、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检察院、看守所值班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全市律师共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法律顾问202家,办理各类案件4939二是法律援助零盲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婚姻家庭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继承权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开展了“法律援助惠民生”“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律援助一法一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1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375.5万元三是法律服务“零死角”坚持法律服务助民生、解民忧、护民利、暖民心,积极构建“人工智能+法律服务”新型供给方式,为全市17个行政村公共法律服务室配备了公共法律服务可视化桌面机,实现了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互联互通进一步加大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共接待法律咨询2853人次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案件2908件,2个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504件,仲裁委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131件,涉案标的额4621万元

5.牢牢把握法护平安责任要求,司法行政保安全护稳定屏障更加牢固。全面开展主动创稳行动,系统推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一是高标准推动主动创稳行动制定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主动创稳行动方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主动创稳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始终“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融入到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日常全力实现“被动维稳”向“主动维稳”转变二是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等力量,注重源头治理,积极运用多元化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指导成立知识产权纠纷、银保监行业等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在市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中心设立仲裁工作室,持续推进“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和律师参与信访,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全年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551成功率99.9%三是实举措加强重点人员稳控。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体制机制,强化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和“一体化”刑罚执行体系建设,定期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调查评估、衔接管理、教育矫治、走访帮扶等工作,对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情况实行每日摸排、管控、报告闭环管理全市239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656名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全部落实监管教育措施

各项业务逐项分析

依法治市及法治督查调研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33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32.78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市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指标值:≧5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58人;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制作法治建设专题片

指标值:≧1部,全年实际完成值:1部。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普遍提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指标值:增强,全年实际完成值:增强。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到位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依法治市培训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到位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聚焦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着力破解法治化营商环境难点堵点问题,推进经济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印发《2023年嘉峪关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禁毒、社区矫正等领域,围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全面依法治市制度体系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普遍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指标值:满意,全年实际完成值:满意。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17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16.59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组织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

指标值:≧1次,全年实际完成值:2次;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培训参加人次

指标值:≥120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1600人次;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培训天数

指标值:≥3天,全年实际完成值:60天;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组织领导干部任前考试人次

指标值:≥10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100人。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培训覆盖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培训出勤率

指标值:≥98%,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培训合格率

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④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普遍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⑤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增强

指标值:增强,全年实际完成值:增强。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到位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行政执法培训、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力量。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按照省、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推行柔性执法为重点,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全市33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出台行政裁量基准,确保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规范统一。全面落实“两轻一免”和“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办理从轻处罚案件194件,减轻处罚99件,免于处罚2.4万余件,采用其他柔性执法方式办理2850件,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普遍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党委、政府及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指标值:满意,全年实际完成值:满意。

政府法律事务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26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25.88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法律顾问人数

指标值:5人,全年实际完成值:5人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论证立法文本数量

指标值:3件,全年实际完成值:3件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政府决策能力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决策程序更加完善、决策能力水平提高,决策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立法质量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嘉峪关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顺利完成调研、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③法律顾问对法律事务的参与率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④资金使用合规性

指标值:合规,全年实际完成值:合规。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按时完成各项法律事务处理;②资金到位及时率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法律保障。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提高公众对立法工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参与积极性。提高政府协议的公正、公平性,营造良好的法制化营商环境。

指标值: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提高。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为生态环境立法、起草规范性文件,涉及生态环境的法律事务处理等提供法治保障。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法律顾问及立法专家的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配合度高,能够高质高效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各项立法事务及立法论证工作,为有效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市政府及各部门的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了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值:98%。

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3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2.32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行政复议案件数量

指标值:≥12件,全年实际完成值:35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行政应诉案件数量

指标值:≥2件,全年实际完成值:14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业务培训人次

指标值:≥20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387人。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率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4%;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行政复议知晓率

指标值:≥8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

指标值:合规,全年实际完成值:合规。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到位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行政复议及时性;行政复议宣传及时性;资金到位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行政复议与应诉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提升市政府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积极在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作用。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复议诉讼当事人对裁判结果满意度

指标值:满意,全年实际完成值:满意。

普法依法治理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94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93.86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各类普法宣传场、次

指标值:≧500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506场、次;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指标值:≧15万份,全年实际完成值:20.4万余份;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解答法律咨人次

指标值:≧2500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2500余人次;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

指标值:≧20部,全年实际完成值:20部;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节目

指标值:≧20期,全年实际完成值:48期;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参与重大决策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提高常态化推进企业“法治体检”,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持续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村(居)民自治水平和乡村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指标值:增强、提升、提高、增强、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增强、提升、提高、增强、提升。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普法宣传的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推动年度普法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支撑建设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按照省、市“八五”普法规划和《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深入宣传与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社会文明、法治乡村建设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提供服务保障,社会公众对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成效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到普法工作与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相结合,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升,为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西部明星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66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65.22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法律援助案件数

指标值300件,全年实际完成值:381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开展法律宣传场次

指标值≧10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16场次。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127%。说明:2023年总共办结案件343件(其中办结2022年案件18件、办结2023年320件、办结2021年5件);

绩效目标:法律援助案件宣传知晓率

指标值:≧80%,全年实际完成值80%;

绩效目标:资金使用规范性

指标值:规范,全年实际完成值规范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受理、办理及时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宣传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资金拨付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资金到位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立足公共法律服务服务职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2023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力量。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提升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营造良好的的社会法治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

指标值: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提高。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市委、人大、政府及群众满意度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

律师工作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87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86.30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延伸到农村、城市特殊群体、退役军人家庭中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指标值:全市34个社区(镇),全年实际完成值:全市34个社区(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参加司法考试人数

指标值:≧35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800人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服务的社区民众数

指标值:25万人,全年实际完成值:25万人。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②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农村、城市特殊群体、退役军人家庭中,通过线上普法,提高家庭法律意识,得到及时法律服务;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有序实施

指标值:增强,全年实际完成值:增强;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律师进社区民众咨询率

指标值:不断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不断提高。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资金到位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②资金合规性

指标值:资金使用合规,全年实际完成值:资金使用合规;绩效目标: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律师作用,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高效推进;积极参与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典范城市;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按照《甘肃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以及法考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法律师进社区、家庭法律顾问工作、法考工作,积极参与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典范城市,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全市34个社区(镇)每周固定一天律师坐班,提供免费咨询;每年开展2次以上法治讲座。家庭法律顾问微信普法群中每月推送普法信息20条,提升居民法律意识。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律师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5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49.38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人民调解案件数

指标值:3000件,全年实际完成值:3551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法律宣传场次

指标值:≧52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53场次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数

指标值:≧100件,全年实际完成值:107件。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人民调解案件办结率

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值:99.6%;

绩效目标:②人民调解宣传知晓率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5%;

绩效目标:资金使用合格性

指标值:合格,全年实际完成值:合格。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绩效目标:②资金到位及时性,绩效目标:宣传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市矛盾纠纷化解,全面推进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指标值: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提高。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平安嘉峪关进一步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市委、人大、政府及群众满意度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社区矫正管理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3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29.18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社区矫正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区矫正人数

指标值:20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206人。(全年实际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5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28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06);

社区矫正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区矫正培训次数

指标值:12次,全年实际完成值:15次;

安置帮教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安置帮教人数

指标值:65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656人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衔接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回归社会合格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使用合格性

指标值:合格,全年实际完成值:合格。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矫培训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安置帮教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积极发挥社区矫正职能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体制建设,着力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实战化、智能化水平,深入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持续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全年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无涉法涉诉越级上访事件,管控到位,总体保持安全平稳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社区及居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综合满意度

指标值:满意,全年实际完成值:满意。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严格按资金下达要求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发生。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升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度拟将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在本局网站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所涉及的金额和整改情况:无。

附:政法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嘉峪关市司法局

                             2024年9月20日


附件3










政法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司法部
地方主管部门嘉峪关市财政局资金使用单位嘉峪关市司法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全年执行数分值执行率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355万元355万元10100%1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55万元355万元--100%--
省级财政拨款

--
--
市级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总体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打造“六个典范”,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优势、主动作为,积极推动法治嘉峪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取得新突破,立足司法行政“一个统抓、五项职能”,紧扣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积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更加坚实有力法治保障。2023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明确6个方面27项重点工作,细化分解103项具体任务,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争先进位、争创一流,为深入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从全年完成情况来看,都很好地完成了项目的各项要求,达到了项目设立的预期目标。
绩 效 指 标一級 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完 成值分值得分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预算控制数≤355万元355万元11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组织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市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人数≥50人58人11
制作法治建设专题片≥1部1部11
组织行政执法培训班次≥1次2次11
行政执法培训参加人次≥1200人1600人次11
行政执法培训天数≥3天60天11
组织领导干部任前考试人次≧100人100人11
法律顾问人数5人5人11
论证立法文本数量3件3件11
行政复议案件数量≥12件35件11
行政应诉案件数量≥2件14件11
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培训人次≥200人387人11
法律援助案件数≧300件
381件11
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场次≧10场次16场次11
人民调解案件数≧3000件3551件11
法律宣传场次≧52场次53场次11
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数≧100件10711
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农村、城市特殊群体、退役军人家庭中。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全市34个社区 全市34个社区11
参加司法考试人数≧350人
800人11
律师服务的社区民众数25万人25万人11
社区矫正人数≧200206人11
安置帮教人数≧650人656人11
社区矫正培训次数≧ 12次15次11
各类普法宣传场、次≧500场、次1200场、次11
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份20万余份11
解答法律咨人次≧2500人次2500余人次11
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20部≧20部20部11
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节目≧20期48期11
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100%100%11
质量指标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普遍提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增强增强11
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增强 增强11
行政执法培训覆盖率1100%11
行政执法培训出勤率≥98%100%11
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普遍提升提升提升11
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增强增强增强11
行政执法培训合格率≥95%100%11
政府决策能力提升提升提升11
立法质量提升提升提升11
法律顾问对法律事务的参与率≥90%90%11
资金使用合规性合规合规11
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率≥90%94%11
行政复议知晓率≥80%100%11
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90%127%11
法律援助案件宣传知晓率≧80%80%11
人民调解案件办结率≧95%99.60%11
人民调解宣传知晓率≧90%95%11
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通过线上普法,提高家庭法律意识,得到及时法律服务增强增强11
律师进社区民众咨询率不断提高不断提高11
保障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有序实施增强增强11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衔接率100%100%11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回归社会合格率100%100%11
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增强增强11
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参与重大决策,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提升提升11
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提高提高 提高11
常态化推进企业“法治体检”,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增强增强11
持续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村(居)民自治水平和乡村治理能力有效提升提升提升11
时效指标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性及时及时11
各类法律宣传及时性及时及时11
资金到位率1及时11
各类培训及时性及时及时11
资金到位及时性及时及时11
行政复议、安置帮教及时性及时及时11
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及时性及时及时11
法律援助受理、办理及时性及时及时11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聚焦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着力破解法治化营商环境难点堵点问题,推进经济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提升提升65
社会  效益指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提升提升66
生态  效益指标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禁毒、社区矫正等领域,围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提升提升66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面依法治市制度体系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普遍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满意满意87
       10098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自筹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值的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的指标权益可作适当的调整,但总分不能超过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 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附件4

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奖励

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概况。包括政策背景、资金情况等。

1.政策背景。

嘉峪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奖励预算指标的通知嘉财预字[2023]25号)文件,根据《嘉峪关市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工作考核办法》和全市争资争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为充分调动各单位向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推进工作,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研究并原则同意,对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计划部门单位兑现资金奖励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用于补充办公经费、差旅费、部分公务接待费(不得高于奖励金额的10%)、交通费、印刷费、业务费等支出。

2023年项目预算市级安排7.4万元,202312月底前全额拨付到位该项目支出支出7.4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充分利用预算项目资金,忠实履职,开拓创新,着眼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为我市和谐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二、综合评价结论

深入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忠实履职,开拓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大局稳定。从年完成情况来看,都好地完成了项目的各项要求,达到了项目设立的预期目标。

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向上争取资金奖励预算安排7.4万元,该项目支出7.4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的支出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开展。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有力的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保障运转公用经费人均标准925元保障的人数80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公用经费④资金使用合格性;资金到位及时性;保障的及时性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三抓三促”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学思想铸忠诚勇争先”行动不断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心走实,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聚力筑牢干部队伍思想根基。突出政治历练、思想淬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四练(炼)融合”,建立牵头挂帅、任务分解、项目办理、问题解决、督办整改5项清单,部署开展“党建护航引领提质、法治政府创建提档、营商环境惠企提效”等七大行动,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在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全过程推进、全方位落实,全领域见效。正风肃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制定干部岗位职能职责表、综合绩效考评细则,明确15项正向激励和21项负面清单量化标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倒逼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切实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7.4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7.4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保障运转公用经费人均标准

指标值:925元,全年实际完成值:925元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保障的人数

指标值:8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83人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公用经费

指标值:高效益运转,全年实际完成值:高效益运转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使用合格性

指标值:合格,全年实际完成值:合格。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资金到位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保障的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指标值:促进,全年实际完成值:促进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不断促进司法工作的开展。

指标值:不断促进,全年实际完成值:不断促进。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促进社会稳定。

指标值:促进,全年实际完成值:促进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服务对象满意

指标值:满意,全年实际完成值:满意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严格按资金下达要求使用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奖励资金,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发生。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升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度拟将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在本局网站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所涉及的金额和整改情况:无。

 

嘉峪关市司法局

                                  2024年9月20日


2023年度法律援助业务经费

绩效自评报告

 

现将法律援助业务2023年度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概况。包括政策背景、资金情况等。

1、项目主要内容

市财政下达我局2023法律援助业务资金6万元,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业务办案经费和业务宣传经费。重点用于支持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驻看守所、驻检察院、驻公法大厅律师值班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等业务工作,支持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保障水平,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让受援的群众在每一起援助案件中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刑事援助案件中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使他们得到公正的裁判。

2023年项目预算市级安排6万元,于202312月底前全额拨付到位,该项目支出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充分利用支付资金,忠实履职,开拓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大局稳定。

二、综合评价结论

2023年,嘉峪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各项重点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从今年完成情况来看,都很好地完成了项目的各项要求,达到了项目设立的预期目标。

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主要用于业务办案法律援助,律师在看守所、检察院、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值班、公共法律服务宣传等业务工作,绩效目标:年终预算执行率≥100 %。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3年,公共法律服务项目资金均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财政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管理与开支。一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三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有力的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法律援助案件数≧300件;②开展法律宣传场次≧10场次;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90%;法律援助案件宣传知晓率≧80%。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全年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律师驻看守所、检察院、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全部落实,并开展了相关业务宣传。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坚持为民利民便民导向,按照“两快两全”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实施标准(2020-2022)》《甘肃省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20-2022)》和《嘉峪关市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不断完善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司法所等法律服务项目。二是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范围。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嘉峪关市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站制定下发了《嘉峪关市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三是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开展《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实施方案》。四是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知晓度。五是不断充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优化法律服务大厅环境,完善律师在大厅值班制度,确保每天有一名律师坐班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和保障。2023年度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81件,完成任务的127%。其中,其中刑事案件238件,民事案件142件,行政案件1件。其中办理涉及妇女案件76件,残疾人14件,农民工69件,军人军属6件。挽回经济损失1375.5万元。援助窗口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250余人次。一是落实承诺制和值班制度。二是积极推进数字化办案。三是加大对重点人群的援助。四是开展欠薪专项行动。五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加大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妇女和重度残疾人的援助。六是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完成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对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公法大厅律师值班予以经费保障。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6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6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法律援助案件数

指标值300件,全年实际完成值:381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开展法律宣传场次

指标值≧10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16场次。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127%。说明:2023年总共办结案件343件(其中办结2022年案件18件、办结2023年320件、办结2021年5件);

绩效目标:法律援助案件宣传知晓率

指标值:≧80%,全年实际完成值80%;

绩效目标:资金使用规范性

指标值:规范,全年实际完成值规范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受理、办理及时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宣传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资金拨付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资金到位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立足公共法律服务服务职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2023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力量。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提升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营造良好的的社会法治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

指标值: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提高。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市委、人大、政府及群众满意度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严格按资金下达要求使用法律援助资金,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发生。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升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度拟将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在本局网站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所涉及的金额和整改情况:无。

 

 

                            嘉峪关市司法局

                            2024312



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宣传业务经费

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概况。包括政策背景、资金情况等。

1.政策背景。2023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印发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分为6大项25小项,落实落细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编制发布78市级国家机关年度普法责任务清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八五普法工作考评办法,通过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地督查和全市八五集中评估和抽查检查,先后对61家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街道、镇、驻嘉单位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顺利完成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和法治社会考核。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普法依法治理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竞赛答题和法治宣传资料、展板制作工作。2023年,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持续开展一把手电视普法、百场法治大宣讲活动,组织7022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网上学法考试,参与率98.12%。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全国第八届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获得全国二等奖,落实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运行机制,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80余场,制定法治副校长考核办法,对27名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活动1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紧盯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国家安全观、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12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建成雄关广场法治宣传融媒体阵地、文殊镇冯家沟等基层法治文化阵地6个,开展明德尚法·艺韵雄关全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征集作品228部。制作《民法典小剧场》《法律援助小课堂》《反家庭暴力地方立法大家谈》《美好生活通行证民法典》微视频获第三届全省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一等奖,《居安思危家国长安》微视频获全市国家安全短视频征集二等奖。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栏目48期、综合广播《律师说法》栏目285期,嘉峪关普法汇微信公众号发布小汇说法”“今日普法”720余期对已命名的全国、全省、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查复核,切实加强动态管理,按照嘉峪关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标准和命名管理办法,命名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2个。培育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664人,开展线上+线下培训1056人(次),引导参与法治实践活动300余场次。

2023年项目预算市级安排5.67万元,202312月底前全额拨付到位该项目支出支出5.67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充分利用预算项目资金,紧紧围绕服务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通过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常态化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到普法工作与社会治理工作相结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推动普法任务落实,合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综合评价结论

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提质提效,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为推进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从今年完成情况来看,都好地完成了项目的各项要求,达到了项目设立的预期目标。

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主要用于日常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竞赛答题和法治宣传资料、展板制作工作绩效目标:年终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项目资金均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财政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管理与开支。一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有力的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各类普法宣传≧50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份;解答法律咨人次≧2500人次;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20部;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节目≧20期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实际完成情况较好一是明确普法工作大方向。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暨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部署会议,总结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对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2023年嘉峪关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全年普法任务书、月例普法时间表二是完成普法规划大体检 印发《嘉峪关市八五普法工作考评办法》,通过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地督查和全市八五普法集中评估和抽查检查,先后对61家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街道、镇、驻嘉单位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顺利完成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和法治社会考核,通报表扬全市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18个、先进个人32名。三是巩固普法宣传大格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布2023年度国家机关普法任务清单,落实普法任务目录备案报告制度,形成责任明确、工作规范的普法责任体系。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利用各类节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总体国家安全观、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内容,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开展全域化、沉浸式法治宣传教育1200余场次四是塑造主题普法大品牌。举办2023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推出“1+7+11”19项活动,即举办1场启动仪式,组织7个主题日活动,开展11项专项活动,引导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以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民法典进机关、社区、学校、企业、网络和五项典亮行动,推动民法典宣传走深走实、入心入脑。五是做好重点学法大文章。印发《嘉峪关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持续开展一把手电视普法、百场法治大宣讲活动,组织7022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网上学法考试,参与率98.12%。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全国第八届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获得演讲组全国二等奖,落实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运行机制,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活动80余场,制定法治副校长考核办法,对27名法治副校长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治资源教室建设,建成法治教育资源室25个。六是掀起法治文化大热潮。建成雄关广场多媒体法治宣传阵地、文殊镇冯家沟等法治文化阵地6个,开展明德尚法·艺韵雄关全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征集书法、剪纸、摄影、微视频等作品228部。制作《民法典小剧场》《法律援助小课堂》《反家庭暴力地方立法大家谈》系列普法剧集,进行集中展播,微视频《美好生活通行证民法典》获第三届全省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活动一等奖,微视频《居安思危 家国长安》获全市国家安全短视频征集二等奖。制作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栏目48期,综合广播《律师说法》栏目285期,嘉峪关普法汇微信公众号发布小汇说法”“今日普法”728余期,形成了互联网+电视、电台、报纸一体化、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宣传矩阵。七是夯实社会治理大基础。对已命名的全国、全省、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查复核,切实加强动态管理,按照嘉峪关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标准和命名管理办法,命名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2个。培育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664人,开展线上+线下培训1056人(次),引导参与法治实践活动300余场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5.67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5.67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各类普法宣传场、次

指标值:≧500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506场、次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指标值:≧15万份,全年实际完成值:20.4万余份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解答法律咨人次

指标值:≧2500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2500余人次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

指标值:≧20,全年实际完成值:20部;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节目

指标值:≧20期,全年实际完成值:48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参与重大决策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提高常态化推进企业法治体检,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持续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村(居)民自治水平和乡村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指标值:增强、提升、提高、增强、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增强、提升、提高、增强、提升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普法宣传的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推动年度普法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支撑建设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按照省、市八五普法规划和《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深入宣传与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社会文明、法治乡村建设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提供服务保障,社会公众对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成效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到普法工作与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相结合,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升,为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西部明星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普法依法治理科严格按资金下达要求使用法治宣传教育业务经费,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发生。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升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度拟将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在本局网站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所涉及的金额和整改情况:无。

 

 

 嘉峪关市司法局

                                                                    2024315


2023年度其他司法支出业务经费

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4]2号文件精神,现将司法行政系统2023年度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政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其他支付概况。包括政策背景、资金情况等。

1.其他司法支出主要内容

财政下达我局2023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355万元上年结转其他司法资金137.04万元,合计492.04万元,资金全部到位。

2.其他支付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其他司法支出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业务办案和业务装备。重点用于支持全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家庭法律顾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市委依法治市及法治督察调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政府法律事务、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工作,支持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现有装备保障水平,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继续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及城市低保、残疾人家庭的普法力度,继续弘扬“枫桥经验”,加大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解,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为我市和谐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二)其他司法支出管理情况。

1.预算执行率。

2023年预算安排492.04万元,于20237月底前全额拨付到位,该项目支出492.0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分配的科学性。

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7)515号)和《甘肃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财政法(2021)29号)的有关要求统筹使用。

3.下达及时性。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4.拨付的合规性。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实有账户等问题。

5.使用的规范性。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6.执行准确性。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7.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在预算下达并批复绩效目标后,将有关资金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8.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履行本部门、本单位的支出责任。

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忠实履职,开拓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大局稳定。

二、综合评价结论

2023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明确6个方面27项重点工作,细化分解103项具体任务,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争先进位、争创一流,为深入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从年完成情况来看,都好地完成了项目的各项要求,达到了项目设立的预期目标。

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主要用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律师进社区、家庭法律顾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市委依法治市及法治督察调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政府法律事务、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工作,绩效目标:年终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3年,司法行政机关项目资金均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财政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管理与开支。一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有力的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依法治市及法制督察调研业务:组织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市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人数≥50人制作法治建设专题片≥1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普遍提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培训及时性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及时性。

2.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业务:①组织培训班次≥1次;②培训参加人次≥1200人;③培训天数≥3天;④组织领导干部任前考试人次≥100人;⑤培训覆盖率≥100%;培训出勤率≥98%;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普遍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增强。

3.政府法律事务业务:①法律顾问人数5人论证立法文本数量3件政府决策能力提升提升;④立法质量提升;⑤法律顾问对法律事务的参与率≥90%

4.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①行政复议案件≥12件;行政应诉案件≥2件;③聘请律师≥10件;④行政复议培训≥200人;⑤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率≥90%。

5.普法依法治理业务:①各类普法宣传≧500场、次;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份;③解答法律咨人次≧2500人次;④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20部;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节目≧20期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

6.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业务::法律援助案件数≧300件;②开展法律宣传场次≧10场次;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90%;法律援助案件宣传知晓率≧80%。

7.律师工作业务: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延伸到农村、城市特殊群体、退役军人家庭中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全市34个社区(镇);②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有序实施服务的社区民众数≧25万人次;律师进社区民众咨询率不断提高。

8.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业务:①人民调解案件办结率≧95%;②人民调解案件数≧3000件;③法律宣传场次≧52场次;④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数≧100件;⑤人民调解宣传知晓率≧90%。

9.社区矫正管理业务:社区矫正人≧200人;②社区矫正培训次数≧12次;在册安置帮教人数≧650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衔接率100%。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牢牢把握擎旗铸魂的政治要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更加有力。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一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三抓三促”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学思想铸忠诚勇争先”行动不断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心走实,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二是聚力筑牢干部队伍思想根基。突出政治历练、思想淬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四练(炼)融合”,建立牵头挂帅、任务分解、项目办理、问题解决、督办整改5项清单,部署开展“党建护航引领提质、法治政府创建提档、营商环境惠企提效”等七大行动,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在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全过程推进、全方位落实,全领域见效。三是正风肃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制定干部岗位职能职责表、综合绩效考评细则,明确15项正向激励和21项负面清单量化标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倒逼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切实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发展要求,嘉峪关“法治名片”更加闪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法治力量护航全市经济社会行稳致远。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制定《嘉峪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嘉峪关市法治建设考评工作细则》梳理依法治市7个方面38项重点工作,率先在全省开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报纸专栏和“一把手”电视谈法治(普法)节目,举办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专题研讨班、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各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6次,探索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法考核评价具体标准和结果运用机制,将述法制度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考核挂钩,与公务员考核及平安建设考核挂钩,实现“述、考、评、督、责”全链条贯通。二是提升法治保障供给效能围绕我市“2+6+N”产业集群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持续加强法治保障,制定了《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明确了先部门后司法局的两级审核机制,着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力保障行政决策合法性高质量审查办理各类涉法性文件204件。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完成了《嘉峪关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嘉峪关市绿化条例》调研论证、起草修改、征求意见等各项立法工作,法治建设根基更加稳固。三是擦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金字招牌全面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全市16家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地见效,全市接上级转办、自查自纠、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共153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行政复议服务企业宣传月活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5件、行政应诉案件28件,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3.牢牢把握良法善治现实要求,雄关善治法治根基更加稳固。积极构建大普法格局,全面推动八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一是聚焦重点提升法治素养。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持续开展“一把手”电视普法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组织法治副校长深入中小学校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100余场,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二是靶向发力拓宽普法路径。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创新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制作《民法典》小剧场展播宣传片12期拍摄普法微视频28部,开展国家安全、打击防范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800余场次。三是精准施策增强普法实效。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切法律问题,持续拓展全市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成峪泉镇法治文化长廊、新城村法治文化长廊、河口村法治文化长廊、冯家沟法治文化广场等基层法治文化阵地5个。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推动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提质增效。注重全方位、多维度开展法治宣传,开展“维权筑梦 法润巾帼”妇女维权宣传、“明德尚法·艺韵雄关”全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在市电视台制作播出《法治嘉峪关》栏目48期,在“嘉峪关普法汇”微信公众平台刊发法治信息700余期。

4.牢牢把握法治为民时代要求,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更加充实。围绕打造雄关善治·五治融合社区治理品牌,积极发挥法律服务保障作用。一是法治惠民“零距离”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完善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服务机制,深入各商会、企业,开展法治体检67次。不断深化“律师进社区”活动和“农村、城市残疾人、退役军人家庭法律顾问”工作成效落实落细“三官一所一律”工作职责,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跟踪制度,组织律师认真开展信访值班、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检察院、看守所值班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全市律师共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法律顾问202家,办理各类案件4939二是法律援助零盲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婚姻家庭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继承权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开展了“法律援助惠民生”“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律援助一法一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1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375.5万元三是法律服务“零死角”坚持法律服务助民生、解民忧、护民利、暖民心,积极构建“人工智能+法律服务”新型供给方式,为全市17个行政村公共法律服务室配备了公共法律服务可视化桌面机,实现了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互联互通进一步加大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共接待法律咨询2853人次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案件2908件,2个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504件,仲裁委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131件,涉案标的额4621万元

5.牢牢把握法护平安责任要求,司法行政保安全护稳定屏障更加牢固。全面开展主动创稳行动,系统推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一是高标准推动主动创稳行动制定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主动创稳行动方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主动创稳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始终“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融入到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日常全力实现“被动维稳”向“主动维稳”转变二是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等力量,注重源头治理,积极运用多元化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指导成立知识产权纠纷、银保监行业等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在市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中心设立仲裁工作室,持续推进“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和律师参与信访,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全年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551成功率99.9%三是实举措加强重点人员稳控。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体制机制,强化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和“一体化”刑罚执行体系建设,定期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调查评估、衔接管理、教育矫治、走访帮扶等工作,对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情况实行每日摸排、管控、报告闭环管理全市239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656名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全部落实监管教育措施

各项业务逐项分析

依法治市及法治督查调研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33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32.78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市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指标值:≧5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58人;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制作法治建设专题片

指标值:≧1部,全年实际完成值:1部。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普遍提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指标值:增强,全年实际完成值:增强。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到位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依法治市培训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到位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聚焦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着力破解法治化营商环境难点堵点问题,推进经济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印发《2023年嘉峪关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禁毒、社区矫正等领域,围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全面依法治市制度体系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普遍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指标值:满意,全年实际完成值:满意。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17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16.59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组织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

指标值:≧1次,全年实际完成值:2次;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培训参加人次

指标值:≥120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1600人次;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培训天数

指标值:≥3天,全年实际完成值:60天;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组织领导干部任前考试人次

指标值:≥10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100人。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培训覆盖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培训出勤率

指标值:≥98%,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培训合格率

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④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普遍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⑤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增强

指标值:增强,全年实际完成值:增强。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到位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行政执法培训、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力量。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按照省、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推行柔性执法为重点,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全市33个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出台行政裁量基准,确保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规范统一。全面落实“两轻一免”和“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办理从轻处罚案件194件,减轻处罚99件,免于处罚2.4万余件,采用其他柔性执法方式办理2850件,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普遍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党委、政府及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指标值:满意,全年实际完成值:满意。

政府法律事务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26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25.88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法律顾问人数

指标值:5人,全年实际完成值:5人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论证立法文本数量

指标值:3件,全年实际完成值:3件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政府决策能力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决策程序更加完善、决策能力水平提高,决策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立法质量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嘉峪关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顺利完成调研、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③法律顾问对法律事务的参与率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④资金使用合规性

指标值:合规,全年实际完成值:合规。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按时完成各项法律事务处理;②资金到位及时率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法律保障。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提高公众对立法工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参与积极性。提高政府协议的公正、公平性,营造良好的法制化营商环境。

指标值: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提高。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为生态环境立法、起草规范性文件,涉及生态环境的法律事务处理等提供法治保障。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法律顾问及立法专家的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配合度高,能够高质高效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各项立法事务及立法论证工作,为有效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市政府及各部门的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了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值:98%。

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3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2.32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行政复议案件数量

指标值:≥12件,全年实际完成值:35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行政应诉案件数量

指标值:≥2件,全年实际完成值:14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业务培训人次

指标值:≥20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387人。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率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4%;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行政复议知晓率

指标值:≥8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

指标值:合规,全年实际完成值:合规。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到位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行政复议及时性;行政复议宣传及时性;资金到位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行政复议与应诉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提升市政府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积极在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作用。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复议诉讼当事人对裁判结果满意度

指标值:满意,全年实际完成值:满意。

普法依法治理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94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93.86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各类普法宣传场、次

指标值:≧500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506场、次;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指标值:≧15万份,全年实际完成值:20.4万余份;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解答法律咨人次

指标值:≧2500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2500余人次;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

指标值:≧20部,全年实际完成值:20部;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节目

指标值:≧20期,全年实际完成值:48期;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参与重大决策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提高常态化推进企业“法治体检”,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持续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村(居)民自治水平和乡村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指标值:增强、提升、提高、增强、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增强、提升、提高、增强、提升。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普法宣传的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推动年度普法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支撑建设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按照省、市“八五”普法规划和《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深入宣传与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社会文明、法治乡村建设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提供服务保障,社会公众对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成效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到普法工作与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相结合,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升,为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西部明星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66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65.22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法律援助案件数

指标值300件,全年实际完成值:381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开展法律宣传场次

指标值≧10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16场次。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127%。说明:2023年总共办结案件343件(其中办结2022年案件18件、办结2023年320件、办结2021年5件);

绩效目标:法律援助案件宣传知晓率

指标值:≧80%,全年实际完成值80%;

绩效目标:资金使用规范性

指标值:规范,全年实际完成值规范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受理、办理及时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宣传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资金拨付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资金到位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立足公共法律服务服务职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2023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力量。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提升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营造良好的的社会法治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

指标值: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提高。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市委、人大、政府及群众满意度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

律师工作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87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86.30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延伸到农村、城市特殊群体、退役军人家庭中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指标值:全市34个社区(镇),全年实际完成值:全市34个社区(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参加司法考试人数

指标值:≧35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800人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服务的社区民众数

指标值:25万人,全年实际完成值:25万人。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②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农村、城市特殊群体、退役军人家庭中,通过线上普法,提高家庭法律意识,得到及时法律服务;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有序实施

指标值:增强,全年实际完成值:增强;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律师进社区民众咨询率

指标值:不断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不断提高。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资金到位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②资金合规性

指标值:资金使用合规,全年实际完成值:资金使用合规;绩效目标: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律师作用,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高效推进;积极参与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典范城市;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按照《甘肃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以及法考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法律师进社区、家庭法律顾问工作、法考工作,积极参与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典范城市,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全市34个社区(镇)每周固定一天律师坐班,提供免费咨询;每年开展2次以上法治讲座。家庭法律顾问微信普法群中每月推送普法信息20条,提升居民法律意识。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律师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5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49.38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人民调解案件数

指标值:3000件,全年实际完成值:3551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法律宣传场次

指标值:≧52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53场次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数

指标值:≧100件,全年实际完成值:107件。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人民调解案件办结率

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值:99.6%;

绩效目标:②人民调解宣传知晓率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5%;

绩效目标:资金使用合格性

指标值:合格,全年实际完成值:合格。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绩效目标:②资金到位及时性,绩效目标:宣传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市矛盾纠纷化解,全面推进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指标值: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提高。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平安嘉峪关进一步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市委、人大、政府及群众满意度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社区矫正管理业务: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3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29.18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社区矫正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区矫正人数

指标值:20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206人。(全年实际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5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28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06);

社区矫正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区矫正培训次数

指标值:12次,全年实际完成值:15次;

安置帮教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安置帮教人数

指标值:65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656人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衔接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回归社会合格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使用合格性

指标值:合格,全年实际完成值:合格。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矫培训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安置帮教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积极发挥社区矫正职能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体制建设,着力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实战化、智能化水平,深入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持续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全年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无涉法涉诉越级上访事件,管控到位,总体保持安全平稳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社区及居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综合满意度

指标值:满意,全年实际完成值:满意。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严格按资金下达要求使用项目资金,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发生。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升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度拟将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在本局网站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所涉及的金额和整改情况:无。

 

 

嘉峪关市司法局

                                2024年3月15日



2023年度社区矫正管理业务经费

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概况。包括政策背景、资金情况等。

1.政策背景。为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全力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5号)、司法部、中央综治办等十一部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司发〔2010〕13号)和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0]48号)的通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嘉峪关建设的实施意见》(嘉发[2013]54号)、《甘肃省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甘司法发[2016]137号)文件精神,保障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司法厅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财行﹝2012﹞16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教育改造罪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申请社区矫正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

2.项目主要内容。安置帮教:一是服刑人员困难未成年子女救助经费。根据《甘肃省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甘司法[2016]137号)、《嘉峪关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嘉政办发[2015]35号)文件精神,安置帮教机构应做好服刑人员困难未成年子女的帮扶工作,我市每年对10名困难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救助帮扶。二是服刑人员狱内延伸帮教经费。每年由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的帮教团,代表市委市政府看望全省各监所嘉峪关籍服刑人员,为他们送去法制书籍、生活用品及车辆运行费用等。社区矫正:一是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费用,包括社区矫正工作宣传经费、培训经费。二是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包括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费,社区矫正执行变更案件办理费,档案文书费,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风险评估、突发事件处置费,组织集中教育、心理矫正、社区服务等活动所发生的资料费、场地费等,三是社区矫正设备费用,包括手机定位费,自助矫正终端设备维护费。四是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费用,包括购买专业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矫治费用。

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充分利用业务经费,开展日常工作,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底线,做到“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二、综合评价结论

202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以监督管理为基础、教育帮扶为核心,突出法治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目标,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全年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无涉法涉诉越级上访事件,管控到位,总体保持安全平稳。

从今年完成情况来看,都好地完成了项目的各项要求,达到了项目设立的预期目标。

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主要用于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绩效目标:年终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一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

2023项目预算市级安排3万元,于202312月底前全额拨付到位,该项目支出3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有力的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年初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区矫正人200社区矫正培训次数12在册安置帮教人数650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衔接率100%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5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28人,接受各类委托调查评估39人,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训诫处罚23人次,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06人,其中缓刑204人,管制1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1人,系犯罪时未成年,现已成年。新接收刑释人员154人,其中监所释放人员85人(基层司法所接回65人),社区矫正期满转入69人,为2人落实临时救助,1人落实住房救助,1人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接送率、帮教率、建档率100%;对9人落实临时救助和困难救助。全年接受罪犯家属远程视频会见申请320人,参与回见家属674人。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一是组织召开2023年社区矫正委员会全体会议,会议回顾总结去年以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区矫正工作,审议通过社区矫正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二是邀请市人大调研我局社区矫正工作,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去向明、不失控。三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座谈,查找社区矫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社区矫正顽瘴痼疾,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工作。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制定《嘉峪关市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主动创稳行动方案》《嘉峪关市社区矫正机构“铸忠诚警魂”活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走访192名矫正对象和34个矫正小组查找顽瘴痼疾,通过查找问题、销号整改、总结提升等措施,保障刑事判决、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二是全面规范档案。统一档案标准、规范档案内容和格式,开展案卷评查,对评查出的问题案卷进行分析并进行培训,推动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落实执法人员20小时在线学习制度,对考核通过人员颁发社区矫正执法证件,实行持证执法,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能力水平。四是联动开展巡回检察。加强与检察院的协调配合,主动接受监督,每季度联合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社区矫正监督检查,召开社区矫正专项检查情况通报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维护安全稳定。一是严格落实点检制度。安排下沉民警每日2次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点检,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有效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二是动态开展监管督查。利用新建成的甘肃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动态开展网上督查,定位查询、教育学习等工作,对在册250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网上心理测评,形成科学、客观的个性化矫正方案,为进一步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常态开展隐患排查。结合“主动创稳”行动,紧盯三类十八种重点人员,逐人进行入户走访和面对面谈话,每季度召开社区矫正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会,主动预测化解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排除,防患于未然。四是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做好下沉民警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食宿等生活保障工作,安排部署下沉民警日常工作并进行考核,有力增强了基层社区矫正执法力量,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提高。

四是强化教育引导,提升矫正质效。一是丰富教育方式。邀请社区矫正启航讲师团成员,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交通安全知识集中教育,组织矫正人员前往禁毒教育基地、反邪教教育基地、酒泉监狱和法院开庭现场实地开展警示教育,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二是加强基地建设。建立反邪教、禁毒、法治文化社区矫正教育基地3个。南湖生态公园法治文化公益活动基地、文殊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新城镇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峪泉镇民族进步文化广场等公益活动基地4处。建立嘉峪关市政工程公司、嘉峪关市雄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嘉峪关明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就业基地3处,有效解决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就业等实际问题。三是做细做实“两类人员”帮扶。对生活的困难的“两类人员”开展帮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低保、社保、社会救助,为2人落实临时救助,1人落实住房救助,1人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走访慰问5名生活困难人员,并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用品。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3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3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社区矫正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区矫正人数

指标值:20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206人。(全年实际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5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28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06);

社区矫正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区矫正培训次数

指标值:12次,全年实际完成值:15次;

安置帮教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安置帮教人数

指标值:65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656人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衔接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回归社会合格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资金使用合格性

指标值:合格,全年实际完成值:合格。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社矫培训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安置帮教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积极发挥社区矫正职能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体制建设,着力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实战化、智能化水平,深入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持续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全年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无涉法涉诉越级上访事件,管控到位,总体保持安全平稳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社区及居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综合满意度

指标值:满意,全年实际完成值:满意。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安全完成矫正中心维修改造项目,对照评价标准,采购相关软件、硬件,完成智慧矫正中心申报任务。加强指导培训,针对司法所考核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司法所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进一步提高司法所规范化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是按照执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宣传力度,群众知晓率;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机制体制,加强专业化、高素质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村居、专业组织等社会资源参与社区矫正,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探索有利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新模式,从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帮扶救助入手,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三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和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等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的安全稳定上来,全力做好重点时段和重要节点的安全稳定工作严防发生各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案件。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所涉及的金额和整改情况:无。

 

嘉峪关市司法局

                               2024313


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及调解

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嘉峪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嘉财绩字[2022]2号)精神,现将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及调解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概况。包括政策背景、资金情况等。

1、项目主要内容

市财政下达我局2023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及调解资金20万元,支付资金全部到位。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2022年度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出狱所人员接送补助、2023年度人民调解案件个案补贴。重点用于保障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顺利开展出狱所人员接送,支持全市各级调委会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案件补贴,支持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监督检察案件的公正性减少纠纷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3年项目预算省级安排20万元,于202312月底前全额拨付到位,该项目支出2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充分利用支付资金,忠实履职,开拓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大局稳定。

二、综合评价结论

2023年,嘉峪关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监督管理为基础、教育帮扶为核心,突出法治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目标,全年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无涉法涉诉越级上访事件,管控到位,总体保持安全平稳。统筹推进全市矛盾纠费排查化解等各项重点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

从今年完成情况来看,都很好地完成了项目的各项要求,达到了项目设立的预期目标。

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主要用于用于2022年度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出狱所人员接送补助、2023年度人民调解案件个案补贴。绩效目标:年终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3年,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及调解资金均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财政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管理与开支。一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三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安置帮教、出狱所人员接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有力的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人民调解案件办结率≧95%;②人民调解案件数≧3000件;刑释解教过渡性安置帮教人数≧2人;出狱所接送人数≧74人件。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实际完成情况较好。

(一)保障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顺利开展

2023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5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28人,接受各类委托调查评估39人,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训诫处罚23人次,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06人,其中缓刑204人,管制1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1人,系犯罪时未成年,现已成年。新接收刑释人员154人,其中监所释放人员85人(基层司法所接回65人),社区矫正期满转入69人,为2人落实临时救助,1人落实住房救助,1人落实最低生活保障。2022年度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2人,出狱所人员接送74人。接送率、帮教率、建档率100%;对9人落实临时救助和困难救助。全年接受罪犯家属远程视频会见申请320人,参与回见家属674人。

积极主动作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作为服务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进平安嘉峪关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遍布城乡的网络优势,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及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做到矛盾纠纷排查无死角、矛盾化解无缝隙,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二是“两节”“两会”党的二是大维稳安保、“十一”国庆等敏感节点,结合扫黑除恶斗争“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维稳安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宣传活动,各类法律宣传场次53场次三是进一步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在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开展“枫桥式”司法所 人民调解组织 人民调解员创建和培育活动有效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能力和水平2023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551,化解成功3549件,成功率99%,调解协议涉及金额361.82万元。未发生民转刑及重大信访事件。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

指标值:2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20万元。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人民调解案件数

指标值:3000件,全年实际完成值:3551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刑释解教过渡性安置帮教人数

指标值:2人,全年实际完成值:2人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出狱所接送人数

指标值:74人,全年实际完成值:74人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人民调解案件办结率

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值:99%;

绩效目标:②资金使用合格性

指标值:合格,全年实际完成值:合格。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保障的及时性,绩效目标:②资金到位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指标值:促进,全年实际完成值:促进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不断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

指标值:不断促进,全年实际完成值:不断促进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指标值:促进,全年实际完成值:促进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服务对象满意

指标值:满意,全年实际完成值:满意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严格按资金下达要求使用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及调解资金,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发生。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升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度拟将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在本局网站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所涉及的金额和整改情况:无。

 

 

                              嘉峪关市司法局

                               2024313



附件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奖励)
项目名称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奖励
主管部门市司法局实施单位办公室
资金情况
(万元)

项目投资数全年执行数分值执行率得分

上年结转当年安排



年度资金总额:07.4万元7.4万元10100%1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省级财政拨款
万元万元--
--
市级财政拨款
7.4万元7.4万元
100%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预期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按财政文件精神规定,贯彻落实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奖励专款专用,用于补充办公、差旅、部分公务接待、交通、印刷、福利费等支出。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奖励资金,用于补充办公、差旅、司法所电费、司法所取暖费、业务印刷、福利费等支出。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分值得分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预算控制数≤7.4万元7.4万元55



数量指标保障运转公用经费人均标准
≧925元925元55
保障的人数
≧80人83人55
质量指标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公用经费
高效益运转
高效益运转
55
资金使用合格性合格合格55
时效指标资金到位及时性及时及时55
保障的及时性
及时及时55



经济效益指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促进促进109
社会效益指标不断促进司法工作的开展
不断促进不断促进1515
生态效益指标促进社会稳定
促进促进1514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
满意满意1515
       10098
说明10
注:1.其他资金包括自筹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值的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的指标权益可作适当的调整,但总分不能超过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 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附件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法律援助业务经费)
项目名称法律援助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市司法局实施单位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资金情况
(万元)

项目投资数全年执行数分值执行率得分

上年结转当年安排



年度资金总额:06.0万元6.0万元10100%1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省级财政拨款


--
--
市级财政拨款06.0万元6.0万元
100%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预期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法律援助案件顺利开展,保障看守所、检察院、公法大厅律师值班正常开展,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工作到位。完成了全年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律师驻看守所、检察院、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全部落实,并开展了相关业务宣传。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分值得分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预算控制数≤6万元6万元55




数量指标法律援助案件数≧300件
381件55
开展法律宣传场次≧10场次16场次55
质量指标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90%127%1010
法律援助案件宣传知晓率≧80%80%1010
资金使用规范性规范规范55
时效指标法律援助受理、办理及时及时及时55
宣传及时性及时及时55
资金拨付及时及时及时55
资金到位率100%100%55



经济效益指标立足公共法律服务服务职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2023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提升提升55
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提升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提升提升54
生态效益指标营造良好的的社会法治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提高提高109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90%90%1010
       10098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自筹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值的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的指标权益可作适当的调整,但总分不能超过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 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附件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普法依法治理宣传业务经费)
项目名称普法依法治理宣传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市司法局实施单位普法依法治理科
资金情况
(万元)

项目投资数全年执行数分值执行率得分

上年结转当年安排



年度资金总额:05.67万元5.67万元10100%1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省级财政拨款


--
--
市级财政拨款05.67万元5.67万元
100%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预期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日常法治宣传教育,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组织“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到普法工作与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相结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推动普法任务落实,合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紧紧围绕服务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分值得分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预算控制数≤5.67万元5.67万元55



数量指标各类普法宣传场、次≧500场、次1200场、次55
数量指标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份20万余份55
数量指标解答法律咨人次≧2500人次2500余人次55
数量指标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20部≧20部20部55
数量指标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节目≧20期48期55
数量指标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100%100%55
质量指标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增强增强55
质量指标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参与重大决策,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提升提升55
质量指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提高提高 提高55
质量指标常态化推进企业“法治体检”,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增强增强55
质量指标持续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村(居)民自治水平和乡村治理能力有效提升提升提升55
时效指标普法宣传的及时性及时及时55



经济效益指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推动年度普法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支撑,为建设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增长增长55
社会效益指标按照省、市“八五”普法规划和《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增长增长55
生态效益指标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深入宣传与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和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社会文明、法治乡村建设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提供服务保障,社会公众对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成效的满意度不断提升。提升提升55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村(居)民自治水平和乡村治理能力有效提升。100%100%1010
       100100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自筹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值的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的指标权益可作适当的调整,但总分不能超过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 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附件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其他司法支出业务经费)
项目名称其他司法支出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市司法局实施单位司法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全年执行数分值执行率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492.04万元492.04万元10100%1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万元万元--100%--
省级财政拨款

--
--
市级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总体目标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打造“六个典范”,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优势、主动作为,积极推动法治嘉峪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取得新突破,立足司法行政“一个统抓、五项职能”,紧扣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积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更加坚实有力法治保障。2023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明确6个方面27项重点工作,细化分解103项具体任务,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争先进位、争创一流,为深入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从全年完成情况来看,都很好地完成了项目的各项要求,达到了项目设立的预期目标。
绩 效 指 标一級 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全年实际完 成值分值得分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预算控制数≤492.04万元492.04万元11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组织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市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人数≥50人58人11
制作法治建设专题片≥1部1部11
组织行政执法培训班次≥1次2次11
行政执法培训参加人次≥1200人1600人次11
行政执法培训天数≥3天60天11
组织领导干部任前考试人次≧100人100人11
法律顾问人数5人5人11
论证立法文本数量3件3件11
行政复议案件数量≥12件35件11
行政应诉案件数量≥2件14件11
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培训人次≥200人387人11
法律援助案件数≧300件
381件11
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场次≧10场次16场次11
人民调解案件数≧3000件3551件11
法律宣传场次≧52场次53场次11
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数≧100件10711
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农村、城市特殊群体、退役军人家庭中。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全市34个社区 全市34个社区11
参加司法考试人数≧350人
800人11
律师服务的社区民众数25万人25万人11
社区矫正人数≧200206人11
安置帮教人数≧650人656人11
社区矫正培训次数≧ 12次15次11
各类普法宣传场、次≧500场、次1200场、次11
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份20万余份11
解答法律咨人次≧2500人次2500余人次11
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20部≧20部20部11
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节目≧20期48期11
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100%100%11
质量指标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普遍提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增强增强11
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增强 增强11
行政执法培训覆盖率1100%11
行政执法培训出勤率≥98%100%11
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普遍提升提升提升11
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增强增强增强11
行政执法培训合格率≥95%100%11
政府决策能力提升提升提升11
立法质量提升提升提升11
法律顾问对法律事务的参与率≥90%90%11
资金使用合规性合规合规11
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率≥90%94%11
行政复议知晓率≥80%100%11
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90%127%11
法律援助案件宣传知晓率≧80%80%11
人民调解案件办结率≧95%99.60%11
人民调解宣传知晓率≧90%95%11
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通过线上普法,提高家庭法律意识,得到及时法律服务增强增强11
律师进社区民众咨询率不断提高不断提高11
保障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有序实施增强增强11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衔接率100%100%11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回归社会合格率100%100%11
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增强增强11
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参与重大决策,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提升提升11
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提高提高 提高11
常态化推进企业“法治体检”,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增强增强11
持续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村(居)民自治水平和乡村治理能力有效提升提升提升11
时效指标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性及时及时11
各类法律宣传及时性及时及时11
资金到位率及时及时11
各类培训及时性及时及时11
资金到位及时性及时及时11
行政复议、安置帮教及时性及时及时11
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及时性及时及时11
法律援助受理、办理及时性及时及时11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聚焦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着力破解法治化营商环境难点堵点问题,推进经济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提升提升54
社会  效益指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提升提升55
生态  效益指标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禁毒、社区矫正等领域,围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提升提升55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面依法治市制度体系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普遍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满意满意1110
       10098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自筹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值的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的指标权益可作适当的调整,但总分不能超过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 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附件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社区矫正管理业务)
项目名称社区矫正管理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市司法局实施单位 社区矫正管理科
资金情况
(万元)

项目投资数全年执行数分值执行率得分

上年结转当年安排



年度资金总额:03万元3万元10100%1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省级财政拨款


--
--
市级财政拨款03万元3万元
100%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预期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教育改造罪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全力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底线,做到了“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分值得分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预算控制数≤3万元3万元55



数量指标社区矫正人数≧200206人55
数量指标安置帮教人数≧650人656人55
数量指标社区矫正培训次数≧ 12次15次55
质量指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衔接率100%100%55
质量指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回归社会合格率100%100%55
质量指标资金使用合格性合规合规55
时效指标社矫培训及时性及时及时55
时效指标安置帮教及时性及时及时55



经济效益指标积极发挥社区矫正职能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增长增长1010
社会效益指标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体制建设,着力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实战化、智能化水平,深入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持续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提升1010
生态效益指标全年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无涉法涉诉越级上访事件,管控到位,总体保持安全平稳。提升提升101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区及居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综合满意度90%98%151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以监督管理为基础、教育帮扶为核心,突出法治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目标,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10099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自筹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值的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的指标权益可作适当的调整,但总分不能超过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 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附件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及调解经费)
项目名称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及调解经费
主管部门市司法局实施单位社区矫正管理科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资金情况
(万元)

项目投资数全年执行数分值执行率得分

上年结转当年安排



年度资金总额:020万元20万元10100%1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省级财政拨款
万元万元--
--
市级财政拨款
20万元20万元
100%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预期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底线,做到了“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底线,做到了“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实际完成值分值得分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预算控制数≤20万元20万元55



数量指标人民调解案件数
≥3000件3551件55
刑释解教过渡性安置帮教人数≧22人55
出狱所接送人数≧74人74人55
质量指标案件办结率
≥95%
99%
55
资金使用合格性合格合格55
时效指标资金到位及时性及时及时55
保障的及时性
及时及时55



经济效益指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促进促进109
社会效益指标不断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不断促进不断促进1010
生态效益指标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促进促进1514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
满意满意1515
       10098
说明
注:1.其他资金包括自筹资金、社会资金等。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值的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的指标权益可作适当的调整,但总分不能超过100分。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 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附件6

 

2023年度司法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总结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4]2号及《嘉峪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 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嘉财绩字[2024]3号)文件精神,开展2023年度本部门8个方面绩效自评工作包括1个整体绩效1个政法转移支付绩效,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奖励、普法依法治理业务、其他司法支出业务、社区矫正管理业务、法律援助业务、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及调解业务经费6个项目自评。

1.司法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2023年度整体收入1881.79万元,整体支出1881.79万元整体支出中:基本支出1347.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40.23万元,公用经费107.45万元),项目支出534.11万元

2.2023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自评情况:

2023政法经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收入355万元支出355万元

3.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奖励绩效自评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7.4万元支出7.4万元。

4.法律援助业务经费自评情况:

项目安排资金安排6万元支出6万元。

5.普法依法治理宣传业务经费自评情况:

项目资金安排5.67万元支出5.67万元。

6.其他司法支出业务经费自评情况:

项目资金安排458.64万元支出458.64万元。

7.社区矫正管理业务经费自评情况:

项目资金安排3万元支出3万元。

8.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及调解经费自评情况:

项目资金安排20万元支出20万元。

二、自评结果概述

2023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明确6个方面27项重点工作,细化分解103项具体任务,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争先进位、争创一流,为深入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从年完成情况来看,都好地完成了项目的各项要求,达到了项目设立的预期目标。

从今年完成情况来看,都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要求,达到了整体支出设立的预期目标。

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99分,评价等级为优

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奖励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法律援助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优

普法依法治理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其他司法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社区矫正管理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评价等级为优

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及调解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局机关各科室)、司法所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完整,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尽最大可能减少预决算执行差异。

    (二)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尽可能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有需要调剂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三)强化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资金分配到资金使用全过程,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2023年度本级部门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2023年度本级部门预算支出项目绩效

自评结果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使用单位

自评得分

自评等级

一、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

1

转移支付项目

司法局

98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

1

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奖励项目

办公室

98

2

法律援助业务经费项目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98

3

普法依法治理业务经费项目

普法依法治理科

100

4

其他司法支出业务经费项目

办公室

98

5

社区矫正管理业务经费项目

社区矫正管理科

99

6

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及调解项目

社区矫正管理科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98


合计




 

附件7

 

2023年度司法部门预算支出项目绩效

自评结果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使用单位

自评得分

自评等级

一、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

1

转移支付项目

司法局

98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

1

2022年度向上争取资金奖励项目

办公室

98

2

法律援助业务经费项目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98

3

普法依法治理业务经费项目

普法依法治理科

100

4

其他司法支出业务经费项目

办公室

98

5

社区矫正管理业务经费项目

社区矫正管理科

99

6

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及调解项目

社区矫正管理科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98


合计




 

附件8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表(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及调解经费)       
(2023年度)
项目名称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及调解经费项目负责人王晶  马继忠
主管部门司法局实施单位社区矫正管理科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科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初预算数1-12月执行数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20万元20万元20万元100%
                   其中:财政拨款20万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底线,做到了“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年度指标值 1-12月完成情况全年预计完成情况偏差原因分析备注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预算控制数≤20万元20万元20万元




数量指标人民调解案件数≧3000件3551件3551件

刑释解教过渡性安置帮教人数≧22人2人

出狱所接送人数≧74人74人74人

质量指标案件办结率
≥95%
99%
99%


资金使用合格性合格合格合格

时效指标资金到位及时性及时及时及时

保障及时性及时及时及时




经济效益指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促进促进

社会效益指标不断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不断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不断促进不断促进

生态效益指标促进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安全稳定促进促进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
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服务对象满意满意满意

 

 

 

附件9

 

 

 

 

 

 

2023年度政法转移支付专项业务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政法转移支付专项业务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  市司法局                 评价实施部门:  市司法局                 评价机构名称:  市司法局

 

 

 

 

 

 

 

 

 

 

20246


 

报告摘要(参考格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  )XX 年度(或阶段性)绩效目标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简要说明)、评价方法、 评价标准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二)绩效分析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六、有关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根据甘肃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4]2号文件精神,将司法行政系统2023年度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政法专项)资金绩效进行评价财政下达我局2023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355万元资金全部到位。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2023年项目预算安排350万元,于20227月底前全额拨付到位,该项目支出35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三)项目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业务办案和业务装备。重点用于支持全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家庭法律顾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市委依法治市及法治督察调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政府法律事务、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工作,支持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现有装备保障水平,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继续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及城市低保、残疾人家庭的普法力度,继续弘扬“枫桥经验”,加大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解,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为我市和谐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四)项目组织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和具体实施单位均为市司法局。嘉峪关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中共嘉峪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市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筹协调。

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是为提高基层政法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政法机关的办案条件,由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用于补助基层政法机关的专项资金。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办案经费单独核算,统一管理,按照《嘉峪关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审批程序报批,专项重大支出需提出计划方案,集体研究,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报办公室审核后按财务程序核报。

二、项目绩效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忠实履职,开拓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大局稳定。保障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更高质量、标准完成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盯“三地两点”功能定位和“2+6+N”产业集群构建,围绕“聚焦十个重点、实现十个新进步”等重点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以法治建设为保障,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

按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办案经费支出范围:

1、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包括法制宣传专项活动普法宣传资料编印、制作费;法制宣传图书、影音资料的购买费用;法制宣传工作人员培训和表彰奖励费用;举办法制讲座费用;对乡镇(村)、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制宣传的检查指导经费;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费用。

2、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包括对乡镇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基层单位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宣传、培训、表彰奖励经费。

3、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包括人民调解工作宣传、人民调解员业务教育培训费用、人民调解案件办理经费;基层先进调解组织、优秀调解员和成功调处典型案件的表彰奖励费用;人民调解组织工作的检查、指导经费;重大疑难纠纷案件办理和奖励费用。

4、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包括安置帮教工作宣传、人员培训、表彰奖励费用;对刑释解教对象的接茬建档、安置、帮扶、教育、回访工作费用;提前介入和释解后帮教工作经费;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费用。

5、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包括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集中公益劳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对重点人员的监控费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表彰奖励费用。

6、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包括法律援助办案经费;法律援助案件的咨询、非诉讼案件办理费用;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管理费用;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培训、表彰奖励费用。

7、公证、律师管理经费:包括全县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队伍的教育、培训、宣传费用以及处理各类投诉案件费用。

8、基层司法所业务规范化管理费用。

9、业务工作立卷归档管理费用。

10、其他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经费。

(三)评价依据。根据甘肃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4]2号文件精神依据《预算法》《会计法》《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7)515号)和《甘肃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甘财政法(2021)29号)的有关要求及其他财政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管理与开支。一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专款专用。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根据甘肃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4]2号文件精神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有力的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评价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成本指标。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指标值。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指标值。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指标值。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指标值。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指标值。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指标值。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指标值。

(六)评价人员组成。司法局3名副局长,司法局下设办公室、法治调研工作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政府法律事务科、普法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10个职能科室及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科长。

(七)绩效评价工作过程。采用非现场评价、综合分析、评价报告撰写等评价工作过程。绩效评价前期准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准备各项工作汇报材料,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价组结合材料和实地查访结合的方式开展综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完成后由评价组组长李虹同志安排相关负责人撰写评价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分析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2023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明确6个方面27项重点工作,细化分解103项具体任务,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争先进位、争创一流,为深入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从年完成情况来看,都好地完成了项目的各项要求,达到了项目设立的预期目标。

项目评价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非现场评价情况分析。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牢牢把握擎旗铸魂的政治要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更加有力。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一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三抓三促”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学思想铸忠诚勇争先”行动不断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心走实,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二是聚力筑牢干部队伍思想根基。突出政治历练、思想淬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四练(炼)融合”,建立牵头挂帅、任务分解、项目办理、问题解决、督办整改5项清单,部署开展“党建护航引领提质、法治政府创建提档、营商环境惠企提效”等七大行动,全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在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全过程推进、全方位落实,全领域见效。三是正风肃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制定干部岗位职能职责表、综合绩效考评细则,明确15项正向激励和21项负面清单量化标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持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倒逼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切实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发展要求,嘉峪关“法治名片”更加闪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用法治力量护航全市经济社会行稳致远。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制定《嘉峪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嘉峪关市法治建设考评工作细则》梳理依法治市7个方面38项重点工作,率先在全省开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报纸专栏和“一把手”电视谈法治(普法)节目,举办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专题研讨班、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各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6次,探索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法考核评价具体标准和结果运用机制,将述法制度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考核挂钩,与公务员考核及平安建设考核挂钩,实现“述、考、评、督、责”全链条贯通。二是提升法治保障供给效能围绕我市“2+6+N”产业集群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持续加强法治保障,制定了《嘉峪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明确了先部门后司法局的两级审核机制,着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力保障行政决策合法性高质量审查办理各类涉法性文件204件。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完成了《嘉峪关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嘉峪关市绿化条例》调研论证、起草修改、征求意见等各项立法工作,法治建设根基更加稳固。三是擦亮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金字招牌全面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全市16家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地见效,全市接上级转办、自查自纠、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线索共153条。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行政复议服务企业宣传月活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5件、行政应诉案件28件,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3.牢牢把握良法善治现实要求,雄关善治法治根基更加稳固。积极构建大普法格局,全面推动八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一是聚焦重点提升法治素养。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抓牢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持续开展“一把手”电视普法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组织法治副校长深入中小学校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100余场,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二是靶向发力拓宽普法路径。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了《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创新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制作《民法典》小剧场展播宣传片12期拍摄普法微视频28部,开展国家安全、打击防范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800余场次。三是精准施策增强普法实效。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切法律问题,持续拓展全市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成峪泉镇法治文化长廊、新城村法治文化长廊、河口村法治文化长廊、冯家沟法治文化广场等基层法治文化阵地5个。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推动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提质增效。注重全方位、多维度开展法治宣传,开展“维权筑梦 法润巾帼”妇女维权宣传、“明德尚法·艺韵雄关”全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在市电视台制作播出《法治嘉峪关》栏目48期,在“嘉峪关普法汇”微信公众平台刊发法治信息700余期。

4.牢牢把握法治为民时代要求,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更加充实。围绕打造雄关善治·五治融合社区治理品牌,积极发挥法律服务保障作用。一是法治惠民“零距离”开展“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完善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服务机制,深入各商会、企业,开展法治体检67次。不断深化“律师进社区”活动和“农村、城市残疾人、退役军人家庭法律顾问”工作成效落实落细“三官一所一律”工作职责,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跟踪制度,组织律师认真开展信访值班、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检察院、看守所值班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全市律师共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法律顾问202家,办理各类案件4939二是法律援助零盲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婚姻家庭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继承权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开展了“法律援助惠民生”“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律援助一法一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1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375.5万元三是法律服务“零死角”坚持法律服务助民生、解民忧、护民利、暖民心,积极构建“人工智能+法律服务”新型供给方式,为全市17个行政村公共法律服务室配备了公共法律服务可视化桌面机,实现了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互联互通进一步加大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共接待法律咨询2853人次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案件2908件,2个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504件,仲裁委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131件,涉案标的额4621万元

5.牢牢把握法护平安责任要求,司法行政保安全护稳定屏障更加牢固。全面开展主动创稳行动,系统推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任务有效落实。一是高标准推动主动创稳行动制定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主动创稳行动方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主动创稳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始终“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融入到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日常全力实现“被动维稳”向“主动维稳”转变二是全方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等力量,注重源头治理,积极运用多元化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指导成立知识产权纠纷、银保监行业等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在市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中心设立仲裁工作室,持续推进“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和律师参与信访,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全年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551成功率99.9%三是实举措加强重点人员稳控。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体制机制,强化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和“一体化”刑罚执行体系建设,定期开展隐患排查,严格落实调查评估、衔接管理、教育矫治、走访帮扶等工作,对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情况实行每日摸排、管控、报告闭环管理全市239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656名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全部落实监管教育措施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和项目过程情况

全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争先进位、争创一流深入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经济成本指标设立情况:预算控制数指标值35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值:350万元。

(二)项目产出情况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各类法律宣传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人次、教育次数,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播出各类电视普法节目、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数量、家庭法律顾问数量、服务社区数量、受益民众数量,法律援助案件数,社区矫正人数、安置人数,人民调解案件数,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数,政府法律顾问人数。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全体公民法律素质、意识,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律师服务水平,法律服务水平,各类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各类法律案件宣传知晓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社区矫正回归社会合格公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参与重大决策,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有法可依、健全法治政府制度,保障社会安定团结稳定。

指标值:增强,全年实际完成值:增强。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各类普法宣传的及时性、资金拨付及时、资金到位率、行政复议及时性、法律援助及时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三)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智治支撑”作用,紧扣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积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指标值: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提高。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化解社区矛盾2821件,构建平安嘉峪关进一步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对公民法律素质,对律师服务水平,市委、人大、政府及群众满意度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5%。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升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严格按资金下达要求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发生。

八、有关建议。开展各类业务工作所需的专项业务经费,不适合项目绩效评价,建议简化工作流程,切合工作实际

九、需要说明的问题

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所涉及的金额和整改情况:无。

附:1.绩效评价得分表(包括非现场评价、现场评价及综合评价)(参考格式见附表1);2.问题清单(参考格式见附表2

1:

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政法转移支付专项业务经费

项目名称:(政法转移支付专项业务经费

一级指标及分值

二级指标及分值

三级指标及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得分

依据

依据来源

证据收集方式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预算控制数

≤355万元

355万元

1

各科室预算

各科室工作总结

各科室工作考核资料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市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人数

≥50人

58人

1




制作法治建设专题片

≥1部

1部

1




组织行政执法培训班次

≥1次

2次

1




行政执法培训参加人次

≥1200人

1600人次

1




行政执法培训天数

≥3天

60天

1




组织领导干部任前考试人次

≧100人

100人

1




法律顾问人数

5人

5人

1




论证立法文本数量

3件

3件

1




行政复议案件数量

≥12件

35件

1




行政应诉案件数量

≥2件

14件

1




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培训人次

≥200人

387人

1




法律援助案件数

≧300件

381件

1




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场次

≧10场次

16场次

1




人民调解案件数

≧3000件

3551件

1




法律宣传场次

≧52场次

53场次

1




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数

≧100件

107件

1




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农村、城市特殊群体、退役军人家庭中。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全市34个社区

 全市34个社区

1




参加司法考试人数

≧350人

800人

1




律师服务的社区民众数

25万人

25万人

1




社区矫正人数

≧200

206人

1




安置帮教人数

≧650人

656人

1




社区矫正培训次数

≧ 12次

15次

1




各类普法宣传场、次

≧500场、次

1200场、次

1




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15万份

20万余份

1




解答法律咨人次

≧2500人次

2500余人次

1




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20部

≧20部

20部

1




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节目

≧20期

48期

1




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100%

100%

1




质量指标

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普遍提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升

增强

增强

1




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

增强

增强

1




行政执法培训覆盖率

1

100%

1




行政执法培训出勤率

≥98%

100%

1




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普遍提升

提升

提升

1




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增强

增强

增强

1




行政执法培训合格率

≥95%

100%

1




政府决策能力提升

提升

提升

1




立法质量提升

提升

提升

1




法律顾问对法律事务的参与率

≥90%

90%

1




资金使用合规性

合规

合规

1




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率

≥90%

94%

1




行政复议知晓率

≥80%

100%

1




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

≧90%

127%

1




法律援助案件宣传知晓率

≧80%

80%

1




人民调解案件办结率

≧95%

99.60%

1




人民调解宣传知晓率

≧90%

95%

1




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通过线上普法,提高家庭法律意识,得到及时法律服务

增强

增强

1




律师进社区民众咨询率

不断提高

不断提高

1




保障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有序实施

增强

增强

1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衔接率

100%

100%

1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回归社会合格率

100%

100%

1




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

增强

增强

1




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参与重大决策,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

提升

提升

1




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提高

提高

提高

1




常态化推进企业“法治体检”,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增强

增强

1




持续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村(居)民自治水平和乡村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提升

提升

1




时效指标

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性

及时

及时

1




各类法律宣传及时性

及时

及时

1




资金到位率

1

及时

1




各类培训及时性

及时

及时

1




资金到位及时性

及时

及时

1




行政复议、安置帮教及时性

及时

及时

1




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及时性

及时

及时

1




法律援助受理、办理及时性

及时

及时

1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聚焦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着力破解法治化营商环境难点堵点问题,推进经济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提升

提升

5




社会  效益指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提升

提升

6




生态  效益指标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禁毒、社区矫正等领域,围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

提升

提升

6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全面依法治市制度体系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普遍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浓厚,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满意

满意

7




总分

98




 

 

 

 

 

 

 

 

 

 

 

 

 

 

 

附件2:

(政法转移支付业务经费项目问题清单

 

问题分类

 

序号

 

项目责任单位

 

问题描述

 

项目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1



2



……



 

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2



……



 

项目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1



2



……



 

项目产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1



2



……



 

项目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1



2



……



 

 

其他问题

1



2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