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的主要职责
二、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三、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表
第三部分 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嘉峪关市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是根据嘉机编发[2015]1号文件新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日常和定期监督检验任务;协助相关科室分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和产品质量的风险评估;承接政府、组织及个人的各类产品质量委托检验;开展新产品鉴定等评价性检验;参与生产许可证审查,参与制定全局质检实验室建设规划,协助市局搞好质检实验室建设及培训检验技术人员等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使用、维护全市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开展量值传递和计量值统一;承担全市用于贸易协定结算 、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方面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任务,为全市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提供计量技术保障。
2.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厂内机动车辆等8类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的监督检验;负责在用的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开展在用的特种设备的无损检测;负责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定期和上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通报批评特种设备检验状况,及时反映可能存在的有关特种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嘉峪关市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是全额拨款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17人,全部是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实有人数17人,与上年相同。其中在职17人,全部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退休人数12人,全额补助事业退休人员10人,自收自支事业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463.46万元,比上年减少172.06万元,下降27%;总支出463.46万元,比上年减少172.06万元,下降27%。

(二) 关于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 2021年度部门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情况说明
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 2021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合计46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46万元,占76.27%;项目支出110万元, 占23.73%。

(三)关于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46万元,比上年减少171.79万元,下降27.04%。支出主要项目有基本支出353.46万元,比上年减少106.24万元,下降23.11%;项目支出110万元,比上年减少65.82万元,下降37.44%

(四)关于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情况说明
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463.46万元,比上年减少171.79万元,下降27.04%。
基本支出有: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353.46万元,占76.27%
支出主要项目有: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110万元,占23.73%。
(五)关于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3.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7.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退休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85.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六)关于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10万元,比上年减少65.82万元,下降37.44%。
支出主要项目有:1.非税返还项目经费42.18万元,占38.35%;辅助用工创城奖2万元,占1.82%;专业技术人员劳务费60万元,占54.55%;驻村帮扶补助项目经费5.82万元,占5.28%。
(七)关于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支出预算数178.73万元。比上年减少177.07万元,下降49.77%,其中:基本支出85.73万元;项目支出93万元。

(八)关于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支出预算数1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调减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8.4万元。
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0.24 万元,下降1.29%,其中:公务接待支出调减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增加0.4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调入一辆轿车。我单位现有13辆公车,其中特种作业用车2辆,其余均为检验业务用车,总价值共计218.26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接待支出调减为0万元。
(九)关于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总额246.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6.035万元,占采购总额的2.45%;政府采购服务15万元, 占采购总额的6.1%;政府采购工程225万元,占采购总额的91.45%。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产品质量计量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总额2563.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24万元,非流动资产2499.47万元。
3.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 基本支出预算绩效情况: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收入353.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7.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8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收入中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保障了我单位在职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的工资、奖励金及各类社保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有力的保障了嘉峪关市辖区内机电类和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为检验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供坚强有力的经费支撑。
(2) 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图:

(3) 专项支出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 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 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单位事务(款):是指单位用于 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单位业务等活动的支出。(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单位各行政机构正常 46 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单位机关及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单位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支出。(四)单位业务(项):是指单位用于按照单位纪律“八 不准”的规定,单位人员外出单位期间一切经费支出(含按规定支出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公杂费和餐费补助)。(五)单位管理(项):是指单位用于单位法制建设、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单位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六)信息化建设(项):是指单位用于“金审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七)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不含机关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纪委驻单位纪检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外交(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是指单位按规定缴纳的国际组织会费支出。
十一、外交(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是指单位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支出。
十二、外交(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在华国际会议(项):是指单位承办或主办各类国际会议所需经费支出。
十三、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是指为根据综合管理和单位业务工作需要,单位及所属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各类培训发生的支出。
十四、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是指支持单位所属单位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款): 是指单位用于离退休方面的支出。(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单位统一 管理的单位机关及特派员办事处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二)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是指单位用于离退休干部办公室为单位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支出。
十六、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 用(项):是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是指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或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 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一)住房公积金(项):是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 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二)提租补贴(项):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 2000 年开始,针对在京单位职工因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三)购房补贴(项):是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 号) 规定,自 1998 年停止实物分房后,对房价收入比超过 4 倍以上地区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目前,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 设部等单位的通知》(厅字〔2005〕8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 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 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 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 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人:袁静妮 电话:620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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