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嘉峪关市司法局部门决算
2022年度
嘉峪关市司法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嘉峪关市司法局系政府正处级职能部门,中共嘉峪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依法治市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筹协调。
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分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4.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清理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和省上的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管理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0.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市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市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市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11.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察督办、财务管理、装备保障等工作。
2.法治调研工作科。开展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和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规划建议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有关文件等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3.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动员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社区矫正管理科加挂“嘉峪关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依法承担市政府社区矫正工作职责。
4.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统计上报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情况。对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培训。承办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5.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牵头做好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6.政府法律事务科。承办并协调、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的计划建议。负责地方立法工作,承担相应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审查修改和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承办市政府常务会拟决策议题的合法性审查和相应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协助市政府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的法律框架设计和相关法律文书等组织法律顾问进行法律论证和审核。
7.普法依法治理科。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8.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拟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全市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9.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编制全市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名册并公告。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10.律师工作科。监督、指导、管理全市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行业协会工作,拟定全市律师机构发展规划及律师、律师机构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和其他后续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派出机构设置
派出机构13个,分别为:新华司法所、五一司法所、胜利司法所、建设司法所、前进司法所、峪苑司法所、朝阳司法所、永乐司法所、南湖司法所、嘉北司法所、峪泉镇司法所、文殊镇司法所、新城镇司法所,均为正科级建制。
(三)人员设置
核定行政编制54名,工勤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干部职数24名(含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科长1名,13个司法所所长)。现实有在职人员83名,其中:公务员54名;行政工勤人员1名;事业人员1名;进村进社人员6名;三支一扶人员1名;机关事业单位辅助用工人员18名;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行政退休人员22名。
下辖:公益二类事业编制嘉峪关市公证处,属科级建制,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科级干部职数2名。实有人员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人、聘用人员3人。
下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属科级建制,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其中科级干部职数1名。实有人员1人。
下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嘉峪关仲裁委员会,暂定自收自支编制3名。实有人员5人,其中:管理岗1人、工勤岗1人、聘用人员3人。
(四)决算单位构成
嘉峪关市司法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我局为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嘉峪关市司法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附件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部门:嘉峪关市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栏次 | 1 | 栏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1746.4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2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二、外交支出 | 33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34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5 | 1746.46 | |
五、事业收入 | 5 | 五、教育支出 | 36 | ||
六、经营收入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7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 | ||
八、其他收入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0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1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2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3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4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5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6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7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8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49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0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1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2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3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4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5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6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7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1746.46 | 本年支出合计 | 58 | 1746.46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28 | 结余分配 | 59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29 | 47.29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60 | 47.29 |
30 | 61 | ||||
总计 | 31 | 1793.75 | 总计 | 62 | 1793.75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
— 1 — | |||||
附件2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部门:嘉峪关市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1746.46 | 1746.46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746.46 | 1746.46 | ||||||||
20406 | 司法 | 1746.46 | 1746.46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1372.12 | 1372.12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27.15 | 27.15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20.00 | 20.00 | ||||||||
2040606 | 律师管理 | 57.51 | 57.51 | ||||||||
2040607 | 公共法律服务 | 3.00 | 3.00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9.50 | 9.50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257.18 | 257.18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2.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
—2— | |||||||||||
附件3 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部门:嘉峪关市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1746.46 | 1383.28 | 363.18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746.46 | 1383.28 | 363.18 | ||||||
20406 | 司法 | 1746.46 | 1382.28 | 363.18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1372.12 | 1335.77 | 36.35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27.15 | 0.00 | 27.15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20.00 | 0.00 | 20.00 | ||||||
2040606 | 律师管理 | 57.51 | 47.51 | 10.00 | ||||||
2040607 | 公共法律服务 | 3.00 | 0.00 | 3.00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9.50 | 0.00 | 9.50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257.18 | 0.00 | 257.18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2.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
— 3 — | ||||||||||
附件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部门:嘉峪关市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行次 | 金额 | 项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次 | 1 | 栏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746.4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33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34 | |||||
三、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 | 3 | 三、国防支出 | 35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36 | 1746.46 | 1746.46 | ||||
5 | 五、教育支出 | 37 | ||||||
6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38 | ||||||
7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9 | ||||||
8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0 | ||||||
9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41 | ||||||
1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42 | ||||||
11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43 | ||||||
12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44 | ||||||
13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5 | ||||||
14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46 | ||||||
15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47 | ||||||
16 | 十六、金融支出 | 48 | ||||||
17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49 | ||||||
18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50 | ||||||
1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51 | ||||||
20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2 | ||||||
21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53 | ||||||
22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54 | ||||||
23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5 | ||||||
24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56 | ||||||
25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57 | ||||||
26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58 | ||||||
本年收入合计 | 27 | 1746.46 | 本年支出合计 | 59 | 1746.46 | 1746.46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8 | 47.29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60 | 47.29 | 47.29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29 | 47.29 | 6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30 | 62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1 | 63 | ||||||
总计 | 32 | 1793.75 | 总计 | 64 | 1793.75 | 1793.75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2.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
— 4 — | ||||||||
附件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5表 | ||||||
部门:嘉峪关市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 |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4 | 5 | 6 |
合计 | 1746.46 | 1383.28 | 363.18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746.46 | 1383.28 | 363.18 | ||
20406 | 司法 | 1746.46 | 1382.28 | 363.18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1372.12 | 1335.77 | 36.35 | ||
2040604 | 基层司法业务 | 27.15 | 0.00 | 27.15 | ||
2040605 | 普法宣传 | 20.00 | 0.00 | 20.00 | ||
2040606 | 律师管理 | 57.51 | 47.51 | 10.00 | ||
2040607 | 公共法律服务 | 3.00 | 0.00 | 3.00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9.50 | 0.00 | 9.50 |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257.18 | 0.00 | 257.18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
— 5— | ||||||
附件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 |||||||||
公开06表 | |||||||||
部门:嘉峪关市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814.56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69.57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67.92 | 30201 | 办公费 | 5.28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89.13 | 30202 | 印刷费 | 1.98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103 | 奖金 | 43.38 | 30203 | 咨询费 | 0.00 | 310 | 资本性支出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0.00 | 30204 | 手续费 | 0.06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7 | 绩效工资 | 0.00 | 30205 | 水费 | 0.27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69.13 | 30206 | 电费 | 3.17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3.96 | 30207 | 邮电费 | 2.64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2.83 | 30208 | 取暖费 | 5.53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29.54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13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8.91 | 30211 | 差旅费 | 2.73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0.00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0.00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59.77 | 30214 | 租赁费 | 0.00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99.15 | 30215 | 会议费 | 0.00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1 | 离休费 | 0.00 | 30216 | 培训费 | 0.00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24.72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00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3 | 退职(役)费 | 0.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0.0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00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5 | 生活补助 | 0.00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00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6 | 救济费 | 0.00 | 30226 | 劳务费 | 38.77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0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35.46 | 39906 | 赠与 | ||
30308 | 助学金 | 0.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9.18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309 | 奖励金 | 374.43 | 30229 | 福利费 | 8.29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86 | 39999 | 其他支出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0.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52.22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0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00 | |||||||
人员经费合计 | 1,213.72 | 公用经费合计 | 169.57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2.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
— 6 — | |||||||||
附件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7表 | |||||||||
部门:嘉峪关市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 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 计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
说明: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 |||||||||
— 7— | |||||||||
附件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8表 | ||||||
部门:嘉峪关市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2 | 3 |
合计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 ||||||
说明: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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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9表 | |||||||||||
部门:嘉峪关市司法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8.60 | 8.60 | 8.60 | 3.86 | 3.86 | 3.86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2.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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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嘉峪关市司法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93.7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16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录用优秀选调生一名,调入进村进社人员1名,相应增加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746.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6.4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74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3.28万元,占79.20%;项目支出363.18万元,占20.8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93.7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7.17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录用优秀选调生一名,调入进村进社人员1名,相应增加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6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录用优秀选调生一名,调入进村进社人员1名,相应增加经费。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1298.2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是年中下达政法转移支付专项业务费装备费350万元,年中下达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回送及调解经费21.15万元,年终人员调动进出、各类奖励金等调整经费指标77.1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3.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3.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43万元,增长18.15%,主要原因是原因为2022年度增加人员及工资调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69.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2万元,增长19.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2人及商品服务价格小幅度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5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2万元,增长19.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2人及商品服务价格小幅度上涨。
八、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3.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7%,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7%。
九、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为8.60万元,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1万元,增长15.06%,主要原因是2021年申请更新购置法治宣传车1台,致使此车辆在2021年(7-11)月没有产生费用,固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下降,2022年度正常投入使用,所以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度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减0.0万元,涨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8.60万元,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1万元,增长15.06%,主要原因是2021年申请更新购置法治宣传车1台,致使此车辆在2021年(7-11)月没有产生费用,固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下降,2022年度正常投入使用,所以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度有所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减0.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8.60万元,支出决算为3.8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1万元,增长15.06%,主要原因是2021年申请更新购置法治宣传车1台,致使此车辆在2021年(7-11)月没有产生费用,固2021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下降,2022年度正常投入使用,所以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度有所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提高政府效能,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 切实做到预算编制围绕绩效、预算执行体现绩效、预算监督评价绩效的要求。根据财政部、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财政等有关规定及所有财政经费保障的市直预算单位的所有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均应按要求编报绩效目标的要求。我局按照“一上一下”“二上二下”编报审批流程 ,及时上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申报表》并做分项说明。按照绩效评价的要求及考核目标,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通过审查账目、实地考察验证等方式,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梳理本单位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在充分做好前期准备的基础上,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及数据的采集分析并形成自评结论,最后上报自评报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增强了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2022年度我局针对本单位1个整体绩效、9个项目经费(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业务项目、普法依法治理业务项目、律师工作业务项目、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业务项目、社区矫正管理业务项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业务项目、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项目、政府法律事务项目、政法专项业务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63.18万元,占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本部门10个方面绩效开展自评,包括1个整体绩效、9个项目绩效(政法转移支付、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政府法律事务、行政复议与应诉、普法依法治理、律师工作、社区矫正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6.46万元。2022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积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从今年完成情况来看,都很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要求,达到了整体支出设立的预期目标。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第一、第二批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甘财政法〔2021〕39号)、(甘财政法〔2022〕104号)文件,市财政下达我局2022年政法经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350万元(其中:业务办案经费265万元,业务装备经费85万元),2022年项目预算安排350万元,于2022年7月底前全额拨付到位,该项目支出257.18万元,资金执行率73%。2022年度因疫情原因,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受到不同程度影响,造成进展速度慢、停滞等现象,所以资金执行率下降,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业务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重点用于支持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家庭法律顾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政府法律事务、行政复议与应诉等业务工作,支持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现有装备保障水平,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继续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及城市低保、残疾人家庭的普法力度,继续弘扬“枫桥经验”,加大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解,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为我市和谐稳定发展做出贡献。绩效目标:年终预算执行率≥73%。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2年,司法行政机关项目资金均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财政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管理与开支。一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三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有力的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嘉峪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用法治力量护航全市经济社会行稳致远。一是法治建设保障促进作用进一步强化。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任务清单》,编印了《嘉峪关市法治建设资料汇编》,制定了司法行政机关助力“四强”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20项具体任务,对全市70个重点部门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督察,完成了中央和省委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工作,率先在全省开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报纸专栏和“一把手”电视谈法治、讲法节目,目前共刊播30次。二是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果持续巩固。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峪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全程为S06酒(泉)嘉(峪关)绕城高速公路项目等重点项目提供法治保障,审查办理协议合同61件、规范性文件19件、各类涉法文件131件,实现行政决策全过程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培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如期完成了我市行政复议职责整合任务,提请印发了《嘉峪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嘉峪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等8项相关制度机制性文件。一年来,共受理办结行政复议申请23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1件。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明显提升。全面推动“八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联合市依法治市办、市委政法委举办了“法治护航平安万家”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印发了《嘉峪关市“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积极助力社区治理改革三年行动法治保障工作,建成了建设社区法治大道、法治楼道,绿化社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说事亭,完成了三镇、17个村交通安全法治宣传“微阵地”建设,实现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在农村的全覆盖。在《法治嘉峪关》播出“一把手”普法节目10期,在“嘉峪关普法汇”微信平台刊发法治信息806期,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0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
2.营造和谐稳定发展环境,平安嘉峪关建设有力推进
围绕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为“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西部明星城”营造和谐稳定发展环境。一是着力履行维护安全稳定政治责任。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召开了司法行政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两类人员”管控安排部署会议,制定印发了《2022年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全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断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教育,持续推进“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和律师参与信访,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各项任务。二是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矛盾风险。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和“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加强与社区、公安、信访等部门沟通协作,积极推动运用多元调处机制化解矛盾纠纷。一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矛盾纠纷2713件,调解成功2711件,调解协议涉案金额231.35万元,进行司法确认89件。三是着力加强重点人员稳控力度。持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严格落实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衔接管理、教育矫治、走访帮扶等工作,针对全市255名社区矫正对象,697名在册刑满释放人员,深入开展“两类人员”隐患排查工作,持续开展狱内延伸帮教工作,完成与省内各监狱服刑人员远程视频会见388次,参与会见家属785人。
3.努力提升法律服务质效,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
深入贯彻实施《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充分发挥公共法律便民惠民服务作用。一是全面加强律师队伍管理。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跟踪制度,落实落细“三官一所一律”工作职责,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全市社会律师办理各类案件3692件,各律师事务所与农村家庭、城市低保残疾人、退役军人家庭结对,进驻社区、村委会779次,参与调解案件206件,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宣传61场次,推送普法信息22032条。二是有力拓展法律援助便民渠道。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和司法行政系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全面落实法律援助证明事项承诺制,为农民工、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一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3件,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接待法律咨询2178人次,办理咨询、法律援助、代写法律文书4333件。三是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创新公证服务方式,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开设中小微企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仲裁高效解决纠纷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一年来,市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1888件,其中国内公证1769件,涉外公证119件。全市2个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217件。仲裁委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79件,涉案标的额3755万元。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各类法律宣传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人次、教育次数,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播出各类电视普法节目、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数量、家庭法律顾问数量、服务社区数量、受益民众数量,法律援助案件数,社区矫正人数、安置人数,人民调解案件数,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数,政府法律顾问人数。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B.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全体公民法律素质、意识,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律师服务水平,法律服务水平,各类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各类法律案件宣传知晓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社区矫正回归社会合格公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参与重大决策,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有法可依、健全法治政府制度,保障社会安定团结稳定。
指标值:增强,全年实际完成值:增强。
C.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各类普法宣传的及时性、资金拨付及时、资金到位率、行政复议及时性、法律援助及时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经济效益。
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智治支撑”作用,紧扣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积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B.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指标值: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提高。
C.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化解社区矛盾2821件,构建平安嘉峪关进一步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D.可持续影响。
①社会发展影响指标,②经济发展影响指标,③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指标值:覆盖率、提高率、改善率:100%,全年实际完成值: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对公民法律素质,对律师服务水平,市委、人大、政府及群众满意度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5%。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严格按资金下达要求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发生。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培训和行政执法工作参考资料汇编印制工作。2022年,组织全市135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培训与测试,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绩效目标:年终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2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项目资金均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财政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管理与开支。一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三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有力的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立情况:1.印发《2022年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印发《2022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3.组织领导干部任前考试≧200人;4.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1000人;5.出台《嘉峪关市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6.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证考试≥900人;7.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问答》培训教材≥250套。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实际完成情况较好。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一是完成《嘉峪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上报省委、省政府。二是起草完成《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未来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总体谋划部署,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三是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名义印发《2022年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四是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2022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对全年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进行总体安排。五是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5批234人。六是配合法治调研科完成司法部、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工作。七是与市委政研室配合,撰写“2021年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发展情况及预测”报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一是印发《嘉峪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二是印发《嘉峪关市司法局贯彻落实<甘肃省司法厅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任务分解方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方面:一是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名义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2022年重点任务分解方案》,通过实施“六大工程”,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二是印发《嘉峪关市纪念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一周年系列活动实施》从六个方面对系列活动进行安排要求。三是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培训的通知》,组织全市135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培训。四是组织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暨全省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议。五是按照市委书记雷思维同志和分管副市长在《关于嘉峪关市市场监管局对嘉峪关市中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反映和申诉材料》上的批示要求,开展市场监管局对中大物业公司行政处罚一案的审查工作,并专题汇报。六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的通知》。召开全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执法监督推进会,市房产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向省厅报送《关于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执法监督活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9月29日,我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执法监督工作经验做法在全省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执法监督活动视频调度会作交流发言。七是印发《2022年嘉峪关市行政执法资格线上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92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881人,合格率94.8%。组织参加省厅甘肃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培训,完成全市11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八是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组织重点执法单位开展案卷评查交流活动。九是印发《关于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清理的通知》,并将清理结果及时上报省司法厅。经清理,目前我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48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41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7个;原有行政执法证1079个,清理后保留949个,作废130个;原有行政执法监督证171个,清理后保留120个,清理51个。十是完成我市省政府第四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推荐上报工作。十一是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问答》培训教材并为46家行政执法单位发放。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数量。
指标值:≧100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1350人。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证考试。
指标值:≧90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929人。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③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问答》培训教材。
指标值:≧250套,全年实际完成值:266套。
B.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普遍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②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指标值:增强,全年实际完成值:增强。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③统一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5%。
C.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资金到位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行政执法培训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③统一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④资金到位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B.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按照省、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C.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推行柔性执法为重点,开展“行政执法提升年”系列活动和《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一周年系列活动,指导、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2022年,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办理从轻处罚案件3576件,减轻处罚案件3878件,免予处罚案件9809件;采用行政指导办理3467件,行政告诫办理742件,行政建议办理402件,采用其他行政柔性执法方式办理3445件,让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既感受到了执法力度,又充分感受到了温度。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D.可持续影响。
①社会发展影响指标,②经济发展影响指标,③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指标值:覆盖率、提高率、改善率:100%,全年实际完成值: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普遍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党委、政府及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指标值:满意,全年实际完成值:满意。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科严格按资金下达要求使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业务经费,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发生。
政府法律事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2万元,执行数为1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政府法律事务业务项目市级预算安排13.2万元,该项目支出13.2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的支出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开展。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9月-2022年任期内四人积极参与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S06酒(泉)嘉(峪关)绕城高速公路项目、海联集团投资建设项目、一馆两中心项目、机场改扩建项目等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审查及《关于严惩扰乱防疫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嘉峪关市人民政府与成都航空有限公司航线合作协议》《嘉峪关农商银行补充资本地方政府落实配套资产估值实施方案》《嘉峪关市生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磨子沟金矿补偿式退出一次性补偿协议书》等涉及疫情防控、航线补贴、资产评估、矿业权处置等方面78件合同、协议、方案,进行了严格审查为省政府行政立法、市政府及各部门的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了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很好完成了政府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立情况: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审查≥1件、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及各单位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100%、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及各单位报送重大涉法事务审查处理情况100%。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参与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S06酒(泉)嘉(峪关)绕城高速公路项目、海联集团投资建设项目、一馆两中心项目、机场改扩建项目等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审查;2.对《关于严惩扰乱防疫秩序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嘉峪关市人民政府与成都航空有限公司航线合作协议》《嘉峪关农商银行补充资本地方政府落实配套资产估值实施方案》《嘉峪关市生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磨子沟金矿补偿式退出一次性补偿协议书》等涉及疫情防控、航线补贴、资产评估、矿业权处置等71件合同、协议、方案,进行了合法性严格审查,为省政府行政立法、市政府及各部门的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了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法律顾问人数。
指标值:4人,全年实际完成值:4人。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论证立法文本数量。
指标值:2件,全年实际完成值:2件
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政府决策能力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决策程序更加完善、决策能力水平提高,决策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立法质量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嘉峪关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顺利完成调研、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③法律顾问对法律事务的参与率。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④资金使用合规性。
指标值:合规,全年实际完成值:合规。
C.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按时完成各项法律事务处理;②资金到位及时率;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法律保障。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B.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提高公众对立法工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参与积极性。提高政府协议的公正、公平性,营造良好的法制化营商环境。
指标值: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提高。
C.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为生态环境立法、起草规范性文件,涉及生态环境的法律事务处理等提供法治保障。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D.可持续影响。
①社会发展影响指标,②经济发展影响指标,③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指标值:覆盖率、提高率、改善率:100%,全年实际完成值: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法律顾问及立法专家的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配合度高,能够高质高效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各项立法事务及立法论证工作,为有效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市政府及各部门的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了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值:98%。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四名法律顾问均不在我市生活,部分涉密文件不适宜或不能及时让法律顾问审查把关。下一步,将结合实际情况考虑调整法律顾问的人员结构,调换一到两名本市律师充实到法律顾问队伍。
行政复议与应诉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应诉律师代理费、行政复议案件咨询费和培训费。重点用于支持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和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的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为行政复议发挥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提供物质保障。
绩效目标:年终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1年,司法行政机关项目资金均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财政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管理与开支。一是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三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充分利用市财政下达的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经费,提高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市政府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积极在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作用。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立情况:行政复议案件≥12件、行政应诉案件≥2件、聘请律师≥10件、行政复议培训≥≥200人,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率≥90%。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实际完成情况较好。一是2022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坚持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紧盯“五有”要求(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手段),规范流程,优化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行政复议按期结案。2022年,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加大案件纠错力度,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建议书的纠错功能,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3件,受理率为95.8%,已办结23件,办结率100%。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1份,有效监督了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三是积极承办行政应诉案件。近年来,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充分认识到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于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行为重要意义,认证做好答辩举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取得了积极成效。2022年全市共发生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33件。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共承办市政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1件;以市政府为单独被告的应诉案件3件,有效化解了部分行政纠纷,加强了与人民法院的联系。五是加强对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人员的培训。2022年,为了进一步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举办线上培训1次,全市22个行政执法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线上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的能力素质。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行政复议案件数量。
指标值:≥12件,全年实际完成值:23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行政应诉案件数量。
指标值:≥2件,全年实际完成值:14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③业务培训人次。
指标值:≥20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45人。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因受2022年新冠疫情影响,我市大部分会议培训均改为线上或延期举行,因此,我局在组织线上培训时,仅要求22个行政执法单位每个单位2人,参与培训人数为45人。
B.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率。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行政复议知晓率。
指标值:≥80%,全年实际完成值:8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③资金使用合规性。
指标值:合规,全年实际完成值:合规。
C.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资金到位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行政复议及时性;③行政复议宣传及时性;④资金到位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行政复议与应诉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B.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C.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累提升市政府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积极在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作用。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D.可持续影响。
①社会发展影响指标,②经济发展影响指标,③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指标值:覆盖率、提高率、改善率:100%,全年实际完成值: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对公民法律素质,对律师服务水平,市委、人大、政府及群众满意度
指标值:满意,全年实际完成值:满意。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严格按资金下达要求使用资金,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发生。
普法依法治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普法依法治理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竞赛答题和法治宣传资料、展板制作工作。2022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点学习内容,邀请甘肃政法大学教授刘晓霞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80余场次,全面营造法治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活动1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紧盯国家安全、反有组织犯罪法、防范电信诈骗和非法集资、国际禁毒日等重点专项活动,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506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播出《法治嘉峪关》栏目20期,在“嘉峪关普法汇”微信公众平台刊发“3·8”特辑、“3·15”“4·15”以案释法特辑15期,法治信息644期,“今日普法”微专栏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甘肃省禁毒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法》《信访工作条例》及精神传销等内容288期。持续推进“一把手”电视普法活动,制作播出“一把手”普法节目10期。深入开展青少年“学法守法·健康成长”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开展宪法晨读、开学第一课、国旗下的法治课等活动100余次、专题讲座80余场,34701名中小学生参加“宪法卫士”答题活动,参与率100%。因地制宜建成绿化社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说事亭,建设社区法治楼道、法治大道、法治花园,祁连社区宪法宣传长廊,完成了三镇、17村交通安全法治宣传“微阵地”建设,推动形成“一地一品”法治文化阵地特色,“南湖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被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遴选法治带头人48名、“法律明白人”202名,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34户,认定17户。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业务项目市级预算绩效目标年初设立20万元,实际拨付20万元,支出2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项目资金均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财政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管理与开支。一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三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充分利用预算项目资金,紧紧围绕服务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通过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常态化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到普法工作与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相结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推动普法任务落实,合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立情况:1.各类普法宣传≧500场、次;2.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份;3.解答法律咨人次≧2500人次;4.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20部;5.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节目≧20期推动;6.法治文化阵地建设;7.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实际完成情况较好。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印发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分为6大项22小项,落实落细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编制发布73家市级国家机关年度普法责任务清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通过2022年上半年年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对各部门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二是紧抓重点对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述法等制度,制作播出“一把手”普法节目10期,组织全市126家单位,7535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法宣在线”网上学法考试。严格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深入开展青少年“学法守法·健康成长”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开展宪法晨读、开学第一课、国旗下的法治课等活动100余次、专题讲座80余场,34701名中小学生参加“宪法卫士”答题活动,参与率100%。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一责任一清单”,开展“法治护航 平安万家”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80余场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宣传活动100余场次。紧盯国家安全、反有组织犯罪、防范电信诈骗和非法集资、禁毒等专项活动,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506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余万份。在“嘉峪关普法汇”微信公众平台刊发“今日说法”“小汇普法”微专栏743期。四是做好品牌培育。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的意见》,推进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阵地提档升级,因地制宜建成绿化社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说事亭,建设社区法治楼道、法治大道、法治花园,祁连社区宪法宣传长廊,完成了三镇、17村交通安全法治宣传“微阵地”建设,推动形成“一地一品”法治文化阵地特色,“南湖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被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五是推进基层治理。全面加强法治乡村建设,高质量完成社区治理改革三年行动法治保障任务。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加强基层法律人才队伍建设,遴选法治带头人48名、“法律明白人”202名,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34户,认定17户。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各类普法宣传场、次。
指标值:≧500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506场、次。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指标值:≧15万份,全年实际完成值:20.4万余份。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③解答法律咨人次。
指标值:≧2500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2500余人次。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④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节目。
指标值:≧20期,全年实际完成值:20期。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⑤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B.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①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②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参与重大决策,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③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提高;④常态化推进企业“法治体检”,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⑤持续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村(居)民自治水平和乡村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指标值:增强、提高、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增强、提高、提升。
C.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普法宣传的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A.经济效益。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推动年度普法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支撑,为建设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B.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按照省、市“八五”普法规划和《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C.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深入宣传与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和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社会文明、法治乡村建设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提供服务保障,社会公众对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成效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D.可持续影响。
①社会发展影响指标,②经济发展影响指标,③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指标值:覆盖率、提高率、改善率:100%,全年实际完成值: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到普法工作与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相结合,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升,为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西部明星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普法依法治理科严格按资金下达要求使用法治宣传教育业务经费,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发生。
律师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主要用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绩效目标:年终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2年,律师工作科项目资金均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财政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管理与开支。一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三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
2022年项目预算市级安排10万元,于2022年12月底前全额拨付到位,该项目支出1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有力的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立情况:1.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延伸到农村、城市特殊群体、退役军人家庭中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全市34个社区;2.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有序实施;3.服务的社区民众数≧25万人次;4.律师进社区民众咨询率不断提高。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实际完成情况较好。律师工作:2022年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25家,办理各类案件3587件,业务收费1656.43万元。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加强行业党的建设。督促指导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制度。指导优化组织设置后的7个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完成支部书记和支委选举工作。目前全市17家律师事务所均设立党建室。二是持续加强律师规范管理。查处5起投诉、转办案件。答复市长信箱转办件1起。严格落实律师行业场所、人员疫情防控“四方责任”,抓稳抓强行业意识形态工作。累计完成8家律所设立、变更资料的审核,54名律师执业申请、换证、161名律师年度检查审核备案、新执业律师宣誓活动等工作。完成5名三级律师职称申报、行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等推选工作。按照天空之城信访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天空之城信访工作16次。督促律师在信访局值班96次,解答相关法律咨询600余人次。三是全面组织律师开展好“三官一律”进社区、进家庭工作。律师进驻社区、村委会779次,参与调解案件206件,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宣传61场次,推送普法信息21032条。四是持续开展助企纾困活动。全面启动2022年助力园区企业发展活动。《法治雄关》栏目专题跟拍一期报道“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助企纾困”工作。五是加大调研宣传工作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工作调研工作,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呈报《调研报告》四篇。根据市委政法委安排,撰写《长城下的家庭法律顾问》脚本,协助拍摄“一个电话就搞定,村民有了`私人订制'法律顾问”素材,在省级、市级政法委微博平台进行直播。撰写决策类信息一篇,被市委信息办采纳并推送至省委信息办。完成法学会、数字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管理工作:我市共有5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全市注册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12名,全年共办理案件96件。2022年根据省司法厅要求,完成对《甘肃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甘肃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办法(试行)》《甘肃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建议工作。全面运行“全国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系统”,录入执业机构及执业人员相关信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开考前,面对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严峻形势,科室始终紧绷疫情防控之弦,与省司法厅、市卫健委、教育局时时对接联系,强化工作研判和统筹调度,最终确保考试于9月17日、18日顺利举行。
(3)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延伸到农村、城市特殊群体、退役军人家庭中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指标值:全市34个社区,全年实际完成值:全市34个社区。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有序实施
指标值:有序实施,全年实际完成值:顺利、平稳完成。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③服务的社区民众数
指标值:25万人,全年实际完成值:25万人。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④律师进社区民众咨询率
指标值:不断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不断提高。
B.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①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②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农村、城市特殊群体、退役军人家庭中,通过线上普法,提高家庭法律意识,得到及时法律服务;③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有序实施。
指标值:增强,全年实际完成值:增强。
C.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①资金到位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②资金合规性
指标值:资金使用合规,全年实际完成值:资金使用合规。
绩效目标:③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完成。
(4)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经济效益。
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律师作用,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高效推进;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B.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按照《甘肃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以及法考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法律师进社区、家庭法律顾问工作、法考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C.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全市34个社区(镇)每周固定一天律师坐班,提供免费咨询;每年开展2次以上法治讲座。家庭法律顾问微信普法群中每月推送普法信息20条,提升居民法律意识。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D.可持续影响。
①社会发展影响指标,②经济发展影响指标,③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指标值:覆盖率、提高率、改善率:100%,全年实际完成值:完成。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律师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科严格按资金下达要求使用业务经费,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发生。
社区矫正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评价等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万元,执行数为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主要用于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绩效目标:年终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一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三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有力的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立情况:1.社区矫正人数≧200人;2.社区矫正培训次数≧12次;3.在册安置帮教人数≧650人;4.刑释解教过渡性安置帮教人数≧2人;5.出狱所接送人数≧74人。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度,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0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49人,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19人,其中缓刑216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管制1人。接收各类委托评估31人,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训诫14人次。在册刑满释放人员676人,新接收刑释人员161人,其中从监狱、看守所接回83人,社区矫正期满转入78人。重点帮教对象50人,一般帮教对象626人。接送率、帮教率、建档率100%;对9人落实临时救助和困难救助。全年接受罪犯家属远程视频会见申请413人,参与回见家属620人。
一是制定《2022年嘉峪关市社区矫正工作要点》。下发《2022年嘉峪关市社区矫正工作要点》,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社区矫正工作的始终,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不断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二是积极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赴酒泉监狱开展第23次延伸帮教活动,对嘉峪关籍250名服刑人员进行了延伸帮教,送去了牙膏、毛巾、香皂等生活必须品。同酒泉监狱召开2022年度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联席会议。会议就做好假释评估、加强刑释人员教育引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拓展教育改造内容、创新狱内帮教形式等工作深入进行座谈交流,为实现监狱、地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提高提出了进一步要求。三是开展矫正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按照《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改方案》要求,对专项整改行动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对2021年度168卷社区矫正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和交叉评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并进行补正纠正。四是完善“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接受省司法厅对我市“智慧矫正中心”督查,按照创建标准对我市社区矫正中心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视频验收。下一步,科室将继续按照创建标准查漏补缺,及时与省厅沟通,了解创建工作最新动态,完善我市创建工作。五是开展“两类人员”走访帮扶工作。深入生活困难的“两类人员”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为9名生活困难的“两类人员”送上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协调我市书法家协会成员,为全市250名社区矫正对象书写春联,送去新春祝福。认真贯彻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相关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服刑在矫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活动,在“六一儿童节”当日,走访慰问嘉峪关市福利院服刑在矫人员未成年子女,为孩子们送去了学习用品和节日的祝福,将未成年子女日常生活拍成短视频,让服刑人员观看,稳定服刑人员心理,取得良好改造效果。六是开展“两类人员”风险隐患排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各对全市“两类人员”逐人进行入户走访和面对面谈话,详细排查感情有矛盾、经济有纠纷、就业无门路等风险隐患,对照省社矫局下发的《专项督查清单》中的26项工作,逐项开展自查,对查找出的问题和短板及时整改落实。截止目前,累计进行社区矫正入户走访836人次,开展谈话1220人,进行心理辅导335人次。排查风险隐患8件,经过分析研判,逐案制定化解方案,安排专人进行化解,现已化解风险隐患6件,持续关注风险隐患2件(涉法涉诉隐患1件,生活困难隐患1件)。累计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入户走访413人次,电话走访1735人次,排查风险隐患19件,经过分析研判,现已化解风险隐患17件,持续关注风险隐患2件。七是联合检察院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同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覆盖全市13个司法所,重点检查了外出审批、暂予监外执行、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与司法所就重点人员监督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对检查中发现的思想汇报雷同、档案资料顺序错乱、笔录制作不规范等问题,现场予以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专项检查,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调查评估、监督管理、个人事项报告、教育帮扶、公益劳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底数和矫正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同司法所就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未成年人救助帮扶等工作进行交流探讨。八是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经费审核申报工作。根据《甘肃省出狱所人员接送及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对2021年1月至12月符合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复核,做到“两见面,一表格,三签名”,开展电话抽查,实地走访,确保申报材料、人员真实有效。对刑满释放人员接送情况进行汇总,向省司法厅申报相关经费。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数量指标。
社区矫正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社区矫正人数。
指标值:20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219人。(全年实际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0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49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19人。)
社区矫正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社区矫正培训次数。
指标值:12次,全年实际完成值:20次。(因疫情影响,分期分批开展集中教育。)
安置帮教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③在册安置帮教人数。
指标值:650人,全年实际完成值:665人。
安置帮教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④刑释解教过渡性安置帮教人数。
指标值:2人,全年实际完成值:2人。
安置帮教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⑤出狱所接送人数。
指标值:74人,全年实际完成值:74人。
B.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衔接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回归社会合格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③资金使用合格性。
指标值:合格,全年实际完成值:合格。
C.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社矫培训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安置帮教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积极发挥社区矫正职能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B.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体制建设,着力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实战化、智能化水平,深入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持续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C.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全年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无涉法涉诉越级上访事件,管控到位,总体保持安全平稳。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D.可持续影响。
①社会发展影响指标,②经济发展影响指标,③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指标值:覆盖率、提高率、改善率:100%,全年实际完成值: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绩效目标:社区及居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综合满意度。
指标值:满意,全年实际完成值:满意。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疫情影响,无法开展集中的教育学习和培训。2022年将根据疫情的实际情况,开展局部培训和教育学习,完成绩效目标。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主要用于业务办案法律援助,律师在看守所、检察院、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值班、公共法律服务宣传等业务工作,绩效目标:年终预算执行率≥100 %。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2年,公共法律服务项目资金均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财政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管理与开支。一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三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有力的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立情况:1.法律援助案件数≧260件;2.开展法律宣传场次≧10场次;3.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90%;4.法律援助案件宣传知晓率≧80%。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全年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律师驻看守所、检察院、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全部落实,并开展了相关业务宣传。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坚持为民利民便民导向,按照“两快两全”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实施标准(2020-2022)》《甘肃省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20-2022)》和《嘉峪关市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不断完善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司法所等法律服务项目。二是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范围。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嘉峪关市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站。制定下发了《嘉峪关市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三是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开展《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实施方案》。四是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投资6万元为三镇17个行政村配置了公共法律服务可视化桌面机,进一步扩大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的覆盖面。五是不断充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优化法律服务大厅环境,完善律师在大厅值班制度,确保每天有一名律师坐班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和保障。2022年度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5件,完成任务的102%。其中,其中刑事案件182件(同比下降48.6%),民事案件120件(同比增长18.8%),行政案件3件。其中办理涉及妇女案件70件,残疾人11件,农民20件,农民工62件,老年人22件,未成年人32件,军人军属6件,少数民族18件,退役军人1件。挽回经济损失4519304.13万元。非诉案件28件:公证8件,仲裁19件,执行1件。援助窗口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050余人次。一是落实承诺制和值班制度。二是积极推进数字化办案。三是加大对重点人群的援助。四是开展欠薪专项行动。五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加大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妇女和重度残疾人的援助。六是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完成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对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公法大厅律师值班予以经费保障。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法律援助案件数
指标值:≧260件,全年实际完成值:305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开展法律宣传场次
指标值:≧10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10场次
B.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①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107%。说明:2022年总共办结案件326件(其中办结2022年案件186件、办结2021年135件、办结2020年5件)。
绩效目标:②法律援助案件宣传知晓率
指标值:≧80%,全年实际完成值:80%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③资金使用规范性
指标值:规范,全年实际完成值:规范
C.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①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受理、办理及时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②宣传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③资金拨付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④资金到位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经济效益。
立足公共法律服务服务职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2022年及“十四五”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B.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提升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C.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营造良好的的社会法治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
指标值: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提高。
D.可持续影响。
①社会发展影响指标,②经济发展影响指标,③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指标值:覆盖率、提高率、改善率:100%,全年实际完成值: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市委、人大、政府及群众满意度。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严格按资金下达要求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发生。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主要用于人民调解案件个案补贴发放、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案件监督和业务宣传等业务工作,绩效目标:年终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人民调解项目资金均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财政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管理与开支。一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三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有力的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目标及指标逐项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定情况:1.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主要是宣传、培训、表彰奖励等;2.人民调解案件数≧2800件;3.法律宣传场次≧50场次;4.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数≧100件;5.乡村振兴精准帮扶工作。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实际完成情况较好。
(一)积极主动作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把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作为服务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进平安嘉峪关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遍布城乡的网络优势,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及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做到矛盾纠纷排查无死角、矛盾化解无缝隙,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二是在“两节”“两会”、党的二是大维稳安保、“十一”国庆等敏感节点,结合“扫黑除恶斗争”“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维稳安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宣传活动,各类法律宣传场次52场次。三是进一步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在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开展“枫桥式”司法所 人民调解组织 人民调解员创建和培育活动,有效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能力和水平。2022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21件,化解成功2819件,成功率99%,调解协议涉及金额271.82万元。未发生民转刑及重大信访事件。
(二)人民监督员工作能力水平稳步提升。一是联合检察院对在任的15名人民监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全面加强监督员日常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评查质量和监督工作业务水平。二是组织人民监督员认真履职,积极组织88人次参与检察案件听证107案,为全市15名人民监督员专门征订法律报刊《检察日报》,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最新动态、法治理论、政策路线和检察工作信息及时传送至人民监督员手中。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人民调解案件数。
指标值:≧2800件,全年实际完成值:2821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法律宣传场次。
指标值:≧50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52场次。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③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数。
指标值:≧100件,全年实际完成值:107件。
B.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①人民调解案件办结率。
指标值:≧95%,全年实际完成值:99.6%。
绩效目标:②人民调解宣传知晓率。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5%。
绩效目标:③资金使用合格性。
指标值:合格,全年实际完成值:合格。
C.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①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绩效目标:②资金到位及时性,绩效目标:③宣传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B.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市矛盾纠纷化解,全面推进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指标值: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提高。
C.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平安嘉峪关进一步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D.可持续影响。
①社会发展影响指标,②经济发展影响指标,③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指标值:覆盖率、提高率、改善率:100%,全年实际完成值: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市委、人大、政府及群众满意度。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严格按资金下达要求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发生。
(三)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3]4号)精神,开展2022年度本部门10个方面绩效自评工作,包括1个整体绩效、1个政法转移支付绩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政府法律事务、行政复议与应诉、普法依法治理、律师工作、社区矫正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业务经费8个项目自评。
2022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积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继2020年获评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之后,2022年11月底,我市法治宣传项目《以基础性、先导性普法工程保障“法治嘉峪关”建设》,作为甘肃唯一入选项目被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市司法局先后荣获2017-2020年度平安甘肃建设先进集体、全市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禁毒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从今年完成情况来看,都很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要求,达到了整体支出设立的预期目标。
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政府法律事务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行政复议与应诉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普法依法治理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律师工作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社区矫正管理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评价等级为优;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六部分 附件
附件:1.2022年司法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2022年度政法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3.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4.2022年度公共法律服务业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重点项目)
5.2022年度政法转移支付专项业务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重点项目)
嘉峪关市司法局
2023年9月18日
| 2022年司法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部门(单位)名称 | 嘉峪关市司法局 | ||||||||
|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实际支出数(B) | 执行率(B/A) | 分值 | 得分 | |||
| 全年支出 | 1298..20 | 1,746.46 | 1,746.46 | 100% | 10 | 10 | |||
| 其中:基本支出 | 1,201.17 | 1,383.28 | 1,383.28 | 100% | — | — | |||
| 项目支出 | 96.49 | 363.18 | 363.18 | 100% | — | — | |||
| 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目标1:①依法治市工作印发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要点;②依法治市会议召开≥1件;③印发法治嘉峪关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4.印发嘉峪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 目标1完成情况:起草制定了《法治嘉峪关建设规划(2021-2025年)》《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嘉峪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7个配套实施方案,印发《2021年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从8个方面安排33项具体措施并逐项分解,切实明确任务、靠实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纵深推进、全面落实。 | ||||||||
| 目标2:①起草《嘉峪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②起草《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③印发《2022年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④《2022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⑤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⑥撰写“2021年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发展情况及预测”报告;⑦印发《嘉峪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⑧印发《嘉峪关市司法局贯彻落实<甘肃省司法厅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任务分解方案》;⑨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2022年重点任务分解方案》;⑩印发《嘉峪关市纪念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一周年系列活动实施;⑪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的通知》;⑫印发《2022年嘉峪关市行政执法资格线上考试工作实施方案》,;⑬组织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 目标2完成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一是完成《嘉峪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二是起草完成《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三是印发《2022年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四是印发《2022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五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5批234人;六是配合法治调研科完成司法部、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工作;七是撰写“2021年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发展情况及预测”报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一是印发《嘉峪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二是印发《嘉峪关市司法局贯彻落实<甘肃省司法厅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任务分解方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方面:一是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2022年重点任务分解方案》;二是印发《嘉峪关市纪念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一周年系列活动实施》从六个方面对系列活动进行安排要求;三是组织全市135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培训;四是组织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暨全省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议;五是开展市场监管局对中大物业公司行政处罚一案的审查工作,并专题汇报;六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的通知》;七是组织开展92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881人,合格率94.8%,组织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培训,完成全市11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八是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九是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清理;十是完成我市省政府第四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推荐上报工作;十一是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问答》培训教材并为46家行政执法单位发放。 | ||||||||
| 目标3:①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审查≥1件;②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及各单位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100%;③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及各单位报送重大涉法事务审查处理情况100%。 | 目标3完成情况:1.参与国家核基地生活保障区项目、S06酒(泉)嘉(峪关)绕城高速公路项目、讨赖河嘉峪关市安远沟至嘉酒分界线段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嘉峪关市“一馆两中心”等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审查;2.《市政府与甘肃农业科学院科技合作协议》《佳禾市场资产整体移交工作方案》《嘉峪关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等71件合同、协议、方案,进行了合法性严格审查,为省政府行政立法、市政府及各部门的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了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 ||||||||
| 目标4:①行政复议案件≥12件;②行政应诉案件≥2件;③聘请律师≥10件;行政复议培训≥≥200人;④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率≥90%。 | 目标4完成情况:2022年,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加大案件纠错力度,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建议书的纠错功能,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3件,受理率为95.8%,已办结23件,办结率100%。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1份,有效监督了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2022年全市共发生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33件。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共承办市政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1件;以市政府为单独被告的应诉案件3件,有效化解了部分行政纠纷,加强了与人民法院的联系。2022年,举办线上培训1次,全市22个行政执法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线上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的能力素质。 | ||||||||
| 目标5:①各类普法宣传≧500场、次;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份;③解答法律咨人次≧2500人次;④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20部;⑤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节目≧20期推动;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⑦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⑧印发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述法等制度;⑩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一责任一清单”;⑪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的意见》,推进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阵地提档升级;⑫全面加强法治乡村建设,高质量完成社区治理改革三年行动法治保障任务。 | 目标5完成情况:2022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点学习内容,邀请甘肃政法大学教授刘晓霞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80余场次,全面营造法治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活动1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紧盯国家安全、反有组织犯罪法、防范电信诈骗和非法集资、国际禁毒日等重点专项活动,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506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播出《法治嘉峪关》栏目20期,在“嘉峪关普法汇”微信公众平台刊发“3·8”特辑、“3·15”“4·15”以案释法特辑15期,法治信息644期,“今日普法”微专栏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甘肃省禁毒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法》《信访工作条例》及精神传销等内容288期。持续推进“一把手”电视普法活动,制作播出“一把手”普法节目10期。深入开展青少年“学法守法·健康成长”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开展宪法晨读、开学第一课、国旗下的法治课等活动100余次、专题讲座80余场,34701名中小学生参加“宪法卫士”答题活动,参与率100%。因地制宜建成绿化社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说事亭,建设社区法治楼道、法治大道、法治花园,祁连社区宪法宣传长廊,完成了三镇、17村交通安全法治宣传“微阵地”建设,推动形成“一地一品”法治文化阵地特色,“南湖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被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遴选法治带头人48名、“法律明白人”202名,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34户,认定17户。 | ||||||||
| 目标6:①社区矫正人数≥200人、安置帮教人数≧650人;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衔接率100%;③社区矫正培训次数≧ 12次;④刑释解教过渡性安置帮教人数≧2人;⑤出狱所接送人数≧74人,“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 目标6完成情况:2022年度,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0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49人,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19人,其中缓刑216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管制1人。接收各类委托评估31人,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训诫14人次。在册刑满释放人员676人,新接收刑释人员161人,其中从监狱、看守所接回83人,社区矫正期满转入78人。重点帮教对象50人,一般帮教对象626人。接送率、帮教率、建档率100%;对9人落实临时救助和困难救助。全年接受罪犯家属远程视频会见申请413人,参与回见家属620人。赴酒泉监狱开展第23次延伸帮教活动,对嘉峪关籍250名服刑人员进行了延伸帮教,送去了牙膏、毛巾、香皂等生活必须品。深入生活困难的“两类人员”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为9名生活困难的“两类人员”送上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协调我市书法家协会成员,为全市250名社区矫正对象书写春联,送去新春祝福。 | ||||||||
| 目标7: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案件≧260件;②全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000人次;③公共法律服务站共接受法律咨询≥600人次;④公共法律服务室接受法律咨询≥845人次;⑤开展法律宣传场次≧10场次。 | 目标7完成情况: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二是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范围。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嘉峪关市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站;三是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四是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五是不断充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优化法律服务大厅环境,完善律师在大厅值班制度,确保每天有一名律师坐班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和保障。2022年度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5件,完成任务的102%。其中,其中刑事案件182件(同比下降48.6%),民事案件120件(同比增长18.8%),行政案件3件。其中办理涉及妇女案件70件,残疾人11件,农民20件,农民工62件,老年人22件,未成年人32件,军人军属6件,少数民族18件,退役军人1件。挽回经济损失4519304.13万元。非诉案件28件:公证8件,仲裁19件,执行1件。援助窗口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050余人次。 | ||||||||
| 目标8:①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延伸到农村、城市特殊群体、退役军人家庭中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②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有序实施;③服务的社区民众数服务的社区民众数≧25万人;④律师进社区民众咨询率不断提高;⑤家庭法律顾问律师定期推送普法信息,适时进驻村组提供法律服务,确保家庭法律顾问成效拓展。 | 目标8完成情况:一是持续加强行业党的建设;二是持续加强律师规范管理。查处5起投诉、转办案件。答复市长信箱转办件1起。严格落实律师行业场所、人员疫情防控“四方责任”,抓稳抓强行业意识形态工作。累计完成8家律所设立、变更资料的审核,54名律师执业申请、换证、161名律师年度检查审核备案、新执业律师宣誓活动等工作。完成5名三级律师职称申报、行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等推选工作。按照天空之城信访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天空之城信访工作16次。督促律师在信访局值班96次,解答相关法律咨询600余人次;三是全面组织律师开展好“三官一律”进社区、进家庭工作。律师进驻社区、村委会779次,参与调解案件206件,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宣传61场次,推送普法信息21032条;四是持续开展助企纾困活动。全面启动2022年助力园区企业发展活动。《法治雄关》栏目专题跟拍一期报道“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助企纾困”工作。五是加大调研宣传工作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工作调研工作,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呈报《调研报告》四篇。根据市委政法委安排,撰写《长城下的家庭法律顾问》脚本,协助拍摄“一个电话就搞定,村民有了`私人订制'法律顾问”素材,在省级、市级政法委微博平台进行直播。撰写决策类信息一篇,被市委信息办采纳并推送至省委信息办。完成法学会、数字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 | ||||||||
| 目标9::①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主要是宣传、培训、表彰奖励等;②人民调解案件数≧2800件;③法律宣传场次≧50场次;④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数≧100件;⑤法律宣传场次≧50场次;⑥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数≧100件;⑦乡村振兴精准帮扶工作。 | 目标9完成情况:一是积极主动作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21件,化解成功2819件,成功率99%,调解协议涉及金额271.82万元。未发生民转刑及重大信访事件;二是组织开展了维稳安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宣传活动,各类法律宣传场次52场次;三是15名人民监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四是组织人民监督员认真履职,积极组织88人次参与检察案件听证107案,为全市15名人民监督员专门征订法律报刊《检察日报》,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最新动态、法治理论、政策路线和检察工作信息及时传送至人民监督员手中。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部门管理 | 资金投入 |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 | 100% | 100% | 2 | 2 | |||
|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 | 100% | 73% | 2 | 1 |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0 | 0 | 2 | 2 | |||||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0 | 60.06% | 2 | 1 | 2022上年结转项目资金47.28万元,在2022年度完成支出。 | ||||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2 | 2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2 | 2 | |||||
| 采购管理 | 政府采购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2 | 2 | ||||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2 | 2 | ||||
| 人员管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1 | ≤2 | 2 | 2 | ||||
| 重点工作管理 | 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2 | 2 | ||||
| 履职效果 | 部门履职目标 | 产出数量指标 | 完成省厅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 全部完成 | 5 | 5 | |||
| 产出质量指标 | 规范 | 规范 | 5 | 5 | |||||
| 产出时效指标 | 及时 | 及时 | 5 | 5 | |||||
| 产出成本指标 | 可控 | 可控 | 5 | 5 | |||||
| 部门效果目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增长 | 增长 | 10 | 1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 | 提高 | 10 | 1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提升 | 提升 | 10 | 10 | |||||
| 社会影响 | 单位获奖情况 | 5 | 9 | 5 | 5 | ||||
| 违法违纪情况 | 0 | 0 | 5 | 5 | |||||
| 能力建设 | 组织建设 | 党建工作开展规律性 | 规律 | 规律 | 2.5 | 2.5 | |||
| 信息化建设情况 | 信息化管理覆盖率 | 95% | 97% | 2.5 | 2.5 | ||||
| 人力资源建设 | 人员培训机制完备性 | 完备 | 完备 | 2.5 | 2.5 | ||||
| 档案管理 | 档案管理完备性 | 完备 | 完备 | 2.5 | 2.5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 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 90% | 已达标 | 10 | 10 | |||
| 合 计 | 98 | ||||||||
| 2022年司法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部门(单位)名称 | 嘉峪关市司法局 | ||||||||
|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实际支出数(B) | 执行率(B/A) | 分值 | 得分 | |||
| 全年支出 | 1298..20 | 1,746.46 | 1,746.46 | 100% | 10 | 10 | |||
| 其中:基本支出 | 1,201.17 | 1,383.28 | 1,383.28 | 100% | — | — | |||
| 项目支出 | 96.49 | 363.18 | 363.18 | 100% | — | — | |||
| 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目标1:①依法治市工作印发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要点;②依法治市会议召开≥1件;③印发法治嘉峪关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4.印发嘉峪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 目标1完成情况:起草制定了《法治嘉峪关建设规划(2021-2025年)》《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嘉峪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7个配套实施方案,印发《2021年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从8个方面安排33项具体措施并逐项分解,切实明确任务、靠实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纵深推进、全面落实。 | ||||||||
| 目标2:①起草《嘉峪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②起草《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③印发《2022年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④《2022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⑤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⑥撰写“2021年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发展情况及预测”报告;⑦印发《嘉峪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⑧印发《嘉峪关市司法局贯彻落实<甘肃省司法厅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任务分解方案》;⑨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2022年重点任务分解方案》;⑩印发《嘉峪关市纪念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一周年系列活动实施;⑪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的通知》;⑫印发《2022年嘉峪关市行政执法资格线上考试工作实施方案》,;⑬组织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 目标2完成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一是完成《嘉峪关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二是起草完成《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三是印发《2022年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四是印发《2022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五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5批234人;六是配合法治调研科完成司法部、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工作;七是撰写“2021年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发展情况及预测”报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一是印发《嘉峪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二是印发《嘉峪关市司法局贯彻落实<甘肃省司法厅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任务分解方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方面:一是印发《嘉峪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2022年重点任务分解方案》;二是印发《嘉峪关市纪念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一周年系列活动实施》从六个方面对系列活动进行安排要求;三是组织全市135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培训;四是组织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暨全省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议;五是开展市场监管局对中大物业公司行政处罚一案的审查工作,并专题汇报;六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的通知》;七是组织开展92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881人,合格率94.8%,组织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培训,完成全市11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八是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九是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清理;十是完成我市省政府第四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推荐上报工作;十一是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问答》培训教材并为46家行政执法单位发放。 | ||||||||
| 目标3:①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审查≥1件;②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及各单位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100%;③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及各单位报送重大涉法事务审查处理情况100%。 | 目标3完成情况:1.参与国家核基地生活保障区项目、S06酒(泉)嘉(峪关)绕城高速公路项目、讨赖河嘉峪关市安远沟至嘉酒分界线段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嘉峪关市“一馆两中心”等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审查;2.《市政府与甘肃农业科学院科技合作协议》《佳禾市场资产整体移交工作方案》《嘉峪关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等71件合同、协议、方案,进行了合法性严格审查,为省政府行政立法、市政府及各部门的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了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 ||||||||
| 目标4:①行政复议案件≥12件;②行政应诉案件≥2件;③聘请律师≥10件;行政复议培训≥≥200人;④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率≥90%。 | 目标4完成情况:2022年,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加大案件纠错力度,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建议书的纠错功能,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3件,受理率为95.8%,已办结23件,办结率100%。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1份,有效监督了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2022年全市共发生一、二审行政诉讼案件33件。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共承办市政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1件;以市政府为单独被告的应诉案件3件,有效化解了部分行政纠纷,加强了与人民法院的联系。2022年,举办线上培训1次,全市22个行政执法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线上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的能力素质。 | ||||||||
| 目标5:①各类普法宣传≧500场、次;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份;③解答法律咨人次≧2500人次;④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20部;⑤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节目≧20期推动;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⑦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⑧印发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法述法等制度;⑩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一责任一清单”;⑪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的意见》,推进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阵地提档升级;⑫全面加强法治乡村建设,高质量完成社区治理改革三年行动法治保障任务。 | 目标5完成情况:2022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点学习内容,邀请甘肃政法大学教授刘晓霞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80余场次,全面营造法治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活动1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紧盯国家安全、反有组织犯罪法、防范电信诈骗和非法集资、国际禁毒日等重点专项活动,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506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播出《法治嘉峪关》栏目20期,在“嘉峪关普法汇”微信公众平台刊发“3·8”特辑、“3·15”“4·15”以案释法特辑15期,法治信息644期,“今日普法”微专栏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甘肃省禁毒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法》《信访工作条例》及精神传销等内容288期。持续推进“一把手”电视普法活动,制作播出“一把手”普法节目10期。深入开展青少年“学法守法·健康成长”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开展宪法晨读、开学第一课、国旗下的法治课等活动100余次、专题讲座80余场,34701名中小学生参加“宪法卫士”答题活动,参与率100%。因地制宜建成绿化社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说事亭,建设社区法治楼道、法治大道、法治花园,祁连社区宪法宣传长廊,完成了三镇、17村交通安全法治宣传“微阵地”建设,推动形成“一地一品”法治文化阵地特色,“南湖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被命名为第一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遴选法治带头人48名、“法律明白人”202名,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34户,认定17户。 | ||||||||
| 目标6:①社区矫正人数≥200人、安置帮教人数≧650人;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衔接率100%;③社区矫正培训次数≧ 12次;④刑释解教过渡性安置帮教人数≧2人;⑤出狱所接送人数≧74人,“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 目标6完成情况:2022年度,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0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49人,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19人,其中缓刑216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管制1人。接收各类委托评估31人,给予社区矫正对象训诫14人次。在册刑满释放人员676人,新接收刑释人员161人,其中从监狱、看守所接回83人,社区矫正期满转入78人。重点帮教对象50人,一般帮教对象626人。接送率、帮教率、建档率100%;对9人落实临时救助和困难救助。全年接受罪犯家属远程视频会见申请413人,参与回见家属620人。赴酒泉监狱开展第23次延伸帮教活动,对嘉峪关籍250名服刑人员进行了延伸帮教,送去了牙膏、毛巾、香皂等生活必须品。深入生活困难的“两类人员”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为9名生活困难的“两类人员”送上了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协调我市书法家协会成员,为全市250名社区矫正对象书写春联,送去新春祝福。 | ||||||||
| 目标7: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案件≧260件;②全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000人次;③公共法律服务站共接受法律咨询≥600人次;④公共法律服务室接受法律咨询≥845人次;⑤开展法律宣传场次≧10场次。 | 目标7完成情况: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二是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范围。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嘉峪关市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站;三是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四是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五是不断充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优化法律服务大厅环境,完善律师在大厅值班制度,确保每天有一名律师坐班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和保障。2022年度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5件,完成任务的102%。其中,其中刑事案件182件(同比下降48.6%),民事案件120件(同比增长18.8%),行政案件3件。其中办理涉及妇女案件70件,残疾人11件,农民20件,农民工62件,老年人22件,未成年人32件,军人军属6件,少数民族18件,退役军人1件。挽回经济损失4519304.13万元。非诉案件28件:公证8件,仲裁19件,执行1件。援助窗口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050余人次。 | ||||||||
| 目标8:①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延伸到农村、城市特殊群体、退役军人家庭中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②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有序实施;③服务的社区民众数服务的社区民众数≧25万人;④律师进社区民众咨询率不断提高;⑤家庭法律顾问律师定期推送普法信息,适时进驻村组提供法律服务,确保家庭法律顾问成效拓展。 | 目标8完成情况:一是持续加强行业党的建设;二是持续加强律师规范管理。查处5起投诉、转办案件。答复市长信箱转办件1起。严格落实律师行业场所、人员疫情防控“四方责任”,抓稳抓强行业意识形态工作。累计完成8家律所设立、变更资料的审核,54名律师执业申请、换证、161名律师年度检查审核备案、新执业律师宣誓活动等工作。完成5名三级律师职称申报、行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等推选工作。按照天空之城信访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天空之城信访工作16次。督促律师在信访局值班96次,解答相关法律咨询600余人次;三是全面组织律师开展好“三官一律”进社区、进家庭工作。律师进驻社区、村委会779次,参与调解案件206件,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宣传61场次,推送普法信息21032条;四是持续开展助企纾困活动。全面启动2022年助力园区企业发展活动。《法治雄关》栏目专题跟拍一期报道“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助企纾困”工作。五是加大调研宣传工作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工作调研工作,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呈报《调研报告》四篇。根据市委政法委安排,撰写《长城下的家庭法律顾问》脚本,协助拍摄“一个电话就搞定,村民有了`私人订制'法律顾问”素材,在省级、市级政法委微博平台进行直播。撰写决策类信息一篇,被市委信息办采纳并推送至省委信息办。完成法学会、数字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 | ||||||||
| 目标9::①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主要是宣传、培训、表彰奖励等;②人民调解案件数≧2800件;③法律宣传场次≧50场次;④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数≧100件;⑤法律宣传场次≧50场次;⑥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数≧100件;⑦乡村振兴精准帮扶工作。 | 目标9完成情况:一是积极主动作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21件,化解成功2819件,成功率99%,调解协议涉及金额271.82万元。未发生民转刑及重大信访事件;二是组织开展了维稳安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宣传活动,各类法律宣传场次52场次;三是15名人民监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四是组织人民监督员认真履职,积极组织88人次参与检察案件听证107案,为全市15名人民监督员专门征订法律报刊《检察日报》,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最新动态、法治理论、政策路线和检察工作信息及时传送至人民监督员手中。 |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部门管理 | 资金投入 |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 | 100% | 100% | 2 | 2 | |||
|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 | 100% | 73% | 2 | 1 |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0 | 0 | 2 | 2 | |||||
| 结转结余变动率 | <0 | 60.06% | 2 | 1 | 2022上年结转项目资金47.28万元,在2022年度完成支出。 | ||||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2 | 2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2 | 2 | |||||
| 采购管理 | 政府采购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2 | 2 | ||||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2 | 2 | ||||
| 人员管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1 | ≤2 | 2 | 2 | ||||
| 重点工作管理 | 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2 | 2 | ||||
| 履职效果 | 部门履职目标 | 产出数量指标 | 完成省厅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 全部完成 | 5 | 5 | |||
| 产出质量指标 | 规范 | 规范 | 5 | 5 | |||||
| 产出时效指标 | 及时 | 及时 | 5 | 5 | |||||
| 产出成本指标 | 可控 | 可控 | 5 | 5 | |||||
| 部门效果目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增长 | 增长 | 10 | 1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 | 提高 | 10 | 10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提升 | 提升 | 10 | 10 | |||||
| 社会影响 | 单位获奖情况 | 5 | 9 | 5 | 5 | ||||
| 违法违纪情况 | 0 | 0 | 5 | 5 | |||||
| 能力建设 | 组织建设 | 党建工作开展规律性 | 规律 | 规律 | 2.5 | 2.5 | |||
| 信息化建设情况 | 信息化管理覆盖率 | 95% | 97% | 2.5 | 2.5 | ||||
| 人力资源建设 | 人员培训机制完备性 | 完备 | 完备 | 2.5 | 2.5 | ||||
| 档案管理 | 档案管理完备性 | 完备 | 完备 | 2.5 | 2.5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 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 90% | 已达标 | 10 | 10 | |||
| 合 计 | 98 | ||||||||
| 附件2: | |||||||
| 政法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 |||||||
| (2022年度) |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政法专项装备、业务费 | ||||||
| 中央主管部门 | 司法部 | ||||||
| 地方主管部门 | 嘉峪关市财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嘉峪关市司法局 |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 年度资金总额: | 350 | 257.18 | 73% | ||||
| 其中:中央财政資金 | 350 | 257.18 | 73% | ||||
| 地方资金 | |||||||
| 其他资金 | |||||||
| 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保障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 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級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 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各类法律宣传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人次、教育次数,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播出各类电视普法节目、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数量、家庭法律顾问数量、服务社区数量、受益民众数量,法律援助案件数,社区矫正人数、安置人数,人民调解案件数,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数,政府法律顾问人数。 | 100% | 100% | 无 | ||
| 质量指标 | 全体公民法律素质、意识,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律师服务水平,法律服务水平,各类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各类法律案件宣传知晓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社区矫正回归社会合格公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参与重大决策,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有法可依、健全法治政府制度,保障社会安定团结稳定。 | 增强 | 增强 | 无 | |||
| 时效指标 | 各类普法宣传的及时性、资金拨付及时、资金到位率、行政复议及时性、法律援助及时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 及时 | 及时 | 无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智治支撑”作用,紧扣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积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 增长 | 增长 | 无 | ||
| 指标 | |||||||
| 社会 效益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 提高 | 提高 | 无 | |||
| 指标 | |||||||
| 生态 效益 | 化解社区矛盾2821件,构建平安嘉峪关进一步提升。 | 提升 | 提升 | 无 | |||
| 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1.社会发展影响指标 | 覆盖率 | 100% | 无 | |||
| 2.经济发展影响指标 | 提高率 | 100% | |||||
| 3.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 改善率 | 100% | |||||
| 满意 度指 标 | 服务 对象 | 对公民法律素质,对律师服务水平,市委、人大、政府及群众满意度 | 90% | 95% | 立足全市发展实际和“十四五”面临的新形势,深入夯实司法行政服务水平。 | ||
| 满意度指标 | |||||||
| 合 计 | 98 | ||||||
附件3: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业务经费) | ||||||||||||
| 项目名称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业务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市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3.0万元 | 3.0万元 | -- | --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 -- | ||||||||||
| 省级财政拨款 | -- | -- | ||||||||||
| 市级财政拨款 | 0 | 3.0万元 | 3.0万元 | 10 | 1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保障法律援助案件顺利开展,保障看守所、检察院、公法大厅律师值班正常开展,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工作到位。 | 完成了全年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律师驻看守所、检察院、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全部落实,并开展了相关业务宣传。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法律援助案件数 | ≧260件 | 305件 | 5 | 5 | 无 | |||||
| 开展法律宣传场次 | ≧10场次 | 10场次 | 5 | 5 | 无 | |||||||
| 质量指标 | 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 | ≧90% | 107% | 5 | 5 | 无 | ||||||
| 法律援助案件宣传知晓率 | ≧80% | 80% | 5 | 5 | 无 | |||||||
| 资金使用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5 | 5 | 无 | |||||||
| 时效指标 | 法律援助受理、办理及时 | 及时 | 及时 | 5 | 5 | 无 | ||||||
| 宣传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5 | 5 | 无 | |||||||
| 资金拨付及时 | 及时 | 及时 | 5 | 5 | 无 | |||||||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5 | 5 | 无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立足公共法律服务服务职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2022年及“十四五”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 提升 | 提升 | 10 | 10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提升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 | 提升 | 提升 | 10 | 9 | 无 | ||||||
| 生态效益指标 | 营造良好的的社会法治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 | 提高 | 提高 | 10 | 9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1.社会发展影响指标 | 提高 | 提高 | 5 | 5 | 无 | ||||||
| 2.经济发展影响指标 | 提高 | 提高 | 5 | 5 | ||||||||
| 3.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 提高 | 提高 | 5 | 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无 | |||||
| 总 分 | 100 | 98 | ||||||||||
| 说明 | 无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业务业务) | ||||||||||||
| 项目名称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业务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市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10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6万元 | 6万元 | -- | 100% | --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 -- | ||||||||||
| 省级财政拨款 | -- | -- | ||||||||||
| 市级财政拨款 | 6万元 | 6万元 | 10 | 100% | 10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保障矛盾纠纷化解和人民监督员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 矛盾纠纷化解和人民监督员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人民调解案件数 | ≧2800件 | 2821件 | 5 | 5 | 无 | |||||
| 法律宣传场次 | ≧50场次 | 52场次 | 5 | 5 | 无 | |||||||
| 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数 | ≧100件 | 107件 | 5 | 5 | 无 | |||||||
| 质量指标 | 人民调解案件办结率 | ≧95% | 99.60% | 5 | 5 | 无 | ||||||
| 人民调解宣传知晓率 | ≧90% | 95% | 5 | 5 | 无 | |||||||
| 资金使用合格性 | 合格 | 合格 | 5 | 5 | 无 | |||||||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5 | 5 | 无 | ||||||
| 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 及时 | 及时 | 5 | 5 | 无 | |||||||
| 宣传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5 | 5 | 无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 增长 | 增长 | 10 | 9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市矛盾纠纷化解,全面推进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 提高 | 提高 | 10 | 10 | 无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平安嘉峪关进一步提升。 | 提升 | 提升 | 10 | 9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1.社会发展影响指标 | 覆盖率 | 100% | 10 | 10 | 无 | ||||||
| 2.经济发展影响指标 | 覆盖率 | 100% | ||||||||||
| 3.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 覆盖率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对公民法律素质,对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市委、人大、政府及群众满意度 | 90% | 100% | 15 | 15 | 无 | |||||
| 总 分 | 100 | 98 | ||||||||||
| 说明 | 无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律师工作业务 ) | ||||||||||||
| 项目名称 | 律师工作科业务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市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律师工作科 | |||||||||
| 资金情况 (万元) | 10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10万元 | 10万元 | -- | 100% | 10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 -- | ||||||||||
| 省级财政拨款 | -- | -- | ||||||||||
| 市级财政拨款 | 0 | 10万元 | 10万元 | -- | 100% | 1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1.律师工作科2022年预算;2.律师进社区补助--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是司法局《嘉峪关市律师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嘉峪关市社区律师工作细则》的通知。3.《甘肃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甘司办发〔2021〕1 号);4.司法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较好。农村、城市居民法律意识明显提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安全有序进行。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农村、城市特殊群体、退役军人家庭中。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 全市34个社区 | 全市34个社区 | 5 | 5 | 无 | |||||
| 保障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有序实施 | 有序实施 | 顺利、平稳、有序完成 | 5 | 5 | 无 | |||||||
| 服务的社区民众数 | 25万人 | 25万人 | 5 | 5 | 无 | |||||||
| 律师进社区民众咨询率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5 | 5 | 无 | |||||||
| 质量指标 | 律师服务工作延伸到全市每个社区、镇,确保每个社区、镇都有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 增强 | 增强 | 5 | 5 | 无 | ||||||
| 法律服务延伸到农村、城市特殊群体、退役军人家庭中,通过线上普法,提高家庭法律意识,得到及时法律服务 | 增强 | 增强 | 5 | 5 | 无 | |||||||
| 保障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有序实施 | 增强 | 增强 | 5 | 5 | 无 | |||||||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5 | 5 | 无 | ||||||
| 资金合规性 | 资金使用合规 | 资金使用合规 | 5 | 5 | 无 | |||||||
| 部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及时完成 | 及时完成 | 5 | 5 | 无 | |||||||
| 经济效益指标 | 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律师作用,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高效推进;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 增长 | 增长 | 10 | 9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按照《甘肃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以及法考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法律师进社区、家庭法律顾问工作、法考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 增长 | 增长 | 10 | 10 | 无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全市34个社区(镇)每周固定一天律师坐班,提供免费咨询;每年开展2次以上法治讲座。家庭法律顾问微信普法群中每月推送普法信息20条,提升居民法律意识。 | 提升 | 提升 | 10 | 9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1.社会发展影响指标 | 覆盖率 | 100% | 10 | 10 | 无 | ||||||
| 2.经济发展影响指标 | 提高率 | 100% | ||||||||||
| 3.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 改善率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律师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 100% | 100% | 10 | 10 | 无 | |||||
| 总 分 | 100 | 98 | ||||||||||
| 说明 | 无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普法依法治理业务) | ||||||||||||
| 项目名称 | 普法依法治理业务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市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普法依法治理科 |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10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20万元 | 20万元 | -- | 100%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 -- | ||||||||||
| 省级财政拨款 | -- | -- | ||||||||||
| 市级财政拨款 | 0 | 20万元 | 20万元 | 10 | 100% | 1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开展日常法治宣传教育,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组织“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到普法工作与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相结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推动普法任务落实,合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 紧紧围绕服务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各类普法宣传场、次 | ≧500场、次 | 506场、次 | 5 | 5 | 无 | |||||
| 数量指标 | 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 ≧15万份 | 20万余份 | 5 | 5 | 无 | ||||||
| 数量指标 | 解答法律咨人次 | ≧2500人次 | 2500余人次 | 5 | 5 | 无 | ||||||
| 数量指标 | 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20部 | ≧20部 | 20部 | 5 | 5 | 无 | ||||||
| 数量指标 | 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节目 | ≧20期 | 20期 | 5 | 5 | 无 | ||||||
| 数量指标 | 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 100% | 100% | 5 | 5 | 无 | ||||||
| 质量指标 | 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 | 增强 | 增强 | 5 | 5 | 无 | ||||||
| 质量指标 | 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参与重大决策,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 | 提升 | 提升 | 5 | 5 | 无 | ||||||
| 质量指标 | 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提高 | 提高 | 提高 | 5 | 5 | 无 | ||||||
| 质量指标 | 常态化推进企业“法治体检”,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 增强 | 增强 | 5 | 5 | 无 | ||||||
| 质量指标 | 持续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村(居)民自治水平和乡村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 提升 | 提升 | 5 | 5 | 无 | ||||||
| 时效指标 | 普法宣传的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5 | 5 | 无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推动年度普法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支撑,为建设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 增长 | 增长 | 5 | 5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按照省、市“八五”普法规划和《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 增长 | 增长 | 5 | 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深入宣传与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和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社会文明、法治乡村建设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提供服务保障,社会公众对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成效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 提升 | 提升 | 10 | 10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1.社会发展影响指标 | 覆盖率 | 100% | 10 | 10 | 无 | ||||||
| 2.经济发展影响指标 | 提高率 | 100% | ||||||||||
| 3.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 改善率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村(居)民自治水平和乡村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 100% | 100% | 10 | 10 | 无 | |||||
| 总 分 | 100 | 100 | ||||||||||
| 说明 | 无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社区矫正管理业务) | ||||||||||||
| 项目名称 | 社区矫正管理业务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市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社区矫正管理科 |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10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9.5万元 | 9.5万元 | -- | --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 -- | ||||||||||
| 省级财政拨款 | -- | -- | ||||||||||
| 市级财政拨款 | 0 | 9.5万元 | 9.5万元 | 10 | 100% | 1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教育改造罪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服务管理,全力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 | 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底线,做到了“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数量指标 | 社区矫正人数 | ≧200人 | 219人 | 5 | 5 | 无 |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安置帮教人数 | ≧650人 | 665人 | 5 | 5 | 无 | |||||
| 数量指标 | 社区矫正培训次数 | ≧ 12次 | 20次 | 5 | 5 | 无 | ||||||
| 质量指标 |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衔接率 | 100% | 100% | 5 | 5 | 无 | ||||||
| 质量指标 |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回归社会合格率 | 100% | 100% | 5 | 5 | 无 |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格性 | 合规 | 合规 | 5 | 5 | 无 | ||||||
| 时效指标 | 社矫培训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10 | 10 | 无 | ||||||
| 时效指标 | 安置帮教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10 | 10 | 无 | ||||||
| 经济效益指标 | 积极发挥社区矫正职能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 增长 | 增长 | 10 | 1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体制建设,着力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精细化、实战化、智能化水平,深入开展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持续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 提升 | 提升 | 10 | 10 | 无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全年社区矫正人员无脱管、漏管、无涉法涉诉越级上访事件,管控到位,总体保持安全平稳。 | 提升 | 提升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1.社会发展影响指标 | 覆盖率 | 100% | 10 | 10 | 无 | ||||||
| 2.经济发展影响指标 | 提高率 | 100% | ||||||||||
| 3.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 改善率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区及居民对社区矫正工作综合满意度 | 90% | 98% | 10 | 9 |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力确保社区矫正系统安全稳定,为党的二十大保驾护航,是今年社区矫正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抓好抓实。 | |||||
| 总 分 | 100 | 99 | ||||||||||
| 说明 | 无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 | ||||||||||||
| 项目名称 | 行政复议与应诉业务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市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10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3万元 | 3万元 | -- | 100% | --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 -- | ||||||||||
| 省级财政拨款 | -- | -- | ||||||||||
| 市级财政拨款 | 0 | 3万元 | 3万元 | 10 | 100% | 1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代理市政府为被告的应诉案件,保障案件质量;通过培训,加强全市执法人员的行政复议应诉能力。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较好,确保较高的案件质量。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数量指标 | 行政复议案件数量 | ≥12件 | 23件 | 5 | 5 | |||||||
| 产 出 指 标 | 行政应诉案件数量 | ≥2件 | 14件 | 5 | 5 | |||||||
| 业务培训人次 | ≥200人 | 45人 | 5 | 4 | 因为疫情原因未开展全员培训 | |||||||
| 质量指标 | 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率 | ≥90% | 100% | 5 | 5 | 无 | ||||||
| 行政复议知晓率 | ≥80% | 80% | 5 | 5 | 无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5 | 5 | 无 | |||||||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5 | 5 | 无 | ||||||
| 行政复议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5 | 5 | 无 | |||||||
| 行政复议宣传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5 | 5 | 无 | |||||||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5 | 5 | 无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行政复议与应诉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 提升 | 提升 | 10 | 10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 提升 | 提升 | 10 | 10 | 无 | ||||||
| 生态效益指标 | 累提升市政府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积极在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作用。 | 提升 | 提升 | 10 | 10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1.社会发展影响指标 | 覆盖率 | 100% | 10 | 10 | 无 | ||||||
| 2.经济发展影响指标 | 提高率 | 100% | ||||||||||
| 3.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 改善率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复议诉讼当事人对裁判结果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10 | 9 | 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的能力,提高满意度 | |||||
| 总 分 | 100 | 98 | ||||||||||
| 说明 | 无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业务) | ||||||||||||
| 项目名称 |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业务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市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3.0万元 | 3.0万元 | -- | 100% | --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 -- | ||||||||||
| 省级财政拨款 | -- | -- | ||||||||||
| 市级财政拨款 | 0 | 3.0万元 | 3.0万元 | 10 | 100% | 1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牵头做好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印发《2022年嘉峪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市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较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得到普遍提高,有力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人数 | ≥1000人 | 1350人 | 5 | 5 | 无 | |||||
| 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换证考试人数 | ≥900人 | 929人 | 5 | 5 | 无 | |||||||
| 征订培训教材套 | ≥250套 | 266套 | 5 | 5 | 无 | |||||||
| 质量指标 | 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增强 | 增强 | 增强 | 5 | 5 | 无 | ||||||
| 统一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 | 90% | 95% | 5 | 5 | 无 | |||||||
| 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增强 | 增强 | 增强 | 5 | 5 | 无 | |||||||
| 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5 | 5 | 无 | ||||||
| 行政执法培训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5 | 5 | 无 | |||||||
| 统一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5 | 5 | 无 | |||||||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5 | 5 | 无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作用,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 提升 | 提升 | 10 | 10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按照省、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 提升 | 提升 | 10 | 9 | 坚持以人为本执法理念,加强指导督促检查,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升我市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指导、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让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既感受到了执法力度,又充分感受到了温度。 | 提升 | 提升 | 10 | 10 | 无 |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1.社会发展影响指标 | 覆盖率 | 100% | 10 | 10 | 无 | ||||||
| 2.经济发展影响指标 | 提高率 | 100% | ||||||||||
| 3.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 改善率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水平普遍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党委、政府及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 满意 | 满意 | 10 | 9 | 立足全市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
| 总 分 | 100 | 98 | ||||||||||
| 说明 | 无 |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政府法律事务业务) | ||||||||||||
| 项目名称 | 政府法律事务业务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市司法局 | 实施单位 | 政府法律事务科 | |||||||||
| 资金情况 (万元) | 项目投资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10 |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13.2万元 | 13.2万元 | -- | --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 -- | ||||||||||
| 省级财政拨款 | -- | -- | ||||||||||
| 市级财政拨款 | 0 | 13.2万元 | 13.2万元 | 10 | 10 | |||||||
| 其他资金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使我市政府决策合法、合规,降低政府决策风险,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 我市政府决策合法、合规,降低政府决策风险,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法律顾问人数 | 4人 | 4人 | 5 | 5 | 无 | |||||
| 论证立法文本数量 | 2件 | 2件 | 5 | 5 | 无 | |||||||
| 质量指标 | 政府决策能力提升 | 提升 | 提升 | 5 | 5 | 无 | ||||||
| 立法质量提升 | 提升 | 提升 | 5 | 5 | 无 | |||||||
| 法律顾问对法律事务的参与率 | ≥90% | 90% | 5 | 5 | 无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合规 | 5 | 5 | 无 |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各项法律事务处理 | 及时 | 及时 | 10 | 10 | 无 | ||||||
| 资金到位及时率 | 及时 | 及时 | 10 | 10 | 无 |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法律保障。 | 增长 | 增长 | 10 | 10 | 无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提高公众对立法工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参与积极性。提高政府协议的公正、公平性,营造良好的法制化营商环境。 | 提高 | 提高 | 10 | 10 | 无 | ||||||
| 生态效益指标 | 为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涉及生态环境的法律事务处理等提供法治保障。 | 提升 | 提升 | 10 | 9 | 加大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 ||||||
| 可持续影响招标 | 1.社会发展影响指标 | 覆盖率 | 100% | 10 | 10 | 无 | ||||||
| 2.经济发展影响指标 | 覆盖率 | 100% | ||||||||||
| 3.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 覆盖率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市委、人大、政府、群众综合满意度 | 95% | 98% | 10 | 9 | 及时妥善处理政府涉法事务,立法草案文本质量进一步提高 | |||||
| 总 分 | 100 | 98 | ||||||||||
| 说明 | 无 | |||||||||||
附件4:
2022年度公共法律服务业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业务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市司法局
评价实施部门: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评价机构名称: 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2023年6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根据省司法厅甘司发[2022]69号文件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通知工作要求,我市加快推进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期间初步建立了面向大众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平台,提供了较为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各领域基础建设,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市财政下达我局2022年公共法律服务转移支付资金3万元,资金全部到位。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业务办案经费和业务宣传经费。重点用于支持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驻看守所、驻检察院、驻公法大厅律师值班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等业务工作,支持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保障水平,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让受援的群众在每一起援助案件中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刑事援助案件中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使他们得到公正的裁判。
(三)项目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2022年项目预算安排3万元,于2022年5月底前全额拨付到位,该项目支出3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四)项目组织管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由司法局管理,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承担具体管理职责。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事宜,同时根据律师值班情况和法律援助代理情况发放补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支出由公法科负责,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障法律援助案件顺利开展,保障看守所、检察院、公法大厅律师值班正常开展,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工作到位。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提升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充分利用支付资金,忠实履职,开拓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大局稳定。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综合评价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情况、法律援助开展情况、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情况等,不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水平的建设。
(三)评价依据。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财政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管理与开支;依据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规划、《法律援助法》、公共法律服务相关工作规定和工作要求,按照一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三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以及卷宗评查等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评价工作。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便民高效等原则。评价采取查阅卷宗、检查督查、打分测评等方式。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述绩效评价指标、指标解释、评价标准、指标权重、 数据来源、证据收集方式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指标值。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指标值。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指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指标值。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指标值。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指标值。
(4)可持续影响。
①社会发展影响指标,②经济发展影响指标,③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指标值:覆盖率、提高率、改善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指标值。
(六)评价人员组成。评价人员由分管副局长李虹、办公室主任雷波、公法科科长安维维、公法科二级主任科员刘永进、公法科科员刘莹、财务负责人姚静组成。
(七)绩效评价工作过程。绩效评价前期准备工作由公法科负责,准备各项工作汇报材料,评价组结合材料和实地查访结合的方式开展综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完成后由评价组组长李虹同志安排相关负责人撰写评价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分析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2022年,嘉峪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各项重点工作,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从今年完成情况来看,都很好地完成了项目的各项要求,达到了项目设立的预期目标。
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非现场评价情况分析。
2022年,公共法律服务项目资金均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财政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管理与开支。一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三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专款专用,无挪用现象。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有力的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保障法律援助案件顺利开展,保障看守所、检察院、公法大厅律师值班正常开展,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工作到位。
(三)现场评价情况分析。
完成了全年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律师驻看守所、检察院、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全部落实,并开展了相关业务宣传。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坚持为民利民便民导向,按照“两快两全”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基本公共法律服实施标准(2020-2022)》《甘肃省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指标(2020-2022)》和《嘉峪关市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不断完善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司法所等法律服务项目。二是拓展公共法律服务范围。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嘉峪关市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站。制定下发了《嘉峪关市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三是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开展《关于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实施方案》。四是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投资6万元为三镇17个行政村配置了公共法律服务可视化桌面机,进一步扩大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的覆盖面。五是不断充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优化法律服务大厅环境,完善律师在大厅值班制度,确保每天有一名律师坐班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和保障。2022年度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5件,完成任务的102%。其中,其中刑事案件182件(同比下降48.6%),民事案件120件(同比增长18.8%),行政案件3件。其中办理涉及妇女案件70件,残疾人11件,农民20件,农民工62件,老年人22件,未成年人32件,军人军属6件,少数民族18件,退役军人1件。挽回经济损失4519304.13万元。非诉案件28件:公证8件,仲裁19件,执行1件。援助窗口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050余人次。一是落实承诺制和值班制度。二是积极推进数字化办案。三是加大对重点人群的援助。四是开展欠薪专项行动。五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加大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妇女和重度残疾人的援助。六是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完成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对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公法大厅律师值班予以经费保障。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①法律援助案件数
指标值:≧260件,全年实际完成值:305件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②开展法律宣传场次
指标值:≧10场次,全年实际完成值:≧10场次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①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107%。说明:2022年总共办结案件326件(其中办结2022年案件186件、办结2021年135件、办结2020年5件)。
绩效目标:②法律援助案件宣传知晓率
指标值:≧80%,全年实际完成值:80%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③资金使用规范性
指标值:规范,全年实际完成值:规范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①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受理、办理及时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②宣传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③资金拨付及时性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绩效目标:④资金到位率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立足公共法律服务服务职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2022年及“十四五”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提升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营造良好的的社会法治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
指标值: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提高。
(4)可持续影响。
①社会发展影响指标,②经济发展影响指标,③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指标值:覆盖率、提高率、改善率:100%,全年实际完成值: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市委、人大、政府及群众满意度。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0%。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升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度拟将业务费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在本局网站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我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严格按资金下达要求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发生。
八、有关建议。主要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着眼于项目的总体目标,从项目政策、预算管理、部门管理、项目管理等多个角度,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意见建议。
九、需要说明的问题
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所涉及的金额和整改情况:无。
附:1.绩效评价得分表(包括非现场评价、现场评价及综合评价)(参考格式见附表1);2.问题清单(参考格式见附表2)
附件1: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业务经费)
项目名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业务经费)
一级指标及分值 | 二级指标及分值 | 三级指标及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得分 | 依据 | 依据来源 | 证据收集方式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法律援助案件数 | ≧260件 | 305件 | 2 | 各科室预算 | 各科室工作总结 | 各科室工作考核资料 |
开展法律宣传场次 | ≧10场次 | 10场次 | 5 | |||||
质量指标 | 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 | ≧90% | 107% | 5 | ||||
法律援助案件宣传知晓率 | ≧80% | 80% | 5 | |||||
资金使用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5 | |||||
时效指标 | 法律援助受理、办理及时 | 及时 | 及时 | 5 | ||||
宣传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5 | |||||
资金拨付及时 | 及时 | 及时 | 5 | |||||
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5 | |||||
普法宣传的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5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经济发展影响指标 | 覆盖率100% | 4 | ||||
社会成本指标 | 社会发展影响指标覆盖率100% | 覆盖率100% | 5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 改善率100% | 4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立足公共法律服务服务职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2022年及“十四五”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 立足公共法律服务服务职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2022年及“十四五”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为服务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 提高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提升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 | 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提升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程度 | 提升 | 5 | ||||
生态效益指标 | 营造良好的的社会法治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 | 营造良好的的社会法治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环境。 | 提升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1.社会发展影响指标 | 社会发展影响指标覆盖率100% | 覆盖率100% | 5 | ||||
2.经济发展影响指标 | 经济发展影响指标提高率100% | 提高率100% | 5 | |||||
3.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 生态环境影响指标改善率100% | 改善率100%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 度指标 | 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 | 90% | 95% | 5 | |||
总分 | 98 | |||||||
附件2: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业务经费)项目问题清单
问题分类 |
序号 |
项目责任单位 |
问题描述 |
项目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
2 | |||
…… | |||
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
2 | |||
…… | |||
项目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
2 | |||
…… | |||
项目产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
2 | |||
…… | |||
项目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
2 | |||
…… | |||
其他问题 | 1 | ||
2 | |||
…… | |||
备注: | |||
附件5:
2022年度政法转移支付专项业务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政法转移支付专项业务经费 项目主管部门: 市司法局 评价实施部门: 市司法局 评价机构名称: 市司法局
2023年6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第一、第二批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甘财政法〔2021〕39号)、(甘财政法〔2022〕104号)文件,市财政下达我局2022年政法经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350万元(其中:业务办案经费265万元,业务装备经费85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全部到位。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2022年项目预算安排350万元,于2022年7月底前全额拨付到位,该项目支出257.18万元,资金执行率73%。2022年度因疫情原因,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受到不同程度影响,造成进展速度慢、停滞等现象,所以资金执行率下降。
(三)项目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政法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业务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重点用于支持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家庭法律顾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政府法律事务、行政复议与应诉等业务工作,支持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现有装备保障水平,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继续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及城市低保、残疾人家庭的普法力度,继续弘扬“枫桥经验”,加大对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解,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为我市和谐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四)项目组织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和具体实施单位均为市司法局。嘉峪关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中共嘉峪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依法治市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筹协调。
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是为提高基层政法机关的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政法机关的办案条件,由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用于补助基层政法机关的专项资金。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办案经费单独核算,统一管理,按照《嘉峪关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审批程序报批,专项重大支出需提出计划方案,集体研究,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报办公室审核后按财务程序核报。
二、项目绩效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忠实履职,开拓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大局稳定。保障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更高质量、标准完成。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智治支撑”作用,紧扣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积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保障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分业务装备经费、业务办案经费。
按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办案经费支出范围:
1、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包括法制宣传专项活动普法宣传资料编印、制作费;法制宣传图书、影音资料的购买费用;法制宣传工作人员培训和表彰奖励费用;举办法制讲座费用;对乡镇(村)、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制宣传的检查指导经费;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费用。
2、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包括对乡镇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基层单位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宣传、培训、表彰奖励经费。
3、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包括人民调解工作宣传、人民调解员业务教育培训费用、人民调解案件办理经费;基层先进调解组织、优秀调解员和成功调处典型案件的表彰奖励费用;人民调解组织工作的检查、指导经费;重大疑难纠纷案件办理和奖励费用。
4、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包括安置帮教工作宣传、人员培训、表彰奖励费用;对刑释解教对象的接茬建档、安置、帮扶、教育、回访工作费用;提前介入和释解后帮教工作经费;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费用。
5、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包括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集中公益劳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对重点人员的监控费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表彰奖励费用。
6、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包括法律援助办案经费;法律援助案件的咨询、非诉讼案件办理费用;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管理费用;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培训、表彰奖励费用。
7、公证、律师管理经费:包括全县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队伍的教育、培训、宣传费用以及处理各类投诉案件费用。
8、基层司法所业务规范化管理费用。
9、业务工作立卷归档管理费用。
10、其他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经费。
(三)评价依据。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3]4号)精神。依据《预算法》、《会计法》、《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及其他财政政策规定依法依规管理与开支。一是严格执行单位财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二是坚持项目重大开支集体讨论;三是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是专款专用。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3]4号)精神及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量化,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范围,有力的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指标值。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指标值。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指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指标值。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指标值。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指标值。
(4)可持续影响。
①社会发展影响指标,②经济发展影响指标,③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指标值:覆盖率、提高率、改善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指标值。
(六)评价人员组成。司法局3名副局长,司法局下设办公室、法治调研工作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政府法律事务科、普法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10个职能科室及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科长。
(七)绩效评价工作过程。采用非现场评价、综合分析、评价报告撰写等评价工作过程。绩效评价前期准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准备各项工作汇报材料,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评价组结合材料和实地查访结合的方式开展综合评价工作,评价工作完成后由评价组组长李虹同志安排相关负责人撰写评价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分析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2022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积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从全年完成情况来看,都很好地完成了项目的各项要求,达到了项目设立的预期目标。
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非现场评价情况分析。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嘉峪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用法治力量护航全市经济社会行稳致远。一是法治建设保障促进作用进一步强化。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任务清单》,编印了《嘉峪关市法治建设资料汇编》,制定了司法行政机关助力“四强”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20项具体任务,对全市70个重点部门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督察,完成了中央和省委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工作,率先在全省开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报纸专栏和“一把手”电视谈法治、讲法节目,目前共刊播30次。二是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果持续巩固。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峪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全程为S06酒(泉)嘉(峪关)绕城高速公路项目等重点项目提供法治保障,审查办理协议合同61件、规范性文件19件、各类涉法文件131件,实现行政决策全过程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培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如期完成了我市行政复议职责整合任务,提请印发了《嘉峪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嘉峪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细则(试行)》等8项相关制度机制性文件。一年来,共受理办结行政复议申请23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1件。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效明显提升。全面推动“八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联合市依法治市办、市委政法委举办了“法治护航平安万家”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印发了《嘉峪关市“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积极助力社区治理改革三年行动法治保障工作,建成了建设社区法治大道、法治楼道,绿化社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说事亭,完成了三镇、17个村交通安全法治宣传“微阵地”建设,实现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在农村的全覆盖。在《法治嘉峪关》播出“一把手”普法节目10期,在“嘉峪关普法汇”微信平台刊发法治信息806期,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0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
2.营造和谐稳定发展环境,平安嘉峪关建设有力推进
围绕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工作主线,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为“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西部明星城”营造和谐稳定发展环境。一是着力履行维护安全稳定政治责任。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召开了司法行政系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两类人员”管控安排部署会议,制定印发了《2022年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全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断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教育,持续推进“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和律师参与信访,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各项任务。二是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矛盾风险。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和“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加强与社区、公安、信访等部门沟通协作,积极推动运用多元调处机制化解矛盾纠纷。一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矛盾纠纷2713件,调解成功2711件,调解协议涉案金额231.35万元,进行司法确认89件。三是着力加强重点人员稳控力度。持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严格落实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衔接管理、教育矫治、走访帮扶等工作,针对全市255名社区矫正对象,697名在册刑满释放人员,深入开展“两类人员”隐患排查工作,持续开展狱内延伸帮教工作,完成与省内各监狱服刑人员远程视频会见388次,参与会见家属785人。
3.努力提升法律服务质效,群众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
深入贯彻实施《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充分发挥公共法律便民惠民服务作用。一是全面加强律师队伍管理。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跟踪制度,落实落细“三官一所一律”工作职责,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全市社会律师办理各类案件3692件,各律师事务所与农村家庭、城市低保残疾人、退役军人家庭结对,进驻社区、村委会779次,参与调解案件206件,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宣传61场次,推送普法信息22032条。二是有力拓展法律援助便民渠道。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宣传活动和司法行政系统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全面落实法律援助证明事项承诺制,为农民工、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一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3件,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接待法律咨询2178人次,办理咨询、法律援助、代写法律文书4333件。三是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创新公证服务方式,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开设中小微企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仲裁高效解决纠纷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一年来,市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1888件,其中国内公证1769件,涉外公证119件。全市2个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217件。仲裁委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79件,涉案标的额3755万元。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各类法律宣传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人次、教育次数,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播出各类电视普法节目、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数量、家庭法律顾问数量、服务社区数量、受益民众数量,法律援助案件数,社区矫正人数、安置人数,人民调解案件数,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数,政府法律顾问人数。
指标值:100%,全年实际完成值:100%。
(2)质量指标。
绩效目标:全体公民法律素质、意识,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律师服务水平,法律服务水平,各类行政复议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各类法律案件宣传知晓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社区矫正回归社会合格公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参与重大决策,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有法可依、健全法治政府制度,保障社会安定团结稳定。
指标值:增强,全年实际完成值:增强。
(3)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各类普法宣传的及时性、资金拨付及时、资金到位率、行政复议及时性、法律援助及时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指标值:及时,全年实际完成值:及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智治支撑”作用,紧扣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积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指标值:增长,全年实际完成值:增长。
(2)社会效益。
绩效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指标值:提高,全年实际完成值:提高。
(3)生态效益。
绩效目标:化解社区矛盾2821件,构建平安嘉峪关进一步提升。
指标值:提升,全年实际完成值:提升。
(4)可持续影响。
①社会发展影响指标,②经济发展影响指标,③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指标值:覆盖率、提高率、改善率:100%,全年实际完成值: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对公民法律素质,对律师服务水平,市委、人大、政府及群众满意度
指标值:90%,全年实际完成值:95%。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着力提升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度拟将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在本局网站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局严格按资金下达要求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发生。
八、有关建议。开展各类业务工作所需的专项业务经费,不适合项目绩效评价,建议简化工作流程,切合工作实际。
九、需要说明的问题
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所涉及的金额和整改情况:无。
附:1.绩效评价得分表(包括非现场评价、现场评价及综合评价)(参考格式见附表1);2.问题清单(参考格式见附表2)
附件1:
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政法转移支付专项业务经费)
项目名称:(政法转移支付专项业务经费)
一级指标及分值 | 二级指标及分值 | 三级指标及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得分 | 依据 | 依据来源 | 证据收集方式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各类普法宣传场、次 | ≧500场、次 | 506场、次 | 2 | 各科室预算 | 各科室工作总结 | 各科室工作考核资料 |
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 ≧15万份 | 20万余份 | 2 | |||||
解答法律咨人次 | ≧2500人次 | 2500余人次 | 2 | |||||
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20部 | ≧20部 | 20部 | 2 | |||||
播出《法治嘉峪关》电视普法节目 | ≧20期 | 20期 | 2 | |||||
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 100% | 100% | 2 | |||||
服务的社区民众数 | 25万人 | 25万人 | 2 | |||||
律师进社区民众咨询率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2 | |||||
社区矫正人数 | ≧200人 | 219人 | 2 | |||||
安置帮教人数 | ≧650人 | 665人 | 2 | |||||
行政复议案件数量 | ≥12件 | 23件 | 2 | |||||
行政应诉案件数量 | ≥2件 | 14件 | 2 | |||||
法律顾问人数 | 4人 | 4人 | 2 | |||||
论证立法文本数量 | 2件 | 2件 | 2 | |||||
开展法律援助案件 | ≧260件 | 305件 | 2 | |||||
人民调解案件数 | ≧2800件 | 2821件 | 5 | |||||
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数 | ≧100件 | 107件 | 5 | |||||
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人数 | ≥1000人 | 1350人 | 5 | |||||
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换证考试人数 | ≥900人 | 929人 | 2 | |||||
质量指标 | 公民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 | 增强 | 增强 | 2 | ||||
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咨询委员参与重大决策,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 | 提升 | 提升 | 2 | |||||
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提高 | 提高 | 提高 | 2 | |||||
常态化推进企业“法治体检”,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 增强 | 增强 | 2 | |||||
持续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村(居)民自治水平和乡村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 提升 | 提升 | 2 | |||||
法律援助案件办结率 | ≧90% | 107% | 2 | |||||
法律援助案件宣传知晓率 | ≧80% | 85% | 2 | |||||
保障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平稳、有序实施 | 增强 | 增强 | 2 | |||||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衔接率 | 100% | 100% | 2 | |||||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回归社会合格率 | 100% | 100% | 2 | |||||
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率 | ≥90% | 100% | 2 | |||||
行政复议知晓率 | ≥80% | 80% | 2 | |||||
政府决策能力提升 | 提升 | 提升 | 2 | |||||
立法质量提升 | 提升 | 提升 | 2 | |||||
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显著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增强 | 增强 | 增强 | 2 | |||||
统一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 | 90% | 95% | 2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及时性 | 90% | 95% | 2 | ||||
宣传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2 | |||||
法律援助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2 | |||||
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 及时 | 及时 | 2 | |||||
普法宣传的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2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经济发展影响指标 | 覆盖率100% | 2 | ||||
社会成本指标 | 社会发展影响指标覆盖率100% | 覆盖率100% | 2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 改善率100% | 2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智治支撑”作用,紧扣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积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 立足司法行政新职能,积极发挥“政治引领、法治保障、德治教化、智治支撑”作用,紧扣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积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推进法治嘉峪关、平安嘉峪关建设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 增长 | 2 | |||
社会效益指标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 提高 | 2 | ||||
生态效益指标 | 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深入宣传与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和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社会文明、法治乡村建设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提供服务保障,社会公众对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成效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 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深入宣传与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和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社会文明、法治乡村建设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提供服务保障,社会公众对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成效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 提升 | 2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1.社会发展影响指标 | 社会发展影响指标覆盖率100% | 覆盖率100% | 2 | ||||
2.经济发展影响指标 | 经济发展影响指标提高率100% | 提高率100% | 1 | |||||
3.生态环境影响指标 | 生态环境影响指标改善率100% | 改善率100% | 2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 度指标 | 对公民法律素质,对律师服务水平,市委、人大、政府及群众满意度 | 90% | 95% | 1 | |||
总分 | 98 | |||||||
附件2:
(政法转移支付业务经费)项目问题清单
问题分类 |
序号 |
项目责任单位 |
问题描述 |
项目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
2 | |||
…… | |||
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
2 | |||
…… | |||
项目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
2 | |||
…… | |||
项目产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
2 | |||
…… | |||
项目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 1 | ||
2 | |||
…… | |||
其他问题 | 1 | ||
2 | |||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