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嘉峪关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部门决算
2023年度
嘉峪关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隶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食品生产和药品生产、经营、制剂配制单位药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技术监督指导;承担上级部门下达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计划抽验、监督抽验、评价性抽验等任务说明 ;开展检验技术、质量标准、中药材种植及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科研工作;接受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或个人的委托检验员;负责开展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与报告。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本部门是依据《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嘉机编发[2015]1号)文件精神新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食品检验科、中药检验科、化学药品检验科、安全监测科。
2、人员情况。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人,年末实有事业人数19人,退休8人,其他辅助岗人员21人,其中:公益性岗位3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52.5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1.83万元,下降14.6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支出各减少111.83万元......(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21.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6.11万元,占95.97%;其他收入25.00万元,占4.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2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55万元,占66.68%;项目支出206.68万元,占33.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96.1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25.99万元,下降17.45%。主要原因是事业运行较上年收入、支减少125.9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5.99万元,下降17.45%。主要原因是事业运行较上年减少125.9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6.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53万元,占86.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2万元,占6.08%;卫生健康支出17.43万元,占2.92%;住房保障支出25.92万元,占4.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6.11万元,支出决算为59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6.53万元,支出决算为51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22万元,支出决算为3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3万元,支出决算为1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92万元,支出决算为2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9.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6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支出等。
公用经费27.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69万元,下降75.18%,主要原因一是编外辅助检验检测人员经费列入项目经费中;二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80万元,支出决算为6.2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6.8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燃油费及维修费。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人员,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80万元,支出决算为6.2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6.8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燃油费及维修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80万元,支出决算为6.2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6万元,下降6.8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燃油费及维修费。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接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无接待。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接待。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接待。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9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92%。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食品、药品抽样检验工作。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3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分别为食品监管项目、药品监管项目、业务费;二级项目3个,分别为食品抽检经费、药品抽检经费、编外辅助用工人员经费;共涉及资金206.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综合评价良好,能按时完成省、市级食品、药品抽检任务,为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大对食品药品的日常监督,以及食品餐饮的抽样检验,降低事故风险,保障了全市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药品抽检经费”、“食品抽检经费”、“编外辅助用工人员项目”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药品抽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2023年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抽样、检验任务,药品监督检验工作均按照省级药品抽检计划及嘉峪关市级计划的要求安排实施。检验工作均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检验标准开展。检验报告准确及时,报告合格率100%。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绩效目标申报细化工作。细化、量化运行经费绩效目标,提高对数量、质量、时效指标制定的准确性,科学制定项目发展规划 。药品抽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良好。
2.“食品抽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万元,执行数为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2023年药品国家、省市计划抽样检验和日常监督抽检。通过食品监督抽检,有效提高了问题食品发现靶向性,为食品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降低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也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好评。本年度完成食品抽样2714批次,完成预期100%,达到年初计划目标,我中心在该专项资金使用上均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专款专用,程序合法,财务收支手续齐全,资金使用正确,项目进展顺利。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做到绩效目标明确、可量化,保障项目有序实施。食品抽检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良好。
3.“编外辅助用工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9万元,执行数为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该预算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支付中心聘用人员工资、社保,有效地维持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实现既定目标,以便更好的完成食品、药品的检验检测任务。本年度完成食品抽样2714批次,完成预期100%,达到年初计划目标。药品抽样161批次,药品检验216批次。完成预期100%,达到年初计划目标。 存在的不足: 编外人员在聘用之后,竞争机制还不够完善,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申报工作,针对绩效目标设定存在的问题,应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细致研究,着力提高绩效意识;二是不断加强新聘用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高质量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应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是指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或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 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一)住房公积金(项):是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 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二)提租补贴(项):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 2000 年开始,针对在京单位职工因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三)购房补贴(项):是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 号) 规定,自 1998 年停止实物分房后,对房价收入比超过 4 倍以上地区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目前,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 设部等单位的通知》(厅字〔2005〕8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 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七、药品事务: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八、食品安全监管:反应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十九、事业运行: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附件1
2023年食品抽检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通过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监督抽检,发现质量问题点,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质量状况,并对抽检不合格的责任主体依法进行处理,以确保食品质量,保障消费安全,预防区域性、行业性、群体性消费安全事件的一项食品监管工作。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截止评价日,累计拨付资金90万元,实际执行90万元。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2023年食品及相关产品计划抽样2921批次,达到9.3批次/千人;实际抽样完成2921批次,达到9.3批次/千人;实际检验完成2921批次,达到9.3批次/千人;食用农产品475批次,达到1.51批次/千人。(嘉峪关总人口按31.53计算),详细情况如下:
食品市州计划抽样:根据甘肃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2023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评价性抽检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食药安委办发〔2023〕1号的要求,2023年,我局应完成食品市州计划抽样1240批次。截止12月31日,食品市州计划抽样完成1250批次,完成全年计划的100.8%。现检验完成1250批次,检验完成率100.0%。不合格样品49批次,不合格率3.9%。
食品日常监督抽样:截止12月31日,根据市局的日常监督安排,应抽样966批次,实际抽样966批次。抽样完成率100%。现检验完成966批次。经检验,不合格样品181批次,不合格率18.7%。
食品委托检验:截止12月31日,共接收委托检验样品705批次(包括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委托检验样品183批次,辖区食品经营户或个人委托522批次),现检验完成705批次,完成率100.0%。其中,不合格样品17批次,不合格率2.4%。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的抽检计划任务。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目的:进一步规范食品抽检经费使用情况,总结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并提出相关的建议,为提高今后的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供决策依据。
评价对象:嘉峪关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食品抽检业务经费项目。
评价范围:2023年市财政局安排的食品抽检业务经费项目9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结合项目及实施单位实际情况设置评价指标体系,主要采用查看会计资料、检验报告等方法了解项目实施情况。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首先组织单位自评,然后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
绩效评价小组整理项目相关信息,确立绩效评价目的,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查阅项目资料。
3、分析评价
绩效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项目效益情况进行分析,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食品抽检业务经费项目评价得分为89分。评价等级为“良好”。
(二)绩效分析
本年度食品监督检验项目计划均按省抽细则规定设置,总项目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抽检样品品种覆盖所有食品种类。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设备购置、维修资金不足及人员不足。
六、有关建议
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认真落实省、市关于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遵循“设立有据、管理科学、讲求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内部财务审核监督,强化节约意识,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报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通过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的监督抽检,发现质量问题点,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质量状况,并对抽检不合格的责任主体依法进行处理,以确保食品质量,保障消费安全,预防区域性、行业性、群体性消费安全事件的一项食品监管工作。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食品抽检经费预算为9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按年度预算申请拨付,资金到位及时,支出依据合理,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项目资金使用90万元,该项目率为100%
(三)项目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
2023年中心共完成食品检验2921批,其中247批不合格,准确率100%,按时按量完成目标任务;抽检数据及时录入抽检信息系统并按规定要求报送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提交了2023年省级食品计划抽验质量分析报告、市级食品计划抽验质量分析报告,食品检验工作完成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3年全年计划完成食品检验数量指标2921批;质量指标完成率100%,准确率100%。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
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型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
嘉峪关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度食品抽检业务经费项目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立项材料、年度实施方案、政府采购相关资料、项目管理制度、考核监管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年度项目进展情况及相关证明资料、绩效报告、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项目评价原则包括科学规范原则、绩效相关原则、公开透明原则、激励约束原则、依据充分原则、独立评价原则、回避原则、反馈原则和保密原则。
2、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此次绩效评价从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评价标准、评价依据、证据收集方式组成。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项目决策20分、项目过程25分、项目产出30分、项目效益25分。
(六)评价人员组成
此次评价小组成员由中心负责人郑旭东、办公室主任徐虎、业务科室科长张连刚,室主任王琼,财务审计科祁承婕组成。
(七)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首先组织单位自评,然后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
绩效评价小组整理项目相关信息,确立绩效评价目的,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查阅项目资料。
3、分析评价
绩效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项目效益情况进行分析,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四、评价结论及分析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组按照后附指标体系,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环节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行了量化考核。
表1.2023年度食品抽检经费项目
绩效评价得分表
项目 | 决策 | 过程 | 产出 | 效果 | 合计 |
指标分值 | 20 | 25 | 30 | 25 | 100 |
得分 | 18 | 23 | 26 | 22 | 89 |
得分率 | 90% | 92% | 86.7% | 88% | 89% |
(二)评价情况分析
2023年食品抽经经费的使用,保障了部门各项业务工作的进行,为各业务科室的良好运转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目标。因此,从整体决策、管理、完成和效果来看,都较好地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四)评价得分及结论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本项目的实施得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小组按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量化考核,本项目评价得分89分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满分20分,评价得分18分)
1、项目立项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规范性(总分10分,得分10分)
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本项目为连续性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制定本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方案。程序完整、合规。
(2)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5分,得分5分)
绩效目标的政策相符性及与项目单位职责的相关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项目长期目标为“保障全县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年度目标为“保障全县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临时性抽检工作根据省、市级实际工作安排,确保食品专项抽检、跟踪性抽检圆满完成”。绩效目标与政策相符。
该项目将有效提升食品检验能力,改善居民的食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3)绩效指标明确性(总分5分,得分3分)
绩效目标细化、量化程度:项目绩效目标在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等方面设置细化和量化的绩效指标。确保食品专项抽检、跟踪性抽检完成。该目标与总体计划相符。
(二)项目过程情况(满分25分,评价得分23分)
1、资金落实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率(总分10分,得分10分)
2023年项目预算资金9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9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总分10分,得分10分)
经核查,2023年实际到位资金90万元,采用财政拨款支付方式支付,预算执行率100%。
2.组织实施情况(总分5分,得分3分)
(1)管理制度的健全性: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制度,质量体系各项规定来执行。
(三)项目产出情况(满分30分,评价得分26分)
2023年中心共完成食品检验2921批次,其中247批次不合格,准确率100%,按时按量完成目标任务;抽检数据及时录入抽检信息系统并按规定要求报送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提交了2023年省级食品计划抽验质量分析报告、市级食品计划抽验质量分析报告,食品检验工作完成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满分25分,评价得分22分)
1、社会效益(总分15分,得分13分)
通过对食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能够降低食品安全风险,2023年未发生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未发生系统性、行业性的出口食品安全事故。主要采取的措施有:
①不合格食品处置率达100%;
②公示抽检信息不低于75%;
③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抽检检测结果方面,做到应报尽报。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总分10分,得分8分)
该项目实施后,通过对该项目区居民调查,综合满意度为96%。但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和质量的要求也随之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有效防范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2023年中心共完成食品检验2921 批次,其中247批次不合格。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产品启动了不合格后处置程序,明确规定了工作原则、工作流程等内容,有效防止或减少了不合格、不安全的食品流入市场,同时通过检验结果对其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改进措施,提高了监管效能和治理水平。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中,我们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以下问题:
检验人员缺乏,影响检验工作的时效性。
我们建议:
加大资金支持,使得专款专用并及时拨付到位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八、有关建议。
(一)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合理测算专项资金预算
被评价单位在年度项目实施前,根据年度实施内容、资金需求情况、实施条件以及项目特点编制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设置绩效指标时充分考虑项目的总体目标、工作内容等,确保指标设置能全面反映项目的直接产出成果和效益,并充分考虑指标的可量化性、数据的可采集性、方法的可操作性、目标的可实现性、绩效的可考核性。项目单位在测算资金需求时,应根据上级检测任务要求、区域食品安全检测需求等,合理确定抽检原则和重点,并依据抽检类别、品种、项目、批次等,结合安全抽检检测机构库中标价格测算年度抽检经费,做到计算依据充分,计算过程详尽,计算结果合理,提高专项资金测算的准确性、科学性、合理性。
(二)树立节约财政资金意识,完善后期处置工作
被评价单位应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今后检测工作中应与承检机构协商,在承担全区检测项目取费中,尽量统一收费标准和折扣率,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被评价单位要科学制定年度检测任务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流程,加强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并严格落实年度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建议要对确定的检测任务提前谋划,科学编制任务计划及按照时间节点有序组织实施,提高不合格食品处置及时率,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整改复查工作管理,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强化处置后期监管。
(三)加强对承检机构考核,提高检测结果公信力
要建立健全对承检机构的考核制度,年度中应采取日常检查、考核等形式加大对承检机构的考核,通过考核机制,促进承检机构提升工作质量,提高检测结果公信力。
九、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