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22-05-19 17: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市场监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对外加挂嘉峪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嘉峪关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承担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行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市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城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质量管理。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指导实施其他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推进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十二)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完善审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促进陇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市市场监管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设。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提高全市地方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不断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推行告知承诺、并联审批制度,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全面落实监管责任,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市场监管现场检查、监督检验、风险监测等体系建设,提高监管队伍职业化水平,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依据标准监管,强化质量风险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

5. 提高服务水平,在整合统一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投诉、食品药品投诉平台的基础上,加快整合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积极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