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力度” 彰显检察“温度”——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5-01-16 15: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司法局

运用法治“力度” 彰显检察“温度”

——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具体部署要求,聚焦特殊群体、重点领域,围绕11项民生重点工作,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暖民之心”做实民事支持起诉。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7件,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38万余元。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市城区人民法院会签《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帮助农民工收集固定证据10件、促成双方达成民事和解2件、检察听证4件、帮助申请法律援助5件,同时对已办结的支持起诉案件回访当事人,了解欠款到账情况,对未能按照约定执行的案件,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确保支持起诉效果落到实处。

“护民之情”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针对类案多发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与市妇联会签《关于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规范指引。打造“未爱有嘉”未成年人检察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优质品牌。

“保民之益”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联合市民政局、消防救援支队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活动,针对本市养老机构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件。坚决维护涉军人军属等群体权益,最大限度保障了军人及军属的合法权益。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工作。与市教育局等11家单位联合发文,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截至目前,共向2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4000元,协助1名当事人所在社区向其发放慰问金1000元。

“卫民之责”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共批准逮捕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2人、起诉7人,批捕与电诈“洗钱”密切相关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4人、起诉13人,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3人。开展以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等违法犯罪为内容的宣讲活动6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防范经济犯罪风险能力和反诈意识。深入开展金融领域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制发金融借款纠纷检察建议3件。以数字检察为依托,立案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领域案件4件,均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

“解民之忧”聚焦食药安全等民生热点。共办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4件,起诉2件4人,立案办理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3件,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件。针对行政机关政务公开中未去标识化、匿名化处理公民个人敏感信息可能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安全隐患问题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有效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守民之本”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资源等领域监督。与市水务局会签《嘉峪关市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嘉峪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方案》,与市水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对嘉峪关市地下水超采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深入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活动,立案办理涉集体农用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土地使用管理。

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关注重点人群,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聚焦重点领域,围绕就业、社保、养老、环保、安全等热点问题,挖掘案件线索,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民生案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峪关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