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2024-09-19 10: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度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承担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行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市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城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和质量管理。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指导实施其他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推进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十二)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完善审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促进陇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情况。根据上述职责,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7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4个派出机构、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科、财务审计科、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科、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与商标专利监督管理科、登记注册与行政许可科、信用监督管理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科;综合行政执法队;雄关分局、长城分局、镜铁分局、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装备保障与培训中心。

(二)人员情况。截止2023年底,行政在职人员99人(含机关工勤8人),事业23人;其他人员50人。

第二部分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048.7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4.91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动,人数减少;二是压缩经费,压缩预算。(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04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48.0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04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4.07万元,占89.77%;项目支出311.65万元,占10.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048.0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87.78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数减少导致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5.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86万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导致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45.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1.57万元,占75.58%;科学技术支出98.15万元,占3.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53万元,占11.77%;卫生健康支出117.19万元,占3.85%;住房保障支出169.60万元,占5.5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48.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04.53万元,支出决算为230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量入为出,在每个工作环节上注重厉行节约。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15万元,支出决算为9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8.53万元,支出决算为35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9.61万元,支出决算为16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退休人员,预算指标未使用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4.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76.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59万元,增长3.36%,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增加了职工工资支出、职工抚恤金支出及职工年金缴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57.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12万元,下降26.5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局积极落实关于过“紧日子”相关要求,节约各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取暖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2.4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上级号召,严控开支,厉行节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3万元,下降44.5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2.4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开支,厉行节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3万元,下降44.58%,主要原因是是规范公车管理,从严安排出车,减少用车成本。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2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收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2.4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开支,厉行节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6万元,下降8.46%,主要原因是规范公车管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我局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取暖费、公务运行维护费等方面。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12万元,下降26.57%,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压减支出,节约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4万元,增长400.0%,主要原因是用于干部教育培训费用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6.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21%。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310.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年绩效目标全部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药品安全事务监管经费、嘉峪关洋葱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经费等1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绩效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市接受了国家级评价验收,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荣誉称号。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大幅提升,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良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财务部门与项目使用业务科室沟通不太紧密,业务科室有些项目未及时完结,互相协作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制度落实。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的认识,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和工作方法,坚持用制度管项目,用制度管资金,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局在该专项资金使用上均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专款专用,程序合法,财务收支手续齐全,资金使用正确,项目进展顺利,综合评价为优秀等级。

2.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食品及医疗器械抽检方面:完成省级医疗器械抽检任务45批次,市级抽检12批次,不合格1批次,已立案查处,开展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工作;市州食品计划抽样任务1240批次,检验完成1061批次,不合格21批次,不合格率2.2%,不合格后处理率100%。二是药品安全监管方面:检查零售药店522家次,发现违法违规企业23家次,已整改完成23家次。对全市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次145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共查办“两品一械”案件35起,罚没款10.66万元。其中药品19起,已结案17起,罚没款共计6.56万元;医疗器械7起,结案7起,罚没款4.1万;化妆品9起。三是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建立全市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责任制,全市各级281名干部包保全市4992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推行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大力推进“陇上食安”监管APP和“互联网+明厨亮灶”企业应用率,截止目前,全市食品流通企业加入数2952家,加入率91%,食品生产企业加入数27家,加入率100%,食品生产小作坊加入410家,注册率96%,较去年同期提升37%。四是食品、药品产业健康持续有效发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资金审批使用规范,支出分布合理。综合评价为优秀等级。

3.嘉峪关洋葱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积极申报“嘉峪关洋葱”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目前,申报资料已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系统平台逐级上报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做好技术审查环节的答辩工作,力争获得国家局保护批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市无专利代理机构,为企业开展专利检索、专利申请布局、专利维权、专利评估交易的公共服务能力较弱。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培育力度,引进省内外知识产权服务高端人才或机构落户嘉峪关,鼓励和支持我市从事科技中介服务的人员参加专利代理师培训考试,力争培育1家复合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提供优质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局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人员收集相关资料,专家咨询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了,项目绩效自评,并对相关绩效指标进行汇总分析,形成部门绩效自评报告,综合评价为优秀等级。

4.知识产权奖励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8.15万元,执行数为98.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市优秀企业的知识产权奖励补助资金已经及时准确发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绩效目标设定中,还不能完全体现出对单位职能的持续深化和在新形势下更好的履行自身职责、提高服务能力,在绩效指标设置中,对数量、质量、时效指标的制定有需进一步提高准确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细化、量化运行经费绩效目标,并对绩效目标实施实时监控,使评价有据可依;二是突出重点,科学制定项目发展规划,紧紧围绕政府要求和产业需求,围绕安全评估、节能降耗等重大领域为切入点,积极筹备前瞻性和核心项目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专利权质押融资奖励企业4户,奖补金额32.15万元;知识产权贯标奖励企业1户,奖补金额1万元;甘肃省专利奖奖励企业2户,奖补金额5万元;参与标准编制奖励企业5户,奖补金额60万元,合计98.15万元,知识产权奖补资金发放率100%。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从项目的决策、管理、产出、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价,通过材料审核、现场评价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形成知识产权奖励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综合评价为优秀等级。

5.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万元,执行数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加强全市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监督监察及产品质量标准化工作,以质量为着力点,全面深入产品质量监管,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项监察活动,加大全市电梯、锅炉、液化气瓶等关系老百性生命财产安全的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及时 排查隐患,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绩效管理不够科学,缺乏可量化绩效指标。有的预算绩效指标值与产出的数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等关联性、操作性不够强化。同时,对绩效目标的设定及绩效指标的理解不到位、不够量化和可实现性。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认识、突出重点,注重各项指标的可衡量性。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从项目的决策、管理、产出、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价,通过材料审核、现场评价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形成质量安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综合评价为优秀等级。

6.市场秩序执法及消费者权益维权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万元,执行数为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以规范有序为工作焦点,市场监管多措并举,全面推行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市场经营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强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监管执法,推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诚信店的创建,做到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我局在绩效目标设定中,还不能完全体现出对单位职能的持续深化和在新形势下更好的履行自身职责、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在绩效指标设置中,对数量、质量、时效指标的制定有需进一步提高准确度。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细化、量化运行经费绩效目标,并对绩效目标实施实时监控,使评价有据可依;二是突出重点,科学制定项目发展规划,紧紧围绕政府要求和产业需求,围绕安全评估、节能降耗等重大领域为切入点,积极筹备前瞻性和核心项目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局在该专项资金使用上均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专款专用,程序合法,财务收支手续齐全,资金使用正确,项目进展顺利,综合评价为优秀等级。

7.市场主体及注册登记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面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商事制度,推进“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益,提升群众满意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绩效指标设置中,对数量、质量、时效指标的制定有需进一步提高准确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细化、量化运行经费绩效目标,并对绩效目标实施实时监控,使评价有据可依。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通过深化职能职责,持续增加市场主体,做大经济增量、促进就业,实施“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制度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上述工作有力的带动了投资环境优化、市场秩序规范、信用社会的逐步建立,使市场的创新活力不断增强,对我市经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我局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人员收集相关资料,专家咨询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了项目绩效自评,并对相关绩效指标进行汇总分析,形成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综合评价为优秀等级。

8.非公党建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发挥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立足自身在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为科技创新、构建产业链供应键、生态环保、民生保障、文明创建等重大任务献计出力,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协调企业党组织参与全市城市基层党建“互联共转”行动,通过助农助学、帮贫扶困、安置就业、复工复产等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二是指导各级非公经济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集中培训、党员自学、专题辅导和运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线上学习平台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瞻仰参观革命遗址、革命博物馆、纪念场馆,引导广大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始终“听党话、跟党走”。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绩效指标设置中,对数量、质量、时效指标的制定有需进一步提高准确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细化、量化运行经费绩效目标,并对绩效目标实施实时监控,使评价有据可依。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局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人员收集相关资料,专家咨询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了项目绩效自评,并对相关绩效指标进行汇总分析,形成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综合评价为优秀等级。

9.省级市场监管专项(药品)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2万元,执行数为4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认真履行药品安全“党政同责 ”,坚持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加快推进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利用民生药事服务站建设,积极发挥零售药店科普宣传主渠道作用;二是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药品安全领域问题隐患排查处置工作列入网络事项清单,实现“多网合一、一网统管”,构建严密均衡的基层社会治理运转体系;三是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强检查员队伍管理,提升现场检查能力,加强高水平药品检查员人才培养;四是强化监管工作协同,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嘉峪关、酒泉两市药品安全监管合作,建立药品安全领域联合执法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协同高效的”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格局;五是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关于做好甘肃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步骤、提出具体要求、细化工作内容,全面利用平台开展监管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成本节约率未完成预定目标的原因一是由于通货膨胀,检验用耗材价格上涨;二是辅助用工人工资标准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内部财务审核监督,充分发挥财务监督职能,创新管理手段和工作方法,坚持用制度管项目,用制度管资金,从制度源头上纠正和防止问题发生。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能。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通过对项目的有序实施,在科室协调、资金安排、制度体系建设等方面均作了部署和安排,做到项目专款专用,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人员收集相关资料,专家咨询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了项目绩效自评,并对相关绩效指标进行汇总分析,形成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综合评价为优秀等级。

10.省级市场监管专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2023年结转结余资金15.33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万元,执行数为48.53万元,完成预算的83.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顶格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高标准通过国家验收,取得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殊荣。二是抓商事制度改革,促市场准入更便捷。全面实施“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打造有速度、有温度的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发展降门槛、减负担、增活力。三是深入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机制。四是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查办各类案件241件,结案171件,收缴罚没款160.78万元。五是持续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50家次,检查设备7010台套,下达各类检验意见通知书69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转移支付补助经费年底形成结转结余。主要原因是个别科室业务年底尚在办理中,待明年业务办结后方能付款。下一步改进措施: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将涉及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职责任务、完成时限,以任务倒逼责任、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落实,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一是完成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通过压紧压实落实落细主体责任、配强配齐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健全机制、建立动态档案等措施,完成食品安全生产企业示范引领5户,完成食品安全销售示范引领企业10户,完成餐饮服务示范引领企业20户,顺利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二是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造有速度、有温度的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发展降门槛、减负担、增活力,截至年底市场主体增长到34097户,净增长5202户,注册资本达1173.9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33%、10.86%。三是规范行政综合执法,全年查办各类案件241件,结案171件,收缴罚没款160.78万元;12315平台、消协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35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7.1万元,办结率为100%;四是认真开展了工业,完成工业产品抽检批次,165批次。我局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人员收集相关资料,专家咨询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了项目绩效自评,并对相关绩效指标进行汇总分析,形成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综合评价为优秀等级。

11.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2023年结转结余资金29.37万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8.19万元,完成预算的90.9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面推行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大力推进“陇上食安”监管APP和“互联网+明厨亮灶”企业应用率,全市“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单位2022家,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02%。二是持续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等工作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强化“一老一小”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做好许可审查、日常监管、风险监测、案件查处、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全面保障食品安全。三是积极开展了“两品一械”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转移支付补助经费年底形成结转结余。主要原因是个别科室业务年底尚在办理中,待明年业务办结后方能付款。下一步改进措施: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将涉及的各项绩效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职责任务、完成时限,以任务倒逼责任、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落实,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我局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人员收集相关资料,专家咨询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了项目绩效自评,并对相关绩效指标进行汇总分析,形成部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综合评价为优秀等级。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1、2


第五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反映用于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方面工作支出。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反映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二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二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保险。

二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保险。

二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1

2023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重点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支出改革,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评价组于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5日对2023年度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这一称号,是城市文明程度、民生福祉的重要标志,象征着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的最高荣誉。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的重点工程,旨在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积极性,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有力提升了城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项目原预算金额20万元,全部为市级预算资金。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经市委市政府审议批复后资金预算为20万元,实际执行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继续对标创建,建立健全机制,落实创建指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施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提升群众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完成创建工作。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目的:进一步规范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总结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并提出相关的建议,为提高今后的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供决策依据。

评价对象: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项目。

评价范围:2023年市财政局安排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项目经费2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项目评价原则包括科学规范原则、绩效相关原则、公开透明原则、激励约束原则、依据充分原则、独立评价原则、回避原则、反馈原则和保密原则。

2、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3、此次绩效评价从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

4、本次绩效评价标准主要是计划标准,即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评价结果按百分制打分,为“优、良、中、 差”四个等级。90分(含)-100分为“优”,80(含)-90为“良”,60(含)-80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评价工作计划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5日,主要包括前期准备阶段(5月6日至5月8日)、现场评价阶段(5月8日至5月10日)、综合分析阶段(5月11日至5月14日)和撰写评价报告阶段(5月14日至5月15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等级标准,评价组按照后附指标体系,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环节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行了量化考核。2023年度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项目评价得分为94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绩效分析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全面完成2023年运行经费绩效目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2016年5月,嘉峪关被确定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2018年5月,我市通过省级中期评估,后因国家机构改革,国务院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暂停该项工作。2022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启创建工作,2022年12月,我市顺利通过省级初评,2023年3月我市接受了国家级评价验收,11月被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授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荣誉称号。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根据嘉财预算字〔2023〕1号文件,共收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业务专项资金20万元,市财政及时批复并全额拨款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全年拨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业务预算资金20万元,业务支出2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项目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

食品安全方面,建立全市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责任制,全市各级281名干部包保全市4992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推行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大力推进“陇上食安”监管APP和“互联网+明厨亮灶”企业应用率。持续强化食品风险隐患排查、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等工作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强化“一老一小”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做好许可审查、日常监管、风险监测、案件查处、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全面保障食品安全。

(四)项目组织管理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市委市政府坚决扛起“食安甘肃”建设的政治责任,举全市之力推动食品安全和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把示范创建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将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跟踪督办事项,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安排专项议题,党政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开展调研。

建立分层分级、层级对应包保工作机制,健全党政同责、部门协同联动等长效制度机制70余项,将全市划分462个网格,将全市300名包保干部和5943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应绑定,市级党政领导带头包保A级企业,实现包保覆盖率、督导覆盖率、层级督查率3个100%,形成市、街道、镇、社区(村)四级联动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同时,搭建起“你点我检”“实验室开放日”“随机查餐厅”等多种公众监督平台。

(2)项目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以保证每笔经费使用更加合理。

(3)项目监管情况

根据有关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该项经费的规范使用和日常监督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继续对标创建,建立健全机制,落实创建指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实施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提升群众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完成创建工作。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

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型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经费项目20万元。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立项材料、年度实施方案、政府采购相关资料、项目管理制度、考核监管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年度项目进展情况及相关证明资料、绩效报告、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项目评价原则包括科学规范原则、绩效相关原则、公开透明原则、激励约束原则、依据充分原则、独立评价原则、回避原则、反馈原则和保密原则。

2、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此次绩效评价从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评价标准、评价依据、证据收集方式组成。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项目决策20分、项目过程25分、项目产出30分、项目效益25分。

(六)评价人员组成

此次评价小组成员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项目负责人)章法刚任组长,财务审计科科长秦淑芳,业务科室科长蔡长林,财务审计科闫娥为成员。

(七)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首先组织单位自评,然后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

绩效评价小组整理项目相关信息,确立绩效评价目的,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查阅项目资料。

3、分析评价

绩效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项目效益情况进行分析,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四、评价结论及分析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组按照指标体系,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环节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行了量化考核。

表1. 2023年度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经费项目

绩效评价得分表

项目

决策

过程

产出

效果

合计

指标分值

20

25

30

25

100

得分

18

25

28

23

94

得分率

90%

100%

93.33%

92%

94%

(二)评价情况分析

在4个一级评价指标中,项目过程及产出得分最高,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过程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预算经费执行方面,按照时间进度和业务部门的开支计划报批预算用款计划。资金拨付手续、审批程序完整规范,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项目支出等情况,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显著,对人民安全具有可持续影响,群众满意度高。

(三)评价得分及结论

业务经费项目评价得分为94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满分20分,评价得分18分)

1.项目立项情况(4分)

(1)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根据创建要求编制了工作方案,项目立项文件合理、立项程序合规。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扣0分。

(2)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性:项目申请和设立过程以及审批文件、资料符合相关要求,立项程序规范。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扣0分。

2.绩效目标情况(6分)

(1)绩效目标的合理性:为做好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嘉峪关市成立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指挥部,具体工作机构设在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嘉峪关市政府制定了创建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符合其部门职责,预期产出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扣0分。

(2)绩效目标的明确性:未设置明确的绩效指标值。依据评分标准得1分,扣2分。

3.资金投入情况(10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项目预算编制有明确标准,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扣0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因素选择合理,资金分配额度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扣0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满分25分,评价得分25分)

1.资金管理情况(15分)

(1)资金到位率:2023年项目预算资金2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依据评分标准得6分,扣0分。

(2)预算执行率:经核查,2023年实际到位资金20万元,采用财政拨款支付方式支付,预算执行率100%。依据评分标准得6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支出依据合理,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扣0分。

2.组织实施情况(10分)

(1)管理制度的健全性: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制度,质量体系各项规定来执行。依据评分标准6分,扣0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业务管理按照质量体系各规定执行,设备购置采用政府采购。依据评分标准4分,扣0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满分30分,评价得分28分)

(1)数量指标(10分)

实际完成率:食品安全方面,建立全市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责任制,全市各级281名干部包保全市4992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推行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示范引领企业达到40户。通过市融媒体中心《食安雄关》专栏、召开新闻发布会、“两微多端”等媒介发布食品监管信息3000余条次。依据评分标准得10分,扣0分。

(2)质量指标(10分)

质量达标率:一是我市接受了国家级评价验收,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荣誉称号;二是我局积极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和宣传,提升全民食品安全素质和知晓率,编辑主体鲜明的创建宣传语在火车站、汽车站和公交车、出租车LED屏滚动播放,在建筑工地、街面等地广泛张贴食安创建海报,散发创建倡议书、宣传折页10万份。质量达标率100%。依据评分标准得10分,扣0分。

(3)时效指标(10分)

完成及时性:我局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体系及时建立,宣传工作组织全面到位。依据评分标准得8分,扣2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满分25分,评价得分23分)

(1)社会效益指标(18分):一是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积极引导社会各界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形成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大食品违法行为严查严惩,通过加强流通领域食品抽查案件,打击违法行为,增强消费者消费信心。三是加强平安市场、消费者满意示范店以及诚信市场的建设,增强示范效应,提高了消费者满意度;上述工作有力的带动了投资环境优化、市场秩序规范、信用社会的逐步建立,使市场的创新活力不断增强,确保了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对我市经济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依据评分标准得18分,扣0分。

(2)满意度指标(7分):第三方测评显示我市居民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分别为2019年81.90%,2020年82.36%,2021年85.36,2022年85.99%,2023年87.82%,均超出国家评价标准(80%),未出现引发广泛关注和不良影响的舆情,无否决项规定的情形。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扣2分。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认真落实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经费开支实行预算审批制度,严格遵循“自下而上、依照权限、逐级审批”的程序办理,做到“先申请、再审批、后支出”的办事程序。专项经费按照“专款专用、节约高效”的原则,结合项目预算和工作实际,进行了科学合理支配。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了费用支出规范、合理、高效。

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财务部门与项目使用业务科室沟通不太紧密,互相协作需进一步加强。

(2)项目自评报告应予重视。该项目的自评报告及自评表过于简单,不能反映项目的整体情况,对项目制定的方案及目标的实施过程及效果没有具体的描述。

(二)相关问题的建议

(1)建议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编制要求,在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益等方面设置细化和可以量化的绩效指标,做到指标内容清晰合理。(2)建议项目单位加强预算编制,并严格按照预算内容执行,如遇项目变更或调整,应及时办理项目变更或调整手续,确保项目执行期间资金使用的规范性。(3)项目档案管理方面略显不足,建议按照项目的进度及时建立相关档案, 以待日后备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4)项目自评报告应尽量全面详细,围绕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基本方面对绩效目标进行描述。

附件2

2023年知识产权奖励补助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支出改革,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评价小组于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5日对2023年知识产权奖励补助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嘉峪关市知识产权创作、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建设创新性城市,嘉峪关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7月印发《嘉峪关市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嘉办发〔2022〕13号),提出促进强科技行动,对专利申请、促进专利实施、鼓励发明创造等给予资助和奖励。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项目原预算金额98.15万元,全部为市级预算资金。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预算资金为98.15万元,实际执行98.1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 总体绩效目标

发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对我市知识产权事业的促进和引领作用,增强区域创新能力,加快我市创新性城市步伐。

(二)2023年度绩效目标

及时准确发放我市优秀企业的知识产权奖励补助资金。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目的:本次绩效评价从项目立项、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四个方面,综合考察2023年知识产权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和效果,发现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评价对象: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奖励补助资金项目。

评价范围:2023年市财政局安排的知识产权奖励补助资金项目经费98.15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原则。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 法公开并接受监督。(3)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项目评价小组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需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采用现场方式进行评价,主要采取书面文件审查及实地调研的方式。

3、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统计计算法等。我们针对该项目的特点和评价工作的要求,采用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统计计算法、实地考察等方法进行绩效评价分析,与此同时,我们收集大量直接的统计资料进行分析研究。

4、本次绩效评价标准主要是计划标准,即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评价结果按百分制打分,为“优、良、中、 差”四个等级。90分(含)-100分为“优”,80(含)-90为“良”,60(含)-80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评价工作计划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5日,主要包括前期准备阶段(5月6日至5月8日)、现场评价阶段(5月8日至5月10日)、综合分析阶段(5月11日至5月14日)和撰写评价报告阶段(5月14日至5月15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等级标准,评价小组按照后附指标体系,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环节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行了量化考核。2023年度知识产权奖励补助资金项目评价得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绩效分析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全面完成2023年运行经费绩效目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为贯彻落实《嘉峪关市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嘉办发〔2022〕13号)的文件精神,嘉峪关市科学技术局形成了《2022年落实《嘉峪关市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奖补方案》(嘉科局〔2023〕11号),全面兑现知识产权奖励,释放新活力,助力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和品牌战略实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3年,共收到知识产权奖励补助资金98.15万元,市财政及时批复并全额拨款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全年拨入知识产权奖励补助资金98.15万元,业务支出98.1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项目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

深入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进一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机制。全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到8家,与甘肃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署《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组建嘉峪关仲裁委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和嘉峪关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全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推动“政银担企”四方联动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模式,组织相关企业积极申报2023年度省、市两级知识产权奖补资金共计137.6万元。 

(四)项目组织管理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一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加大对侵犯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配合省市场监管局核查辖区内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正常专利申请。三是深化《嘉峪关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

(2)项目管理情况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以保证每笔经费使用更加合理。

(3)项目监管情况

根据有关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该项经费的规范使用和日常监督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及时准确发放我市优秀企业的知识产权奖励补助资金。继续发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对我市知识产权事业的促进和引领作用,增强区域创新能力,加快我市创新性城市步伐。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

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型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知识产权奖励补助资金项目98.15万元。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 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立项材料、年度实施方案、政府采购相关资料、项目管理制度、考核监管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年度项目进展情况及相关证明资料、绩效报告、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项目评价原则包括科学规范原则、绩效相关原则、公开透明原则、激励约束原则、依据充分原则、独立评价原则、回避原则、反馈原则和保密原则。

2、评价方法主要包括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和公众评判法。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此次绩效评价从项目的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评价标准、评价依据、证据收集方式组成。评价满分为100分,其中项目决策20分、项目过程25分、项目产出30分、项目效益25分。

(六)评价人员组成

此次评价小组成员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项目负责人)章法刚任组长,财务审计科科长秦淑芳,业务科室科长孙琴,业务科室杨蕾,财务审计科闫娥为成员。

(七)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首先组织单位自评,然后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

绩效评价小组整理项目相关信息,确立绩效评价目的,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查阅项目资料。

3、分析评价

绩效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项目效益情况进行分析,根据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建议。

四、评价结论及分析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评价组按照指标体系,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环节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行了量化考核。

表1. 2023年度知识产权奖励补助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得分表

项目

决策

过程

产出

效果

合计

指标分值

20

25

30

25

100

得分

19

25

30

23

97

得分率

95%

100%

100%

92%

97%

(二)评价情况分析

在4个一级评价指标中,过程、产出得分最高,占评价标准分的100%。

(三)评价得分及结论

业务经费项目评价得分为97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满分20分,评价得分19分)

1.项目立项情况(4分)

(1)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根据奖补要求编制了工作方案,项目立项文件合理、立项程序合规。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扣0分。

(2)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性:项目申请和设立过程以及审批文件、资料符合相关要求,立项程序规范。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扣0分。

2.绩效目标情况(5分)

(1)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制定了奖补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符合其部门职责,预期产出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扣0分。

(2)绩效目标的明确性:绩效指标值设立不完整,效益指标考核困难较大,效益指标设置合理性有待提高。依据评分标准得2分,扣1分。

3.资金投入情况(10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项目预算编制有明确标准,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扣0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因素选择合理,资金分配额度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依据评分标准得5分,扣0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满分25分,评价得分25分)

1.资金管理情况(15分)

(1)资金到位率:2023年项目预算资金98.1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98.1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依据评分标准得6分,扣0分。

(2)预算执行率:经核查,2023年实际到位资金98.15万元,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支付,预算执行率100%。依据评分标准得6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支出依据合理,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依据评分标准得3分,扣0分。

2.组织实施情况(10分)

(1)管理制度的健全性: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制度,质量体系各项规定来执行。依据评分标准6分,扣0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业务管理按照质量体系各规定执行,设备购置采用政府采购。依据评分标准4分,扣0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满分30分,评价得分30分)

实际完成率:专利权质押融资奖励企业4户,奖补金额32.15万元;知识产权贯标奖励企业1户,奖补金额1万元;甘肃省专利奖奖励企业2户,奖补金额5万元;参与标准编制奖励企业5户,奖补金额60万元,合计98.15万元,知识产权奖补资金发放率100%。依据评分标准得30分,扣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满分25分,评价得分23分)

效益指标完成:实施知识产权奖励,能更好的发挥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激励企业加大知识产权发展力度。通过奖补资金的发放,可降低企业研发负担的能力。依据评分标准得15分,扣0分。

满意度指标完成:通过对服务对象进行随机的调查问卷及访问,绝大多数企业觉得非常满意,但是,也有个别企业觉得不是很满意。因此,我们要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意识和综合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益,提升群众满意度。依据评分标准得8,扣2分。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按照省局、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以项目使用科室为单位,将项目预算资金计划分解到各科室,由财务部门和业务科室共同协商制定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事前评估,事中进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事后进行绩效目标评价和评价结果应用,逐步建立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二是将涉及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以任务倒逼责任、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落实,让知识产权工作有的放矢,精准发力。三是加强专项资金支出监督管理,坚持局党组集体理财,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重大项目经费开支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招标规定,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计划开支与报销审批程序,杜绝漏洞,确保专项资金支出合法合规。

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目前,我市无专利代理机构,为企业开展专利检索、专利申请布局、专利维权、专利评估交易的公共服务能力较弱。

2.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率依然较低。一些企业、医疗机构以及酒钢职大存在大量“沉睡”的专利未有效转化运用。

(二)相关问题的建议

一是要加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培育力度,引进省内外知识产权服务高端人才或机构落户嘉峪关,鼓励和支持我市从事科技中介服务的人员参加专利代理师培训考试,力争培育1家复合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提供优质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二是要重点突破转化运用瓶颈,依托丝绸之路国际知识产权港公司,搭建知识产权认证、交易、运营等平台,打造集培育、确权、评估、托管、维权、交易和转化实施等为一体的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条,盘活我市知识产权存量,激发创造潜力;三是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深化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通过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培育省级、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来实现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科学管理和战略运用,提高企业国际、国内市场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