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6年第1期食品抽检信息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6 14: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场监督管理局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2026年第1期食品抽检信息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的40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涉及2家食品流通单位的产品18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产品,其中抽检项合格的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嘉峪关永兴榨油坊

甘肃省嘉峪关市镜铁西路13-1号

胡麻油

酸价(KOH)║检验结果:4.2mg/g║标准值:≤3mg/g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涉及的产品不合格情况通报了经营者所在地市市场监管局,并要求对相关人员和产品进行核查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被抽样单位及时采取停止使用等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调查,查明导致食品不合格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三、危害分析:酸价是脂肪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标志,也是衡量脂肪质量的重要标志。脂肪在长期保存过程中,由于微生物、酶和热的作用发生缓慢水解,产生游离脂肪酸。而脂肪的质量与其中游离脂肪酸有关,一般常用酸价作为衡量的标准之一。酸价越小,说明油脂质量越好,新鲜度和精炼程度越好。为了保障食用油脂的品质和食用安全,我国食用植物油标准中规定了酸价的限量。造成酸价超标的原因,一是制造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二是储存时间过长,超过保存期限;三是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四是生产厂家或者经营使用者为了节约成本,长期不更换和循环使用煎炸用油所致。在一般情况下,酸价和过氧化值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如果酸价过高,则会导致人体肠胃不适、腹泻。

四、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40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涉及2家食品流通单位的产品18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产品,其中抽检项合格的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企业名单见附件。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1.2026年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026年第1期).docx

2.2026年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026年第1期).docx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