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厅召开《甘肃省陇剧保护传承条例(草案)》送审前评估会

发布日期:2024-04-16 15: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司法局

为落实立法工作新要求,切实提升政府立法质效,3月7日,省司法厅召开地方性法规送审前评估会议,组织省政府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对《甘肃省陇剧保护传承条例(草案)》进行评估,听取意见建议。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陆燕宁,省文旅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闫永强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相关处室同志到会指导。会议由厅二级巡视员王晶主持。此次评估会是《甘肃省政府立法程序规定》出台后,省司法厅首次组织召开的法规草案送审前评估会议。




评估会上,省陇剧院院长王存就《条例(草案)》制定的必要性、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作了说明。与会专家结合上位法和省情实际,围绕《条例(草案)》的文本质量、拟设定主要制度措施的可行性和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评估论证,对体例结构、概念界定、部门职责,以及如何更好突出地方特色等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会议指出,《甘肃省陇剧保护传承条例》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确定的重要立法项目之一。条例的制定,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具体举措,也将为推动我省戏曲艺术传承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制度保障。


会议要求,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树牢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国家改革方向及政策要求,立足我省陇剧传承发展工作现状实际,找准国家政策与我省陇剧保护传承工作深度融合的发力点,突出务实管用,体现地方特色。二要科学论证修改。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制约陇剧发展的现实困难和问题,特别是一些核心内容,深入研讨、仔细斟酌。在认真梳理、研究采纳专家意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文本框架和内容科学审改、精雕细琢,着力提高立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要加强协同配合。省司法厅和省文旅厅要凝聚共识,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和时限要求开展调研、论证、修改、送审等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努力通过“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促发展、保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