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自建大院、自建房 食品问题线索的公告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自建大院、自建房
食品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切实解决本市部分自建大院内食品经营点未按规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情况不达标等问题,防止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我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建大院、自建房食品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许可备案登记证件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生产经营环境条件差、布局流程不规范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三)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制作食品的行为。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三、征集方式
举报人可将举报材料邮寄至嘉峪关市新华南路1429号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邮编:735100)以信函方式举报;也可在工作日前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进行现场举报;也可拨打电话12315、0936-6200315或发送至电子邮箱:2143056479@qq.com举报。
四、其他事项
(一)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单位或个人、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鼓励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查清违法事实。
(二)如实反映情况。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格依法处置。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我们将认真核实、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举报线索一经查证属实且结案后,将按照《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