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暖人心 锦旗相赠表感激
法律援助暖人心 锦旗相赠表感激
7月11日下午,在嘉峪关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受援人马某某等人送来了一面写有“司法救助,温暖人心”的锦旗赠至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感谢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办案律师的真情帮助下,其历经两年的官司终于有了满意的结果。

2019年初,嘉峪关市新城镇马某某等34户村民经本村熟人介绍,与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签订了《种植合作协议》,约定合作社提供白葱种子,村民负责种植,白葱成熟后由合作社进行收购。合同签订后村民便领取了白葱种子进行种植,白葱成熟后,合作社只收购了9户村民的白葱,还有部分村民的白葱没有收购或部分收购,村民多次要求合作社支付白葱款,但合作社因各种原因拒绝履行义务,村民在情急之下向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村民的求助后,考虑到本案涉及村民众多,便开启了“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采取主动上门服务方式,派两组工作人员分别前往嘉峪关市野麻湾村和长城村现场办理法律事务,并第一时间为其指派了甘肃衡轩律师事务所的6名经验丰富的律师分3组承办此案。承办律师们接受案件后,与当事人办理了相关手续,制作询问笔录,了解案件情况,收集和整理证据材料。法院受理该案后,合作社先后因案件管辖权问题起诉和上诉,后通过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承办律师的不懈努力,解决了案件管辖权的问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律师尽心尽力,力排万难,调查取证,前期经过与合作社代理人的反复核对账目,通过协商,对20户村民与合作社之间就收购款金额没有异议的,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对双方争议比较大的,法院进行了判决。
当村民们拿到民事判决书时,非常感动,表示自己对法律知识了解不多,多亏了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承办律师,帮他们拿回了血汗钱,及时挽回了损失。事后村民们还特地来到嘉峪关市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表示感谢。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村民们对嘉峪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同时也是一种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