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委托检验承检机构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关于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
食品委托检验承检机构
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我局下属单位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拟将部分食品检验检测品种委托第三方承检机构检验,拟征集2024年-2025年度框架协议委托检验承检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甘肃省内检验检测机构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提供资料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提供完整、有效证件;
2.机构简介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1份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 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章);
6.检测能力证书附表
7.承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1份
8.取得CMA资质认定和CANS认可书复印件及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附表(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原章)
9.进入食品复检机构名录的证明材料
10.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反馈2023年度能力验证结果的函
11.自觉抵制商业行贿行为承诺书
12.投标人资格声明
13.承检单位售后服务承诺书
14.承检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报名方式、地址、时间、联系方式
报名方式:邮寄资料或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嘉峪关市新华南路1429号)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至2月5日18:00
报名联系人:祁承婕 联系电话:0937--6208086
徐 虎 联系电话:0937--6224587
18993798696
三、评审方式
该项目由我局物质采购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采取综合评标法,从检验机构的实验室资质、综合实力、检验能力、服务质量、部分检品的报价五个方面进行打分评审。最终以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4家检验机构为框架协议委托检验承检单位。
附件1:征集2024年-2025年度框架协议委托检验承检机构评分表
附件2:2024年食用农产品委托检验询价项目表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1月29日
| 附件: 征集2024年-2025年度框架协议委托检验承检机构评分表 | ||||
| 序 号 | 项 目 | 满分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 分 |
| 一 | 报价(30分) | 30分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X30%X100 | |
| 二 | 实验室资质(10分) | 2分 | 机构简介(盖鲜章) | |
| 2分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1份(盖鲜章) | |||
| 2分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1份(盖鲜章) | |||
| 4分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 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 三 | 投标人检 测能力(15分) | 3分 | 投标人检验团队人员配置综合评定:(提供人员资格证书、社保花名册等证明材料,盖鲜章) 30人以下:1分; 30-60人:2分; 60人以上:3分 | |
| 3分 | 检测能力证书附表(能全部覆盖拟委托检验项目得3分,否则得0分)提供原件 | |||
| 3分 | 在本单位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高水平检验和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拥有省级资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评审员3人以上:得3分;2-3人:得2分;1人:得1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明资料,盖鲜章。 | |||
| 3分 | 实验室有充足的空间和检测条件,根据投标人具有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验室使用面积进行比较: 在甘肃省有实验室,实验室面积在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3分; 在甘肃省有实验室,实验室面积在3000(含)~4000平方米(不含)的得2分; 在甘肃省有实验室,实验室面积在2000(含)~3000平方米(不含)的得1分; 3000平方米(不含)以下和在甘肃省没有实验室的不得分。(提供证明资料,盖鲜章) | |||
| 3分 | 近两年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实验室能力验证和比对情况: 获得1次满意得1分,最高得3分,有1项不满意,不得分; | |||
| 序 号 | 项 目 | 满分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 分 |
| 四 | 综合实力30(分) | 10分 | 投标人人员资质及配置情况评定: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高级工程师)10人及以上的得10分,5-10人的得5分,5人以下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明资料,盖鲜章; | |
| 4分 | 投标人获得国家认监委认证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4分;提供原件 | |||
| 4分 | 进入复检机构名录者得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盖鲜章 | |||
| 4分 | 投标人承担过大型会议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经历:一次2分,最高得分4分。(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盖鲜章); | |||
| 4分 | 投标人获得国家级食品检验领域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得4分,二等奖得2分,未得奖者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盖鲜章); | |||
| 4分 | 对本项目实施区域的食品抽检流程熟悉度,对适应并具备任务实施经验等条件进行横向比较,拥有样品冷冻、冷藏运输资源条件(自有)得4分 ,需提供产品证明材料和相关彩页资料,盖鲜章。 | |||
| 五 | 服务质量15(分) | 5分 | 在所有有效的投标人中,依据所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及经验进行横向比较。好的得5分;较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 |
| 3分 | 对本项目制定出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盖鲜章,优秀的得3分;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 | |||
| 3分 | 近三年承担食品安全相关课题科研工作情况: 承担过国家级食品相关科研课题研究的:每次得1分; 承担过省级食品相关科研课题研究的:每次得0.5分; 最高得3分。资料盖鲜章 | |||
| 4分 | 近三年,参与过检验方法开发并获得专利,每项专利得1分,最高得4分。资料盖鲜章 | |||
| 评分人: | ||||
附件2: 2024年食用农产品委托检验询价项目表 单位:(盖章) | |||
序号 | 类别 | 检测项目 | 价格 |
1 | 生鲜肉 | 恩诺沙星、达氟沙星、双氟沙星、沙拉沙星、司帕沙星、挥发性盐基氮 | |
2 | 蔬菜 | 毒死蜱 | |
3 | 水果 | 腐霉利 | |
4 | 鲜蛋 | 硝基呋喃代谢物(AMOZ 、AOZ、 AHD、 SEM)、恩诺沙星、环丙沙星 | |
5 | 豆芽 | 六-苄基腺嘌呤、赤霉素、二氧化硫 | |
6 | 水产品 | 恩诺沙星、达氟沙星、双氟沙星、沙拉沙星、司帕沙星、氟罗沙星、无机砷、挥发性盐基氮、铅、镉 | |
7 | 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 | 镉、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赭曲霉毒素A、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苯甲酰 | |
8 | 生湿面制品 | 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 |
9 | 菜籽油 | 酸值/酸价、过氧化值、 乙基麦芽酚、 铅、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 | |
10 | 酱油 | 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 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糖精钠(以糖精计) | |
11 | 食醋 | 总酸(以乙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 | |
12 | 酱卤肉制品 |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合成着色剂(胭脂红)、糖精钠(以糖精计)、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商业无菌 | |
13 | 巴氏杀菌乳 | 蛋白质、酸度、三聚氰胺、丙二醇 | |
14 | 饮用纯净水 | 电导率、耗氧量(以O2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亚硝酸盐(以NO2-计)、余氯(游离氯)、溴酸盐、三氯甲烷、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 | |
15 | 代用茶 | 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啶虫脒、炔螨特、毒死蜱、吡虫啉、霉菌 | |
16 | 白酒 | 酒精度、铅(以Pb计)、甲醇、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 |
17 | 粉丝粉条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 (干样品,以A1计) | |
18 | 豆干、豆腐、豆皮等 | 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 | |
19 | 蜂蜜 | 果糖和葡萄糖、蔗糖、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诺氟沙星、 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菌落总数、霉菌计数、嗜渗酵母计数 | |
20 | 普通食用盐 | 氯化钠、碘(以I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 (以Hg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 | |
总价 | |||