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说明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分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依法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的其他审批工作。
(四)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及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承担产(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监督责任,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 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化妆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和责任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查处违法直销、传销及变相传销案件;依法开展有关反垄断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六)指导全市食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承担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负责酒类市场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全市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和有关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九)贯彻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配合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十)负责对全市特种设备实施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会同市节能主管部门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实施节能监管;对有关操作人员实施资格审查、考核发证及证照管理;依法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分析上报。
(十一)负责全市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依法开展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研究分析区域产品质量状况;负责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认证认可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市计量工作;组织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组织全市量值传递;依法对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和强制检定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全市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统一协调所属各专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开展工作;负责全市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十四)负责全市标准化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督察标准的执行;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
(十五)依法负责各类企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组织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和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负责领导、指导和协调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牵头抓好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协调推进工作。
(十六)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七)按规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商标协会、广告协会、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等协会的工作。
(十八)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政策措施以及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情况。根据上述职责,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7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4个派出机构、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科、财务审计科、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科、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与商标专利监督管理科、登记注册与行政许可科、信用监督管理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科;综合行政执法队;雄关分局、长城分局、镜铁分局、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装备保障与培训中心、物价检查所(参公管理)。
(二) 人员编制情况。
局本级有预算单位1个,市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为121人,其中行政编制105人(含行政工勤8人),参公人员4人,事业12人。实有在职职工125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04(含机关工勤8人)人,参公1人,事业20人;其他人员156人,其中进村进社5人,公益性岗位27人,辅助性岗位50人,退休人员74人。
(三)公务用车保有1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食品检测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食品药品应急工作用车1辆,业务工作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795.3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5.61万元,减少16.58%,主要原因是由于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加之受新冠疫情对经济的影响,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市级财政压缩了部门预算拨款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629.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91.48万元,占收入总额98.54%;其他收38.32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4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7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2.41万元,占91.48%;项目支出234.09万元,占8.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40.6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54.27万元,减少16.82%。减少主要原因是市级财政压缩了部门预算拨款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9.6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29%,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1.26万元,减少6.62%。减少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压缩了当年拨款收入;二是是我局加强了财务管理,在全局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地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杜绝无预算支出和超预算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9.62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00%,主要用于:(1)市场监督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管理事务支出”2533.73万元,较上年减少53.43万元,同比减少2.1%;该项经费主要是部门履职所发生的机关运行基本支出。(2)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专项支出27.82万元,较上年减少6.29万元,减少原因是省级转移支付业务专项补助拨款较上年减少;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市场准入、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综合执法等市场监管工作支出;(3)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量标准化与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监察支出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6万元,同比增加63%;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及标准化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支出。(4)药品安全事务支出20.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6万元,同比增加59.28%,增加原因是省局增拨了疫情期间对药品安全监管补助项目资金;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药品安全监管支出。(5)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14.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8万元,同比增加3.42%,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食品示范城市创建支出和知识产权奖励补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2.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41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增加了职工工资晋级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9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44万元,增长9.04%,增加原因是疫情期间辅助用工劳务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1.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取暖费、公务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等方面。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4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受因疫情影响,增加辅助性用工工资。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4.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54%,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59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20.46%,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及专项业务的印刷等服务支出。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169.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84.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50.17%。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辆为12辆,与上年相同。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零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零(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相关表格无数据。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相关表格无数据。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3.4万元,支出决算为13.2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6.62%,节约率为43.38%,实际节约“三公”经费1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省市场监管局加强了我局市场监管工作督导检查。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无预算安排,当年无支出。
2.公务接待费全年安排预算1万元,当年支出0.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场督管理局等上级部门来我局进行业务检查、督导等接待支出,较年初预算节约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支出数增加0.3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省市场监管局加强了我局市场监管工作督导检查。在公务接待管理中,我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管理规定,严控接待次数、陪餐人数及接待标准。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2.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55.67%,节约运行费用9.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现有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已久,零部件老化,维修成本大。在公车管理方面,我局加强车辆使用管理,实行车辆费用单车核算,有效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接待49人,其中:国内接待12批次,接待49人;国(境)外公务接待零批次。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9元,公务用车平均购置费零万元,公务用车平均运行维护费1.04万元。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部门主体责任,做到预算编制围绕绩效、预算执行体现绩效,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入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理念,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力度,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2021年度,部门组织对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34.09万元(含上年结转),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具体评价内容及结果,详见附件。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管理指标中资金到位及时、执行符合规定、管理制度健全;履职效果指标完成率较好;能力建设指标中组织建设规范、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完备、信息化建设完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市场监管项目监管、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药品安全监管、质量安全监管、知识产权监管等项目,全年执行数为234.09万元,以上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秀。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财务部门与项目使用业务科室沟通不紧密,业务科室个别项目未及时完结,互相协作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市场监管执法经费不足,装备更新滞后,存在执法现场信息采集和处理设备缺失,给执法取证带来一定困难。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制度落实。为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的认识,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和工作方法,坚持用制度管项目,用制度管资金,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能。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支出绩效责任和效率意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务核算水平。认真组织财务人员学习《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政府会计准则》,强化政策法规观念,提升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强化预算意识、标准意识、法规意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内部财务审核监督,强化节约意识,确保各项支出合法合规。 四是加强检验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检验资质水平,以适应市场环境的需要。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市场监督管理项目。该项目今年投入资金16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拨6万元,省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规范文明行政执法,营造了我市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环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结合项目实际开情况,该项目自评为“优秀”等级。(2)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项目。该项目今年投入资金54.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拨万39元,省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5.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我局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主线,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治理,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确保了全市人民以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绩效自评小组综合评价为优秀等级。(3)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项目。该项目今年投入资金19.58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拨4.58万元,省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通过对“两品一械”违法行为严查严惩,全年立案11件,上缴罚没款14.22万元,移交查处非法行医2件,打击违法行为,增强消费者消费信心,确保了我市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绩效自评小组综合评价为优秀等级。(4)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项目。该项目今年投入资金3万元,全部为市级级财政拨入,预算执行率100%;在该项目中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民生为导向,以质量安全为着力点,全面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绩效自评小综合评价为优秀等级。(5)知识产权监管项目。该项目今年投入资金62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拨入,预算执行率100%;主要对我市酒钢公司、海鑫钢结构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发放了知识产权奖励补助资金,该资金有效的促进了专项转化运用,进一步提高了我市经济的发展。绩效自评小综合评价为优秀等级。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①经济效益方面。通过深化职能职责,持续增加市场主体,做大经济增量、促进就业,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和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增强市场创新活力,对我市经济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②社会效益方面。一是通过开展市场监管多措并举,加强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种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让执法监管工作有的放矢,精准发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二是通过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筑牢人民群舌尖上的安全阀。③生态环境效益方面。一是加大市场及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开展“禁塑”活动,防止白色污染;二是加大餐厨垃圾、厨房油烟排放整治管理力度,对推进城乡环境提质、优化城乡环境、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起到了较大促进作用。三是对全市过期药品进行了无害化集中销毁活动,净化了我市城乡环境。④可持续发展方面。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在科室协调、资金安排、制度体系建设等方面均作了部署和安排,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项目的实施长期可持续发展。
第五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4日
| 2021年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执法办案及消保维权项目 | ||||||||
| 主管部门 | 实施主体 |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资金情况(万元) | 项目投资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100% | 5 | |||||
| 本年度资金总额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 省级财政拨款 | |||||||||
| 市级财政拨款 | 2 | 2 | 10 | 100% | 5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目标1: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以规范有序为工作焦点,市场监管多措并举,全面推行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市场经营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强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监管执法,提高流通领域质量抽检,推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诚信店的创建,做到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 目标1:加大市场巡查监管力度,以规范有序为工作焦点,市场监管多措并举,全面推行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市场经营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强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监管执法,提高流通领域质量抽检,推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诚信店的创建,做到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 ||||||||
| 目标2: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加强各市场交易场所疫情防控。 | 目标2: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各市场交易场所疫情防控,全面推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 |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绩 效 指 标 | 产出指标55分 | 数量指标 | 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数量 | ≥160户 | 161户 | 5 | 5 | ||
| 重点领域价格监管单位数 | ≥50户 | 52户 | 5 | 5 | |||||
|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 ≥80万元 | 80.3万元 | 5 | 5 | |||||
| 质量指标 | 规范直销、打击违法行为水平 | 提高 | 不断提高 | 5 | 5 | ||||
| 重点领域价格监管质量抽查水平 | 提高 | 不断提高 | 5 | 5 | |||||
| 各类投诉举报事件办结率 | ≥100% | 100% | 5 | 5 | |||||
| 行政执法案件复议诉讼率 | ≤1% | 1% | 5 | 5 | |||||
| 不合格产品处置率 | ≥100% | 100% | 5 | 5 | |||||
| 抽检产品种类覆盖率 | 100% | 100% | 5 | 5 | |||||
| 时效指标 | 突发事件响应及时率 | 及时 | 100% | 5 | 5 | ||||
| 工作完成时间 | 2021年底完成 | 2021月12中旬 | 5 | 5 | |||||
| 效益指标25分 | 社会效 益指标 | 以执法监督为重点,有效防控执法风险 | 降低 | 不断降低 | 3 | 3 | |||
| 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程度 | 提高 | 不断提高 | 3 | 3 | |||||
| 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 | 降低 | 不断降低 | 3 | 3 | |||||
| 可持续 影响指标 | 档案管理机制 | 完善 | 完善 | 3 | 3 | ||||
| 部门协作机制 | 完善 | 完善 | 4 | 4 | |||||
| 项目的可持续性 | 国家扶持政策的可持续性:经费来源稳定,有保障 | 长期 | 3 | 3 | |||||
| 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的长效性 | 长期提高 | 长期提高 | 3 | 2 | 由于经费有限,现场执法装备不足,行政执法受影响。现申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装备经费补助。 | ||||
| 综合智慧监管能力 | 提高 | 不断提高 | 3 | 2 | 由于经费有限,现场执法装备不足,行政执法受影响。现申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装备经费补助。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85% | 90% | 5 | 5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3% | 5 | 5 | |||||
| 总 分 | 90 | 88 | |||||||
| 说明 | |||||||||
| 2021年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市场主体管理及注册登记 | ||||||||
| 主管部门 | 实施主体 |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资金情况(万元) | 项目投资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100% | 10 | |||||
| 本年度资金总额 | 22 | 22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 省级财政拨款 | 18 | 18 | 5 | 100% | 5 | ||||
| 市级财政拨款 | 4 | 4 | 5 | 100% | 5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全面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商事制度,推进“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益,提升群众满意度。 | 全面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商事制度,推进“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益,提升群众满意度。 |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绩 效 指 标 | 产出指标48分 | 数量指标 | 全市市场主体实有数量 | ≥3.21万户 | 3.22万户 | 6 | 6 | ||
| 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 | 监管领域全覆盖 | 全覆盖 | 6 | 6 | |||||
| 质量指标 | 企业年报率 | ≥95% | 96% | 6 | 6 | ||||
| 市场主体实有数达标率 | ≥100% | 100% | 6 | 6 | |||||
| 各类投诉举报事件办结率 | ≥100% | 100% | 6 | 6 | |||||
| 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数达标率 | ≥101% | 100% | 6 | 6 | |||||
| 时效指标 | 市场主体登记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6 | 6 | ||||
| 工作完成时间 | 2021年底完成 | 2021月12中旬 | 6 | 6 | |||||
| 效益指标32分 | 社会效 益指标 | 市场监管能力有效提升 | 提升 | 不断提升 | 4 | 4 | |||
| 改善营商环境能力 | 提高 | 不断提高 | 4 | 4 | |||||
| 市场主体持续增长 | 提升 | 不断提升 | 4 | 4 | |||||
| 可持续 影响指标 | 档案管理机制 | 完善 | 完善 | 4 | 4 | ||||
| 部门协作机制 | 完善 | 完善 | 4 | 4 | |||||
| 项目的可持续性 | 国家扶持政策的可持续性:经费来源稳定,有保障 | 长期 | 4 | 4 | |||||
| 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的长效性 | 长期提高 | 长期提高 | 4 | 2 | 由于经费有限,现场执法装备不足,行政执法受影响。现申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装备经费补助。 | ||||
| 综合智慧监管能力 | 提高 | 不断提高 | 4 | 2 | 由于经费有限,现场执法装备不足,行政执法受影响。现申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装备经费补助。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85% | 90% | 5 | 5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3% | 5 | 5 | |||||
| 总 分 | 90 | 86 | |||||||
| 说明 | |||||||||
| 2021年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质量基础(含特种设备监察、标准计量、产品质量发展项目) | ||||||||
| 主管部门 | 实施主体 |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资金情况(万元) | 项目投资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100% | 10 | |||||
| 本年度资金总额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 省级财政拨款 | |||||||||
| 市级财政拨款 | 3 | 3 | 10 | 100% | 10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加强全市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监督监察及产品质量标准化工作,以质量为着力点,全面深入产品质量监管,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项监察活动,加大全市电梯、锅炉、液化气瓶等关系老百性生命财产安全的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及时 排查隐患,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 加强全市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监督监察及产品质量标准化工作,以质量为着力点,全面深入产品质量监管,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项监察活动,加大全市电梯、锅炉、液化气瓶等关系老百性生命财产安全的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及时 排查隐患,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确保安全生产。 |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 绩 效 指 标 | 产出指标48分 | 数量指标 | 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户数 | ≥250户 | 255户 | 6 | 6 | ||
| 与企业签订特种主体责任书比例 | ≥90% | 93% | 6 | 6 | |||||
| 质量指标 | 生产领域不合格产品处置率 | ≥100% | 100% | 6 | 6 | ||||
| 突发事件响应率 | ≥100% | 100% | 6 | 6 | |||||
| 各类投诉举报事件办结率 | ≥100% | 100% | 6 | 6 | |||||
| 抽检产品种类覆盖率 | ≥100% | 100% | 6 | 6 | |||||
| 时效指标 | 行政执法时性 | 及时 | 及时 | 6 | 6 | ||||
| 工作完成时间 | 2021年底完成 | 2021月12中旬 | 6 | 6 | |||||
| 效益指标32分 | 社会效 益指标 | 市场监管能力有效提升 | 提升 | 不断提升 | 4 | 4 | |||
| 改善营商环境能力 | 提高 | 不断提高 | 4 | 4 | |||||
| 提高安全生产能力 | 提升 | 不断提升 | 4 | 4 | |||||
| 可持续 影响指标 | 档案管理机制 | 完善 | 完善 | 4 | 4 | ||||
| 部门协作机制 | 完善 | 完善 | 4 | 4 | |||||
| 项目的可持续性 | 国家扶持政策的可持续性:经费来源稳定,有保障 | 长期 | 4 | 4 | |||||
| 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的长效性 | 长期提高 | 长期提高 | 4 | 2 | 由于经费有限,现场执法装备不足,行政执法受影响。现申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装备经费补助。 | ||||
| 综合智慧监管能力 | 提高 | 不断提高 | 4 | 2 | 由于经费有限,现场执法装备不足,行政执法受影响。现申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装备经费补助。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85% | 90% | 5 | 5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3% | 5 | 5 | |||||
| 总 分 | 90 | 86 | |||||||
| 说明 | |||||||||
| 2021年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食品安全事务 | |||||||||
| 主管部门 | 实施主体 |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资金情况(万元) | 项目投资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
| 本年度资金总额 | 40.5 | 40.5 | 10 | 100% | 10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5 | |||||||||
| 省级财政拨款 | 22.5 | 22.5 | 5 | 100% | ||||||
| 市级财政拨款 | 18 | 18 | 5 | 100% | 5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目标1: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评价性抽检计划,依法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 | 目标1:完成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评价性抽检计划,依法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 | |||||||||
| 目标2: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不断强化食品执法能力水平; | 目标2: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不断强化食品执法能力水平; | |||||||||
| 目标3:食品产业健康持续有效发展,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 目标4: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科普知识普及,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及时处置。 | 目标3:食品产业健康持续有效发展,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 目标4: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科普知识普及,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及时处置。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产出 指标 60分 | 数量指标 | 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家次数 | ≥30家次 | 31 | 4 | 4 | ||||
| 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批次 | ≥954 批次 | 981 | 4 | 4 | ||||||
| 完成国家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批次 | ≥ 200批次 | 211 | 4 | 4 | ||||||
| 完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检批次 | 2 | 2 | 4 | 4 | ||||||
| 落实总局抽检任务,覆盖辖区食品种类 | ≥13大类 | 13 | 4 | 4 | ||||||
| 食品领域重大案件查办数 | ≥1次 | 1 | 4 | 4 | ||||||
| 完成食品领域执法抽查(快速检测)次数 | ≥30400次 | 40647次 | 3 | 3 | ||||||
| 完成辖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 | ≥3次 | 3次 | 3 | 3 | ||||||
| 辖区食品安全监管类业务培训 | ≥ 500人次 | 523人次 | 3 | 3 | ||||||
| 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次数 | ≥ 1次 | 2 | 3 | 3 | ||||||
| 质量指标 | 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 | 100% | 100% | 3 | 3 | |||||
|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 | 100% | 100% | 3 | 3 | ||||||
| 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 | 100% | 100% | 3 | 3 | ||||||
| 抽检监测结果系统录入率 | 100% | 100% | 3 | 3 | ||||||
| 高风险食品按品种抽检频次 | 不低于1:3 | 1比3 | 3 | 3 | ||||||
|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企业监管覆盖率 | ≥ 100% | 100% | 3 | 3 | ||||||
| 时效指标 | 食品监管专项工作整体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前 | 及时完成 | 2 | 2 | |||||
| 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 | 100% | 100% | 2 | 2 | ||||||
| 检验不会格产品信息上报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2 | 2 | ||||||
| 效益指标 2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辖区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3 | 3 | ||||
| 社会效益指标 | 辖区内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事故发生数 | 0次 | 0次 | 4 | 4 | |||||
| 辖区内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素养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4 | 4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3 | 3 | |||||
|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3 | 3 | ||||||
| 技术支撑能力和检验检测水平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3 | 2 | 由于经费有限,检验检测装备不足,检验检测受影响。现申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装备经费补助。 | |||||
| 满意度 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对象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5 | 5 | ||||
| 培训对象对培训工作的满意度 | ≥85% | 90% | 5 | 5 | ||||||
| 总 分 | 90 | 89 | ||||||||
| 说明 | ||||||||||
| 2021年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药品安全事务监管(包含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管,简称两品一械) | |||||||||||
| 主管部门 | 实施主体 |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资金情况(万元) | 项目投资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
| 本年度资金总额 | 89.38 | 89.38 | 10 | 100% | 10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 省级财政拨款 | 69.9 | 69.9 | 5 | 100% | 5 | |||||||
| 市级财政拨款 | 19.48 | 19.48 | 5 | 100% | 5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目标1:完成两品一械安全抽检监测及评价性抽检计划,依法开展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工作; | 目标1:完成两品一械安全抽检监测及评价性抽检计划,依法开展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工作; | |||||||||||
| 目标2:有效提升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不断强化药品执法能力水平; | 目标2:有效提升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不断强化药品执法能力水平; | |||||||||||
| 目标3:药品产业健康持续有效发展,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 目标4:加强药品安全宣传和科普知识普及,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及时处置。 | 目标3:药品产业健康持续有效发展,药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 目标4:加强药品安全宣传和科普知识普及,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及时处置。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产出 指标 55分 | 数量指标 | 两品一械企业监管数 | ≥750户 | 842户 | 5 | 5 | ||||||
| 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数 | ≥5人次 | 6 | 5 | 5 | ||||||||
| 辖区药品安全监管类业务培训 | ≥ 500人次 | 523人次 | 5 | 5 | ||||||||
| 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次数 | ≥ 2场次 | 3 | 5 | 5 | ||||||||
| 开展药品安全应急演练次数 | 1次 | 2 | 5 | 5 | ||||||||
| 质量指标 | 抽检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率 | ≥ 100% | 100% | 5 | 5 | |||||||
| 两品一械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 | ≥ 100% | 100% | 5 | 5 | ||||||||
| 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率 | ≥ 90% | 100% | 5 | 5 | ||||||||
| 时效指标 | 两品一械不良案件处置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5 | 5 | |||||||
| 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5 | 5 | ||||||||
| 两品一械监管任务完成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5 | 5 | ||||||||
| 效益指标27分 | 社会效益指标 | 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率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5 | 5 | ||||||
| 两品一械总体安全度提高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5 | 5 | ||||||||
| 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普及率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5 | 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两品一械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4 | 2 | 由于经费有限,现场执法装备不足,行政执法受影响。现申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装备经费补助。 | ||||||
| 两品一械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4 | 4 | ||||||||
| 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水平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4 | 2 | 由于经费有限,现场执法装备不足,行政执法受影响。现申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装备经费补助。 | |||||||
| 满意度 指标8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众对两品一械监管的满意度 | ≥85% | 90% | 4 | 4 | ||||||
| 监管对象的满意度 | ≥85% | 90% | 4 | 4 | ||||||||
| 总 分 | 90 | 86 | ||||||||||
| 说明 | ||||||||||||
| 2021年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项目名称 |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 |||||||||||
| 主管部门 | 实施主体 |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资金情况(万元) | 项目投资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上年结转 | 当年安排 | 10 | ||||||||||
| 本年度资金总额 | 34 | 34 | 10 | 100% | 10 |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 省级财政拨款 | ||||||||||||
| 市级财政拨款 | 34 | 34 | 10 | 100% | 10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目标1: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创建食品示范企业40户,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行动,全面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 目标1: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创建食品示范企业40户,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行动,全面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 |||||||||||
| 目标2:至少与1家媒体合作宣传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得到广大市民支持; | 目标2:至少与1家媒体合作宣传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得到广大市民支持; | |||||||||||
| 目标3:制作创建宣传资料,发放印刷宣传手册1千份,发放宣传水杯2万个,宣传纸杯5万个,宣传抽纸5万盒,给广大市民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 目标3:制作创建宣传资料,发放印刷宣传手册1千份,发放宣传水杯2万个,宣传纸杯5万个,宣传抽纸5万盒,给广大市民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产出 指标 56分 | 数量指标 | 示范引领企业 | ≥40户 | 40户 | 4 | 4 | ||||||
| 印刷手册册数 | ≥1000份 | 1000份 | 4 | 4 | ||||||||
| 印刷宣传单数 | ≥8万份 | 8万份 | 4 | 4 | ||||||||
| 发放创城纸杯数量 | ≥5万个 | 5万个 | 4 | 4 | ||||||||
| 发放创城抽纸数量 | ≥5万盒 | 5万盒 | 4 | 4 | ||||||||
| 发放创城水杯数量 | ≥2万个 | 2万个 | 4 | 4 | ||||||||
| 媒体合作家数 | ≥1户 | 1户 | 4 | 4 | ||||||||
| 质量指标 | 示范引领企业成功率 | ≥100% | 100% | 4 | 4 | |||||||
| 媒体合作合格率 | ≥100% | 100% | 4 | 4 | ||||||||
| 纸杯、抽纸、水杯发放合格率 | ≥100% | 100% | 4 | 4 | ||||||||
| 食品市场规范程度 | 规范 | 规范 | 4 | 4 | ||||||||
| 时效指标 | 示范引领企业完成时间 | 按时达标 | 按时达标 | 4 | 4 | |||||||
| 宣传完工时间 | 12月底 | 12月底 | 4 | 4 | ||||||||
| 满意度调查完工时间 | 2021年12月 完成 | 2021年12月完成 | 4 | 4 | ||||||||
| 效益指标 24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成功,促使辖区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4 | 4 | ||||||
| 社会效益指标 | 食品监管环境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4 | 4 | |||||||
| 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4 | 4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抽检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规范程度 | 逐步提升 | 逐步提升 | 4 | 4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食品安全执法能力和监管能力 | 不断提升 | 不断提升 | 4 | 2 | 由于经费有限,现场执法装备不足,行政执法受影响。现申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装备经费补助。 | ||||||
|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 不断提升 | 不断提升 | 4 | 5 | ||||||||
| 满意度 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 | ≥80% | 83% | 10 | 10 | ||||||
| 总 分 | 90 | 88 | ||||||||||
| 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