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1-08-31 10:3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和国有资本经营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依法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制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的其他审批工作。

4.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及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广告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承担产(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监督责任,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 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化妆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和责任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查处违法直销、传销及变相传销案件;依法开展有关反垄断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5.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6.指导全市食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承担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化妆品的监督管理;负责酒类市场的监督管理。

7.指导全市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和有关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9.贯彻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配合实施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10.负责对全市特种设备实施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会同市节能主管部门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实施节能监管;对有关操作人员实施资格审查、考核发证及证照管理;依法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分析上报。

11.负责全市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依法开展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研究分析区域产品质量状况;负责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认证认可工作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市计量工作;组织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组织全市量值传递;依法对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和强制检定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13.负责全市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统一协调所属各专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开展工作;负责全市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14.负责全市标准化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督察标准的执行;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

15.依法负责各类企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组织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和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负责领导、指导和协调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牵头抓好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协调推进工作。

16.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7.按规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商标协会、广告协会、工商行政管理学会等协会的工作。

18.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政策措施以及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1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情况。根据上述职责,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7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4个派出机构、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科、财务审计科、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计量科、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与商标专利监督管理科、登记注册与行政许可科、信用监督管理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科;综合行政执法队;雄关分局、长城分局、镜铁分局、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装备保障与培训中心、物价检查所(参公管理)。

2. 人员编制情况。局本级有预算单位1个,市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为120人,其中行政编制104(含行政工勤8),参公人员4人,事业12人。实有在职职工131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09(含机关工勤8人)人,参公1人,事业21人;其他人员129人,其中进村进社6人,公益性岗位5人,辅助性岗位49人,退休人员69人。

3.公务用车保有1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食品检测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食品药品应急工作用车1辆,业务工作用车1辆。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349.48万元,支出合计2930.53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72.86万元、同比增长8.87%,收入增加原因是:一是市财政局调整预算增加食品示范城市创建拨款经费;二是市财政局调整预算增加疫情防控项目拨款经费(市六岔路口市场拆迁);三是市财政局调整预算增加注册登记电子档案管理专项拨款经费。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6万元,同比降低0.16%;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一是大规模减税降费,财政收入下降,收支矛盾加剧,市级财政压缩了部门预算拨款收入;二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市财政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在全局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杜绝铺张浪费,倡导倡节约,反浪费“的优良氛围,大力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创造节约型机关。上下年决算情况变动如下:

2020年,部门收入合计3349.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3.4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8.33%;其他收入56.0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67%。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2020年,部门支出合计293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3.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3.38%;项目支出486.9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6.62%。支出权重比如下:

2020年,部门年末结转和结余420.45万元,较上年增加212.5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职工创建精神文明城市奖励金和行政人员年终奖金当年未发放,资金结转下年使用;二是调整预算增加食品示范城市创建拨款经费于当年10月拨入,该专项业务正在办理中,尚未完结,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9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2.82万元,同比增长8.67%;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市财政调整预算增加食品示范城市创建经费,该专项业务正在办理中;二是调整预算增加疫情防控项目拨款经费(市六岔路口市场拆迁)。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9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6万元,同比降低0.09%。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局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地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杜绝无预算支出和超预算支出。

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46.78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5.02%主要用于:(1市场监督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管理事务支出”2587.16万元,较上年增加420.2万元,同比增加19.39%,增加原因:一是调整预算增加疫情防控项目经费支出(市六岔路口市场拆迁);二是职工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支出由“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生育、失业及其他社保保险”和“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调整到“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功能科目统一核算。(2)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专项、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及消费者权益支出34.11万元,较上年减少76.19万元,减少原因:一是省级转移支付业务专项补助拨款较上年减少;二是实施减费降税政策,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市级财政倡导过紧日子,财政压缩了各项经费拨款。3)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计量标准化与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监察支出1.8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52万元,同比减少82.23%。(4)药品安全事务支出(两品一械)12.8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75万元,同比减少59.39%。(5)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含其他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示范城市创建)支出85.6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6.45万元,同比减少43.69%。以上减少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大规模减税降费,财政收入下降,收支矛盾加剧,财政压缩各项经费拨款;二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市财政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创建节约型机关,努力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2.城乡社区支出144.1万元,较上年增加42.56万元,同比增加41.91%,主要是知识产权奖励扶持补助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比如下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3.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84.59万元,较上年减少61.0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当年减少职工10人,其中调出职工4人,增加退休职工6人;二是职工创城奖励金和行政人员年终奖金未发放。公用经费358.97万元,较上年增加16.94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实际工作需要,增加辅助用工人员而增加的劳务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履职所必须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单位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劳务费等支出

(四)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等业务活动情况。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8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节约6.57万元,节约主要原因是在全局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地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杜绝无预算支出和超预算支出等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45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执法执勤用车、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检验检测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支出数减少3.1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了车辆使用管理,实行车辆费用单车核算,有效降低了车辆使用成本 。

2.公务接待费0.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场督管理局等上级部门来我局进行业务检查、督导等接待支出,较年初预算节约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支出数减少0.1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管理规定,严控接待次数、陪餐人数及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接待45人,其中:国内接待9批次,接待4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零批次。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元,公务用车平均购置费零万元,公务用车平均运行维护费1.04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9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履职所必须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公用取暖、劳务费、专用材料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同期增加16.94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辅助性用工工资有所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辆为12辆,与上年相同。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零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零(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48%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5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55.52%,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及专项业务的印刷等服务支出。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3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93.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3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93.49%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部门在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中,能够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绩效管理要求,加强部门主体责任,做到预算编制围绕绩效、预算执行体现绩效,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入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理念,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力度,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2.根据市财政要求,部门开展了2020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和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各项资金做到了“事前有预算、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总结”,确保了财政资金支出规范、合理、高效,评价等级为优秀。其中基本支出2443.56万元,主要是保障单位履职基本正常运转支出;项目支出447.32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产品质量监管和特种设备监察等项目支出。2020年度主要取得了以下业绩:一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能够强化“战时”意识,快速反应,多点多线发力,打出系列组合拳,全力推进疫情期间市场秩序以及保供应、保质量、稳价格、保稳定等各项工作;二是牢牢守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底线,防范风险隐患,坚持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管并重、日常规范和专项整治并行,建立全覆应急预案体系,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事件的底线,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确保我市人民群众 “ 舌尖上的安全;三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四是加强市场监管执法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辖区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市霸”“行霸”“菜霸”“肉霸”“鱼霸”等黑恶势力和市场治安乱象乱点线索开展集中、不间断排查,累计排查处置涉黑涉恶线索108条,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线索清仓”目标全面完成。

3.预算绩效自评发现问题:一是绩效目标设定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深化职能职责,一些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事中事后监管和部门协同联动不够有力。

4.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专项经费保障,由于商事制度改革、市场监督管理、消费维权等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在工作经费保障上严重不足;二是加强绩效目标申报工作,以部门实际工作为依据,在可定性、可量化方面下功夫,制定出符合部门职责的项目绩效目标;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协同监管的力度,一方面要转变观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二要深化认识,积极破解、量化各项职能,发挥最大的能动性,提高工作效能,扩展和延伸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尽最大努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协同监管的力度。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